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兄弟偷拍裙底上載被捕 小學生六旬婦亦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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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用改裝購物袋暗藏攝錄器材偷拍裙底春光的疑犯,被黑布蒙頭帶返警署調查。(衛永康攝)



(明報)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 05:05


【明報專訊】警方昨日在石硤尾拘捕一名33歲男子,在他身上搜出4部攝錄機,機內全部是偷拍所得的女士裙底春光相片和片段。探員其後在他家中再搜出逾萬張同類春光照,警方估計受害人年齡相當廣泛,由小學生到五六十歲都有。該男子胞弟亦因涉嫌剪輯偷拍影像,上載到互聯網討論區,被警方帶署協助調查。


稱失戀後染陋習


被捕男子姓戚(33歲),在屋村任職保安員,他自稱一年前與女友分手後愛上瀏覽色情網站,染上偷拍習慣。探員在他身上搜出4部攝錄器材,每部獨立放在購物袋內,購物袋預先弄穿一個洞供鏡頭伸出,再在器材底放一個膠樽作固定。他將被控「發放淫穢物品」及「擾亂公眾秩序」罪名。25歲無業的弟弟則涉嫌協助處理偷拍的相片和片段被帶署。


港鐵站埋伏 家搜逾萬檔案


新界北刑事情報組督察王子于表示,探員根據情報,昨早8時許在石硤尾港鐵站埋伏監視,發現戚手持的購物袋在站內不斷注視路過女士。探員上前截查,在他身上搜出4部分別藏於改裝購物袋的攝錄器材,器材內檢獲10多張女士裙底春光相片和片段。探員其後將他押返 淘大花園 寓所,在寓所檢獲兩部電腦、10多部攝錄器材和過萬個偷拍檔案。警方初步調查,他將偷拍相片和片段上載至互聯網討論區及社交網站供同道人瀏覽,估計受害人由7、8歲小妹妹至中年婦。


香港大學 犯罪學碩士、精神科醫生丁錫全表示,現今科技發達,攝錄及偷拍器材愈來愈普及,很多人出於好奇心,偷拍別人私隱,再上載至互聯網與別人分享。但他們應想深一層,偷拍會對事主有一定程度傷害,亦是違法的刑事罪行,後果相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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