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

趙南森

曾因非禮男童而入獄的補習男導師,再藉補習為名多次帶一名十三歲男童回家非禮。男童在一次被非禮後,向父稱會寫一封信給他,叫父親看後不要激動,男童父親閱信得悉兒子遭遇,遂報警將男導師拘捕。涉案被告昨在高院承認四項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待索閱被告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以及男童的心理報告始判刑。


曾兩次被判監


五十歲被告趙南森,承認於去年十一月至今年一月十九日期間,在其東涌住所非禮當時十三歲的男事主。


控方透露,被告因本案被捕後拒絕透露學歷及與家人關係,只報稱任職地盤工人,惟根據警方紀錄,被告於八七年及二○○○年曾因非禮而分別判監半年及四年,○三年五月才出獄。


致函父親揭發


控方案情指,事主去年八月在球賽上認識被告,被告自薦為事主補習,每月收費四百元,事主叫被告「契爺」。


去年十一月,被告搬到東涌居住,該月某天他帶事主到新居,讓事主觀看網上色情短片,並且叫事主為他口交,事主初時拒絕,但是被告苦苦哀求,事主最後答應被告要求。


同年十二月,被告又在住所要求事主肛交,事主怕痛,最終只讓被告用下體在他臀部摩擦。


今年一月十八日,被告接事主到其家,事主答應留宿,期間被告又與事主作出猥褻行為。事主回家翌日表示會寫一封信給父親,叫父親看後不要激動。之後一日在上學途中,事主把信交給父親,其父在閱信後揭發事件,帶事主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33/08







男童自揭受辱叫父勿激動


有非禮前科補習導師候判


10/10/2008



1 則留言:

  1. 住馬鞍山蔡蘭女兒子王文雄(Peter Wong)奉子承婚!白住親戚屋企唔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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