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蔡堃智

 

教會傳道人涉摸胸非禮 女文員:要揭穿他真面目




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在教會當傳道人的時裝批發公司老闆,涉嫌趁公司女文員試穿樣板衣服期間,疑替她量度上圍時扯胸圍摸胸,兩天後女文員辭職。約一年半後,她發現被告在教會當傳道人,決定「揭穿他真面目」,向教會牧師投訴,惟沒有得到牧師協助,及後報警。公司老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傳道人兼服裝批發東主,涉嫌在4年前非禮試穿貨辦的女職員案,今(29日)於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直言女事主與被告口供均有不可信之處,如女事主聲稱遭被告扯開衣服摸胸,事後又會為與被告食飯而推掉朋友的約會,認為事主的反應不合常理,至於被告聲稱曾拍事主腹部,但又聲稱與異性接觸會很小心,亦認為他的供詞不可信。惟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原文網址: 傳道人涉胸襲女職員案 事主被告供詞皆不能盡信 官裁罪名不成立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312193


被告蔡堃智,61歲,為傳道人及商人,被控於2015年4月9日在深水埗某大廈單位非禮當時26歲的女事主。-Advertisement-Skip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


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事隔一年才向牧師投訴此外,裁判官又不明白事主何以相隔一年才向與被告同一教會的葉牧師投訴。他質疑事主辯稱怕麻煩而遲遲未有報警的說法,並指事主大可找相熟的朋友陪同報警,不必獲葉牧師鼓勵。


證人說法與事主有異裁判官又留意到葉牧作供時只提及抱胸,但事主斷言曾向葉牧師提及被告扯開上衣及胸圍。事主稱曾向朋友說過細節,但這也與其友人的供詞有別。官謂,如被告抱胸,可能是誤碰胸部;若是扯開衣物,則必定是蓄意非禮。他續說若是後者,葉牧應會有另一跟進做法。因而認為事主供詞不可靠。被告供詞亦不可信對於被告的自辯,裁判官指被告曾稱拍打事主腹部,並謂不覺此舉有問題,而他為事主度身時又不會避嫌,這與被告自稱與異性接觸時會非常謹慎的說法大相逕庭。官認為他為求開脫而作供,並非誠實的證人,其供詞亦不可能為真。由於案件存在疑點,裁判官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WKCC5186/2018

原文網址: 傳道人涉胸襲女職員案 事主被告供詞皆不能盡信 官裁罪名不成立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312193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曾繼才 -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本報訊】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連結)。案件原告黎驍敏在本案對退休牧師曾繼才作出嚴重指控,指曾哄騙她將名下物業免費供他居住,曾之後更以避免家人爭產為由,成功游說她將現值一千九百萬元的單位轉到曾名下,事後卻拒絕履行承諾交還。

稱反口作歸還之承諾



據原告方稱,她返諸聖座堂多年,案中首被告曾繼才為座堂牧師。原告稱,曾在二○○四年退休時表示教會的退休金不夠用,她便把名下位於跑馬地樂苑大廈一個約八百呎的住宅單位,免費供曾及其妻子和姨仔共住。至○八年原告丈夫去世,曾表示為免原告的三個繼子日後跟原告爭產,提議把上述物業轉名給被告三人,並承諾可隨時將之歸還。原告現指被告反口,否認曾作歸還之承諾。



指過去十多年被騙財



除涉嫌侵吞物業外,原告亦指被告一方在過去十多年,多次以不同名目向她騙財。原告稱,曾妻劉俠英於○九年向她表示,有一位在美國生活的妹妹財困,原告於是給了對方一百萬港元。數年之後,對方由美返港並與原告飯敍,對方表示自己從無財困,亦無收過她一百萬元,她才驚覺被騙。



原告亦聲稱,曾繼才曾找她幫助一名患病教友,她給了對方十五萬元,其後方知對方僅收到數千元,餘款不知所終。原告稱她其後成功向被告討回餘額。



此外,原告指被告三不五時會向她申索金錢醫病等,這些年間她支付給被告的金錢,總額達四百六十萬元。她現在只要求被告歸還當中六十多萬元。






牧師爭樓案換官重審


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被女教友民事指控被他所騙,將她名下的物業轉名予牧師。女教友並聲稱牧師更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她需索金錢,涉款逾四百萬元。女教友因此向牧師及有份處理涉案財產的牧師妻子及姨仔興訟,要求取回業權及金錢。案件在高院經過一星期審訊後,昨日橫生枝節,出現戲劇性情況。主審法官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名任職大律師的該教會女高層之電郵,請求法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法官隨即向與訟雙方匯報此事後,女教友一方要求法官避嫌停審此案。法官考慮後決定「換官」,案件需重新排期審訊。

本案女原告黎驍敏(七十二歲),三名被告依次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八十歲)、其妻劉俠英及姨仔劉俠賢。昨日是本案第六天審訊,原定由首被告繼續作供,但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甫開庭便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封與案有關的電郵,並交予與訟雙方律師閱覽有關電郵內容,並作休庭。休庭完畢後,原告一方提出,要求林官停審此案。

據稱原告大律師和法官在庭上引述該電郵的部分內容,發文者是一名女大律師,與林定國共用一個大律師辦公室,她亦同時是諸聖座堂議會的高層(下稱發文者)。

「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

發文者表示從傳媒報道得知此官司後,決定向官發出電郵。她先在電郵內稱讚首被告的為人,又指知道首被告在退休後需要財政幫助,原本對原告伸出援手感欣慰,但之後卻發生本宗官司後,發文者的心情「因而生變」,遂請求林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又指「(與訟)雙方現在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等。

原告大律師庭上指,對電郵裏的說法感到震驚,亦批評發文者「不謹慎」。原告一方雖堅信林官絕不會受電郵左右,但發文者與案件各方有關連,難免令旁人對審訊的公正性有懷疑。被告一方的代表大律師則反對終止審訊,指法官與律師互相認識實屬司空見慣,電郵由同業發出不等於法官會受偏頗。惟林官明言,收到認識的人來信與收到陌生人來信,兩者是有分別。

林官:不會受影響但避嫌停審

林官起初表明不會受電郵影響,但在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及案例後,「雖然不情願」,但最終仍決定避嫌停審此案,林官形容「這是一個比判案更困難的決定」。林官又指,會在本周或下周初頒發書面判詞詳細解釋「換官」理據;被告一方則指或會就林官此項決定提出上訴。

而林官在散庭前,特別用廣東話向原告與被告解釋,此決定是要保障司法獨立及公眾認為法庭能獨立判案的信心;又指與訟雙方已是長者,將爭議交上法庭,在時間、金錢和心理上都會構成壓力,未必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法,因此鼓勵他們努力嘗試和解。

案件編號:HCA 142/2017




聖公會高層電郵謂牧師奪產案影響聲譽:教會所需並非公義,而是諒解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指詐騙年老女教友,將跑馬地物業轉名至自己一家名下。女教友於高等法院興訟索償,案件原定今早續審。庭上今早透露,與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屬同一事務所的諸聖座堂高層女大狀,清晨向林發出私人電郵,揚言被告牧師是好人、案件影響教會聲譽,「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林認為應避席,批准女教友一方的申請,案件另訂審期,由另一位法官處理。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女教友黎驍敏入稟,指以不同理索取醫療及裝修等款項,甚至借錢予其小姨渡過財困難關,又向他及家人提供住所。黎為免與子女爭樓,將物業暫時轉名予曾繼才一家,直至發現其小姨根本分文未取,曾氏夫婦又諸多推搪,起疑下討回物業不果,遂於高院興訟。
原告黎驍敏(72歲)、答辯人聖公會退休牧師曾繼才(約80歲)、其妻劉俠英及劉胞妹劉俠賢。根據原告案情,1990年,黎驍敏婚後隨夫到旺角諸聖座堂崇拜,曾為該教會的牧師。2004年,即將退休的曾,常向原告大呻,退休後只獲教會400萬元退休金,「夠食唔夠住,夠住唔夠食」,原告見狀稱,可將跑馬地樂苑的物業免租供其住,更斥資60萬裝修單位。
黎驍敏丈夫2008年過世後,曾繼才被指游說黎立遺囑,三名被告作為遺產承辦人,又聽曾的建議,將跑馬地物業轉名予三人。黎指,曾當時稱若日後有需要,可隨時將物業歸還。曾繼才在庭上則指從無說過,更稱涉事物業是原告給他的贈禮。
案件原定審期8天,聆訊今早進入第6日。今早甫開庭,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表明,凌晨1時許收到電郵,要求原告及被告雙方閱讀及提供意見,但指由於內容或會影響第三者,故要求雙方承諾閱後不可公開內容。林官又自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聆訊可以繼續。
庭上透露,電郵來自一名身為大律師的諸聖座堂高層,是林官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的掛牌租戶。該大律師於電郵表示,看過相關報道,希望表達個人意見,指被告為人甚好,本案影響教會及被告聲譽,而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原告指,電郵寄件者試圖利用自己與法官的關係,影響案件聆訊,做法不恰當。雖然法官揚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但不能保證有人會懷疑確有影響;而且若最終原告敗訴,或有人會質疑「難怪如此」。因此,原告一方表明,無可避免要申請重審此案,以免予人法庭有偏袒之感。被告一方反對申請。最終決定換官重審。

案件編號:HCA142/17





2019年3月1日 星期五

盧龍光 - 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爆MeToo風暴,前會長盧龍光牧師捲入性騷擾案中。

盧龍光喺教會內德高望重,並喺八十年代活躍於社運界。

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爆MeToo風暴,前會長盧龍光牧師捲入性騷擾案中。

    本港教會席捲MeToo風暴,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盧龍光牧師被指性騷擾女職員,經教會調查後一月裁定指控成立,被停止教會學校教育部職位, 佢擔任校監嘅三間中小學亦喺官網移除關於佢嘅簡介,更換新嘅校監。 

    六十六歲嘅盧龍光曾任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及大學要職,包括中大崇基學院神學組主任及神學院院長、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等,德高望重;佢喺八十年代活躍於社運界,被視為「社運界元老」,曾為柴灣居民爭取興建東區醫院,參與政治組織「民主公義協進會」(「民協」前身),曾多次就政治議題發聲。 

   據悉,形象敢言嘅盧龍光,去年底以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身份公開撐MeToo,稱基督教機構應妥善處理性騷擾投訴,唔應該將事件「私了」,「唔好以為呢啲事可以當無發生過」佢接受訪問時說。 據悉,佢被投訴去年底騷擾轄下其中一所學校嘅女職員,包括拖手、多次摸臉、掃背及正面熊抱等,事主其後和所屬學校校長商量,本來想報警及向教會投訴,最後校方以「保護學校和教會聲譽」為由,建議低調處理,事主最後只向教會投訴。教會成立小組調查,翻查閉路電視等資料,裁定指控成立,但事件並無通報教育局及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