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3日 星期二

毛曉風

【本報訊】年輕油站職員不堪拍拖只個多月的女友提出分手,對女友施以箍頸、欲以衣架插下體等毒招,並要脅「燒死你全家」,強迫女友性交。涉案青年早前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連同已經承認的兩項襲擊傷人罪,昨天被判入獄6年。

拳打心口按地箍頸

法官判刑時指明白被告承受分手之痛,需要宣洩,但以恐嚇手段聲稱燒死事主家人,逼事主就範確是差勁的行為。被告毛曉風(20歲)面對一項企圖未經同意下肛交和兩項強姦罪,除一項強姦罪罪名成立,其餘兩項控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去年4月底20歲事主結識被告,翌日兩人便拍拖。後來被告要求事主每天陪他,更要求事主到其家中居住,令她「開始好怕呢個人」。
同年6月5日,事主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忿而拳打事主心口,將她按在地上箍頸,並威脅她「燒死你全家」,事主惟有跟他回家性交,被告又要求事主發誓「一生一世只可同佢一齊,男性朋友只可得佢一個」,並欲以衣架襲擊事主下體。
案件編號:HCCC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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