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0日 星期二

李俊賢

■被告李俊賢強姦12歲女生,待索取心理精神科報告才判刑。資料圖片

【本報訊】屢犯風化案的18歲青年,為滿足一己性慾,在上水清河邨覓得12歲女生作「獵物」,跟蹤對方回家,將她強行拉到後樓梯,威嚇令她窒息死亡,繼而 連番淫辱女生,包括吸吮她的手指腳趾、逼她口交,最終將女生強姦,離開前更叫她脫清光,並搶去其手機及現金。涉案青年昨承認強姦及搶劫兩罪,法官替他索取 心理精神報告,還柙至本月23日判刑。
記者:蔡曉楓 

架上黑框眼鏡的被告李俊賢(18歲),報稱無業,有五次性罪行案底。案發去年9月25日下午5時許,被告在上水清河邨徘徊,他見到事主放學,便暗中跟蹤她 回家。當事主步出電梯,他立即強行拉她到後樓梯,事主問他是否為錢,被告答是,事主遂給他100元。

犯案時無用安全套

惟被告並未罷休,他拉下事主褲子撫弄她下體,又要求事主替他口交,但事主拒絕。被告便掩着事主口鼻,恐嚇會令她窒息,事主不敢反抗,被告接着強吻她,甚至 吸吮她的食指及腳趾。此時,有街坊經過後樓梯,被告於是將事主帶往其他樓層,遇街坊經過時便攬着她,其間再度要求事主替他口交,兼且上下其手,最後將她強 姦。

其後,被告要求事主脫光衣服,事主遵從,被告繼而吻她胸部及撫摸下體。被告離開前搜查事主書包,搶去她的手機及一些零錢。事主回家後報警。被告即日將事主的手機在上水港鐵站以50元轉賣,警方追查手機的轉賣情況,及在事主身上發現有被告DNA的體液,三日後終將被告拘捕。
警誡下被告指自己當時在案發地點附近徘徊,尋找「獵物」以滿足自己性慾。而他在犯案時並無使用安全套,一邊強姦事主,一邊吻她的手指。他已將偷來的金錢全部用掉。
案件編號:HCCC97/2013 



18歲色魔囚8年半

05 - 24 05:00

13歲起屢狎女生 吮腳趾姦劫女童

【明報專訊】專向校服女童落手的18歲色魔,13 歲起已曾掀起7歲女童的校服裙大肆非禮;至今已累積9次案底的他,去年犯下盜竊罪候查期間,再打劫及強姦12歲女童,其間更吸吮其手指及腳趾,昨被判囚8 年半。法官引述報告指出,被告重犯風險高,對校服女生有特別癖好,悔意流於表面。

報告指重犯風險高

現時無業被告李俊賢(18 歲)有9次案底,包括三項非禮及兩項企圖非禮。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強姦及打劫罪,控罪指出,被告去年9月25日在上水一屋邨梯間,搶劫及強姦12歲的X。
法 官判刑引述被告案底,指他於2007年、即13歲時,已犯下非禮案,他先兩度侵犯兩名年僅7歲女童,其中一次掀起女童校服裙非禮對方,另一次以刀威脅另 一女童;同年他再非禮一名17歲少女。兩年後被告再犯下兩宗非禮案。直至去年被告因偷竊罪被捕,保釋候查期間犯下本案。法官判刑時說,從未見過如此的犯案 模式。

偷竊保釋期間犯案

有關報告指出,被告是性罪行慣犯,重犯風險高,對校服女生有癖好,有暴力傾向,自制能力低,悔意流於表面。法官表示,案中事主X年幼,被告不但沒有用避孕套,更威脅X的生命安全,最後又逼她口交,終判被告入獄8年半。
事發日中午被告在上水一屋邨內蹓躂,下午5時尾隨正返家的X步出公屋電梯,從後扯其髮及掩口,把X拖到後樓梯。他先劫去X 100元,繼而非禮X下體及強迫口交。X反抗,被告即掩其口鼻,威脅焗死她,被告強吻X,又吸吮X的食指及腳趾。

受害人反抗 遭威脅焗死

此時被告發現有人途經,把X拖到5樓,又聽見有人開門,即把X帶回7樓繼續施暴。被告又帶X到9樓梯間口交,其間有居民經過,被告即擁抱X。居民遠去後,被告繼續施淫爪,一邊吻X手指,一邊性交。被告最後搶去X的電話,命令赤裸的X回家,X的家人報警。
【案件編號:HCCC97/13】

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

元朗堂、真光幼稚園



 於元朗區營辨4所幼園的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按年向4間屬校徵收共120萬包括會計、宗教服務在內的「管理費」。另圖中的真光幼稚園正校,按年向元朗堂繳交240萬元租金,較差餉物業估價署公布最新市值租金,高出1.35倍。(葉家豪攝)

教會年徵4幼園120萬管理費 稱提供會計宗教服務 議員指不妥



【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揭發學券幼稚園帳目不清、雜費高昂問題,本報接獲投訴,指有4所非牟利學券幼園的中華基督教會元朗堂(元朗堂),除收取學校高昂租金,亦按年向4校共徵收最少120萬「管理 費」。立法會議員梁家傑質疑,辦學團體以不同名目向屬校徵費,做法不妥當,將於立法會帳委會跟進。
元朗堂屬下4校包括真光幼稚園(正校)、真光幼稚園二校、朗屏邨真光幼稚園及周宋主愛幼兒園,均為元朗區內的學券幼園,4校於2012/13年度學 費介乎1.2萬至約3萬不等。本報接獲讀者投訴並翻查4校及元朗堂帳目,發現4校除按年向元朗堂繳付巨額「管理費」,校齡最久、最具名氣的真光正校,更按 年向同為屏信街5號、7號校址業主的元朗堂,繳交最少240萬租金。

真光正校租金突倍增至240萬
據真光正校08/09年度帳目,租金由上一年度的120萬,突上調1倍至240萬,致幼園由擁39萬盈餘,急跌至該年錄得逾97萬虧損;租金水平亦 較差餉物業估價署最新評估上址102萬租值,貴1.35倍。此外,元朗堂4屬校雖位於同一地區,但收取雜費參差不均,整體以「收3蚊、賺1蚊」利潤比例, 按年向4校徵收數百萬雜費(見另稿)。

本報就上述問題,分別向元朗堂、真光幼稚園及教育局查證。教局表示,元朗堂向屬校收取「管理費」,為提供校牧支援及會計帳目管理服務之用;但本報根據4所幼園帳目,各校每年要另行繳付6500至8500元核數費。

租金超估價 職員指差餉署認可
元朗堂職員鄭小姐回應本報時,亦無解釋「管理費」詳細用途,只稱各幼稚園向教局上呈帳目,有交代「管理費」明細;真光幼稚園正校、二校校長蕭月珍則 稱,校方一切事情按教育局要求處理。教育局未有正面回應,是否有規管辦學團體向幼園收取「管理費」,只稱幼園申請調整學費時,會要求校方提供「管理費」詳 情,再決定是否將之納入批核的考慮因素。

梁家傑﹕帳委會下次聆訊跟進
租金及雜費收入方面,蕭月珍校長回應,2008年決定上調租金時,差餉署曾派員實地考察。元朗堂職員鄭小姐亦強調,租金加幅獲差餉署認可,但未有解 釋租金何以與差餉署現時公開的估價,有高達1.35倍差距;鄭又說,屬下4校的書簿、校服及書包用品,市面供應商均有出售,家長可自由選擇在別處購買。
對於元朗堂收取巨額管理費及高於市值租金、高昂雜費等,立法會議員兼帳目委員會成員梁家傑批評,做法明顯不妥。至於辦團是否有借向幼園徵費「自肥」 之嫌,則資料不足難以評論,但教局官員在前日的帳委會聆訊上承認,當局規管辦學團體、幼園收費方面有不足;梁稱,帳委會成員已要求當局補交有關文件,將於 下次聆訊跟進。
明報記者

2013年4月27日 星期六

陳德培




 


【本報訊】嶺大男新生被指在迎新營中,參與一項名為「屎塔」的集體遊戲時「胸襲」兩名女新生,其中一女生受辱過程更有相為證。裁判官指他用放大鏡細閱該相 後,認為已足夠支持被告曾觸摸該女生胸部的指控,更狠批男生砌詞狡辯,自欺欺人。男生昨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還柙候判。

官斥砌詞狡辯無悔意

19歲被告陳德培(圖)步進囚室時,跟庭上親友說「想去廁所」。他須還柙至下月10日,以候心理等報告始判刑。辯方指,嶺南大學已預留學位予被告讓他於今年9月繼續學業。
裁 判官許肇強明言被告無悔意,對案中強而有力的證供砌詞狡辯,更抹黑受辱女生,在眾目睽睽下趁亂犯案。對於被告辯稱該張照片令人有先入為主的錯覺,和堅持他 只碰到女生X之腋下及女生Y的背部,許官斥他指鹿為馬。許官指,相中的被告挺直站立,雙手更繞過X的腋下而觸及其胸,故應為被告因失平衡而「誤觸」女生的 辯解匪夷所思。
案發去年9月5日,X稱她玩集體遊戲時遭被告從後按她胸側,Y指被告從後摸胸時雙手更「完全包住兩邊乳房」。兩女在遊戲完畢後得悉對方皆遭被告摸胸,遂向組長投訴,兩天後由校方代為報警。
案件編號:TMCC25/13


法庭:「屎塔」迎新摸胸 嶺大生勢判囚

 被告陳德培非禮罪成,收押候判。(資料圖片)

嶺南大學男新生去年九月在校內參與一項名為「屎塔」的迎新集體遊戲時,涉嫌在眾目睽睽下趁亂向兩名女同學摸胸,他昨於屯門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罪名成立。 裁判官曾用放大鏡反覆檢視呈堂的事發時拍攝照片,顯見被告的摸胸實況已被攝下,證據甚強,惟被告非但不認罪,更企圖抹黑女事主捏造事件,可見被告「砌詞狡 辯、顛倒事實、毫無悔意」,故認為判監最為恰當;現先將被告收押索取心理及背景等報告,案件押後五月十日判刑。

被告陳德培(十九歲)昨聞判罪成後仰天輕嘆,但表現仍算平靜,直至他被下令還押時情緒較為激動,他並想向到庭旁聽的父母說話時,已被庭警即時押走,其父母則與辯方律師商討且顯得很憂心。

官斥被告辯詞 匪夷所思

裁判官裁決指,控方呈堂兩張照片,攝下被告觸摸過女事主X雙乳及他的右手放在女事主Y的腰間,已經是最強證據及案中關鍵,故認 為非禮事件確曾發生。反觀被告自辯聲稱,當時失去平衡而急於抓住前面同學的身體,才分別誤觸兩事主的乳側及背部,更指事後疑遭事主們「屈錢」勒索兩萬元。
裁判官對此分析指,在失平衡下被告雙手仍可穿過腋下而「誤觸」乳側,簡直匪夷所思;且照片顯示他腰板挺直,並無失平衡迹象,認為被 告口供不可信。裁判官續指,被告經律師勸告仍堅持不認罪,可見他毫無悔意,且他無視強而有力的照片證據,仍然「砌詞狡辯、自欺欺人」更試圖抹黑女事主,故 裁定被告兩罪成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受審前已被停學,嶺大雖願意為他保留學位,准他在今年九月重返校園,但學業已受影響停滯一年;加上被告因本案留下案底,前途亦備受影響,懇求法庭從輕發落。辯方強調,被告純粹輕微觸碰兩事主的胸部,從無撫摸及抓捏,非禮情況不算嚴重。

向宿生會投訴 校方報警

案發去年九月五日於嶺大的室內體育館,被告、X、Y及其他新生被安排玩名為「屎塔」的迎新集體遊戲,規定各人辨認出哪位同學是「屎塔」身份後,便趕緊到「屎塔」後搭膊排隊以爭取佳績,混亂間兩事主遭被告摸胸非禮,她們當天向宿生會投訴,校方報警。
案件編號:TMCC 25/2013

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

教會騙才系例 之 教會也瘋狂 (撲水爆出謀財內幕)


【本報訊】被揭借生命鬥士Nick Vujicic講道,大搞貴價宴籌款建新堂的大埔浸信會,竟向附屬幼稚園收取巨額租金,06年至11年間累積加租一倍至320萬元,平均每名學生要孭 6,500元租金,由於獲教育局發還租金津貼,變相令學校成為公帑提款機。
記者:倪清江 張婷婷
日前公佈的審計署報告揭示有九間獲發還租金津貼的學券制幼稚園,要向所屬辦學團體繳付校舍租金,每月6萬至34.8萬元,12/13學年合共發還 1,620萬元。最貴一間推算年租約418萬元,據悉位於東區。
58年創校的大埔浸信會幼稚園,位於大埔鄉事會坊地下及三樓,是大埔浸信會(埔浸)自資會址。上、下午校約有500人,本學年學費16,797元,比學券面值少3元,持學券入讀毋須再繳學費。
本 報翻查埔浸截至11年底的六個年度的周年賬目,發現教會向該幼稚園收取租金,其間加租2%至35%不等,租金由06年152萬元,至11年升至319.2 萬元,累積加幅有一倍(見下表),平均月租26.6萬元;推算每名學生要攤分約6,500元租金,校方辯稱是市值租金。由於該校獲發還租金津貼,即由納稅 人支付予埔浸。
教會在自資物業辦學,卻向學校收取大筆租金,教育政策關注組主席張民炳質疑理據,「教會辦學係傳福音,為社會服務,好難話同市值掛 鈎。」立法會稍後將討論審計署報告,教育界議員葉建源也認為「自己租自己」有問題,要求當局公開該九間學校資料及追究發還租金津貼是否有漏洞。

撲水爆出謀財內幕

埔浸合共營辦五間幼稚園,另四間不在自己物業。埔浸設立的公司欣悅天地,為幼稚園提供書簿雜費服務從中牟利,11年大賺183.9萬元,比採購書簿雜費成本126萬元高出逾倍。
埔浸借用Nick Vujicic來港講道搞萬元貴價宴,是因為三億元建新堂大計,目前只籌得一成,但急於撲水卻令謀財內幕曝光。
埔 浸擬用一億元買地,二億元建堂,將有容納1,500人大禮堂、有康樂設施的副堂、圖書館、辦公室等,惹來教友質疑新堂超豪,建築費相當於1.3間30班的 千禧校舍。埔浸06年接手營辦收生不足的大埔公立學校,屬24間課室標準校舍,已為教會提供新禮拜場所。

大埔浸信會附屬幼稚園近年租金

年份:2006
年租金:153萬元
加幅:/
年份:2007
年租金:186萬元
加幅:22%
年份:2008
年租金:252萬元
加幅:35%
年份:2009
年租金:258萬元
加幅:2%
年份:2010
年租金:270萬元
加幅:5%
年份:2011
年租金:319.2萬元
加幅:18%
資料來源:教會周年賬目

生命鬥士來港辦免費佈道會

【特稿】
大埔浸信會擬於6月4日舉行籌款晚宴,邀得先天缺四肢的生命鬥士Nick Vujicic(力克)作嘉賓,教友需以10,000元「恩典價」買位,才能與力克同桌晚膳。

重申不知埔浸撲水

安排力克來港的樂苗基金前日表示,得悉晚宴引起爭議,已通知力克及替他取消活動。昨日樂苗補充稱,6月1至4日力克會在港舉行生命分享及福音見證活動,包 括2日在添馬公園舉辦免費大型佈道會。樂苗昨日重申力克或樂苗均不知埔浸的籌款數目及活動內容。樂苗表示,接獲埔浸就擴堂一事邀請力克講道,為支持本地教 會福音發展,力克答允出席。現經力克同意,樂苗已取消出席是次活動。樂苗續稱,今年5月中起,力克將會展開「亞洲普傳計劃」,注重維護家庭核心價值、反對 校園欺凌。6月1至4日,力克將在港舉行多個生命分享及福音見證活動。
力克會在1日及3日舉辦兩場售票音樂會及專題講座,其中6月3日在W酒店舉行的午餐會,票價每位2,000元。6月2日計劃於添馬公園舉辦免費的大型佈道會,任何人士均可出席。另6月3日下午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安排學生專場,邀請本港中學學生免費出席。
《蘋果》記者

張秋蘭

【明報專訊】自政府實施行政手段禁止內地孕婦來港生子,雙非嬰兒有減少趨勢。有內地孕婦想出奇招,先與內地丈夫離婚,再與港人假結婚,讓腹中塊肉成為「單非」嬰兒,並在香港醫院分娩,最後被入境處揭發,內地婦、其港人「假丈夫」及策劃假結婚的「真家翁」同被控欺詐等罪,昨同被判囚一年。 家翁策劃離婚嫁港人「假結婚」的孕婦張秋蘭(39歲)與「真丈夫」均為內地人,她於去年4月懷孕。張的家翁林耀祠(71歲)為港人,為讓孫兒取得居港權,着兒媳於去年6月離婚,並以3萬元港幣為酬勞,安排港人張俊雄(36歲)與張婦於去年7月假結婚,藉此讓未出生的孫兒「雙非變單非」。

家翁假丈夫同判囚1年
入境處職員抽查張婦的懷孕、出入境及婚姻紀錄,發現張婦有孕未幾便再婚,認為有可疑,遂暗中調查。張婦「新婚」未幾,便以港人妻子身分,於去年8月成功預訂本港醫院牀位,並在今年1月初分娩,嬰兒取得居港權。

 
入境處見有孕即再婚起疑
在1月15日,家翁與「假丈夫」一起為嬰兒領取出世紙時被入境處人員當場拘捕,其後張婦亦在寓所被捕。張婦承認嬰兒為前夫骨肉,3人亦和盤托出「假結緍」計劃,被控串謀欺詐、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及作虛假聲明等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認罪,各人分別被判監一年。
助理首席入境事務主任(調查)蔡裕能指出,入境處不時抽查旅客入境紀錄,於去年底發現張婦「再婚」日期有可疑,遂展開調查。他補充,去年「衝閘」的雙非孕婦平均每月有50人,今年已跌至20人

毛曉風

【本報訊】年輕油站職員不堪拍拖只個多月的女友提出分手,對女友施以箍頸、欲以衣架插下體等毒招,並要脅「燒死你全家」,強迫女友性交。涉案青年早前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連同已經承認的兩項襲擊傷人罪,昨天被判入獄6年。

拳打心口按地箍頸

法官判刑時指明白被告承受分手之痛,需要宣洩,但以恐嚇手段聲稱燒死事主家人,逼事主就範確是差勁的行為。被告毛曉風(20歲)面對一項企圖未經同意下肛交和兩項強姦罪,除一項強姦罪罪名成立,其餘兩項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去年4月底20歲事主結識被告,翌日兩人便拍拖。後來被告要求事主每天陪他,更要求事主到其家中居住,令她「開始好怕呢個人」。
同年6月5日,事主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忿而拳打事主心口,將她按在地上箍頸,並威脅她「燒死你全家」,事主惟有跟他回家性交,被告又要求事主發誓「一生一世只可同佢一齊,男性朋友只可得佢一個」,並欲以衣架襲擊事主下體。
案件編號:HCCC300/12

何家寶


何家寶涉藉詞替印傭治病驅鬼,兩度與印傭性交。

法庭消息:僱傭公司東主騙印傭性交案續審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55歲僱傭公司男東主何家寶,涉藉詞替27歲印傭治病驅鬼,兩度與印傭性交。事主今早接受辯方律師盤問,辯方指事主急欲回印尼,但因中介人蔡女士未能找到替工,而不讓她離開,故二人發生多次爭執。事主承認急欲回國,但否認因此與蔡出現爭執。

另外,辯方又指,當日被告只對事主說可用按摩油按摩,但當事主知悉被告為僱傭公司東主後,主動攬著被告及吻對方,被告亦沒有要脅事主女兒的安危,但事主否認辯方的說法。
 
 

【明報專訊】僱傭公司東主涉以解「降頭」治背痛為名,兩度與印傭非法性交,更要求她口交,甚至吞精液,事後恐嚇她要保密,否則遠在印尼的幼女會遇上車禍。印傭驚慌下就範,事後向僱主哭訴揭發事件。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背痛被指遭落降 經紀帶「治病」身形略胖的被告何家寶(55歲)已婚,報稱為職業介紹所東主,據悉與僱傭業務有關。他昨否認兩項以虛假藉口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而受審。

已婚的28歲事主X昨在屏風後供,稱在印尼育有5歲女兒,前年5月她經另一間僱傭公司轉介來港工作,其間背痛發作,X的僱傭公司經紀蔡太懷疑X被「落降頭」,稱朋友可替她醫治,兩人遂於去年7月26日到被告位於旺角的公司。
 
叮囑保密 否則女兒有橫禍
 
當時被告稱可為X按摩背部,但需脫掉胸圍,X不虞有詐,被告亦示意蔡離開。之後被告關燈叫X伏在地上,拉高其上衣,稱要為她塗藥膏,又用保鮮紙包着X的背部,用風筒吹烘。後來被告叫X翻身,脫掉其內褲,自己則將褲子拉下,叫X坐在櫈上用雙手捉着其陽具,說「咁就好快會好番」,並吩咐X向一尊佛像祈禱。
 
後來被告叫X躺回地上,用手指及陽具插進X的陰道,又親吻X的陰部及嘴唇,X不敢作聲,被告續要求X為其口交,但X堅拒吞下精液。最終蔡太致電說要接X走,被告才叫X穿回衣服,叮囑她不可將事告訴別人,否則她與其女兒也會遇到麻煩。
至同月30日,蔡太叫X再往被告公司「治病」,其間被告涉「照辦煮碗」,X多次表示下體痛,被告卻指「我個陰莖好細,我不信你會痛」。
 
事後,被告多次迴避蔡太及被告的來電,亦拒絕再到被告公司,X僱主發現有異,詢問下揭發事件。據悉,蔡太就此案亦曾遭調查,但最終不被起訴。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DCCC1169/12】


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葉德良


被告葉德良涉嫌強姦及非禮家中印傭。
被告葉德良涉嫌強姦及非禮家中印傭。


【本報訊】已婚育有一對子女的無業漢,趁妻外出工作時涉嫌在家中非禮到職數月的印傭,惟他兩次在廚所向對方非禮時,都因妻子回家或兩歲半女兒的叫聲阻礙而打斷,最終他在晚上於工人房內涉嫌將印傭強姦,印傭則向外傭介紹公司投訴。事後被捕的無業漢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廚房熊抱吻頸

卅六歲被告葉德良,被控去年八月三及四日於沙田嘉田苑家中兩次非禮及一次強姦女事主X(廿七歲)。X昨在屏風後作供指,去年四月到職,至去年六月開始,被告趁妻子外出工作時向她毛手毛腳,又在她洗碗時從後熊抱及吻她頸,又付錢要她當其女友,X一一拒絕。後來被告夫婦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被告遂叫事主不要將毛手毛腳的事張揚。

去年八月三日,被告趁X在廚房洗碗時從後抱緊她,X拿刀指嚇,被告即奪刀並說:「我係你老闆,你係咪要我死?」
「我令到你舒服」

之後被告摸她的胸及指插她下體,跟着更脫褲說:「我令到你舒服,你都要令我舒服。」X意會被告想她手淫,剛巧當時電梯聲響傳來,被告懷疑妻子回家即穿回褲子離開。X稱因被告妻很惡,故並無向對方投訴。翌日她替被告女兒洗澡時,被告支開X往廚房打點時再次非禮,並欲掏出陽具,惟此時女兒大叫「爸爸」,被告即穿回褲替女兒抹身。控方案情指當晚被告遂在工人房內涉強姦事主。

案件編號:HCCC 485/2012

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上帝也要錢系列 - 教會也瘋狂 (抽水起教堂)

 擴堂須3億元 現籌十分一

【明報專訊】大埔浸信會為求籌集3億元作擴堂之用,2008年起已不斷向教友等籌款,除一般奉獻,過去曾舉辦不同活動籌款,如2009年起每年新年都有「建堂利市籌款」,4年來籌得10多萬元,每逢過節又曾義賣月餅、年糕、糉等應節食品,每次籌得數千至數萬元不等。
根據該教會網頁,教會3億元籌款目標至今已做到十分之一、即約3421萬元,過去籌款招數層出不窮,除了義賣,2009年時曾舉辦建堂音樂會籌得 13.5萬元,去年曾舉辦建堂分享會,主題為「企業由小變大」以收取奉獻。不過,即使籌得3400萬元,目前仍然追不上原本的籌款目標進度,根據埔浸其中 一份資料,3億元籌款分3階段,目標每階段籌1億元,按其目標,今年9月底第二階段結束,即應籌得2億元,但至今遠未及目標。

上帝也要錢系列 - 教會也瘋狂 (抽水系列)

 
 
 位於大埔鄉事會坊的大埔浸信會會址(圖),是教會在1960年代以約11萬元地價向政府買下,用作建教堂及經營學校,即現時的大埔浸信會幼稚園。幼稚園2011年帳目顯示,向教會付了319萬元租金,並獲教育局全數發還,即由政府代交租。(葉家豪攝)

【明報專訊】近日因邀請天生無四肢的「生命鬥士」力克胡哲來港辦籌款晚宴而捲入「萬元買位」風波的大埔浸信會(下簡稱 埔浸),近年正積極籌款擴建教堂。本報翻查帳目發現,2011年該教會向在名下教堂營運的浸信會幼稚園收取319萬元租金,幼稚園則向教育局申請全數租金 津貼,變相把這筆「名義支出」交由公帑資助;教會又組公司以高成本價一倍的價錢向幼稚園家長出售書簿等雜費,進帳逾180萬元。

審計不點名批辦學團「左袋入右袋」

審計報告日前不點名批評學券制下的非牟利幼稚園,涉向辦學團體租用其名下物業營運,並向教局申請租金津貼,把資助「左袋入右袋」。埔浸幼稚園校長黎 淑儀解釋,教會作為業主,已邀請專業人士估價,認為租金低於市價。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指出,曾就租津徵詢差餉物業估價署,該署認為埔浸幼稚園擬訂租金可以接 受,遂批出發還全部租金。根據教育局紀錄,埔浸幼稚園售賣物品或提供收費服務時有遵守教育局規定。

葉建源:另設公司供書簿不能接受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即將公開聆訊審計報告提出的學券制度問題。教協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出,事件反映教育局處理租金發還制度出現漏洞,相信埔 浸只是個別極端例子。他批評埔浸作為辦學團卻另設公司,透過屬校提供書簿雜費服務牟利,做法不能接受,現時津貼中、小學絕不容許同類做法。
大埔浸信會正爭取籌款3億元,於大埔山塘村興建可容納1500人的新教堂,現時已籌得3000多萬元。按埔浸公司註冊處呈交的最新2011年帳目,發現當年埔浸從約800萬元的營運盈餘中,注資509.2萬元到擴堂事工基金,而營運盈餘約有500萬元來自旗下幼稚園業務。

租金較差餉署租值高一倍

文件顯示,2011年屬學券制下非牟利的埔浸幼稚園,向辦學團體、即埔浸教會租用大埔鄉事會坊會址地下至3樓辦學,可容納489名學生,租金支出達 319.2萬元,即平均月租26.6萬元。本報翻查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顯示該校址應課差餉租值,月租僅為12.5萬元,較幼園所付的少逾一半。
同時,該幼稚園獲政府批出全數租金發還,意味由公帑資助的幼稚園租金津貼全數落入大埔浸信會。

另外,埔浸帳目顯示,該會透過開設商業機構「欣悅天地」,為幼稚園提供書簿雜費服務從中牟利。帳目顯示,2011年欣悅採購書簿雜費的成本為126 萬元,收入卻有309.9萬元,即淨賺183.9萬元。以埔浸2011年在大埔區總共開辦5間幼稚園共1217名學生推算,平均每名學生支付逾2500元 書簿雜費。

校長:書簿雜費有招標

埔浸幼稚園校長黎淑儀接受查詢時,證實學校向辦團兼業主埔浸交租,以及由欣悅代辦書簿雜費。她解釋,業主曾邀專業人士估價,租金低於市價;至於書簿 雜費方面,黎解釋學校一直有按教育局要求招標,但無法覓得其他營辦商,因此選用欣悅,強調家長可另行購買課本、茶點等,學校沒有從中獲利。
明報記者 蕭輝浩

上帝也要錢系列 之 教會也瘋狂



呢d仆街教會~ 


【明報專訊】大埔浸信會6月邀請著名無肢人力克胡哲(Nick Vujicic)來港,擔任佈道會嘉賓兼參與籌款晚宴一事爛尾。教會要求參加者花1萬元「買位」才能與力克同桌晚膳,同場一圍枱最低消費1萬元,被外界批 評教會把力克當商品。負責為埔浸穿針引線的「樂苗基金」昨指出,力克已親自決定取消出席該活動,但6月會繼續來港辦免費佈道會及其他票價低至200元的活 動。

另赴活動 票價免費至450
樂苗基金發言人表示,力克答應晚宴時,知悉目的是籌款協助教會擴堂,但不清楚細節,包括「買位」價格。對於今次爭議,基金已通知力克詳情,力克最後決定不會出席。
力克6月1日至4日來港期間會有兩場免費活動,包括6月3日在伊館舉行免費學生講座,招待約2000中學生,另一場正在計劃中,計劃在添馬公園舉行 大型戶外佈道會。他亦會出席6月1日在浸大大學會堂舉行的永不止息音樂會,以及3日於伊館舉行的力克•胡哲 《永不止息》講座,兩項活動票價由200元至450元不等。兩場收費活動,扣除成本後,用作支持力克籌辦5月中展開的亞洲14國佈道行程。

牧師:不會理網上的事

埔浸計劃在六四當晚舉辦「飛躍人生佈道暨建堂籌款晚宴」,其宣傳海報前晚在網上流傳,網民狠批該教會把力克當成商品,又質疑1萬元可為基層送上數百個飯盒等。對於教會要集資3億元建堂,同樣被人批評應把巨款幫助有需要人士。埔浸昨晚已經把海報「下架」。
本報記者昨日到埔浸但未能內進,負責人稱不會接受訪問,本報昨致電埔浸李文忠牧師,他表明「不會有什麼發表」,亦不肯透露晚宴會否取消,對於事件受網民批評,李文忠稱「我們不會理會網上的事」。

已獲批地 明年須交財務證明

埔浸為籌備擴建教堂工程,近年舉行多項籌款活動,目標是籌3億元。埔浸網頁公開文件指出,政府已原則上同意批出大埔山塘村面積合共約4.6萬平方呎 土地供建造新堂,但教會要籌集3億元,包括約1億元支付地價及2億元作建築費。教會須在明年7月中前向政府提交財務能力證明,才能完成批地交易。
埔浸文件指,新堂包括可容納1500人的禮堂,亦有辦公室,甚至可作籃球等的多用途活動室。但據知情人士透露,埔浸內部對擴建一直意見分歧。有反對者認為,埔浸現有會址足以應付未來教會發展,沒有迫切需要另行擴建新教堂,而且擴建涉及龐大款項,埔浸未必有能力承擔。

埔浸至今只籌得3421萬元,僅佔擴建所需費用十分之一,埔浸將研究出售大埔懷義街教育樓,和透過命名及推債券等繼續籌款。

施諾衡


被告施諾衡任職威院男護士時涉嫌非禮女病人。(資料圖片)
被告施諾衡任職威院男護士時涉嫌非禮女病人。(資料圖片)


被告施諾衡昨日遮蓋面容飛奔離開法庭。羅日昇攝







 被告施諾衡案發時是威院急症科的註冊護士。資料圖片
【本報訊】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註冊男護士,於三個多月內在威院的急症室及病房內,藉詞檢查身體而涉嫌先後非禮或普通襲擊四名女病人,其中一次他更涉嫌用手指插入女病人下體。另外,他又疑濫用職權偷取女病人的條碼標籤,以收集她們的個人資料,意圖約會對方。最終因他無端向其中一事主發出手機訊息指「多謝你剛剛的幫忙」,引起事主懷疑而報警揭發,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
廿六歲被告施諾衡,事發時於威院負責急症室服務,現已離職。他被控四項非禮、一項普通襲擊及一項盜竊罪,指他在前年十一月九日至去年二月九日間在病房內非禮女事主A、B及C,及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在急症室內普通襲擊黃姓女事主,並於前年六月至去年二月間盜竊三張病人條碼標籤和一份醫療報告。四事主年齡廿歲至卅八歲。

控方:藉工作犯案

任文員的事主A(廿八歲)昨在屏風後作供,指前年十一月九日因腹痛被送往威院,醫生檢驗她患胃炎後,身穿護士制服的被告表示要替她再作檢查,並領她到一間無人病房。當時被告叫A躺在床上,拉高她上衣並用手按壓她腹部,後來被告欲拉高她上衣時因觸及她的胸圍邊,A阻止,被告改為扯低其襪褲,A謂「沒必要」,被告遂停止,但表示要跟進其狀況而索取她手機號碼。事後被告曾以手機訊息聯絡A,二人並曾約會及晚膳。
控方案情指,被告涉藉工作之便而非禮,其中最嚴重一次發生在去年二月九日,廿九歲的事主C因關節和盆骨痛而求診,期間被告走近領她到無人病房,叫她躺在床上並按壓她肩膀、腰部位置,後來進一步拉下她內褲,C感到遭他用手指插入陰道及按壓下體,「檢查」後被告問她取手機號碼後離開。
未幾,被告發手機訊息予C表示,「多謝你剛剛的幫忙」。C同日出院,感到事有蹺蹊,跟母親商量後報警。調查時醫生指從未指示過被告向C進行「檢查」,亦認為無「檢查」的需要。被告於去年二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102/2013

2013年4月16日 星期二

霍耀東

被告霍耀東涉嫌向女文員掃背非禮。
被告霍耀東涉嫌向女文員掃背非禮。
 
【本報訊】報稱醫生的男子與透過手機程式認識的一名女文員在酒吧消遣,期間他涉嫌搭對方膊頭及摸她的背,其後他跟女文員乘的士離去,又涉嫌在車內重施故技非禮女文員,因而惹上官非。涉案被告被控一項非禮罪,他不認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透過「微信」認識

被告霍耀東(四十歲),被控去年七月二日於尖沙咀中心地下一間酒吧內非禮女事主。事主供稱,被告於去年中透過手機程式「微信」結識她,被告當時自稱工程師。事主在案發當晚十一時到尖沙咀一間酒吧與兩友人消遣,到埗後應被告查問說出自己的行蹤,未幾被告到場加入,坐在事主右邊。
事主指被告其後趁其兩友人外出抽煙時用左手搭着她的左肩,事主推開他,但被告再次大力搭着事主左肩,事主試圖推開但失敗,被告之後又掃事主的背,更一度觸碰其腋下近胸部的位置,直至數分鐘後友人返回店內,被告才停手。事主消遣後乘的士回家,被告跟隨上車,並在車上用右手攬着事主右肩及掃背,事主嘗試推開他但失敗。被告又提議與事主到「另一個地方」,事主拒絕後被告下車。事主將事件告知表哥和報警。
事主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經常用「微信」認識陌生人,強調是被告主動向她搭訕,當時亦無打算接受被告追求。事主又否認知道被告有「波子」名車及遊艇,及為向友人炫耀才邀請被告到酒吧消遣。案件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KCCC 631/2013

2013年4月10日 星期三

黃振柏

黃振柏
黃振柏
 
【本報訊】建築署男技術員開辦乒乓球會兼任教練,原本培育未來乒乓球星,但卻性侵犯一名十三歲男學員,邀該學員到自己家中一起打機,期間突然脫去對方內褲狎玩對方的下體數分鐘。該名乒乓球教練於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裁判官昨考慮到被告認罪兼無案底,判被告監禁三個星期,因已被還押三個星期,故可即時獲釋。對於刑期是否過輕,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會研究裁判官的判刑理據及主控官報告才決定是否跟進。
 
卅七歲被告黃振柏,承認於二月十六日在其葵涌住所內非禮十三歲男事主X。被告的家人及超過卅名學員的家長昨到荃灣法院旁聽支持被告。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得到上司的支持,而心理報告則透露被告重犯機會不高,而且沒有性格偏差,但需要接受心理輔導。
案件編號:TWCC 725/2013

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林瑞萬


被告林瑞萬被指藉詞「畫符」轉運,在屯門醫院內非禮女同事。(陳章存攝)
被告林瑞萬被指藉詞「畫符」轉運,在屯門醫院內非禮女同事。(陳章存攝)
屯門醫院支援服務部一名四十五歲已婚高級男管工,涉嫌兩度藉詞在人體上畫符催事業運,在院內非禮一名大學畢業的廿七歲女下屬,包括用手指在她背脊、「事業線」和乳頭畫符。該名男管工否認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女事主供稱,被告第一次在她身上畫符時,她雖起疑,但仍心想:「都係隔住件衫,算數啦」。不過,被告第二次說為加強運勢,掀起她的衣物用手在她雙乳游走時,她開始大惑不解:「點解今次會咁?」在與男友和心理專家商議後,決定報警。
被告林瑞萬,被控於去年九月廿四及廿六日,在屯門醫院特別座的會議室內非禮X。女事主供稱,她自去年四月起在屯門醫院任職運作助理,被告是她的非直屬上司。去年六月至九月間,他們被指派籌備部門的消防演習,要常見面商議。她曾向被告透露工作不如意,渴望轉職,被告說非常欣賞她的勤力及好學,主動向她索取履歷表,說願意招攬她及可協助她轉職。她於六月底透過醫院內聯網,把履歷表及手機號碼傳送給被告。自此,被告經常致電給她及傳送WhatsApp訊息,頻密至約兩日致電一次,連她的男友「都唔會搵得咁多」,令她不勝煩擾。
突然從後擁抱
去年九月廿四日下午,她應被告要求到涉案會議室商議演習事宜。被告不提演習,反再邀事主「過檔」,但被拒絕。被告遂表示自己懂得道教知識,可為她畫符催事業運,更可防遊魂野鬼上身。她考慮到被告是上司及長輩,在半信半疑下遵循。她按指示站立伸前雙手,手掌向天,被告用食指在她掌心撩動,她遂合上雙眼,靜候儀式完成。
被告其後在她的背部及胸口位置隔着衣服畫符,每處持續約十秒。她感到被告的手指途經她的兩邊乳頭,令她大感尷尬。「畫符」完畢後,她再按被告吩咐合掌向牆壁拜三次,被告突然擁抱她,指這是「基督教安慰人的做法。」
兩日後,被告再要她到該會議室,說要再畫一次符加強運勢,要求重複上次的動作,她表示同意。被告撩動掌心後,她感到上衣及胸圍被掀起,被告的手指直接在她背部皮膚上撩動,繼而又在乳溝、乳房之間十字式游走,再觸碰到她兩邊乳頭。儀式完成後,被告追問她的性經驗,令她感奇怪。被告又把一張寫滿「宜忌」事宜的紙交給她,要求她跟循。她於十月六日帶着該「宜忌紙」報警。
案件編號:TMCC 409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