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 星期三

聖潔會永光堂稱遭侵權索償

【本報訊】教會亦為版權問題而煩惱!一間有教會背景的公司派員修讀「身心語言程式學(NLP)」後,自行編寫教材用作開班授徒之用。該公司其後發現其教材,疑遭另一間同樣開辦NLP課程的公司盜用,昨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對方侵犯版權,除要求對方停用及銷毀涉案教材外,並追討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指被告侵NLP版權

原告為五旬節聖潔會永光堂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是陳國平、李寶玲及陳國平經營的香港心理中心。




入稟狀指原告自○五年開始,陸續派員工到海外修讀有關NLP的課程,並於○六年八月出版《永光堂NLP執行師證書
課程手冊》作教材之用。其後原告發現被告於「身心治療學—身心治療及NLP執行師證書課程」的教材內,以及一篇刊於○八年四月號《天使心》雜誌的文章內
容,疑侵犯原告上述的課程手冊,有部分更疑是搬字過紙,一字一句都完全相同。




據原告表示,首被告曾經向一名修讀過原告課程的學生透露,被告一方是從另一名原告前學生處取得原告的教材,之後被告在撰寫自己的教材時,曾閱讀和參考過那些材料。











原告指出,由於被告的侵權行為,已令原告有所損失,因此要求法庭頒令,要被告賠償及銷毀侵權物品,並禁止被告繼續使用侵權教材。











案件編號:HCA 144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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