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1日 星期六

黃俊熹

紋身師賓館涉姦前女友還押





【明報專訊】一名28歲紋身師傅涉嫌在旺角砵蘭街賓館強姦前度女友,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辯方申請保釋時指稱,案發日事主邀約被告到上址「開房」,惟親熱期間事主突向被告施襲,強調辯方有足夠抗辯理由,但裁判官鑑於案情嚴重,拒絕被告保釋。


辯方稱事主邀約開房


染一頭啡金髮的被告黃俊熹(28歲),被控於6月9日在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酒店房間內強姦女事主。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等候進一步調查及法律意見,亦反對被告保釋,擔心被告會騷擾證人。辯方指,被告月入約7000元,與父母同住,雙親昨有到庭,願交出2萬元現金,及母親以1萬元作人事擔保,又指被告只有事主電話,不清楚其工作或居住地址,不會干擾證人,請求法庭容許被告外出。


辯方續稱,被告與事主是前度情侶關係,案發日事主相約被告到賓館「開房」,二人發生性行為,其間事主情緒有變,無故襲擊被告,被告已立即停止親熱。辯方質疑事主當日受酒精影響,強調指控是單對單的情况,加上事件存在多個疑點,辯方有足夠抗辯理由。裁判官最後將案件押至8月5日,被告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KCCC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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