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7日 星期日
14歲男搵快錢 糖果袋運K仔
2013年6月10日 星期一
陳瑞荃
被告陳瑞荃(30歲)有九個案底,包括與年僅11歲少女非法性交前科,今年初判監28個月。被告昨承認與未滿16歲少女非法性交、藏毒及勒索三罪。法官先索閱其背景及心理醫生報告,將他還柙至本月24日判刑。
去年8月中,被告透過facebook結識事主,事主在同月23日到他大窩口邨住所補習,其間被告要求她與男友分手。兩人聊天時被告輕吻她的額頭,又約定翌日再見面。
事主翌日赴約,被告帶她入房,脫光她的衣服與她性交兼口交。被告於同月25日致電事主,聲稱知悉她的住址,向她勒索2,000元,若她不給錢,會找人到她的家搞事。
事主向友人求助,兩人約被告見面,友人給被告1,000元後,即通知事主母親報警。警方接報到被告住所拘捕他,並搜出0.25克毒品冰。
案件編號:DCCC351/13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永安團毒情侶運冰$470萬
永安團毒情侶運冰$470萬
來自富貴之家的失業情侶,為搵快錢及貪圖免費旅遊,充當跨國販毒集團的「衝關豬」,獲不法分子安排參加永安旅遊澳洲七天豪華團,包團費兼送約六萬元零用錢,昨晨「毒鴛鴦」拖住噴塗所謂反緝毒犬化學劑的有暗格行李篋到機場登機時,被探員拘捕及起出六點四四公斤冰毒,市值四百七十萬元,三名販毒集團的「狗仔隊」成員亦當場被捕,十二名團友受累行李同被搜查。
家境富裕 失業搵快錢
被捕的情侶分別姓樂(廿九歲)、姓李(廿六歲),另外三人為姓勞(四十二歲)、姓湯(廿六歲)男子及姓劉(四十歲)女子,全部有毒品案 底。消息稱,樂與李女為同居情侶,均生長於富裕家庭,其中男友的父親為專業人士,兩人在何文田豪宅共築愛巢,有人有索「K」習慣,平時喜「夜蒲」兼參加 「迷幻派對」,花費頗大,但兩人因失業無收入,早前被販毒集團成員獵中,被招攬做運毒出境的「帶家」。該角色被犯罪集團稱為「衝關豬」,該對情侶昨晨被捕 後大吃一驚,嚇到呆若木雞,有人聲稱幕後操控者聲稱毒品數量很少,料不到數量巨大。
據悉,他倆早前獲安排參加永安旅遊澳洲七天豪華團,團費為每人一萬五千七百元,前往悉尼、開恩茲及黃金海岸等地旅遊,販毒集團包團費,並贈送每人三萬元零用錢。毒販的改篋專家,將兩個普通旅行篋,用夾板、聲稱可防X光檢查的碳紙,製成俗稱「棺材」的有暗格行李篋,又到寵物店購買驅趕犬、貓的俗稱驅犬劑噴在行李外,以為可防機場緝毒犬,再派出與情侶不相識的「狗仔隊」、俗稱「豬公」的成員暗中監視及把守,為防有人出蠱惑。
探員港機場共拘五人
昨日清晨時分,涉案情侶先到九龍某酒店,領取「棺材」行李篋,再回家塞入個人衣物前往機場。至早上七時半,兩人抵達機場離境大堂澳航櫃位辦理登機手續,準備乘搭九時十五分的澳航QF088航班往悉尼時,三名「豬公」亦跟蹤監視,因怕驅犬劑失效,有人在行李篋放上輸送帶前,再次噴塗「補飛」,兩人甫領取登機證,西九龍總區情報組及特別職務隊探員,即上前將兩人拘捕,三名「豬公」見事敗「散水」走人,但逃至機鐵站亦被一網成擒。
探員搜查團友的所有行李,終在該對「毒鴛鴦」的行李篋 暗格檢獲冰毒。消息稱,警方在情侶身上搜獲大筆現金,以及一支驅犬劑。該對情侶昨晚被押返何文田住所搜查,而警方已向澳洲當局通告有關情況。據悉,有關旅 行團領隊獲悉有兩名團友被警方拘捕後,如期帶同其餘團友出發往澳洲。永安旅遊助理總經理馬世文表示,警方未有向旅行社透露詳情,故不了解案件詳情。他指旅 行社只為旅客安排行程,如客人的操守有問題,蓄意犯法,旅行社亦防不勝防。
記者馮戈、葉志超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騰雞三男女毒販同落網
騰雞三男女毒販同落網
2011年04月25日
警撿 1.75公斤 K仔
涉販毒女車手被黑布蒙頭,由警員帶同警犬搜查車廂。溫文學攝
被捕 2女 1男,姓羅 24歲、姓袁 17歲,情侶關係,另一姓鄭 26歲女子是毒品快餐車司機。有參與行動警員形容,若非 3人表現「騰雞」,絕不會惹起警方懷疑。而檢獲的 K仔數目,相信是近 10年街頭截查行動中,搜出最大宗毒品案。
旺角警區特遣隊警員,昨日在區內進行反毒品行動,至傍晚 5時許,見有一輛由女司機駕駛的紅色私家車停於快富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其間有一對男女閃縮步近,神情慌張竄入車廂,私家車隨即開動,探員見異樣,尾隨跟蹤,見私家車拐彎至亞皆老街與花園街交界時,該對男女即下車,數名探員追上截停兩人,帶至附近大廈搜查,結果在兩人身上,撿獲一公斤 K仔,立即將他們拘捕。另一名便衣探員則追前截停可疑私家車,在座位下發現 750克 K仔,將女司機拘捕,鎖上手銬、黑布蒙頭在現場搜證。
2011年4月23日 星期六
屯門少女疑濫藥
屯門少女疑濫藥
神智不清送院
2011年04月24日 (07:30 am)
屯門悅湖山莊8座一名年約20歲女子,凌晨1時15分,在寓所神智不清,懷疑服食過量藥物,家人致電報警。
警方及救護員到場,將傷者送院治理。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24歲沉迷名牌 搵快錢供揮霍
24歲沉迷名牌 搵快錢供揮霍
理大畢業生販毒月撈 10萬
2011年04月22日
重案組探員押解疑犯到其大圍美松苑寓所調查,撿獲一批銀行入數紙。 文兆麟攝
淪為毒販理大畢業生姓莫( 24歲),花名阿 K,被捕時右手仍戴着一隻價值 9萬元勞力士 Daytona名錶。據知其美松苑樂松閣寓所房間內放有大量名牌衣物,行頭十足,更剛於本周二落訂購買一輛價值 20多萬元寶馬 5系二手房車,盡顯揮霍本色。不過,莫甚為孝順顧家,每月給父母三萬元家用,卻隱瞞販毒一事,昨日其雙親得悉兒子涉販毒被捕,大為震驚。
據知,莫兩年前畢業於理工大學紡織及製衣學系,取得學士資格,他被捕後曾向探員透露「大學畢業生搵唔到錢。」加上受不住物質誘惑豪買名牌,每月開支龐大,因而冒險販毒搵快錢。
探員在疑犯身上撿獲 K仔和可卡因毒品,及三萬元現金。
疑犯在停車場被捕,探員即時搜查其借來的福士私家車。
專攻尖沙嘴 OL客
兩年前莫剛畢業曾投身時裝設計行業,希望闖一番事業,可是時裝設計工作工時長,月薪僅得一萬多元,同事又帶他到夜店消遣,他亦愛好裝扮常買名牌衣物裝身,每月開支龐大,結果放棄成為時裝設計師,辭職轉投廣告業。
其後,莫又嫌廣告工作辛苦離職,但豪買名牌陋習不改,經常入不敷支,再轉到酒吧工作,其間被毒販利誘帶毒賺快錢。據知,莫與一名同黨組成毒品拆家兩人組,拍檔專向毒販取貨及聯絡買家,莫則專責送貨。顧客包括到尖沙嘴區酒吧消遣的 OL(即白領麗人),客人致電拍檔訂貨後會到銀行入數,然後由莫送貨,他有時會在中午到顧客寫字樓樓下交貨,另外又供應沙田及荃灣區娛樂場所。
莫賺得快錢後更揮霍,兩個月前曾購買二手私家車用作速遞毒品,並在車廂改裝暗格藏毒。本月初私家車失事撞毀,他改向友人借來福士甲蟲私家車繼續運毒,本周二他再展揮霍本色,訂購一輛價值 20多萬元的二手寶馬 5系房車,據報亦是用於運毒用途。
撿獲偽造身份證
新界南警區重案組近月展開打擊販毒集團行動,將莫列入掃蕩目標。昨晨 10時,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探員發現莫拿着手提袋,離開美松苑樂松閣寓所步去停車場,準備登上福士私家車,警方估計手提袋內藏有毒品,懷疑他準備駕車運毒現身截查,果然在手提袋內撿獲 72克,已分成小包的 K仔(氯胺酮)及少量可卡因毒品,共值一萬五千元,探員指他涉嫌販毒加以拘捕。
探員續在莫身上撿獲 3萬元現金懷疑販賣毒品贓款,以及一張偽造身份證,假證上印有莫的名字及身份證號碼,但相片卻屬另一人,正追查假證來源及用途。
探員再押莫返其樂松閣寓所調查但未再發現毒品,卻意外撿獲一批銀行入數紙,入賬款項介乎 1,000至 6,000元,懷疑是毒品買家的入數證明。警方昨晚將莫通宵扣查,並追緝其拍檔歸案。
理工大學發言人接受查詢時拒評事件,指暫未能確定被捕疑犯是該校畢業生。
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
運毒少年失貨曾滯澳
少年失「冰」毒梟酷刑逼供
可樂灌鼻 木棍打頭 脫衣鉗腳趾
<【本報訊】輟學 15歲少年疑遭販毒集團利用運毒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少年以控方特赦證人身份作供,他憶述被指摘弄失 971克冰毒,先後在澳洲悉尼及香港遭人虐打,飽受扯頭髮、可樂灌鼻、木棍打頭、裸體毒打等酷刑時,感觸落淚。少年擔心連累家人,服藥自殺,幸獲救送院,並在護士鼓勵下報警。
記者:黃幗慧
現年 16歲的少年供稱於去年 2月底獲安排入住悉尼一單位後,便遭第三被告黃得強( 32歲)毆打及扯頭髮,指摘他取了 971克冰毒。在旁姓楊男子,亦對他拳打腳踢。首被告黃得煒( 35歲)則透過電話質問他:「你收埋我啲貨,你擺咗啲貨喺邊?」少年堅決否認,但還是被打,並以膠紙封口。連續多晚,他的一隻腳被綁在床腳上,席地而睡。
被困屋內一個多星期間,楊與黃得強曾合力將一支 1.5公升的可樂灌入少年的鼻孔,他作供時仍有餘悸,「真係好辛苦,灌都灌咗好耐。」黃得強以直徑 4至 5厘米、長 30厘米的木棍打他的頭,邊打邊說:「滿清十大酷刑,逐個同你玩。」少年泣訴說,當時感痛不欲生,「與其係咁打,不如慳啲力,殺咗我算。」法庭一度休庭,讓他平復。
曾服藥自殺獲救
少年其後獲安排在 3月 6日搭機返港,臨走前一晚終有機會卧床睡覺,令他覺得「我仲係人」。他回港後,隨即被放入車尾箱送到沙頭角一村屋。過去一直透過電話給予指示的首被告終現身,並掌摑他致流鼻血。黃得強與另一男子,將他的衫脫光,以鎚打大腿、鉗腳趾,逼他說出毒品下落。最後首被告建議,若他不能賠償 183萬元毒品價,便繼續運毒作補償。
少年答應運毒以換取釋放,但每日仍面對逼迫,他擔心連累家人,遂回家服食 30粒止痛藥自殺,「每數一粒(藥),腦海就浮現一個屋企人。」他及後被送院獲救,但首被告與次被告李海棠( 45歲)每日都對他疲勞轟炸,要早前在澳洲遺失護照的他盡快領新證件。
少年聽過他們來電或見過面後,都要吸煙減壓,終在一名對他呵護體貼的護士鼓勵下,在 4月 25日報警。
案件編號: HCCC302/10
法庭:運毒少年失貨曾滯澳
【本報訊】十五歲少年被招攬運毒案昨於高院續審,彭姓特赦證人繼續供述運毒到澳洲經過,他表示甫抵達悉尼後便遺失護照,其後他按「發哥」指示,乘火車往布里斯班交數,又因睡過頭忘記下車而差點誤事。及至返回悉尼,收藏於酒店房保險箱的冰毒,竟然離奇失竊,令他被迫滯留在當地近一個月。
彭表示,去年一月二日到達悉尼後,便照發哥(控方指為本案首被告黃得煒)指示,從運毒鞋取出六百五十克冰毒,之後分兩次將共三百三十一克冰毒帶往悉尼達令港,交給一個叫「阿亮」的人,共收取九萬澳元。發哥叫他取一千澳元使用,餘款則帶到布里斯班。彭在一月十六日出發時,將冰毒存放於悉尼商場的儲物櫃,到十九日他才趕回悉尼。彭說,入住酒店後,便依照發哥指示將冰毒放進房間夾萬,夾萬密碼也是由發哥指定,翌日當他外出返回酒店時,夾萬內毒品已不翼而飛。
彭於是立即致電發哥,發哥反應卻異常平靜,只派了一個自稱「上海仔」的人來幫忙,彭之後一個月無事可做,只跟着上海仔逛。期間上海仔曾多次試探彭,問他是否自己把毒品收起,但彭否認。
案件編號:HCCC 3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