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二

女教友遭非禮 導師縱放疑犯


2006年08月24日

【本報訊】一名智障青年涉嫌先後非禮智障女教友及與她非法性交,事主曾於第一次事件發生後向教會導師投訴,導師亦與雙方會談,其後事主願意給予該青年一次機會。主審法官對此表示質疑,教會導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女傳道人作供時認同做法不恰當,但指教會有其他跟進措施。

無業姓黃被告( 22歲)昨否認非禮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兩項罪。控方指被告跟事主( 26歲)均屬輕度智障,數年前就讀特殊學校時認識,一同參加教會聚會。首次事發於 04年夏天,被告跟事主在九龍城一傷殘人士公廁發生性行為,事主告訴教會導師,導師相約雙方會談後,事主願意給被告一次機會。至 05年 9月底,被告帶事主回家,播放三級影碟後,脫下事主褲子非禮她。

案件編號: DCCC3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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