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 星期二

周俊超

男實習醫生涉偷拍女實習醫生如廁

【本報訊】瑪嘉烈醫院M座宿舍大樓爆出男實習醫生,涉潛入女廁偷拍女實習醫生如廁的醜聞,涉案男醫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他否認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名,裁判官看罷案情後不禁質問被告:「你係咪想話自己不在場?係咪話自己喺澳洲?」又提醒被告:「記住搵個有經驗嘅大律師幫你辯駁。」被告一直默不作聲,案件押後至今年五月四日開審。

二十四歲被告周俊超為香港大學醫學院學生,事發時在瑪嘉烈醫院實習,報稱住址亦為瑪嘉烈醫院M座宿舍,他否認於去年七月三十日,在上述宿舍三樓女廁內遊蕩,導致女事主擔心自身安全。

據悉,案發日午夜十二時許,二十四歲女事主獨自到三樓女廁如廁時,發現隔壁廁格上端有人拿着一部攝錄機,疑有人正偷拍她如廁,女事主大叫救命,疑人慌忙衝出女廁,在門外剛巧碰到另一名女實習醫生,該名女實習醫生亦嚇得大叫:「點解你會喺女廁出嚟?」疑人立即衝落樓逃去無蹤。

官:搵個大律師幫你辯駁

女事主最後決定報警求助,警方其後拘捕被告,據悉他被捕時已刪除涉案偷拍女事主如廁的片段,但最後被警方復原並列為證物,被告警誡下一直無招認,而女事主及女實習醫生在認人手續中,均將被告認出。

身形中等的被告昨身穿恤衫、毛衣及西褲到庭,他應訊時一直表現呆滯,木無表情,雖然裁判官看畢控方案情後質疑被告:「你係咪想話自己不在場?係咪話自己喺澳洲?」被告依然毫無反應,而其代表律師則回應並無有關指示,但同意被告事發時與女事主身處醫院的同一幢建築物。

裁判官其後再提醒被告:「呢條罪可大可小,仲有證人見到你喺廁所行出嚟。」又提醒他:「記住搵個有經驗嘅大律師幫你辯駁。」被告依然默不作聲。

另外,控方稱因女事主與女證人均為實習醫生,三月至五月要應付大量考試及面試,故希望案件延至五月開審,裁判官最終將審期定於今年五月四日,被告准繼續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KTCC 7942/09

被告周俊超案發時在瑪嘉烈醫院任實習醫生。

潛女廁偷拍 實習醫生被控

【本報訊】瑪嘉烈醫院M座宿舍大樓爆出男實習醫生涉嫌潛入女廁偷拍女實習醫生如廁的醜聞,女事主最終報警拘捕涉案男醫生,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名。裁判官看罷案情後不禁質問被告:「你係咪想話自己不在場?係咪話自己喺澳洲?」又提醒被告:「記住搵個有經驗嘅大律師幫你辯駁。」被告一直默不作聲,案件現押後今年五月四日開審。

廿四歲被告周俊超為香港大學醫學院學生,事發時在瑪嘉烈醫院任實習醫生,報稱住址亦為瑪嘉烈醫院M座宿舍,他現否認於去年七月三十日,在瑪嘉烈醫院M座三樓女廁內遊蕩,導致女事主擔心人身安全。

實習男醫生涉嫌在瑪嘉烈醫院醫生宿舍的女廁中,偷拍同袍如廁。實習醫生周俊超涉在女廁遊蕩被控,昨應訊後以帽將外貌遮得密不透風。瑪嘉烈醫院M座乃宿舍範圍。

刪除片段遭警方復原

據悉,案發日約午夜十二時許,廿四歲女事主獨自到三樓女廁如廁時,發現隔壁廁格上端有人拿着一部攝錄機,懷疑有人正偷拍她如廁情況,女事主大叫救命,疑人驚慌下衝出女廁外,卻剛巧在門外碰到另一名女實習醫生,該名女實習醫生亦嚇得大叫:「點解你會喺女廁出嚟?」疑人遂再衝落樓梯逃去無蹤。

女事主最終報警求助,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據悉被告被捕時已刪除了涉案的偷拍片段,但最後被警方復原並列為證物,被告警誡下一直沒有招認,而女事主及另一名女實習醫生在事後的認人手續中,均成功認出被告。

「證人見到你行出嚟」

身形中等的被告昨身穿恤衫毛衣及西褲到庭,他應訊時一直表現呆滯,木無表情,雖然裁判官看畢控方案情後質疑被告:「你係咪想話自己不在場?係咪話自己喺澳洲?」被告依然毫無反應,而他的代表律師則回應並無有關指示,但同意被告事發時與女事主身處醫院的同一幢建築物。

裁判官之後再提醒被告:「呢條罪可大可小,仲有證人見到你喺廁所行出嚟。」又提醒被告:「記住搵個有經驗嘅大律師幫你辯駁。」被告依然默不作聲。

另外,控方稱因女事主與女證人均為實習醫生,三月至五月要應付大量考試及面試,故希望案件可延至五月開審,裁判官最終將審期定於今年五月四日,期間被告准繼續以現金二千元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7942/2009

偷拍女同事如廁 8A狀元實習醫生罰4000

(明報)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05:10

實習醫生周俊超(掩面者)因偷拍女同事如廁,昨被判罰款4000元。(黃靜雅攝)

【明報專訊】貴為「8A狀元」的瑪嘉烈醫院實習醫生夜潛宿舍女廁,偷拍同事如廁,他早前突然改口承認遊蕩,昨被判罰款4000元。

被告周俊超(24歲)的代表律師欲求情時,遭觀塘法院署任主任裁判官馬保華打斷,馬官稱周俊超的罪行令人厭惡,但閱畢報告後打算判他罰款,並解釋他已對事主表示遺憾且有悔意,相信只是一時之失,「不知為何想歪」,認為他已上了寶貴一課,重犯可能低。

案情指出,去年7月30日晚女事主在瑪嘉烈醫院M座3樓女廁如廁時,被告尾隨並從相鄰廁格上方伸出相機偷拍,事主發現大驚呼救,被告事敗逃走,遭另一女同事撞破,再由事主報案。

醫委會發言人指出,不會評論個別事件,但強調實習醫生亦要遵守醫生守則,在被裁定可判囚罪行罪成後28日內,必須向醫委會通報。

【案件編號:KTCC79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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