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 星期五

銀行新指引 月內須解約 中介私貸涉騙 金管局下令叫停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因應近期中介 公司電話銷售私人貸款騙案有上升趨勢,金管局下令銀行停用中介公司轉介個人消費金融貸款,該局副總裁阮國恒(見圖)昨日表示,指引即時生效,是次共有六家 零售銀行及九家中介公司受影響,預計有關銀行將於未來七至三十日陸續解除與中介公司的合約,因此市民若以後再收到中介公司電話推銷銀行私貸,都只會是騙局。

鑑於中介公司電話銷售私人貸款騙案趨升,為了銀行在使用中介或銷售代 理服務時進一步加強保障客戶利益,並降低因中介或銷售代理可能涉及不當經營手法而對銀行信譽構成的潛在風險,金管局昨向銀行發出指引,要求銀行須盡早停止 接受中介公司轉介個人消費金融產品或服務申請,包括私人貸款、稅務貸款及信用卡;但新項規定並不適用於樓宇按揭貸款、的士及公共小巴貸款、機器設備貸款、 租賃貸款、公司商業融資此等有抵押貸款,或商業貸款。

樓按的士貸款不受影響
此外,金管局要求銀行須嚴格審視其使用的銷售代理(包括以電話或其他形式進行銷售),以及銀行員工在銷售過程中保障客戶資料及私隱安排的監控措施,並分階段於四個月內完成檢討報告,呈交金管局。

阮國恒表示,今年首七個月金管局共接獲十一宗涉及中介公司的投訴,去年全年則有六宗,大部分個案均與銀行無關,且涉及金額不多。不過,有見及聲 稱與銀行有聯繫的中介公司電話銷售私貸騙案增加,而金管局早前亦跟業界討論此問題,認為銀行的個人消費金融產品銷售毋須靠中介轉介,因此決定叫停銀行再使 用中介公司,讓市民更容易分辨中介騙局。

  他指出,銀行使用中介轉介私貸業務的佔比不多,並坦言新措施難免對中介公司帶來影響。至於新規定未有覆蓋有抵押貸款,乃因有關投訴個案不多,而且中介轉介有抵押貸款做法向來規範化,局方亦要取其平衡。

至於銷售代理相關投訴,他指,今年個案更有下降情況,過去平均每年逾三十個投訴,今年首七個月僅十二宗。事實上,銀行使用銷售代理在保障客戶資料方面並無特別問題發生,金管局就發出新指引,只是採取「超前」的預防措施。

須保障客戶私隱
阮國恒相信,即使推出相關指引,亦難杜絕類似騙案再發生,故呼籲市民不要提供任何的敏感資料予中介公司,並要找銀行確認銷售代理的身分。

銀行公會主席黃碧娟認為,金管局發出監管銀行使用中介公司及銷售代理的指引恰當,可以保障客戶私隱,避免不法分子利用銀行作非法勾當。她指,公會已與會員溝通,相信透過中介公司及銷售代理轉介的業務量並不大。

非法財務中介公司行騙手法

騙徒用電話Cold Call搵客,訛稱可協助客人提升個人信貸評級。客人上門了解時,騙徒不斷游說,誘使客人簽署文件。當簽好文件後,騙徒要求申請人繳付保證金作辦理手續,不付者會被威逼追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