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鐵透過廣告公司近日向各大報章發出「警告信」,向廣告部重申「傳媒指引」,直言一旦報章刊登港鐵負面新聞,保留抽起廣告的權利,更要求廣告部
與記者「溝通」。警告信引起傳媒及政界譁然,記者協會及立法會議員齊聲譴責港鐵踐踏新聞自由。作為大股東的港府即時置身事外,聲稱對事件不知情,卻難以洗
脫縱容港鐵之嫌。
記者:白琳、黃偉駿
「本文謹代表公司客戶『港鐵』,向貴報提出加強刊登廣告指引……」港鐵廣告公司 OMD(浩騰媒體)近日去信通知各大報章廣告部,若報道任何關於港鐵及其海外公司的負面新聞,包括鐵路事故,港鐵保留取消或抽調廣告的權利。信件又叮囑廣告部與編輯、記者「溝通」。
港鐵公關部深夜發表聲明,表示港鐵公司無意在事故發生時,取消預訂的廣告版位,港鐵一直尊重新聞自由。
致電各報補鑊圖淡化事件
據了解,港鐵「警告信」的導火線是《明報》本月初報道,港鐵走法律罅,就日出康城第四期入則
趕搭「發水尾班車」。同一版卻刊登港鐵每晚檢查路軌的廣告。港鐵一方遂向《明報》表示不滿,引發爭執。為免類似尷尬事件重演,港鐵向各大報章發上述警告
信。此信隨即引起行內不滿,
OMD昨天逐一致電各報「補鑊」,聲稱只是解釋抽調廣告安排,企圖淡化事件。記者昨晚致電《明報》總編輯張健波,他表示正在趕稿即掛線。
政府發言人表示,港鐵董事局會議從沒提及上述信件,也沒討論抽廣告等相關事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也從未讀過這封信。董事局日常主要討論營運大方向,不會觸及日常運作。
據了解,政府昨天有高層官員讀過此信,對內容大吃一驚,又形容港鐵此舉相當愚蠢。如此無理抽廣告,只會引起不必要麻煩。該名高官預計事件勢必嚴重影響港鐵形象,政府應弄清事件並責成港鐵盡快向公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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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出,若廣告公司純粹與報章廣告部溝通,純屬商業運作。但此信明顯列出所謂傳媒指引,要求廣告部通知編輯及記者,就算沒有指明嚴禁報
道港鐵負面新聞,左右編採方針的企圖昭然若揭,「記者唔負責廣告,只負責跑新聞,做咩要話畀佢聽可能要抽起廣告?就係想影響佢嘅判斷。究竟港鐵將新聞界當
做咩?係咪有錢就大晒?」
麥燕庭指出,大企業的廣告部就負面新聞接觸編採部管理層非新鮮事,但從未聽聞有白紙黑字的指引,而且信中提及的「負面新
聞」內容廣泛,呼籲各報章主管站穩立場,勿向財團低頭,「如果大家接受呢封信,前線記者會受好大心理威脅,日後咩都唔使報。咁公眾利益喺邊度?八達通出賣
港人私隱,係咪唔寫得?反高鐵係咪唔講得?其他公司更加可以彷效,報紙就變成商界喉舌,唔再企喺市民嗰邊。」
促港府檢討港鐵推廣手法
麥又批評政府作為港鐵大股東,今次責無旁貸,竟然縱容港鐵以廣告威脅報章,干預新聞自由。記協今天將去信港鐵予以譴責,要求對方盡快收回此信,並促請港府檢討港鐵的推廣手法。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形容此信「露骨」,赤裸裸踐踏新聞自由,「大陸最興動員富商向傳媒威脅抽廣告,估唔到香港都會變成大陸,越來越混賬。」她又斥港鐵不知新聞自由為何物,「竟然叫廣告部指示記者,知唔知咩叫編採獨立?簡直豈有此理!」
港鐵「警告信」中譯版
日期: 2011年 4月 19日
關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本文謹代表本公司客戶「港鐵」,向貴報提出加強刊登廣告指引。假如出現下列情況,本公司有權取消或重新安排任何於貴報已預訂廣告,因有關情況有違刊登廣告目的及減低宣傳效用。
假若港鐵發生事故,貴報作出以下報道:
1. 任何涉及港鐵列車、路軌、系統和網絡事故
2. 任何關於新近、過往或重複事故的新聞報道
假若負面報道涉及港鐵品牌:
1. 涉及在港、大中華區及海外的港鐵企業
2. 涉及附屬公司及其產品/服務,包括港鐵商場、物業及項目
3. 涉及任何港鐵企業的員工及持份者
4. 任何會令本地讀者聯想到與港鐵有關的外地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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