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2011年4月29日 星期五

學生濫用私刑 逼小偷舔鞋



學生濫用私刑 逼小偷舔鞋


2011年04月30日



江西竟有學生濫用私刑,要求小偷舔鞋道歉(圖)!近日內地網絡流傳一段男子跪在地上猛力舔着運動鞋的短片,原來他是一名失手被擒的小偷。據悉,該男子日前


跑到學生宿舍偷東西時,失手被擒。被盜的學生因此十分生氣,為洩憤,竟逼他脫衣又脫鞋,要其把球鞋舔乾淨,否則報警。被盜學生更以手機拍下整個過程,瘋傳


網絡。


片中可見,小偷為怕學生報警只好光着上身,跪在地上努力地舔運動鞋,當他舔到一半抬起頭來時,更顯得一臉驚慌,隨即又繼續低頭舔另一隻運動鞋。有網友批評他已觸犯法例,涉濫用私刑。


江西衞視




http://www.boosj.com/1444338.html#




痴根大全








楊復貽






誘女學員上門上下其手 繩索技術教練涉非禮






(明報)2011年4月30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本身為排球球證的21歲女導師,在互聯網認識繩索技術教練後報讀其課程,二人熟絡後女導師應邀到教練家中協助處理文件,教練涉藉故攬腰非禮,更抱女導師到睡床上大肆撫摸。教練昨就非禮罪名受審。


網上結識 成為師生


女事主身形苗條,昨由男友陪同到庭,盤問時透露她在某志願團體任職導師。她供稱,去年夏天透過社交網站認識被告楊復貽(37歲),並報讀由他教授、9月開始的繩索技術課程。事主曾與被告外出用膳,形容二人是「師生關係」。


女事主後來答應協助被告處理公司的緊急文件,於9月10日應約到被告位於 西貢


海下路的家,二人於下午完成工作。其後被告與事主坐在客廳觀看影片,突然撫摸事主的大腿和腰,更在她耳邊吹氣和舔她。女事主多次叫「唔好」,但被告沒理會。被告其後更把事主抱入房,女事主趁被告鬆手時逃出客廳,再被抱回房間內。


事主借尿遁發短訊求救


被告在房內大肆非禮事主,更迫令她隔著內褲觸摸其下體。女事主只好「借尿遁」,到廁所發短訊求救,著友人不停致電給她,假稱公司有急事催促她回去。


事主不斷要求離去,被告則堅持叫她「留多陣」,最終亦答應送她到黃石碼頭,但駕車時仍多次向她索吻。事主與友人商議後決定報警。


辯方質疑女事主有多次逃走機會,卻仍留在屋內,但她表示不清楚被告住所實際位址,不敢輕舉妄動,故致電友人求助。但事主承認是她自己選擇到被告住所。案件於5月12日續審。


【案件編號︰KTCC7035/10】



三抱入房侵犯 引導隔褲撫摸




繩索教練被控淫學員


2011年04月30日








【本報訊】資深繩索技術教練邀約女學員到家中,其間涉嫌對她毛手毛腳,後來教練變本加厲,舔她的耳朵,並三度抱她入睡房侵犯。整個過程中,身為運動健將的女學員只懂輕說「唔好」或「我接受唔到」,未有激烈反抗。涉案教練否認非禮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現年 21歲的女事主任職某制服團隊導師。她昨供稱,她於去年 8月在 facebook找到繩索技術課程,得知被告楊復貽( 37歲)為經驗豐富的導師,遂聯絡他,首次見面共晉午餐及到他位於西貢的寓所飲咖啡。她亦曾上過數堂訓練課程。


舌頭舔耳 10分鐘


去年 9月 10日清晨,被告載事主到其寓所,叫她兼職處理其緊急文書。下午工作完成,被告邀事主觀看繩索技術錄影片段,其間將手放她大腿上,隨後輕撫她的肩、手及腰部,歷時約 15分鐘。事主感驚慌,不懂反應,只知用手踭頂住被告身體,低呼「唔好啦」。




被告沒停手,反而企圖摸她胸部,又向她的耳朵吹氣,甚至用舌頭舔耳,持續


10分鐘。事主再次輕叫「我接受唔到呀」,被告竟將她抱入睡房緊擁。事主掙脫逃出廳中,惟被告再次抱她入房,撫摸她的背及臀,又拉開褲鏈,引導事主隔內褲摸其陽具,令事主「隻手硬晒」。


入廁所致電求救



事主藉詞上廁所,致電友人求救。稍後被告第三度抱她入房上下其手,又用腳壓着她。最終事主藉 詞公司急召,被告強吻一下後駕車送她離開。下車時,被告問事主有沒有男友,又再索吻,事主回答:「好多人,唔好玩啲咁嘅嘢。」臨別時被告要求事主致電給


他,事主不知所措,只懂報以一笑。




辯方盤問時,指事主參加被告課堂後,未付 8,000元學費;又謂她精於多種運動項目,並非幼稚少女,質疑她為何不逃走或報警。她解釋因被告寓所位置偏遠,覺得致電朋友求助更實際。聆訊下月 12日繼續。




案件編號: KTCC7035/1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mages/apple-photos/apple/20110430/small/30ls5p1a.jpg" alt="涉嫌非禮女學員的被告楊復貽為資深繩索技術教練。互聯網"


height="185" width="190" />




涉嫌非禮女學員的被告楊復貽為資深繩索技術教練。互聯網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嫖客遇掃黃全裸爬渠



嫖客遇掃黃全裸爬渠


2011年04月29日










「公安來了,速逃!」內地近日大規模掃黃,不少嫖客、小姐在公安到場掃蕩時都會落荒而逃。內地網民周二( 26日)在窗外拍到滑稽的一幕。在對面的大樓內一個娛樂場所有公安突擊檢查,衣衫不整的男、女紛紛跑到大樓屋頂,試圖從另一條樓梯逃走。


一名來不及穿褲子、一絲不掛的嫖客更加慌不擇路,手拿着褲子爬到大樓的外牆,光着屁股沿着水渠往下爬。由於照片顯示是日間,有網民批評這些嫖客竟然「下午便去找小姐」,亦有網民批評他們「敢去嫖就不要怕被捉,羞死人!」


廣州金羊網

擠迫推撞 港鐵乘客打架

擠迫推撞 港鐵乘客打架


涉嫌在港鐵列車打架的男子,因受傷需送院。 (黃美瑜攝)


涉嫌在港鐵列車打架的男子,因受傷需送院。 (黃美瑜攝)

【本報訊】港鐵發生乘客打架案,昨晨八時許,一名姓鄺(三十二歲)男子手挽公事包上班,乘搭荃灣線列車往中環方向,因正值上班繁忙時間,車內人多擠迫,他與一名姓楊(四十八歲)男子因碰撞起衝突,兩人互不相讓,繼而推撞,其他乘客紛紛走避。


糾纏間,兩人分別面及耳部受傷,當列車抵達中環站,兩人一起落車向職員求助報警。救護員到場將兩人送院,警方調查後,將他們一併拘捕。

永安團毒情侶運冰$470萬

永安團毒情侶運冰$470萬




來自富貴之家的失業情侶,為搵快錢及貪圖免費旅遊,充當跨國販毒集團的「衝關豬」,獲不法分子安排參加永安旅遊澳洲七天豪華團,包團費兼送約六萬元零用錢,昨晨「毒鴛鴦」拖住噴塗所謂反緝毒犬化學劑的有暗格行李篋到機場登機時,被探員拘捕及起出六點四四公斤冰毒,市值四百七十萬元,三名販毒集團的「狗仔隊」成員亦當場被捕,十二名團友受累行李同被搜查。




家境富裕 失業搵快錢


被捕的情侶分別姓樂(廿九歲)、姓李(廿六歲),另外三人為姓勞(四十二歲)、姓湯(廿六歲)男子及姓劉(四十歲)女子,全部有毒品案 底。消息稱,樂與李女為同居情侶,均生長於富裕家庭,其中男友的父親為專業人士,兩人在何文田豪宅共築愛巢,有人有索「K」習慣,平時喜「夜蒲」兼參加 「迷幻派對」,花費頗大,但兩人因失業無收入,早前被販毒集團成員獵中,被招攬做運毒出境的「帶家」。該角色被犯罪集團稱為「衝關豬」,該對情侶昨晨被捕 後大吃一驚,嚇到呆若木雞,有人聲稱幕後操控者聲稱毒品數量很少,料不到數量巨大。


據悉,他倆早前獲安排參加永安旅遊澳洲七天豪華團,團費為每人一萬五千七百元,前往悉尼、開恩茲及黃金海岸等地旅遊,販毒集團包團費,並贈送每人三萬元零用錢。毒販的改篋專家,將兩個普通旅行篋,用夾板、聲稱可防X光檢查的碳紙,製成俗稱「棺材」的有暗格行李篋,又到寵物店購買驅趕犬、貓的俗稱驅犬劑噴在行李外,以為可防機場緝毒犬,再派出與情侶不相識的「狗仔隊」、俗稱「豬公」的成員暗中監視及把守,為防有人出蠱惑。










同涉販毒的男友亦同落網。(林明強攝)

  • 同涉販毒的男友亦同落網。(林明強攝)






  • 放大圖片




涉案的情侶被押返住所搜查。 (陳桂建攝)

  • 涉案的情侶被押返住所搜查。 (陳桂建攝)



探員港機場共拘五人


昨日清晨時分,涉案情侶先到九龍某酒店,領取「棺材」行李篋,再回家塞入個人衣物前往機場。至早上七時半,兩人抵達機場離境大堂澳航櫃位辦理登機手續,準備乘搭九時十五分的澳航QF088航班往悉尼時,三名「豬公」亦跟蹤監視,因怕驅犬劑失效,有人在行李篋放上輸送帶前,再次噴塗「補飛」,兩人甫領取登機證,西九龍總區情報組及特別職務隊探員,即上前將兩人拘捕,三名「豬公」見事敗「散水」走人,但逃至機鐵站亦被一網成擒。


探員搜查團友的所有行李,終在該對「毒鴛鴦」的行李篋 暗格檢獲冰毒。消息稱,警方在情侶身上搜獲大筆現金,以及一支驅犬劑。該對情侶昨晚被押返何文田住所搜查,而警方已向澳洲當局通告有關情況。據悉,有關旅 行團領隊獲悉有兩名團友被警方拘捕後,如期帶同其餘團友出發往澳洲。永安旅遊助理總經理馬世文表示,警方未有向旅行社透露詳情,故不了解案件詳情。他指旅 行社只為旅客安排行程,如客人的操守有問題,蓄意犯法,旅行社亦防不勝防。













探員帶走毒品及行李篋調查。(林明強攝)

  • 探員帶走毒品及行李篋調查。(林明強攝)






  • 放大圖片






  • 放大圖片





記者馮戈、葉志超






李羨幸





小賣部東主控非禮小六女童



63歲小學小賣部東主李羨幸涉嫌去年帶小六女生到校學儲物室非禮,他被控兩項非禮罪昨受審。(林景輝攝)



(明報)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六旬小學小賣部東主涉於去年初,數度向小六女童耳邊細語「我愛你」,並帶她到儲物室,親吻其掌心和手背,又摸手和攬腰,勸導她「努力讀書」。女童的家人其後報警把東主拘捕,東主昨就兩項非禮罪受審。


沒有案底的被告李羨幸(63歲)報稱商人,他被控去年2月,在當時12歲的女童X所就讀小學的7樓士多房內,兩度非禮X,辯方透露被告已離開小賣部。事發前後曾獲被告贈免費飯盒的X,昨接受辯方盤問時,兩度情緒失控痛哭而要暫停,其後一邊飲泣一邊作供。


帶儲物室吻掌心攬腰


現年13歲的X透過視像作供,她表示因參加學校舉辦的勤學班,須放學留校至5時半做功課,每逢15分鐘小息時,她都會到小賣部買東西吃。X憶述道﹕「去年2月初,小賣部東主李叔叔(即被告)每日都在我耳邊說『我愛你,I love you,小息入我間房』。」她初時以為被告開玩笑,但因不勝其煩,遂於2月中自行到儲物室。


當被告見到X時,立即放下工作及走近她,捉住X的一隻手,吻向其掌心及手背約數秒,又摸她的手達十多秒。被告後來捉住她另一隻手作同樣動作,「好似惜BB咁」,其間叮囑X「努力讀書」。X在小息餘下5分鐘離開,直稱「覺得隻手好污糟,出去即刻洗手」。她直言全程不懂反應,感到被侵犯及不舒服,但因她認為被告只是當她是親女一樣,遂未有告訴別人。


「李叔叔好鹹濕」


X又指出,被告於事發翌日再度要求她入房,除吻及摸其手,被告更以左手攬著其腰部,把她推向自己的大腿,但她用力掙扎,並於小息5分鐘前離開。X直指非常害怕,認為「李叔叔好鹹濕」。X被辯方盤問時,透露曾與文姓男同學一同入房,被告即說「唉」,翌日對X說,「唔好同人入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4652/10】





李峻瑋又名李翊燊





偷無抬頭已簽名支票 律師行文員盜380萬



(明報)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律師行合伙人為求方便,簽下一疊沒抬頭支票後放在保險箱內,並交託會計職員將密碼及鎖匙好好保管,怎料因職員未有認真處理,讓律師行的文員有機可乘,屢次偷取得支票作「提款機」並到澳門 豪賭,結果8個月內文員偷去近380萬元,直至例行核數始被揭發。


現年20歲的律師行文員李峻瑋(又名李翊燊),犯案時年僅19歲,他昨在區院承認7項盜竊罪,法官將案押至5月12日判刑,以參考其背景報告。


核數遭揭發 承諾還款失蹤


控方案情透露,鄭振忠楊嘉銘律師行的合伙人鄭振忠為方便工作,習慣簽下一疊沒有抬頭的支票,然後放在保險箱,只有他及會計職員管有保險箱鎖匙及密碼。但會計職員卻將鎖匙及密碼放在沒有上鎖的抽屜內。


至去年9月,律師行一次例行核數,發現由2009年12月至去年8月期間,共有379.4萬元先後以32張支票形式存進被告戶口內,去年9月30日被告在查問下承認偷去支票藉以偷錢,他及家人先後向律師行賠償逾70萬,被告又簽下欠債書承諾還款,但未幾失蹤,律師行終報警,至去年底被告在中港碼頭被捕。


前女律師吞客款200萬 囚45月


另外,前女律師嚴厚明(47歲)於2003至08年間,替客戶處理樓宇買賣按揭及傷亡索償時,侵吞客戶款項,涉款逾200萬元,她早前在區域法院 被裁定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使用假文書及盜竊等4項罪成,昨被判入獄45個月。


法官在判刑時指斥被告利用客人對她的絕對信任而犯案,嚴重違反誠信,甚至如今仍是未知反省,將犯錯責任推給他人,合理化自己的行為,是沒有誠實面對自己問題。


【案件編號﹕DCCC145/11 & 540/10】





歐陽麗紅





利豐採購經理涉收賄121萬



(明報)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05:05




【明報專訊】本港最大貿易公司利豐 集團一名女高級採購經理,涉嫌收受121萬賄款,向兩間成衣貿易公司「新信發」和「信發」批出童裝訂單,該名女經理及兩成衣公司一名董事和一名財務經理,分別被廉政公署 控以受賄和行賄罪,案件於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批出兩公司童裝訂單


涉嫌受賄的利豐集團高級採購經理歐陽麗紅(44歲),在2008年4月至2010年7月案發期間,負責為利豐發出購貨訂單予多間成衣供應商,包括新信發工藝製造有限公司,和信發工藝製造有限公司。廉署調查發現,「新信發」董事關筱毅(30歲)及「信發」財務經理楊偉陞(40歲),涉嫌與其他人串謀,向歐陽麗紅提供賄款逾141萬元,作為利豐向該兩間公司批出和處理購買童裝訂單的報酬。


由於相關賄款分期向歐陽麗紅支付,廉署展開拘捕行動後,查出她先後6次收受了逾121萬元賄款,故控告她6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3人被控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另關筱毅和楊偉陞再被控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3人將於明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審理。


利豐:僱員已停職


利豐昨晚透過公關表示,知悉廉政公署已拘捕並根據防止賄賂條例落案起訴一名利豐僱員,有關僱員已被停職直至法庭判決。利豐一直全面配合有關當局的調查工作,但由於案件將交由法庭審理,利豐無法就案件作出評論。


據「信發」網上資料指出,該公司在2004年成立,是一間港資企業,在內地設廠,成立以來一直是Disney、Gymboree和JJ的貼牌生產商,主要生產童鞋、口水肩、氈子、睡袋、浴衣、玩具公仔等。





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李美詩





少女扯皮條判更新中心

(明報)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19:35



19歲已婚網上時裝店女東主,承認依靠他人賣淫為生、勒索及刑事恐嚇等五罪,今年被判更新中心。


被告李美詩(19歲),被控於2008年10月31日至09年6月18日,依靠程姓女子賣淫收入為生;3度要求程女交出3至5萬元和刑事恐嚇。


案情透露,當事16歲的女事主於08年5月於網上認識同齡的被告,其後透露有意與被告開設時裝店,惟資金不足。被告遂建議對方賣淫,同年10月起,被告負責於網上尋找顧客,交易後被告可獲分佣金。


被告其後指女事主觸怒顧客、服務不佳而要求她賠償,否則會向事主家人不利。被告又承認從女事主收取約35萬元佣金。


(即時新聞)




藉口開時裝店 誘網友賣淫


邪惡少女吞肉金 35萬


2011年04月28日


【本報訊】 16歲少女為圓時裝生意夢,由女友人充當「網上扯皮條」,協助她賣淫賺錢。八個多月內,少女不停接客,但友人卻藉詞客人投訴性服務「唔掂」,多次向她恐嚇勒索,成功榨取 35萬元肉金。少女終被卧底探員拘捕,並指證友人。涉案友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形容「你嘅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令人非常非常驚訝」。被告還柙至下月 11日判刑。記者:李啟發


被告李美詩現年 19歲,報稱商人,昨承認一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三項勒索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


案情透露,當時年約 16歲的女事主於 08年 5月在網上認識被告,成為好友。女事主欲與被告合資開時裝店,但不夠錢,被告建議她去賣淫。 08年 10月起,被告負責在網上找嫖客,女事主會將部份肉金交給被告。





2〉八個多月內,事主不斷接客,其中 35萬元肉金,落入被告手中

2〉八個多月內,事主不斷接客,其中 35萬元肉金,落入被告手中






3〉事主終被警方卧底拘捕,雖受到恐嚇,仍指證被告<br/>資料來源:控方案情

3〉事主終被警方卧底拘捕,雖受到恐嚇,仍指證被告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


訛稱性服務「唔掂」恐嚇




09年 2月 14日,被告向女事主說她得罪客人「文仔」,對方要求她交出兩至三萬元賠償,若不能付款,被告會叫人到她寓所淋油、騷擾她家人並毆打她。女事主感到害怕,於是在被告指示下,每日存三至四千元至她的戶口。 09年 3月,被告再稱有嫖客投訴女事主性服務差勁,要她賠一至兩萬元,更恐嚇若再不改善,會找人打她。女事主只好就範,繼續賣淫賠錢。


09年 6月,被告再次說有客人批評女事主服務「唔掂」,除恐嚇不改善會找人打她,更會將她賣落火坑,女事主惟有繼續賣淫以作賠償。在 08年 10月 31日至 09年 6月 18日間,女事主共將 352,300元賣淫收入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


09年 6月中,女事主在一次警方卧底行動中被捕。一個月後,女事主通知被告她已被捕。被告在電話中恐嚇女事主別向警方供出被告身份,否則找人打她。女事主終向警指證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收了女事主約 30萬元肉金,當時生活全靠該筆款項。


「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


消息稱,女事主案發時失學,與被告結為好友後,二人希望合資做時裝生意。女事主為求夢想成真,又急於賺錢,案發期間接客數以百次,並將平均每次賺取約千元肉金,全數交給被告。豈料被告獨吞款項,二人反目。被告後來更向女事主發電話短訊,恐嚇女事主,要脅將她的賣淫照片公開。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昨日聽畢案情及律師求情後,形容「你嘅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斥責她只得 16歲便干犯此等罪行,「令人非常非常驚訝」。案中牽涉金額達 30萬元,數目龐大,案情當中充滿了邪惡勢力。陳官強調,被告嚴重欺壓女事主,可以想像對方是何等無助,故不會考慮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但現先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下月 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 KTCC2098/11








警方過去掃黃行動中,亦發現未成年少女賣淫。


報稱經營網上拍賣時裝生意的十九歲少女,兩年多前透過網上「搵客」安排一名同齡女網友援交賣淫,七個多月內合共獲對方給予逾三十五萬元佣金。少女其後貪得無厭,訛稱嫖客投訴該女網友服務差要求賠款,藉此再勒索女網友數萬元,後來女網友因賣淫被捕,少女復恐嚇她勿向警方告密否則找人對付她,女網友最終報警拘捕涉案少女。聲稱正懷孕的女被告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勒索及刑事恐嚇共五罪,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的邪惡程度令人難以置信,下令將她收押至下月十一日以等候更生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判刑。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昨聽畢案情後不禁皺眉,直言難以相信被告年紀輕輕已有如此邪惡行徑,「真係令法庭感到咋舌」,又指被告「嗰時(○八年)得十六、七歲,點解可以諗出呢啲主意叫另一個女仔賣淫?我真係非常驚訝!仲要收咗三十幾萬,呢個唔係一個小數目!」




陳官形容被告的行為是「邪惡及充分反映了惡勢力」,指被告獲得了三十多萬元得益後,仍不停威嚇及勒索受害女事主交出更多金錢,一直迫害無助的女事主,案情極嚴重,「除咗判監,無其他判刑可以彰顯到正義」。




* 放大圖片




事主急搵錢開時裝店




被告李美詩,現承認於○八年十月三十一日至○九年六月十八日期間,在香港,明知而完全或部分依靠程姓女事主的賣淫收入維生;並於○九年二月十四日、三月及六月某日,三度以恫嚇方式勒索女事主交出一萬至三萬元,及在同年七月十七日恐嚇會使女事主身體受傷,意圖使她受驚。




案情指,○八年五月只有十六歲的被告從網上認識同齡女事主後,二人成為朋友,女事主透露想與被告合資開時裝店但不夠錢,被告遂提議她援交,並表示可替她網上搵客,女事主在十月開始援交,被告在往後的七個多月內成功分得女事主合共三十五萬二千三百元佣金。


稱服務差恐嚇要賠錢




○九年情人節,被告突致電女事主稱有客人投訴她服務不佳要求賠款二萬至三萬元,否則會找人騷擾女事主家人、在她家門淋紅油及毆打她,女事主害怕,遂給予被告約四千元;惟被告在同年三月及六月,再以同樣理由先後兩次勒索女事主數萬元,又恐嚇女事主若再不改善性服務,會將她賣到淫窟,女事主因無法付款,只好繼續接客賺錢償債。




直至同年六月十七日,女事主賣淫時遭放蛇警員拘捕,始終止了皮肉生涯,被告得悉女事主被捕後,即恐嚇對方不可向警方透露任何接客詳情及供出被告身份,否則會派人毆打她,惟女事主最終仍向警方舉報被告;被告被捕後向警方承認替女事主做淫媒,並靠女事主的肉金維生。




案件編號:KTCC 2095/2011




偷錄《 3D肉蒲團》當手信


偷錄《 3D肉蒲團》當手信


四內地人 JP銅鑼灣戲院被捕


2011年04月28日





被捕 4名內地人( 24至 39歲),暫准以 500元保釋候查。發生盜錄電影的 MCL JP銅鑼灣戲院,前晚 10時 15分在 1號影院播放《 3D肉蒲團之極樂寶鑑》,全場 300個座位爆滿。電影放映期間, 3名內地女子拿着攝錄機及手機,向着螢幕拍攝。有後排觀眾發現,不值其所為,拿出手機拍下其盜錄情況,並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將 3人帶往辦事處,並通知海關到場調查。 1號影院的《 3D肉蒲團》如常播映。



電影不能在內地播映



放大圖片

《 3D肉蒲團之極樂寶鑑》劇照。

《 3D肉蒲團之極樂寶鑑》劇照。


至晚上 11時 30分,該院 2號影院再上演另一場《 3D肉蒲團》。 1名內地男子被職員發現用手機盜錄,職員交海關處理。他連同 3名內地女子,被海關拘捕帶走調查。


據戲院職員稱,由於該部電影是三級片不能在內地播映,加上以全球首部 3D情慾片作招徠,因此吸引大批自由行或隨旅行團來港內地觀眾入場觀賞。


職員又指,自《 3D肉蒲團》公映以來,盜錄情況非常嚴重,通常觀眾用手機及普通攝錄機拍攝。職員見他們使用的並非專業盜錄器材,相信不是製作影碟出售,而是將片段帶回內地,供親友欣賞。職員若發現,一般警告了事。同時,盜錄的片段並無 3D效果。


《 3D肉蒲團》本月 14日公映,當日在又一城 AMC戲院,一對夫婦用手機盜錄電影被捕。日前法官判兩人各罰款 2,000元及充公手機。海關發言人昨表示未能提供該片盜錄檢控數字。





兩名被捕女子(左一及右一)被帶走。 黎志偉攝









性罪犯查冊年內推

兒童機構可查求職者


【明報專訊】爭議及拖延多年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 核機制」,今年下半年將落實推出,以防戀童癖獲聘於兒童機構。保安局稱,屆時全港兒童機構(中小學、兒童補習社、青年中心等)聘人前,將有權在求職者自願 下,用警方的自動音頻電話系統查證求職者曾否干犯性罪行。但在首階段,全港家長不能使用(見另稿)。


有家長會代表批評政府做法不合理,原因是家長才是最有需要用查核機制的一群,以免誤聘性罪犯上門為家中幼童補習。防止虐待兒童會雖歡迎查核機制踏出第一步,但亦認為自願查核機制並不足夠,相信最終要立法才能有效保護幼童。


下階段方考慮擴至家長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時承認,法律改革委員會亦建議查核機制應涵蓋家長,但鑑於家長人數甚多,政府希望循序漸進,即視乎機制首階段實施的反應及成效,就運作經驗檢討修定,待運作暢順,下階段才考慮擴大機制至全港家長。但局方未有提供擴大機制的時間表。


本 港近年多次發生戀童癖出獄後,藉擔任補習導師或兒童工作再侵犯幼童,引起法官及公眾關注。法改會去年2月發表報告,建議在立法之前,先透過行政手段設立自 願性質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容許一些兒童機構或協助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機構(包括中小學幼兒園、青少年中心等)在聘人之前,可確認應徵者是 否有性犯罪紀錄。


根據保安局呈交立法會文件,查核機制最快下半年推出,警方會派出9人推行機制。日後兒童機構聘人前,可要求職者自願讓機構 查核其性罪行紀錄,若求職者不同意,機構不可強行查核;若求職者同意,求職者可向警方專責部門辦手續,繳交約169元行政費和遞交指模,以換取一個可在半 年有效期內無限使用的「查詢密碼」。


只答有沒有 不披露案件詳情


兒童機構取得此查詢密碼及求職者身分證號碼頭4個數字後,即可致電警方自動音頻電話系統,查證求職者是否有性犯罪紀錄。但系統只會自動答「有」或「沒有」,而不會披露性罪行詳情。查核機制亦不會提供任何形式的書面「清白證明書」,免日後不願出示清白證明的求職者受歧視。


保 安局文件指出,工作不涉經常與兒童接觸的機構(如零售店舖或餐廳),便不建議向求職者用查核機制,另若準僱主擅自泄露求職者有否性罪行紀錄的私隱,可能違 反《私隱條例》。而有權使查核機制的機構,至少包括各中小學、幼兒園、羈留或勞教中心、青少年中心、醫院兒科病房,兒童補習社或音樂中心等。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狠婦滾粥淋夫下體


狠婦滾粥淋夫下體


短褲遮擋 傷者:小事啫


2011年04月27日




【本報訊】將軍澳發生狠婦用滾粥淋丈夫下體案。一名女子懷疑丈夫有外遇,昨凌晨趁丈夫熟睡時,將一碗滾粥淋向他下體。丈夫痛極驚醒報警,警方到場將涉嫌傷人的女子拘捕,被燙傷的丈夫送院救治,他昨日不願多提此事,只說「小事啫」。記者:黎志偉





被滾粥燙傷下體男子姓劉, 54歲,與 50歲同姓劉的妻子住在將軍澳寶琳邨寶德樓一單位。姓劉男子任職文員,其妻是家庭主婦,夫婦育有一對子女,女兒年約 20歲,是在職人士。據街坊指出,姓劉夫婦間中有爭吵,但未試過驚動警察上門,今次「爆大鑊」,街坊均感驚訝。


疑夫出軌 醋意大作



放大圖片
涉嫌傷人的婦人被捕,警員並撿走一個疑載有熱粥的袋(箭嘴示)。

涉嫌傷人的婦人被捕,警員並撿走一個疑載有熱粥的袋(箭嘴示)。


現場消息指,劉婦大動肝火以滾粥淋夫,事緣夫婦感情出現裂痕,劉婦近期懷疑丈夫有第三者,令她醋意大作,多次向丈夫旁敲側擊或嚴詞質問,夫妻鬧得很不愉快。前晚深夜兩人再發生口角,劉夫不理會上床睡覺。


至昨凌晨 3時,劉婦煲粥作消夜,其間她用湯碗將滾熱辣的粥從廚房拿出廳,懷疑她早前與丈夫爭吵,心裏仍然有氣,又想到丈夫有外遇,登時怒火中燒,拿着滾粥走到床邊,一言不發便將滾粥淋向丈夫下體。


據稱,由於劉婦淋得不夠準繩,大部份粥沾在床邊及丈夫的腹部,加上他睡覺時身上穿有短褲及衣服,下體及腹部受到保護,幸未嚴重燙傷。劉夫遇襲後從睡夢中驚醒,即時走到廁所清洗身上滾粥,並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到場,劉婦辯稱不小心倒瀉粥淥傷丈夫,但警方發現她蓄意傷人,將她拘捕帶署調查。劉夫在救護車上敷治,再送院治理,經檢查只是皮膚輕微灼傷,下體沒有受創,昨清晨已出院,劉婦也保釋外出候查。兩夫婦昨在家中,劉夫聲稱:「小事啫,冇嘢啦!」對事件不願多談。


本港近年也曾發生妻子用滾粥淋丈夫下體的事件, 08年 10月, 58歲失明婦人繆翠芬因為丈夫在內地包二奶,她不堪打擊以致患上抑鬱症,同時丈夫又提出分手,她大受刺激將滾粥淋向裸睡丈夫的下體,被警方拘捕及判囚兩年。


妻滾粥淋夫示意圖



1〉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前晚為此爭吵




2〉昨凌晨妻子在家煲粥時,越想越憤怒




3〉她拿起一碗滾粥淋向熟睡中的丈夫之下體,丈夫驚醒報警將妻拘捕








睡夢中被妻子用滾粥淋下身的男子(左),幸有短褲保護,僅皮膚輕微灼傷。黎志偉攝



台漢遭妻「榨乾」半裸求救



台漢遭妻「榨乾」半裸求救


2011年04月27日



台灣電視劇《犀利人妻》大受歡迎,引發已婚婦人嚴防丈夫偷食、包二奶。高雄一名婦人入戲太深,懷疑丈夫在外偷食,於是每晚穿起性感內衣,纏着丈夫做愛,企圖將他「榨乾」。這名丈夫本月五日不堪妻子需索無度,僅穿內褲便奪門而出,衝進派出所求救。


他的妻子見狀,不理只穿性感內衣,亦追到派出所(圖)。在場警員看得儍眼,馬上拿外套給婦人穿上,才問他們所為何事,最後這對夫婦沒有報案或留下資料便離去。有兩性專家稱,女人榨乾老公預防小三「是最笨的方法」,最終會適得其反。


台灣《蘋果日報》











戴朝德 林曉鋒 吳烈發


用錢擺平不果 偷渡內地被捕


毒品派對涉姦少女 三男受審


2011年04月27日



【本報訊】少女被男友帶到觀塘翠屏邨寓所參加毒品派對,與另外 7名男女一同吸食可卡因及 K仔,其間受毒品影響全身乏力,疑遭男友及同場兩名男子輪姦。三男事後企圖用錢擺平事件不果,偷渡到內地,三個月後被公安拘捕及移送本港警方,昨否認強姦 罪,在高等法院受審。記者:彭嘉賢




三名被告為戴朝德( 32歲)、林曉鋒( 27歲)及吳烈發( 30歲),均報稱無業。他們被控於去年 2月 22日在翠屏邨一單位內,強姦當時 24歲的事主。


控方指事主與戴是情侶關係。 2月 22日凌晨,戴致電事主稱發高燒想見她,吩咐她到觀塘翠屏邨巴士總站等候。


吸可卡因後暈眩


事主在接近凌晨 4時抵達,會合戴及另一男子,跟他們到戴的寓所。其時單位內已有 2女 4男,包括林及吳,之後大夥兒一同吸食可卡因及 K仔。


控 方指,凌晨 5時許,其他人陸續離開,留下事主及戴在單位內。事主受毒品影響,感到暈眩,於是躺在床上。接下來,戴脫掉自己及事主的衣服,用手揑事主胸脯。事主突然發 現林及吳全身赤裸站在她旁邊,她不曉得二人何時折返。其後林將陽具放入事主口中,吳則分開事主雙腿,用手指插她下體。


控方指戴、林、吳三人先後強姦事主。事主曾叫「唔好」及嘗試推開三人,但不成功。


事主昨在庭上供稱,完事後林及吳曾離開單位,到樓下取可卡因。她於是拿起電話欲報警,但戴一手搶去電話及緊捉她的手,說:「我都唔想,如果你報警,我會有事」,又拒絕讓她離開。之後林及吳折返,四人再一同吸食可卡因。


控方亦指,吳返回單位後問事主可否用錢擺平,事主為盡快離開才假意開價 5,000元,吳答應遲些付款。


向醫生稱俾人搞


之後吳帶事主到樓下商場看醫生,事主向醫生透露「俾人搞」,並用醫務所電話致電兄長告知事件。吳陪事主坐的士返家,吳中途竟跳車離開,導致前額受傷。


事主同日晚上 10時到石硤尾警署報案。警方曾到戴及林的寓所調查,但找不到二人下落,戴的母親更向警方表示寓所的床單及枕頭套不翼而飛。


直至去年 5月底,內地公安在深圳同時拘捕三名被告,後將他們移送香港警方,但入境處並無三人案發後的出境紀錄。


案件編號: HCCC315/10



三名被告審訊期間需還柙,右為第三被告吳烈發。黎樹雄攝

三名被告審訊期間需還柙,右為第三被告吳烈發。黎樹雄攝

男子涉伙兩漢毒派對姦女友 事後偷渡內地 床單被袋不翼而飛


(明報)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05:05

【明報專訊】25歲夜總會「拳手」受男友邀請,到其住所開毒品派對,疑在索K及吸可卡因<後、迷糊間被男友及兩男輪姦。3男昨否認強姦罪,控方指3人事後未經關口離境回內地,3個月後才由內地公安拘捕轉交本港警方,案發床舖上的床單、枕袋、被袋早已不翼而飛。


被告母將任控方證人


被告為戴朝德、林曉鋒及吳烈發(27至32歲),他們否認於去年2月22日,在觀塘翠屏村翠桃樓戴朝德的住所內,強姦25歲女事主。女事主昨獲


女事主作供稱,案發時在夜總會任職猜拳手,於夜總會認識首被告戴朝德,並於案發前數日發生性關係。去年2月22日凌晨,戴稱發燒要求見她,她遂在凌晨3時左右到達翠屏村巴士站,由戴及一名男友人接上樓。


女事主續稱,單位內連同她在內,共有3女6男,包括3名男被告。他們9人一同在屋內吸食俗稱「K仔」及「可樂」的毒品氯安酮及可卡因。約清晨5時許各人陸續離去,只餘她與戴,此時戴脫掉雙方衣服摸她的胸部,她吸毒後頭暈,只管叫戴「咪搞」,惟不知何時林、吳兩被告也在屋內,最後3人先後強姦她。她不知道各人有否戴避孕套,亦不知各人有否射精,稍後林及吳因落樓取可卡因而穿衣離去。


作供落淚 指拍拖不足一月


女事主昨日作供時幾度落淚,嗚咽說:「我同佢(首被告)拍拖唔夠一個月,佢咁樣對我……」對於法官的提問亦只能回應:「我講唔到,我唞唔到氣。」


控方指女方即時質問男友為何連同友人「搞佢」,男友只回應說索K後無法控制。女方憤然稱要報警,男友即搶其手機問「有冇偈傾」,此時第3被告吳亦返回單位,問她「錢可否解決問題」。控方指女事主為求盡快離去,答應以5000元了事,吳說稍後付款,並陪她到樓下看醫生及回家。


惟乘的士途中,吳竟在到埗前跳車離去,女事主一直哭至返家,向兄嫂哭訴後,於翌晚報警。警方即時往找3被告,但一無所獲,直至5月24日,警方透過公安協助,3人終在


【案件編號:HCCC315/10】



理大大字報 女生遭同學非禮 反被校方指摘


理大大字報 女生遭同學非禮 反被校方指摘


「會導致男方以後不敢識女仔」


2011年04月27日



【本報訊】理工大學一名女學生今年 2月底,遭男同學以問功課為名親近,分別摟腰、摸手背及按壓胸部,女生其後向校方投訴。理大紀律委員會本月初裁決,竟指男生一直喜歡該女生,事件只是他表 達手法不當,更反指女生反應過敏,「會導致肇事人以後不敢識女仔」。 14名同系同學昨聯署在校內民主牆張貼大字報,指斥校方幫不到忙,質疑:「是否喜歡 10個女生,就可用手多次按壓 10個女生胸部?」 


記者:區杏芝、陳淑莊、馮樂琳




大字報於昨午約 1時貼出,旋即引來大批學生圍觀,學生多對事件感驚訝,痛斥校方處理不當,有學生更質疑事件屬刑事案,校方竟刻意低調處理及未有報警,是怕影響校譽。


據大字報所述,受害女生 2月底在校內圖書館電腦室遭同系男同學借問功課為名,坐在身旁非禮,甚至按壓其胸部,女生隨即離開向友人傾訴,揭發事件已非首次發生。事後受害女生甚至要「走堂」迴避涉事男生。


「你估得你一單?」



放大圖片
非禮肇事現場是裝有閉路電視的學生電腦室。

非禮肇事現場是裝有閉路電視的學生電腦室。


12345678910


在友人勸告下,女生在一周後向校方投訴,學生事務處輔導員指為「小事一樁」,並說如沒十足證據,投訴便不成立,着女生認真考慮是否正式投訴。女生其後向學生紀律委員會投訴,並要求校方保留閉路電視錄影作證據,校方要求男生自辯後,他卻向女生發短訊要求私下解決。


校 方本月初完成調查,大字報引述委員會裁決指,涉事男生解釋「一直喜歡這女生,希望能在畢業前表白」,校方接納其解釋,認為男生只是「表達方法不當」,裁決 指受害女生從未拍拖,認為其「反應過敏」,會導致該男生日後不敢識女仔,她與男生首次有身體接觸後未有即時投訴,是「接受」和「默許」其行為。


大 字報引述受害女生的女同學指,過去三年未察涉事男生對受害女生有愛慕之意,質疑是其開脫的藉口。該批同學認為校方強詞奪理,不應以受害女生未拍過拖或沒有 即時投訴,便認定她不懂分辨非禮定義或是默許事情發生。大字報又引述受害女生為事件飽受創傷,須社工輔導,並正諮詢法律系導師意見作進一步行動。聯署學生 批評校方處理是雪上加霜,將責任反推向受害女生,要求交代調查報告,更引述委員會代表說:「你估得你一單 case(個案)呀?」


理大:絕不偏袒


理大發言人指,學生紀律委員會已完成 調查,惟以涉及私隱為理由不公開討論調查進度及內容,強調校方絕不偏袒任何一方;委員會接到投訴後隨即邀請有關同學提供詳情,並於 4月 8日召開紀律聆訊,參與委員包括學務長、教務長、系主任及資深社工等。委員會小心查閱證據,先後接見涉案學生,細心聆聽其第一身表述。校方亦已派學生輔導 主任跟進,提供適當輔導。


學生有話說



放大圖片
陳小姐 測量學系<br/>「其實係犯咗刑事喎,點解唔報案呢?校方係咪想維護聲譽呢?個女仔會好尷尬囉,成日撞口撞面!」

陳小姐 測量學系


「其實係犯咗刑事喎,點解唔報案呢?校方係咪想維護聲譽呢?個女仔會好尷尬囉,成日撞口撞面!」


放大圖片


莊先生 工程學系<br/>「成件事好過份!十分不滿意校方處理手法,呢件係嚴重嘅事件,應該報警處理,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莊先生 工程學系


「成件事好過份!十分不滿意校方處理手法,呢件係嚴重嘅事件,應該報警處理,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騰雞三男女毒販同落網

騰雞三男女毒販同落網


2011年04月25日



【本報訊】一對鬼鬼祟祟的情侶毒品拆家,及一名緊張的「毒品快餐車」女車手,昨午在旺角鬧巿交易時表現「騰雞」,惹起便裝警員懷疑跟蹤截查後,在情侶身上及私家車座位下,共檢獲 1.75公斤氯胺酮( K仔)約值 30萬元,警方正追查毒品來源。

警撿 1.75公斤 K仔




涉販毒女車手被黑布蒙頭,由警員帶同警犬搜查車廂。溫文學攝




涉販毒女車手被黑布蒙頭,由警員帶同警犬搜查車廂。溫文學攝



被捕 2女 1男,姓羅 24歲、姓袁 17歲,情侶關係,另一姓鄭 26歲女子是毒品快餐車司機。有參與行動警員形容,若非 3人表現「騰雞」,絕不會惹起警方懷疑。而檢獲的 K仔數目,相信是近 10年街頭截查行動中,搜出最大宗毒品案。


旺角警區特遣隊警員,昨日在區內進行反毒品行動,至傍晚 5時許,見有一輛由女司機駕駛的紅色私家車停於快富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其間有一對男女閃縮步近,神情慌張竄入車廂,私家車隨即開動,探員見異樣,尾隨跟蹤,見私家車拐彎至亞皆老街與花園街交界時,該對男女即下車,數名探員追上截停兩人,帶至附近大廈搜查,結果在兩人身上,撿獲一公斤 K仔,立即將他們拘捕。另一名便衣探員則追前截停可疑私家車,在座位下發現 750克 K仔,將女司機拘捕,鎖上手銬、黑布蒙頭在現場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