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1日 星期五

何敏達



 

 
 
■17歲姓何被告涉嫌非禮及襲擊女教師,昨獲准保釋候審。曾顯華攝




十七歲被告何敏達(右)涉嫌在校園內非禮女教師。(蕭毅攝)
十七歲被告何敏達(右)涉嫌在校園內非禮女教師。(蕭毅攝)

 
 
【本報訊】17歲中六男生不堪壓力下回校向女教師傾訴,帶教師往僻靜的禮堂化妝間「睇啲大鑊嘢」,其間突然反常,疑先伸手入教師的衣衫摸胸,為了阻止她逃走,將她的頭猛力撼埋牆,再用鎖匙插面,然後塞入口,繼而揮拳狂打她的面20秒,令她頭破血流,還揚言「要殺死晒所有人,殺死我老竇」。經歷了25分鐘恐怖歷程的教師,最終雖然逃出生天,但因此患上創傷後遺症。
記者:樊素心
姓何被告昨承認傷人罪,但否認非禮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年約20多歲的女教師X昨出庭作供。X曾任被告的班主任,指被告品行和學業皆屬優異。
案發前三周,被告曾曠課數天,X致電查詢,被告說因頭痛。案發前一周,被告再曠課。案發於去年11月30日,X留校工作至傍晚7時帶着試卷準備離開,在校務處碰見被告,遂問他曠課一事。被告向她訴說因家庭、學業及朋輩問題而不開心,又突然稱「我做咗啲好大鑊嘅嘢,寫咗喺學校某一度」,然後帶X往禮堂的化妝間,當時空無一人。
 

另涉嫌摸胸非禮

被告一直表現正常,但當被告入房,突然大叫:「咦?冇咗嘅!」說寫在牆上的字被抹走。X感到不妥,立刻轉身離開,豈料被告從後大力熊抱她,大嚷:「我頂唔順啦!」他箍着X的頸,先隔衫揸X胸部,再伸手入她的衣內摸胸。X掙扎逃走,被告扯住她的頭髮將她的頭撼向牆。
兩人拉扯到旁邊的梯間,X大叫:「求你放過我啦!放過我即係放過你自己!」但被告沒理會。X用盡氣力尖叫,被告取出兩、三條鎖匙插她的頭、面和頸,更將其中一條塞入她口。她大力咬着鎖匙,更咬傷被告手指。X趁亂曾嘗試逃走但失敗,被告不停拳打她的面部20秒。
X不斷叫被告停手,被告問:「你畀個理由我,點解要放過你?」X見被告稍為冷靜,想動之以情找機會逃走,遂叫被告坐低慢慢傾,當時她血流披面。被告稱:「我唔想咁嘅,唔想搞你,對你冇意思。我想殺晒所有人,殺死我老竇。」他又稱家人欠債,X說可幫忙,但被告拒絕:「咁同搶冇分別。」

衣服及鞋均染血

X見他態度軟化,要求他回化妝間幫手執拾試卷,被告入房後她乘機逃走。雖然她已丟失雙鞋,連隱形眼鏡也被打至脫落,但終逃到地下,形容「彷彿見到生機」。她見到保安,嚷:「有人想殺我!」由保安報警。她上救護車前聽到被告大叫:「我一定會認㗎,你唔使擔心!」衣服及鞋均染血的被告跟着警員帶走。
辯方盤問X,指她受襲時對被告說「我愛你」、「我想同你做愛」,更稱可幫助被告殺死他的父親,X堅決否認:「呢啲係荒唐無稽嘅說法。」她稱被告從無向她提出約會,二人亦從無私下約會。她形容事件「突如其來」。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下周二續審,屆時將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TMCC3980/12



中六生涉禮堂淫辱女教師

【東方日報專訊】天水圍一間中學發生駭人聽聞的男學生懷疑非禮及暴打女教師案。涉案的中六男生涉嫌將女教師騙到校內僻靜房間,他進房後即狂性大發,先後向女教 師摸胸非禮及施以毆打,包括扯她頭髮將她頭部撼向牆壁、用鑰匙亂插她臉頸甚至塞進她嘴巴攪動以阻她呼叫,導致女教師滿嘴鮮血,期間男生揚言「想殺晒所有 人,想殺埋老竇」,更把女教師毒打至坐地求饒。女教師後來成功安撫男生情緒,乘機逃脫及報警。案件昨在屯門法院開審。
患有聽障的十七歲被告何敏達,昨由父母及兄長陪同應訊。他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傷人罪名,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卅日在天水圍某中學內,非禮及傷害在該校任教的女子X。被告只承認傷人罪但否認非禮。X昨出庭在屏風後作供講述案發經過,期間仍不時抽泣。

解釋缺課理由 誘到禮堂

X 表示,她曾擔任被告的班主任兩年,師生關係本來融洽。約在事發前三星期,被告有數天沒有返校上課,她曾親自致電了解。至案發當天傍晚七時許,她捧着大疊試 卷路經學校走廊時遇見被告,出於關心詢問他缺課原因。被告向她說:「做咗啲好大鑊嘢!」又聲稱已將事件始末塗寫在學校某處牆壁,邀X親往觀看。
X 不虞有詐,隨被告到禮堂後方的化妝室查看,惟兩人入房後,被告指字迹已被塗抹。X察覺到師生不宜在房內獨處,欲轉身離開,卻突然遭被告從後攬腰,被告並 說:「我頂唔順喇,好辛苦!」被告更不理X警告,把手伸進X上衣內撫摸左胸數秒。X極力掙扎,幾乎逃出房間,但遭被告拉扯頭髮及緊纏頸部拉回房內。
此 時,被告開始毆打X頭臉各處,不但雙手用力掐她頸部,更扯她頭髮多次把她的頭撼牆。X受不住暴打,哭泣求饒:「你放過我啦!放過我即係放過你自己!」惟被 告變本加厲,拿出一支逾五厘米長的鋼匙塞進X嘴巴,她為免進一步受傷,急忙用牙齒咬實鑰匙,同時咬傷被告手指,暫時把被告逼開。

「想殺晒所有人 殺埋老竇」

被 告聽見X求饒,質問她:「點解我要放過你?」事主訛稱要照顧病母,提出和解,但不果。被告說:「我都唔想搞你,我對你冇意思,但我控制唔到自己。我想殺晒 所有人,想殺埋老竇!」X極度驚慌,但為保性命,決定先好言安撫被告情緒,嘗試請求被告脫下染血風褸給她清理。X見被告照辦,自知終取得其信任,進一步請 求被告代為整理散落一地的試卷,趁被告轉身執拾時乘機奪門而走。

負傷狂奔 校門遇保安報警

X 逃跑時頭臉已多處受傷,一雙鞋子甩脫,隱形眼鏡丟掉,勉強穿着絲襪向前跑,最終在校門遇見保安,託他代為報警。不久見被告追來,保安把他攔住,其後救護車 抵至,X上車時,被告向她說:「你上車先啦!我覺得好醜……,我一定會認(罪)。」警員當晚到校拘捕被告。控方昨舉證完畢,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法庭將案 押後至本月十五日續審,准被告繼續保釋,辯方透露他會出庭自辯。
案件編號:TMCC 3980/2012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品學兼優的中六男生,疑因家庭問題導致情緒失控,晚上回校假裝巧遇老師,誘她進入化裝間後,涉非禮其胸、箍頸、用鎖匙來回插入其口、推她「撼頭埋牆」及拳擊她臉部等,導致老師一對隱形眼鏡飛脫及血流滿面,後更患上創傷後遺症。

中六男生涉毒打及非禮女教師案,昨於屯門法院開審。十七歲姓何男生承認一項傷人罪名,另一項非禮罪名被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押後本月十五日再續。裁判官下令不得報道受害老師身分和涉案學校名稱,女事主更在屏風後作供。

近三十歲女事主作供時稱,她在天水圍一中學任教中文科,曾是被告班主任。去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約七時半,她打算離校時,遇見身穿校服被告向她說:「我寫了一些東西在學校某處,『大鑊』得解釋不到。」於是隨他到化裝間,但她以老師學生不應單獨相處為由,拒絕入內。

她續說,被告從後熊抱她及箍頸,又隔着衣服,伸手入內撫摸她胸部,她雖多次喝止及表示報警,但被告沒有理會還扯她頭髮,將其頭撞向化裝間門外的牆,事主求饒並大聲尖叫,被告從褲袋取出兩至三條、約五厘米的鎖匙插下其身體。

事主感到生命受威脅,即時咬着鎖匙,和咬傷他的手,其後被告又雙手拳擊事主臉部,事主不斷腳踢及以手指甲插他,對方始停止襲擊。她感覺自己有很濃的血腥味,面部不斷流血,趁機哀求說:「求下你放過我啦,放過我即是放過你自己。」又稱母親有病,圖以感性理由脫身。
 
被告稍為平靜表示,自己對事主無意思,只是一時控制不到自己,「我想殺了所有人,我想殺了我老竇」;又指「家中欠人好多錢」。事主假意叫被告拾回散落化裝間地上的手袋和試卷,並跑往校門向看更求救說:「有人想殺我。」
 
事主其後向心理醫生求診,被診斷有創傷後遺症,「我每一晚都會回憶到在樓梯發生的事」。她指出,現時每次在分數表上看到被告的名字也悲從中來。

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三九八○--二○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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