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葉文傑 - 設計師約網友性交偷手機

梯間打野戰變為偷手機


電召援交女 設計師認盜竊待判


【本報訊】任職設計師的一名男子,在網上以 1,600元費用,邀一名 16歲女生援交。女生答應外出,設計師覷準已宣佈重建的觀塘裕民坊十室九空,帶她到該區的大廈梯間「打野戰」,兼趁機偷走她價值


4,000元的手機。沒收到援交費兼失去手機的女生不甘受辱,報警指控設計師強姦。涉案設計師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還柙至本月 27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




記者:梁偉強


被告葉文傑( 33歲)原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偷竊罪,昨獲撤銷強姦罪,但警方亦證實被告涉及另一宗同類偷竊案,故加控一項偷竊罪。被告一併承認兩宗偷竊案。


誘到空置大廈性交 根據案情,首宗偷竊案發生於今年 1月。被告在交友網「 hk2love.com」結識了一名 21歲女文員,二人均在觀塘區工作。 1月


25日,她答應與被告在觀塘裕民坊見面。同晚,被告將她帶到觀塘仁信里一幢空置大廈的天台性交。被告偷去她值 4,000元的 iPhone手機後逃走,女文員報警。




2月 23日,被告又在同一交友網找獵物。他兜搭了一名 16歲女生,相約同日下午到觀塘裕民坊見面。被告將女生帶到仁愛圍一幢空置大廈,在梯間與她性交。被告偷去她的諾基亞手機及 iPod Touch,總值


4,000元,然後逃跑。女生到附近一間模型店報警。




5 日後,警方到被告的工作地點將他拘捕。被告承認貪心而偷竊,但否認威迫兩女就範。雖然涉案女生聲稱 2月 23日才結識被告,但被告向警方說二人早於一星期前在該交友網上結識,二人不時透過 MSN聊天,被告建議給女生


1,600元,邀她援交。雖然女生不置可否,但仍答應出外見面。由於女生要跟他拍拖,故他最終沒有付款。




被告葉文傑承認在公司用電腦跟兩女聯絡,兩女的手機已經在深水埗鴨寮街及旺角變賣,贓款亦全數花光。




案件編號: KTCC1135/11


(明報)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年輕設計師數次於網上結識妙齡少女,相約外出後到觀塘殘破大廈「打野戰」,完事後更偷去她們的手機及財物。被告承認兩項盜竊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4月27日,索取背景報告,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被告葉文傑(33歲)原被控強姦及盜竊罪,昨日獲控方撤回強姦罪。他分別被控於今年1月25日,在觀塘隆美大廈天台偷竊一部iPhone 4;另於2月23日在觀塘一大廈3至4樓梯間,偷竊一部iPod touch及Nokia 5800手機。


案情透露,被告在網上認識21歲陳姓文員及16歲梁姓學生,相約在觀塘裕民坊見面。被告與兩人見面後,便帶她們到涉案地點性交,其間偷去涉案財物,兩女之後報警。警方於2月28日在被告位於觀塘的公司拘捕他,被告在口頭警誡下承認因貪念而偷竊,但稱未有強迫兩女作出不願意行為,被告又指曾提出以


1600元與梁女援交,完事後他未有付款,只因梁女希望他能當其男友。


【案件編號﹕KTCC1135/11】



偷援交女手機 設計師判緩刑


2011年04月28日



【本報訊】男設計師於今年初先後兜搭女網友及邀約少女援交,帶到觀塘重建區的空置樓宇「打野戰」,兼趁機偷走女方手機,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他昨獲未婚妻及母親撰信求情,惟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指摘他覷準少女不成熟而下手,行為卑鄙。鑑於他已全數賠償 8,000元及已還柙兩個月,遂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


裁判官指,被告葉文傑( 33歲)以為自己的生活模式正常兼典型,實情他上網邀約少女打野戰兼下手,明顯衝動不懂自控。裁判官勸被告吸取教訓,別再讓家人失望。


案件編號: KTCC1135/11


設計師葉文傑換裝離開法庭,飛奔上的士。 陸羽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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