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陳正偉

糾正姿勢為名 撫摸胸部私處


瑜伽導師涉非禮理大兩女生



瑜伽導師陳正偉否認非禮兩名理大女生。


姜偉康攝


【本報訊】在理工大學教興趣班的中年瑜伽男導師,涉嫌在授課時以糾正兩名女生姿勢為由,多次撫摸兩名女生胸部及私處。兩女生透過 SMS聯絡後感覺被侵犯,向校方投訴而揭發案件。導師否認三項非禮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正偉( 51歲)被控於去年 11月 11及 18日,在理工大學學生宿舍 205室非禮一名理大女生,另於 11月 18日晚上非禮另一名女生。


首名女事主( 22歲)作供稱,她在校內參加的瑜伽興趣班,由被告做導師,共上了四堂。起初班上有 10多人,其中兩人為男生。其後男生退出,變成全女班。


女事主又表示,被告每次授課時均調暗燈光。去年 11月 11日發生首宗非禮事件,她在班中練習其中一個動作時,整個身體趴在蓆上。被告用手推她左邊胸部,復將她的身體推向另一邊。


至同月 18日最後一堂瑜伽課,事主練習雙手撐地,頭向前望,分開雙腳。被告從事主身後出現,將右手放在她的右胸約十秒。事主以為被告準備扶正及指導她,沒有反抗。


辯方質疑事主證供可信性


然而,事主做另一個動作時,被告又行近,用他的右手揑她右胸十秒。事主稍後轉換另一個動作,微微分開雙腳,頭顱向下望。被告此時將手放在事主下體,上下移動。儘管課室燈光暗,事主未能看清被告樣貌,但因只有被告可在班上自由走動,事主肯定被告非禮她。


女事主下課後透過 SMS詢問另一名女生,問她會否覺得遭被告非禮。該女生當時正在上瑜伽課,亦是被告教授。該女生下課後回覆女事主,說「有少少」。女事主同晚向校方投訴,警方接報拘捕被告。


辯方盤問女事主時質疑她的證供可信性,指她在警署錄取的口供,與庭上供詞迥異不同。案件押後至 7月 5日續審。


案件編號: KCCC1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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