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 星期二

蔣智深


video

 法庭:瑪麗醫生疑攝裙底准保  
【本報訊】瑪麗醫院一名醫生涉嫌用攝錄機偷拍女途人裙底,被落案控以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 提堂。辯方律師申請暫緩答辯,要求將案件押後至九月四日再訊,期間去信律政司提議以其他方式處理,法庭批准有關申請,並讓被告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

資料顯示卅四歲被告蔣智深,他○三年於香港大學考獲內外全科醫學士,一○年前考獲麻醉科專科資格,事發時於瑪麗醫院工作,現正停職。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二月廿一日,在西環西尾徑近般咸道交界,在公眾地方作出性質猥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或是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以攝錄機拍攝女子裙底的影片,被指破壞社會安寧。
案件編號:ESCC 2633/2013


醫生攜三相機偷拍女生裙底 官:唔適合再做醫生

【本報訊】瑪麗醫院一名已婚麻醉科醫生,在西環街頭用藏有相機的手提袋,偷拍女學生裙底,被巡邏警員發現即逃走,最後由 途人和警員制服,揭發手提袋內藏有多達三部相機。醫生昨天透露雙親均為中醫,他因擔憂母親健康而患上適應障礙才犯案。女裁判官直言:「絕對唔接受你係第一 次咁做」,怒斥他「唔適合再做醫生」。   


記者:蔡曉楓

■被告蔣智深(34歲)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拒捕共兩罪。資料圖片
被告蔣智深(34歲)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拒捕共兩罪。今年2月21日,兩名巡警在西尾徑與般咸道交界巡邏,見被告手持一個黑色手提袋,尾隨事主。當時事主正與另一人同行,被告將手提袋放近事主裙底。巡警上前截查被告,被告要求警員給予機會。

當警員電召支援時,被告趁機逃走。警員追截被告至般咸道64號,在一名途人協助下制服他。警員搜查被告的手提袋,發現內有三部相機,其中一部相機內有14張相片,包括一張拍下事主的內褲,其餘均屬其他女子的裙子和「打底褲」等照片。
求情指患適應障礙
 
辯方求情指案發前兩個月,被告母親遇上交通意外,身體轉差,由於被告父母均是中醫,母親因病未能行醫,令被告十分擔憂,開始出現精神問題。事發後,被告證實患上適應障礙,須接受治療。被告的四名同事亦撰寫求情信,指被告工作投入,關心病人。

辯方續稱,被告已經深感後悔,妻子從事教育工作,為此事蒙羞,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幾經艱苦才成為醫生,判處被告社會服務令,以回饋社會。

不過,裁判官謝沈智慧表示:「絕對唔接受你(被告)係第一次咁做,個袋入面有三部機。如果因為咁而冇咗份工,都係咎由自取。如果我係醫管局,認為你唔適合再做醫生」。

案件押後明年1月21日判刑,裁判官替沒有刑事案底的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感化官及精神心理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案件編號:ESCC2633/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