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7日 星期二

莊德強

(明報)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中年無業漢涉及一宗非禮案被收押荔枝角收押所,卻在收押期間再度干犯非禮。無業漢昨被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 應訊,被控一項非禮罪,暫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轉介區域法院 答辯,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莊德強(37歲)中等身材,頭髮帶白,被控於今年4月22日在荔枝角收押所9號接見室非禮Y。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時指出,被告干犯本案時已涉嫌另一宗非禮案。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要求中文審訊。據悉,案發時被告正因涉嫌一宗非禮案件而被還押在荔枝角收押所,而該宗非禮案亦已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KCCC2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