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何中華







現職外賣工的何中華(圖)被控刑事恐嚇罪成,聽取判決前外出享受最後一支「自由之煙」,被記者拍攝3至4秒後才說﹕「你口地影緊我呀?」(林景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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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監禮人黎耀(圖)作供稱,被告被拒證婚後稱「如果喺大陸,我就斬死你」,他形容被告面容猙獰、聲線堅定響亮、冷靜。(林景輝攝)





新郎結婚不成恐嚇律師 念誓辭不清行禮被拒



(明報)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港人新郎與內地未婚妻到旺角 「壹誓證婚」要求證婚,惟新郎閱讀誓辭時多次語焉不詳,婚姻監禮人「執正嚟做」拒絕替兩人行禮,詎料新郎發狂稱「要賠10倍錢」,更聲言「搵刀斬死你」,最終未能完成婚禮。新郎昨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更因對裁判官屢表不屑而短暫失去自由。


被告何中華(41歲)昨拒絕律師代表,他否認於1月3日威脅婚姻監禮人黎耀會使其人身受損。他求情稱現任職外賣工,月入3000元,與前妻有一子女於美國


黎耀作供稱,案發當日下午5時,被告與未婚妻到「壹誓證婚」要求結婚,職員遂解釋收費、誓辭等文件。職員要求被告於櫃枱試讀誓辭,以確保其閱讀能力,被告直言「(誓辭)係行禮時讀,唔係隨便讀」。職員解釋如兩人未能於禮堂讀出誓辭,便不能證婚,兩人稱明白。


拒重讀誓辭


黎耀遂替兩人證婚,但被告讀至「我請在場各人見證」後,便未能聽清楚其誓辭,他要求被告重讀,又重申法例要求,並指「涉及姓名部分便不知(被告)說 什麼」。被告其後更拒絕重讀,聲稱已經讀畢。黎稱被告未能讀出誓辭,因此不能行禮,並退回800元服務費用。「被告直斥『你有咩權唔同我口地行禮』,又面 容猙獰、聲線堅定響亮、冷靜地說:『如果喺大陸,我就斬死你』。」未婚妻亦稱﹕「我好辛苦先從大陸落嚟,要辦好多手續。」要求繼續行禮。


「如果喺大陸 我就斬死你」


黎耀提醒被告言語或構成刑事恐嚇,惟他繼續吵鬧,衝向櫃枱,又表明「唔係退番800蚊,而係要賠10倍錢」。黎指他可從民事追討,被告遂5至10次以粗口大鬧,並恐嚇「搵刀斬死你」。黎感威脅下報警,被告最終被控刑事恐嚇。


被告昨日聆訊時不時東張西望、打呵欠,直稱「件事細到不得了,口的人收錢唔辦事」。他盤問黎耀時說「對唔住」,「我無咩讀過書,唔想留案底」。至於他為何讀不清誓辭,被告一時解釋「唔想讀」,一時說「讀唔到」,直言「畀咗錢仲要讀?如果讀得出就去咗尖沙嘴 (婚姻登記處)」。


當他得悉罪名成立後,感嘆「無話可說」,又稱「結唔到婚」,直言「咩都唔聽、唔使講,定罪就咩都唔願意」。裁判官斥被告態度輕浮,遂改變初衷,不准他擔保,將他還押監房看管。


官斥被告態度輕浮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裁決時表示,控方證人誠實,證供合乎邏輯。雖然高偉雄不排除被告盛怒下說出首句,但經三番四次解釋,仍我行我素恐嚇,是有意圖希望監禮人按其要求行事。高偉雄將案押後至5月31日,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 及背景報告。


記者昨致電黎耀查詢,惟他未有回應案件等事宜。黎耀除了是壹誓證婚服務行政監禮人外,本身亦是律師。他早前接受訪問時透露,旺季每月主持的婚禮數目多達40至50宗。


據壹誓證婚網上資料顯示,其證婚服務收費由3199元至5999元不等。


【案件編號﹕KCCC10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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