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涉帶5歲兒供男網友肛交 單親母推說:「唔知佢拮我個仔」 


被告涉帶兒子往海韻花園,供男網友性侵犯

 
【本報訊】單親母親為取悅多次借錢給她的男網友,不但獻身與對方進行性交易,更明知男網友有孌童癖,涉三度將5歲兒子送上男網友家中供他跟兒子肛交,其間疑積極參與施用藥物,令兒子睡覺,好讓兒子「冇咁痛,醒後唔知發生咩事。」單親母親被捕後推說:「我真係唔知道佢會拮我個仔㗎!」
記者:黃幗慧 現年32歲的單親母親,昨在高等法院否認串謀男子唐立漢與5歲男童作出同性肛交,及一項交替性串謀非禮罪受審。
 
 
控方指被告在2011年4月至去年7月間,在新蒲崗的建弘紡織任職文員,她的同事於去年7月5日在她離職當晚,在其電腦發現她與男網友大堆MSN對話,當中涉及性愛和兒童被性侵犯,建弘事後報警。
 
被告曾提供性交易
 
警員到被告位於土瓜灣的寓所找她,但被告至翌日午夜時分才回家。偵緝警員梁振宇昨供稱,被告在警誡下說:「嗰個男人叫過我帶我個仔去佢深井畀佢拮,喺網上講,但我真係唔知道佢會拮我個仔㗎。」被告事後在錄影會面中說,她約在7年前在vvha網站上認識叫Cat的男網友唐立漢,二人透過MSN及電話聯絡。唐要求被告帶其5歲兒子到他位於深井海韻花園的住所,「上去玩,甚至拮」,被告聲稱以為唐講笑。
 
控方指被告在2011年的4月、6月11日及9月3日,先後3次帶兒子到唐家。曾與唐有性交易的被告,明知唐有孌童癖,仍帶兒子供對方「搞」,還積極參與施用藥物,令兒子睡覺,好讓兒子「冇咁痛,醒後唔知發生咩事。」

醒後見二人裸下身
 
被告在會面中聲稱,第一次上唐家,兒子只是看電視和玩貓,故她沒有戒心,之後再度帶兒子上唐家。第二次到訪,被告在廳中睡着,醒後發現兒子與唐在書房,二人均赤裸下身,兒子站在唐前面玩電腦,坐着的唐左手執着自己的陽具,狀似手淫。兒子向被告說:「頭先去廁所整濕咗(褲),所以哥哥(唐)除咗。」被告為兒子穿回褲後,再度睡覺。
及後她又醒來,在睡房發現兒子與唐再次赤裸下身,唐今次想用陽具插入兒子的肛門,「(陽具)掂到pat pat,見到未入。」被告向唐說:「我唔想咁樣。」她最後帶兒子離開唐家。
 
被告透露,因向唐借錢,她曾與唐進行過4至5次性交易,而每次帶兒子上唐家前,亦有向唐借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母涉賣兒供肛交 自己亦賣身網友

05 - 10 05:00
【明報專訊】單親母疑與男網友性交易,得悉對方有戀童癖後,涉3次將5歲兒子施藥迷暈供男網友非禮及肛交。女文員否認串謀與未滿21歲男子非法肛交罪及另一項串謀非禮的交替控罪,昨在高院受審。

女文員否認控罪

現年32歲的被告現時無業,昨戴上口罩受審。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4月某日至2012年7月3日,和唐立漢串謀非禮5歲男童P及與P非法肛交。
控方透露,被告未婚,但於2007年誕下現年6歲的兒子,兒子交由外婆照顧。案發期間,被告在新蒲崗某紡織公司任職跟單文員。控方形容被告「積極參與」案件,不理會男網友唐立漢有戀童癖,3次將兒子帶到唐的寓所進行性交易,被告更曾經落藥迷暈兒子,除了使兒子被侵犯時「無咁痛」,亦令他較難記起被侵犯的經過。

上司查MSN 驚見涉兒童色情

控方續指出,被告在公司以即時通訊軟件MSN聯絡客人,同時記錄員工MSN對話,以確保公司於員工離職後仍可「跟番啲客」。被告於2012年7月5日離職,上司遂指示員工查閱被告的MSN合共39頁的對話紀錄,驚見內容涉及兒童色情,懷疑被告串謀他人性侵兒子,遂向社署及警方求助。警方調查後,翌晚凌晨拘捕被告。
庭上播放被告警誡下的錄影會面,透露被告在案發前約6年於「VVHA」網站,認識洋名Cat的唐立漢。被告承認,二人一直以MSN及電話保持聯絡,亦曾相約見面約10次,又曾與唐性交易,每次性交後,被告可獲對方「借錢」。被告形容,唐年約30多歲並留有長髮,身材屬「小肥」。被告堅稱,唐於MSN「係叫過我帶個仔去佢(唐)深井屋企畀佢(唐)拮(進行肛交),但我真係唔知道佢(唐)會拮我個仔」(見另稿),故她最終同意帶兒子到訪唐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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