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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6日 星期二

被告F.S.L

【非禮兒子】前警員涉強迫兒子手淫案續 被告稱「唔知中間個仔點解會變成咁」

 47歲前警員涉於兒子小一起教導他手淫,至兒子讀小五時多次播放色情影片及要求一同手淫。涉案前警員否認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共10罪,案件今(7日)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不選擇自辯,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全盤否認指控,指與前妻於2018年婚姻破裂,指「我都唔知中間個仔點解會變成咁」。被告憶述與兒子最後一次通話中,兒子曾形容外婆「痴線」,以及被外婆強逼帶上教會。 

 被告F.S.L(47歲,無業),被控4項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3項煽惑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以及3項殘暴對待兒童交替控罪。 被告選擇不出庭自辯,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被問及有否在事主X前播放色情影片及自瀆,被告激動地指「我真係乜都無做過」、「我錫佢多錫過自己,你係我屋企搵到1隻鹹片乜都得」,又肯定自己沒有觸摸X下體,指X有隱藏式陰莖,即使X伸手入褲管「搲痕」,自己都會罵他。 被告續指與前妻於2018年婚姻破裂,「我都唔知中間個仔點解會變成咁」。被告憶述與X最後一次通話中,X曾形容外婆「痴線」,以及被外婆強逼到教會。

被告續指,前妻被岳母帶到教會後,整個人180度轉變。 被告指從未播放色情影片或持刀要求X自瀆,以及直播與前妻性交片段予X觀看後稱「雄唔雄武」。被告指從沒有在家自瀆,亦沒有需要教導X自瀆。被告承認曾帶X到澳門,但只是進行針灸,亦未有入住涉案的巴黎人酒店。 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及2018年某日,三度向1名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以及相同單位三度煽惑X向自己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告另約於2018年12月28日,在澳門向X作出嚴重猥褻作為。 交替控罪指,被告於2016年及2018年某日,身為對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X,其方式相當可能使X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押後本周五(9日)續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曾繼才 -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本報訊】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連結)。案件原告黎驍敏在本案對退休牧師曾繼才作出嚴重指控,指曾哄騙她將名下物業免費供他居住,曾之後更以避免家人爭產為由,成功游說她將現值一千九百萬元的單位轉到曾名下,事後卻拒絕履行承諾交還。

稱反口作歸還之承諾



據原告方稱,她返諸聖座堂多年,案中首被告曾繼才為座堂牧師。原告稱,曾在二○○四年退休時表示教會的退休金不夠用,她便把名下位於跑馬地樂苑大廈一個約八百呎的住宅單位,免費供曾及其妻子和姨仔共住。至○八年原告丈夫去世,曾表示為免原告的三個繼子日後跟原告爭產,提議把上述物業轉名給被告三人,並承諾可隨時將之歸還。原告現指被告反口,否認曾作歸還之承諾。



指過去十多年被騙財



除涉嫌侵吞物業外,原告亦指被告一方在過去十多年,多次以不同名目向她騙財。原告稱,曾妻劉俠英於○九年向她表示,有一位在美國生活的妹妹財困,原告於是給了對方一百萬港元。數年之後,對方由美返港並與原告飯敍,對方表示自己從無財困,亦無收過她一百萬元,她才驚覺被騙。



原告亦聲稱,曾繼才曾找她幫助一名患病教友,她給了對方十五萬元,其後方知對方僅收到數千元,餘款不知所終。原告稱她其後成功向被告討回餘額。



此外,原告指被告三不五時會向她申索金錢醫病等,這些年間她支付給被告的金錢,總額達四百六十萬元。她現在只要求被告歸還當中六十多萬元。






牧師爭樓案換官重審


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被女教友民事指控被他所騙,將她名下的物業轉名予牧師。女教友並聲稱牧師更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她需索金錢,涉款逾四百萬元。女教友因此向牧師及有份處理涉案財產的牧師妻子及姨仔興訟,要求取回業權及金錢。案件在高院經過一星期審訊後,昨日橫生枝節,出現戲劇性情況。主審法官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名任職大律師的該教會女高層之電郵,請求法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法官隨即向與訟雙方匯報此事後,女教友一方要求法官避嫌停審此案。法官考慮後決定「換官」,案件需重新排期審訊。

本案女原告黎驍敏(七十二歲),三名被告依次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八十歲)、其妻劉俠英及姨仔劉俠賢。昨日是本案第六天審訊,原定由首被告繼續作供,但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甫開庭便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封與案有關的電郵,並交予與訟雙方律師閱覽有關電郵內容,並作休庭。休庭完畢後,原告一方提出,要求林官停審此案。

據稱原告大律師和法官在庭上引述該電郵的部分內容,發文者是一名女大律師,與林定國共用一個大律師辦公室,她亦同時是諸聖座堂議會的高層(下稱發文者)。

「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

發文者表示從傳媒報道得知此官司後,決定向官發出電郵。她先在電郵內稱讚首被告的為人,又指知道首被告在退休後需要財政幫助,原本對原告伸出援手感欣慰,但之後卻發生本宗官司後,發文者的心情「因而生變」,遂請求林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又指「(與訟)雙方現在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等。

原告大律師庭上指,對電郵裏的說法感到震驚,亦批評發文者「不謹慎」。原告一方雖堅信林官絕不會受電郵左右,但發文者與案件各方有關連,難免令旁人對審訊的公正性有懷疑。被告一方的代表大律師則反對終止審訊,指法官與律師互相認識實屬司空見慣,電郵由同業發出不等於法官會受偏頗。惟林官明言,收到認識的人來信與收到陌生人來信,兩者是有分別。

林官:不會受影響但避嫌停審

林官起初表明不會受電郵影響,但在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及案例後,「雖然不情願」,但最終仍決定避嫌停審此案,林官形容「這是一個比判案更困難的決定」。林官又指,會在本周或下周初頒發書面判詞詳細解釋「換官」理據;被告一方則指或會就林官此項決定提出上訴。

而林官在散庭前,特別用廣東話向原告與被告解釋,此決定是要保障司法獨立及公眾認為法庭能獨立判案的信心;又指與訟雙方已是長者,將爭議交上法庭,在時間、金錢和心理上都會構成壓力,未必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法,因此鼓勵他們努力嘗試和解。

案件編號:HCA 142/2017




聖公會高層電郵謂牧師奪產案影響聲譽:教會所需並非公義,而是諒解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指詐騙年老女教友,將跑馬地物業轉名至自己一家名下。女教友於高等法院興訟索償,案件原定今早續審。庭上今早透露,與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屬同一事務所的諸聖座堂高層女大狀,清晨向林發出私人電郵,揚言被告牧師是好人、案件影響教會聲譽,「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林認為應避席,批准女教友一方的申請,案件另訂審期,由另一位法官處理。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女教友黎驍敏入稟,指以不同理索取醫療及裝修等款項,甚至借錢予其小姨渡過財困難關,又向他及家人提供住所。黎為免與子女爭樓,將物業暫時轉名予曾繼才一家,直至發現其小姨根本分文未取,曾氏夫婦又諸多推搪,起疑下討回物業不果,遂於高院興訟。
原告黎驍敏(72歲)、答辯人聖公會退休牧師曾繼才(約80歲)、其妻劉俠英及劉胞妹劉俠賢。根據原告案情,1990年,黎驍敏婚後隨夫到旺角諸聖座堂崇拜,曾為該教會的牧師。2004年,即將退休的曾,常向原告大呻,退休後只獲教會400萬元退休金,「夠食唔夠住,夠住唔夠食」,原告見狀稱,可將跑馬地樂苑的物業免租供其住,更斥資60萬裝修單位。
黎驍敏丈夫2008年過世後,曾繼才被指游說黎立遺囑,三名被告作為遺產承辦人,又聽曾的建議,將跑馬地物業轉名予三人。黎指,曾當時稱若日後有需要,可隨時將物業歸還。曾繼才在庭上則指從無說過,更稱涉事物業是原告給他的贈禮。
案件原定審期8天,聆訊今早進入第6日。今早甫開庭,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表明,凌晨1時許收到電郵,要求原告及被告雙方閱讀及提供意見,但指由於內容或會影響第三者,故要求雙方承諾閱後不可公開內容。林官又自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聆訊可以繼續。
庭上透露,電郵來自一名身為大律師的諸聖座堂高層,是林官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的掛牌租戶。該大律師於電郵表示,看過相關報道,希望表達個人意見,指被告為人甚好,本案影響教會及被告聲譽,而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原告指,電郵寄件者試圖利用自己與法官的關係,影響案件聆訊,做法不恰當。雖然法官揚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但不能保證有人會懷疑確有影響;而且若最終原告敗訴,或有人會質疑「難怪如此」。因此,原告一方表明,無可避免要申請重審此案,以免予人法庭有偏袒之感。被告一方反對申請。最終決定換官重審。

案件編號:HCA142/17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賤男原名:蔡嘉根 轉名:蔡家健 最新:蔡嘉鈞

【港大高材生毒招玩女】衰十一裸照威脅前度 賤男坐完監報復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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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踢爆外型俊朗的青年,竟是連環呃女的變態賤男,原來他曾兩度干犯性罪行,包括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以裸照威脅前度性交,被法官斥責是雙面人。至五年前他出獄後不久,即繼續以不同手段欺騙一眾港女。

該名賤男姓蔡、名叫Kenneth,30歲,任職金融業,曾為投資網任直播主持,分析港股走勢。他在交友APP自我簡介,聲稱擁有港大碩士學歷,身家150萬元。

據了解,該賤男於2013年任職科大商學院教學助理時,因在網上論壇偶爾發現前女友的自拍裸照,竟向前度傳送短訊,訛稱自己是論壇版主,威脅對方跟他性交,否則會以版主身份,公開發布其裸照,前女友受驚,假裝答應。後來兩人相約在旺角一間賓館見面時,前女友報警將賤男拘捕,他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4個月。

當年在法庭上,辯方律師求情,形容賤男勤力上進,每月替學生補習,賺錢幫補家計及供胞弟升讀大學,又讚賞他精於計算數學,但欠缺社交技巧,曾接受心理輔導。不過,裁判官公開斥責,賤男曾於2011年干犯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行,被判社會服務令,但他未有吸取教訓,再次犯案,而且情節更嚴重,親手斷送自己的前程。

同時,裁判官指賤男有良好教育,是樂於助人的有為青年,另一面卻不懂紓解情緒及壓力,產生自私心態,利用公開前女友的裸照,威脅性交,行為極不尊重女性,斥責他是雙面人,所以必須判處阻嚇刑罰。

賤男的母親當年在法庭上,驚悉兒子被判入獄,傷心欲絕,即時暈倒,由親友替她塗藥油蘇醒後,蔡媽媽仍然情緒激動叫喊,五名在場人士合力勸阻,都無法制止場面,只好召救護車將她送院平復情緒。



有圖)賤男蔡xx扮金融才俊 實情借錢唔還 唔想再有人上當 



賤男話自己叫 Kenneth Choi,IG hku820,活躍於Tinder, Coffee meets bagel, SweetRing 同微信,聲稱香港大學碩士畢業,孝順、有愛心、好學、有上進心又有目標,其實周圍借人錢唔還。

一齊左幾年岩岩至知一直被蒙騙,次次同佢講分手佢都話做所有野都係為左要早d結婚,叫我唔好唔要佢。寫晒時間表幾時見家長、影相、結婚度蜜月,又話想早d同我組織家庭生小朋友,而家有其他女仔話返俾我聽,我至知全部都係mass msg。

同佢喺埋一齊呢三年,佢就問我借錢、用我信用卡、仲叫我幫佢用我名義去幾間銀行做私人貸款,借左成廿幾萬比佢,話會寫借據比我,叫我唔洗驚之後佢會幫我還,點知佢還嘅定義原來係每個月還一二百俾我,搞到我經濟壓力好大,好辛苦。佢仲要我比部手機佢check 下有冇其他仔,但係原來佢喺我部手機del晒我同佢嘅對話,然後就話d錢唔係佢問我借。

我係whatsapp 嘈極佢都唔覆我,仲話佢有權報警告我騷擾,我怕到block 左佢whatsapp 幾日,之後佢話因為我封佢whatsapp 幾日,因此意識並理解成我已經主動放棄同佢討論金錢瓜葛嘅權利。

我已經出左律師信比佢,佢msg 話佢會反擊我,要我有報應,仲話我會成為最大輸家!!我明顯比佢呃同利用左,如果你地當中都係有人被佢呃過,請企出黎,唔好驚,我唔希望再有女仔繼續比佢呃!

(我知道有其他人都借左錢俾佢但係收唔返,請各位將呢件事轉發俾身邊嘅女性朋友,Whatsapp Group或者其他forum ,認住同埋小心呢個賤男,謝謝)











在女多男少的世代,女人遇到心儀「筍盤」,難免爭上車,卻被自恃高顏值及擁有港大碩士高學歷的90後青年,利用港女恨嫁的心,埋下性愛陷阱,他透過交友APP結識年輕港女,竟要求以肉體證明愛意,藉此哄女方上床,及偷拍性愛過程,再假扮計劃結婚,乘機向女方「屈」借錢,事後扮可憐拒絕還款,甚至聲稱掌握「武器」在手,威脅受害人不要追討,至少有十人中伏,涉款超過100萬元。有港女更哭訴遭賤男強逼飲尿、玩SM、殘廁性交,行為令人髮指。



該名賤男姓蔡、名叫Kenneth,30歲,任職金融業,曾為投資網任直播主持,分析港股走勢。他在交友APP自我簡介,聲稱擁有港大碩士學歷,身家150萬元。據受害人指出,該賤男在過去5年間,透過Tinder、微信、Sweet Ring等交友APP,結識大批年輕美女,隨即以甜言蜜語,哄對方成為情侶,相約見面。受害人稱:「賤男會要求個女仔作出愛的證明,想確認係佢女友,就一定要上床性交。」

受害人A小姐(化名)首次赴約,便被賤男帶往時鐘酒店開房,還在不自願的情況下,遭賤男用手機暗中拍下性愛片段和裸照。其後每次約會,女方都必須同意與他性交,才可見「男友」一面,完事後各自回家,否則賤男儼如「人間蒸發」。她原本被賤男的俊朗外型,及助養兒童的善心吸引,但雙方維持戀人關係長達3年,僅見面不足20次,最長相隔3個月才見一次,她發現「男友」行為相當奇怪。

「佢要求我嚟M前後,都要講聲佢知,然後答應佢去開房,先至可以見面,我覺得似約炮。我好唔鍾意呢種關係,都唔似街上啲情侶,好唔正常。」她更怒斥賤男行為變態,包括向她強逼飲尿、要求玩3P,經期時仍要求性交,性交時不僅向她扯頭髮、拍屁股,略施暴力,甚至強調她模仿AV電影女主角的姿勢動作,「嗰啲全部都唔係我自願想做,係佢夾硬逼我做,佢仲每次都一定要偷拍我裸露。」

此外,兩人拍拖期間,賤男更以計劃結婚為名,要求A小姐代他到銀行借貸,連同賤男網購的卡數,共欠債20多萬元。A小姐因薪水不高,備受經濟壓力,她亦不敢告訴家人,導致與家人關係變差。「我每次叫賤男還錢,佢都用唔同藉口拖延,而佢還錢定義係每月最多只還一百幾十,咁樣還到死嗰日都未還晒!」她一度委托律師追討,依然無效。

去年底,A小姐原本向賤男追債,雙方在土瓜灣傲翔灣商場,最後一次見面,沒料她抵達後,不知就裏被帶到一格傷殘人士廁所,復被賤男強行脫去短裙,她一度掙扎反抗無效,在廁內慘遭強暴,還被賤男拍下過程,她亦自此認清賤男真面目,決心分手,並在網上追查有否其他人受害,結果給她找到不幸遇上同一位賤男的多名女苦主,包括遭騙去六位數字的B小姐。

據B小姐所知,連同賤男的真正女友及一些新受害人,至少有十名港女不慎向賤男借錢,還被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她稱,賤男不是以真名結識她們,故在答應成為戀人前,都無法對他「起底」,至分手後聯合其他受害人的力量和齊集資料,始追查到賤男的真名,並揭發他在2013年因以裸照威脅前度女友性交,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判監4個月。該些受害人驚悉事件,都感到十分恐怖。

由於受害人被賤男掌握了裸照和影片,又不時收到賤男傳來不知明的女性不雅照片,一旦向賤男追債或報警,恐被公開發布裸照。B小姐透露,有人便曾收到賤男的「恐怖」短訊,聲稱若要他身敗名裂,他必定會反擊,她說:「賤男講過,就算佢要坐監,返出嚟都要我哋個個有事。」此外,賤男在收到A小姐委托的律師出信追債時,他亦發難向受害人傳送短訊,以掌握「終極武器」在手,「警告」女方不要報警,令一眾受害人感到無助。

A小姐更稱,賤男對她造成的打擊和創傷,令她對愛情失去信心,曾數度萌生死念,她因想起家人,及時懸崖勒馬;她亦知悉有其他受害人曾企圖自殺,幸被制止。A小姐說:「我好希望有人可以教訓賤男,等佢唔好再呃其他女仔,亦要佢好好向我哋道歉,把尊嚴還返畀我哋!」

關注性暴力團體「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出,該機構過去接獲600多宗求助,都是涉及戀人之間的性暴力事件,包括強逼性交及偷拍性愛過程,復利用偷拍片段威脅另一半,以順從任何要求,如勒索金錢或威逼復合等。她提醒受害人,被侵犯並非受害者的錯,千萬不用自責,並應盡快致電2375 5322向風雨蘭求助。

2018年1月5日 星期五

陳光耀 Samuel - 落選港姐結婚前夕發現,老公竟和別人結了婚?

     現年30歲、2012年落選港姐楊斯雅(Cindy),曾經做過J2台《安樂蝸》主持,但接連半年被被雪藏大坐冷板凳,收入也由月薪萬多元跌回僅二千餘底薪,於是她前年決定提前解約,恢復自由身。

在大台工作快四年令Cindy感觸良多,Cindy指大台生存有潛規則,並非親生仔女,拍劇沒優先獲重用。Cindy決定離開,同事卻紛紛恭喜她有好路數,她自揭做大台藝人辛酸史,希望勸喻少男少女入行要三思:「除非屋企有資源支持,否則一定要諗清楚,要養家千祈咪入行。

解約後的她大搞性商店生意,兩年內開了四間,生意越做越好。Cindy為宣傳店鋪,介紹SM玩具及cosplay制服,她更抵死變身護士更揮動粉紅皮鞭並笑言:「鞭鞭有力。」

問Cindy可介意被標籤做「性女」icon,她說:「冇所謂,我唔系行性感,行健康路線。」


連開分店成功上車置業,真系好勵志!而她與拍拖5年,無線藝訓班出身的男友陳光耀(Samuel)也感情穩定。今年除夕時,Cindy同Samuel決定拉埋天窗,但好低調,圈中只邀請咗林穎彤一個。

結婚本來系開心事,不過據陳光耀(Samuel)朋友楊小姐爆料,話陳光耀疑似一腳踏兩船。

楊小姐話﹕「大約2010年,Samuel已經同J(化名)拍拖,但睇報導又話佢同Cindy一齊,仲以為佢同J散咗。但我哋一班朋友睇J嘅ig,間唔中又見到佢同Samuel一齊行街食飯,雖然有時蒙咗男仔個樣,但大家識嘅,梗系認得嗰個系Samuel啦。」

除夕夜,即系Cindy同Samuel擺酒當晚,J小姐喺ig貼咗一張四格相,裏面有大肚、超聲波、婚姻登記書加「喜喜」帖同手飾,及疑似結婚照,Samuel同J小姐企正中間,J小姐仲着住白色裙同拎住花球,與家人合照,留言﹕「Bye 2017,hello 2018.2017年,我27歲,路系自己行,之後幾辛苦幾難受都要頂。」

喺J小姐嘅ig入面,不時會見到Samuel嘅蹤影,上月底與大班朋友聚會時仲搭膊頭影相;去年4月又一齊去主題樂園玩;前年Samuel生日,J小姐又咁啱畀一個男仔夾實只手,留言﹕「壽星公夾實我只手。」

雖然唔見樣,但男主角似乎呼之欲出。楊小姐繼續話﹕「J寫嘢有時都好灰,我諗兩個女嘅都知對方存在,男嘅就一腳踏兩船好耐。」

記者聯絡陳光耀(Samuel),佢似有備而來,以短訊回覆話﹕「我哋(與J小姐)6年前分咗手,到現在仲系好朋友關係,同佢冇結過婚,亦冇小朋友,一直都系好朋友關係,唔該曬。」被追問有結婚登記冊同疑似婚照,Samuel亦有解釋﹕「系出席佢屋企私人宴會影嘅。」

之後楊斯雅(Cindy)再以短訊回覆,稱是與Samuel嘅共同回應﹕





https://hk.entertainment.appledaily.com/entertainment/daily/article/20180105/20264971

1.我丈夫與這個女人早在認識我之前已經撇除所有情侶關係,現階段只是普通朋友。對此本人是知悉的。
2.他們之間沒有小朋友,對於這個指控,我們保留權利告對方誹謗。
3.不想再回應與事實無關的傳聞。


Cindy坦承除夕只是與親戚食飯,未正式簽字結婚,佢話﹕「打算度蜜月才簽字,希望在關島的Rainbow Chapel夢幻教堂結婚。」問系咪100%相信未婚夫?佢以一個笑到喊嘅公仔回覆﹕「男人從來不是可信的動物。」

emmmmm,希望楊斯雅能處理好這段關係,不要蒙蔽雙眼,被渣男所騙。



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陳啟銘


 被告(左)承認五罪後由囚車押走。
 東方日報 - 被告(左)承認五罪後由囚車押走。

 

 被告陳啟銘外貌酷似歌手鄭俊弘。

 被告陳啟銘外貌酷似歌手鄭俊弘。
 

【東方日報專訊】貌似歌手鄭俊弘的廿二歲兼 職侍應,與年長六歲的女地產經紀發展「姐弟戀」,但在相戀的短短個多月間,他兩度趁女友在酒店沐浴時偷其信用卡,再「碌卡」購買六部iPhone轉售圖 利。此外,他又藉「見家長」為名施調虎離山計,相約女友及其雙親外出晚膳,自己潛入女友家爆竊,得手翌日更旋即向女友提出分手。女友起初不虞有詐,但「被 分手」後開始懷疑男友是竊賊,之後在街上重遇對方即通知警方拉人。翻版鄭俊弘昨在區域法院承認盜竊及爆竊等五項罪名,法庭下令將他收押候判。
被告陳啟銘,昨出庭時打扮平實斯文,頭髮剪成平頭裝,配上一副粗框眼鏡 及白色恤衫。庭上披露,被告以往有五次出庭紀錄,涉及二十項案底,包括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名,去年十一月才從勞教中心獲釋。據辯方透露,被告於一 九九七年來港,與家人同住天水圍,被告於獲釋後曾任職侍應,月入約一萬元;辯方又指被告因出於貪心犯案,並呈上求情信向事主和其父母道歉,但表明未能賠償 給事主一家。法官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八月一日判刑。
被告昨承認一項盜竊、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一項爆竊罪。案情指,被告於今年一月初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結識廿八歲女事主,兩人不久便相戀,間中到酒 店過夜。同月十五日,被告趁事主在酒店沐浴時偷取其信用卡,翌日「碌卡」購買兩部iPhone。事主發現信用卡被盜用,檢查銀包驚覺信用卡不翼而飛,遂通 知銀行,獲補發新卡。
作案翌日即分手
案情續指,被告於二月一日再趁事主在酒店沐浴時,又偷取事主新獲發的信用卡,繼而分兩日再「碌卡」購買合共四部iPhone。數日後事主再發現信用卡遭盜用,但今次信用卡仍在銀包內,於是取消該張新卡。
及至二月十五日,被告聲稱想與事主的雙親食晚飯,相約在上環用膳,不過, 被告當晚卻未有現身,反而到事主位於太古城住所,利用事主的鎖匙進入單位,偷去一個手提電話、十八封合共一千八百元的利是、四隻每隻價值約六千港元的手 錶,以及一隻價值三千港元的玉戒指,而被告和事主在爆竊翌日分手。
警方接報調查,翻看大廈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當晚六時四十四分進入該大廈,並於八時許離開。事主於三月廿五日在中環蘭桂坊重遇被告,即通知警方將被告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指案中價值七萬多元的贓物大部分已轉售。
案件編號:DCCC 507/2016

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

前懲教員甫出獄涉再狎兩私影模





【太陽報專訊】狎童淫魔出獄一個月,又扮攝 影師誘拍私影,連環非禮兩女生。一名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兩年前的一月十三日,涉嫌在商場公廁淫辱十二歲女童,因非禮、刑事恐嚇及製成兒童色情物品,被 判入獄三十四個月及被革職。兩年後的同月同日,他甫出獄又涉嫌向女童下手。有人自稱是攝影師在網上尋私影模特兒,兩名女童誤墮陷阱,被安排到觀塘一間賓館 兩個房間分開「試拍」性感照,期間被人上下其手非禮,受害人經社工報警,疑犯前晚又聯絡受害人「試鏡」,最終被重案組拘捕。

兩受害女童讀中二
被捕的男子姓林(四十二歲),曾任二級懲教助理,加入懲教署二十一年,曾駐守荔枝角收押所,有非禮、刑恐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底,上月中刑滿出獄, 而今次案件的兩名女受害人分別十三和十四歲,是中二學生。年初其中一名女生在社交網站結識一名自稱是攝影師的男子,男子聲稱為製作公司拍攝硬照,正物色私 影模特兒,該女生不虞有詐,遂邀女友人一起應徵。

誘到賓館除衫拍照
本月十三日,該男子向兩名受害人詐稱可到其觀塘的製作公司「試鏡」,但因他根本無公司,遂又臨時改地點,呃兩名受害人先到港鐵觀塘站見面,之後又誘 騙她們到康寧道一間賓館會面試鏡,兩少女被安排到兩個不同房間,又被要求除衫挑戰性感程度,期間各自在房間被人上下其手非禮。兩名受害人因一時害怕不敢即 時報案,其後向社工透露事件,社工認為事態嚴重,決定陪同兩名少女往警署報案,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接手。

其後探員翻查案發地點附近的閉路電視影片,同時又根據網上和手機聯絡等線索追查疑犯身份,但期間獲悉疑犯又聯絡受害人,聲稱可以提供拍攝工作。前天 晚上,疑犯約見受害人時被警方拘捕。據賓館職員表示,警員前晚曾到來調查,而被捕的男子並非其熟客,但記得當日他曾帶兩名少女上房,聲稱「休息一陣」,故 職員不以為意。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揭發疑犯有前科,而且上月中才剛出獄。二○一三年一 月,藍田滙景廣場的殘疾人士公廁發生孌童非禮案。男子在facebook認識了十二歲女童,二人相約在藍田滙景廣場見面,有人表露懲教員身份,將女童帶到 殘疾人士公廁脫光衣服非禮,並拍下四張女童裸照,又威脅女童替他口交。警方其後拘控一名姓林男子,他涉嫌三項罪名,被判入獄三十四個月零十日。

2013年10月3日 星期四

狠賊笠頭搶手機

「笠頭賊」專以「低頭族」女性為目標。
  「笠頭賊」專以「低頭族」女性為目標。
沙田禾輋邨美和樓地下外
 沙田禾輋邨美和樓地下外
沙田正街紅十字會白普理沙田中心外
 沙田正街紅十字會白普理沙田中心外


【太陽報專訊】以年輕女性為目標的「笠頭 賊」肆虐沙田區。六日內,區內先後發生兩宗「笠頭」劫案,賊人帶備膠袋或環保袋,在入夜時分藏身人流較少、靠近單車徑的僻靜位置,瞄準手持手機或聽歌的 「低頭族」年輕獨行女子,用膠袋從後「笠頭」,極速搶走手機逃去。警方高度關注事件,由於犯案手法極為相似及罕見,不排除兩宗案件是同一賊人所為,已發內 部通知要求前線警務人員加倍留意,又加派警員在區內巡邏。惟賊人仍在逃,居民人心惶惶。

近日網上流傳一張標題寫上「用袋笠頭行劫」的通告,指沙田區近日發生兩宗以新手法犯案的行劫案,賊人分別以紅色膠袋及黑色環保袋從後笠住事主頭部,然後搶走智能手機。

通告引發網民熱議,沙田區居民更擔心自己會成為下一個「笠頭」目標。有人更留言:「沙田一向治安都幾好,估唔到會有『笠頭賊』,依家出街都驚無啦啦被人笠頭!」

尾隨從後施襲

警方證實首宗笠頭劫案於上周一發生,當日傍晚約六時,一名十八歲的女學生坐在沙田禾輋邨美和樓地下長櫈,邊玩手機邊等友人。一名男子突然從後面草叢 撲出,用紅色膠袋笠住事主頭部,瞬間搶走事主手上的Samsung Galaxy S III手機後逃遁。五日後,即上周六晚近十時,一名二十三歲女子剛放工回家,她當時持手機聽歌,行經紅十字會白普理沙田中心外時,突然被一名男子從後笠 頭,不過今次賊人則是使用黑色環保袋,同時搶去其手上的Samsung Galaxy Note II手機。

兩宗案件犯案手法同出一轍,據悉警方已向前線人員發出兩案的賊人特徵亦非常相似,包括年約二十八至三十歲、操本地話的男子,身高約一點七米,瘦身材,短黑髮,犯案時身穿黑色T恤及黑色褲。

警方消息透露,搶手機案件不時發生,但笠頭行劫卻極為罕見,因此對兩宗案件十分關注。根據犯案手法及賊人描述分析,相信極有可能是同一人,案件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合併調查。

玩手機警覺低

消息又指,兩宗劫案均以年輕獨行女子為目標,相信賊人瞄準她們聚精會神玩手機,警覺性及反抗力都較低。警方亦擔心賊人笠頭搶劫,過程中可能引發嚴重意外事故,包括窒息等,故此不敢忽視。

記者前日傍晚時分前往該兩處案發地點了解,發現其中一個現場禾輋邨美和樓地下是一個公園,設有多張長櫈,旁邊有單車徑,環境僻靜、人流極少,只是間 中有數名騎單車人士經過。至於另一地點沙田正街,雖然位處大馬路旁,但單車徑的一段路完全沒有街燈,非常昏暗,而且可轉入行人隧道,有利賊人行劫後逃脫。

「我聽到都好震驚!」沙田區區議員衛慶祥表示,他在區內居住多年,過往從未發生笠頭搶劫事件,「呢區居民通常都係經商場返屋企,相對較少喺條街上,希望警方可以加強巡邏。」沙田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委員李世榮亦表示,會就事件與警方溝通,並會在區議會要求加強警力,打擊罪案。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高度重視事件,已在罪案黑點加強巡邏,亦會進行針對性行動,打擊相關罪案。

2013年7月19日 星期五

天水圍糖果色魔非禮商場女童

天水圍糖果色魔非禮商場女童

 

 行商場要小心王太育有一名三歲半女兒「平日買餸不會讓女兒離開逾三呎,以後行商場會更小心。」

 

 吳先生育有一名八歲女兒「與女兒出街時會寸步不離,不會讓她獨自一人。」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今年初曾出現「哥羅芳色魔」的天水圍天富苑,其附近的天澤商場,前日發生五歲女童被帶往殘廁 非禮事件後,區內治安再度引起關注。據悉,前日受害女童疑遭「商場色魔」用糖果引誘,跟其前往殘廁,警方仍在追緝色魔歸案。有區議員指,區內的非禮案件愈 來愈猖獗,由於現已到暑假,他提醒家長要小心看管子女,並建議警方應加強區內巡邏。

前日下午三時許,讀幼稚園的五歲受害女童,由外婆帶到天澤商場二樓與其他小朋友玩耍,期間外婆與友人在旁談天,她則在商場內四圍跑,不料被中年色魔 持糖果引誘,帶往傷殘人士廁所,對她上下其手,她其後哭着告知外婆,外婆報警。女童送院檢查,警方正追緝一名年約四十歲、五呎七吋高、事發時戴黑色帽、穿 淺色短袖衫及深色褲的男子,案件交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風化案頻生居民擔心
本年一月二十日,一名十六歲少女路經天澤商場附近的天富苑歸家時,被中年色魔用疑沾有迷魂液的布掩其口鼻,再拖往暗處非禮。去年三月二十一日,一名 十三歲少女獨自行經鄰近天澤邨的天逸邨一行人隧道時,亦遭中年色狼截停,訛稱有事相求,帶她到附近一條行人隧道旁非禮,兩案的色狼仍未落網。

元朗區區議員郭慶平表示,對區內接二連三發生非禮案,居民均非常擔心,他早前已向警方反映情況。鑑於暑假已到,相信會有更多少女與朋友外出及夜歸, 他稍後會製作有關單張,向區內市民派發,提醒女士及家長要小心提防。他亦建議警方及商場保安員加派人手巡邏,以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領匯回應指出,天澤商場辦事處職員正全力協助警方調查,商場內除設有多個閉路電視,亦有保安員不定時巡邏,辦事處會不時檢討加強整體保安措施。

2013年6月1日 星期六

磨臀色狼 港鐵連辱三女

【太陽報專訊】OL搭港鐵受辱,持手機怒拍「磨臀色狼」惡行放上網。昨日有女子上載數張在港鐵車廂拍攝的照片,她聲稱 感覺臀部不斷被一名男子用身體摩擦,但她不敢作聲,其後見對方變本加厲,於是用手機拍攝,照片顯示在擠迫的人群中,男子貼身站在女乘客背後有所動作,但當 事人都避開了事,女事主心有不甘,將該名疑似磨臀的男子照片上載至互聯網,呼籲女士提防。事件引起網民熱論,有人怒斥男子惡行及呼籲當事人千萬不能姑息, 發覺有異樣就要挺身捉狼;但亦有人認為,憑相難證真偽,警方則表示昨日無收到市民就有關事件報案。

據女事主上載至社交網站的照片及其描述所指,昨晨在港鐵觀塘線列車車廂內,當時逼滿乘客。列車駛至黃大仙站時,女事主稱突然感到臀部被硬物頂着,回頭一看,只見一名身形瘦削的男子站在身後,形迹可疑,她立即怒視對方,惟有人 卻「眈天望地」扮若無其事。女事主遂轉身站到該可疑男子身後。其後,她與該男子在同一車站轉車,但見他在車廂內繼續揩油,借人多擠迫,用身體「緊貼」至少 三名女乘客的背部,同時疑有所動作,於是拍下該名男子的行徑,但被「貼身」的女乘客事發時都顧「玩手機」,以為過於擠迫被人撞到,只是挪開一點而已。女事主憶述指:「其實我當時好想叫非禮,但得我自己一個,實在好驚!」

網民籲旁觀者幫手
女事主公開「惡行」,是想呼籲其他乘搭港鐵的人要加倍小心。有女網民回應指,曾有相同的慘痛經歷,「我都試過,但嗰陣唔敢出聲,隔籬仲有個男人喺度 睇戲!」亦有人認為:「事主應該大膽報警,唔好益咗個衰人!」,但有網民表示「憑呢張相,我睇唔到個男人有掂到位女士,如果無就會對男子傷害好大,點解 (女事主)唔當面對質?」亦有人呼籲其他乘客施援手:「如果見到(類似個案),請幫幫獨自(一人)的女生,因為獨自(一人)的女生真係好細膽。」

根據鐵路警區數字顯示,去年接獲的非禮案有一百九十七宗,較前年上升一成八,平均每月十六宗,也較前年平均每月十三宗為高。

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涉帶5歲兒供男網友肛交 單親母推說:「唔知佢拮我個仔」 


被告涉帶兒子往海韻花園,供男網友性侵犯

 
【本報訊】單親母親為取悅多次借錢給她的男網友,不但獻身與對方進行性交易,更明知男網友有孌童癖,涉三度將5歲兒子送上男網友家中供他跟兒子肛交,其間疑積極參與施用藥物,令兒子睡覺,好讓兒子「冇咁痛,醒後唔知發生咩事。」單親母親被捕後推說:「我真係唔知道佢會拮我個仔㗎!」
記者:黃幗慧 現年32歲的單親母親,昨在高等法院否認串謀男子唐立漢與5歲男童作出同性肛交,及一項交替性串謀非禮罪受審。
 
 
控方指被告在2011年4月至去年7月間,在新蒲崗的建弘紡織任職文員,她的同事於去年7月5日在她離職當晚,在其電腦發現她與男網友大堆MSN對話,當中涉及性愛和兒童被性侵犯,建弘事後報警。
 
被告曾提供性交易
 
警員到被告位於土瓜灣的寓所找她,但被告至翌日午夜時分才回家。偵緝警員梁振宇昨供稱,被告在警誡下說:「嗰個男人叫過我帶我個仔去佢深井畀佢拮,喺網上講,但我真係唔知道佢會拮我個仔㗎。」被告事後在錄影會面中說,她約在7年前在vvha網站上認識叫Cat的男網友唐立漢,二人透過MSN及電話聯絡。唐要求被告帶其5歲兒子到他位於深井海韻花園的住所,「上去玩,甚至拮」,被告聲稱以為唐講笑。
 
控方指被告在2011年的4月、6月11日及9月3日,先後3次帶兒子到唐家。曾與唐有性交易的被告,明知唐有孌童癖,仍帶兒子供對方「搞」,還積極參與施用藥物,令兒子睡覺,好讓兒子「冇咁痛,醒後唔知發生咩事。」

醒後見二人裸下身
 
被告在會面中聲稱,第一次上唐家,兒子只是看電視和玩貓,故她沒有戒心,之後再度帶兒子上唐家。第二次到訪,被告在廳中睡着,醒後發現兒子與唐在書房,二人均赤裸下身,兒子站在唐前面玩電腦,坐着的唐左手執着自己的陽具,狀似手淫。兒子向被告說:「頭先去廁所整濕咗(褲),所以哥哥(唐)除咗。」被告為兒子穿回褲後,再度睡覺。
及後她又醒來,在睡房發現兒子與唐再次赤裸下身,唐今次想用陽具插入兒子的肛門,「(陽具)掂到pat pat,見到未入。」被告向唐說:「我唔想咁樣。」她最後帶兒子離開唐家。
 
被告透露,因向唐借錢,她曾與唐進行過4至5次性交易,而每次帶兒子上唐家前,亦有向唐借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母涉賣兒供肛交 自己亦賣身網友

05 - 10 05:00
【明報專訊】單親母疑與男網友性交易,得悉對方有戀童癖後,涉3次將5歲兒子施藥迷暈供男網友非禮及肛交。女文員否認串謀與未滿21歲男子非法肛交罪及另一項串謀非禮的交替控罪,昨在高院受審。

女文員否認控罪

現年32歲的被告現時無業,昨戴上口罩受審。控罪指被告於2011年4月某日至2012年7月3日,和唐立漢串謀非禮5歲男童P及與P非法肛交。
控方透露,被告未婚,但於2007年誕下現年6歲的兒子,兒子交由外婆照顧。案發期間,被告在新蒲崗某紡織公司任職跟單文員。控方形容被告「積極參與」案件,不理會男網友唐立漢有戀童癖,3次將兒子帶到唐的寓所進行性交易,被告更曾經落藥迷暈兒子,除了使兒子被侵犯時「無咁痛」,亦令他較難記起被侵犯的經過。

上司查MSN 驚見涉兒童色情

控方續指出,被告在公司以即時通訊軟件MSN聯絡客人,同時記錄員工MSN對話,以確保公司於員工離職後仍可「跟番啲客」。被告於2012年7月5日離職,上司遂指示員工查閱被告的MSN合共39頁的對話紀錄,驚見內容涉及兒童色情,懷疑被告串謀他人性侵兒子,遂向社署及警方求助。警方調查後,翌晚凌晨拘捕被告。
庭上播放被告警誡下的錄影會面,透露被告在案發前約6年於「VVHA」網站,認識洋名Cat的唐立漢。被告承認,二人一直以MSN及電話保持聯絡,亦曾相約見面約10次,又曾與唐性交易,每次性交後,被告可獲對方「借錢」。被告形容,唐年約30多歲並留有長髮,身材屬「小肥」。被告堅稱,唐於MSN「係叫過我帶個仔去佢(唐)深井屋企畀佢(唐)拮(進行肛交),但我真係唔知道佢(唐)會拮我個仔」(見另稿),故她最終同意帶兒子到訪唐家。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3】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鄧文俊



將軍澳醫院醫生鄧文俊接連非禮女病人,昨認罪後還柙。曾顯華攝

【本報訊】將軍澳醫院年輕男醫生夜晚獨自巡房,慰問女病人時竟突然伸手入病人的衣衫摸胸,在個多小時內接連以同一手法,非禮兩女病人共三次,每次摸完都不 發一言離去。他將這「瘋狂75分鐘」歸咎於患強迫症及躁鬱症等病卻不自知,才變成另一個人犯案。

記者:李啟發

被告鄧文俊(26歲)正被停職,他昨日承認三項非禮罪。裁判官阮偉明認為被告身為醫生,不但未有好好照顧病人,反而濫用職權犯案,對受害人心理造成嚴重傷 害,特別是一晚被侵犯兩次的女病人 X,決定先取感化及心理報告,以了解被告的精神狀況,將他還柙至31日判刑。

去年9月27日晚10時許已過了探病時間,被告當值,單獨巡3A女病房,看見入院第二天的24歲 X,即走近慰問。 X稱腹部不適,被告狀似幫忙檢查,跟着伸手入她的上衣,觸摸她的軀體及按壓其乳房,然後不發一言離去。

25 分鐘後,被告到同房另一張病床問候卧床的23歲女病人 Y時,突然拉起她的上衣並摸胸。 Y即致電男友並向護士投訴及報警。50分鐘後,被告折返又向 X問候病況, X未回應,被告竟重施故技。 X今次舉手阻擋,同時質問被告為何這樣做,但被告沒解釋便離開, X於是報警。

被告警誡下稱,最初想幫病人做檢查,但碰到病人胸部後很興奮,忍不住犯案,他事後亦沒將「檢查」結果做記錄。

辯方指被告患躁鬱病

辯方大律師艾勤賢稱,被告本來年輕有為,卻經歷此「瘋狂75分鐘」,全因他當時患強迫症、輕躁狂、雙極人格失常和躁鬱病,令他不能自控性衝動,做出不理性的行為。

他在案發後向精神科醫生求醫,才知自己有病,今次犯案有違他過去26年來的品格。被告已接受治療並康復中,精神科醫生指他不會重犯。畢業於中大醫學院的被 告,獲現任院長霍泰輝等多名教授撰寫共40多封求情信。律師指他非常後悔,覺得有負家人及同為醫生的未婚妻,他亦會因本案被停牌。
案件編號: KTCC4098/12

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AV星探災區誘少女入行 看準災民急用錢





AV星探災區誘少女入行 看準災民急用錢



(明報)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日本 地震海嘯發生逾兩個月,許多災民仍住在避難中心,日本八卦雜誌《週刊實話》報道,災區最近出現一批來自東京 的星探,他們出入各個避難所,以發掘「模特兒」為名,邀請災區女子入行。報道指出,這群「AV星探」看準災民急需用錢,容易上釣,據悉已有多名少女上釣。


報道指出,由於AV星探的做法太缺德,東京一家AV經理人公司的員工看不過眼,向該雜誌爆料。該名經理人指出,AV星探走入避難中心,詢問年輕的女 災民「想不想當模特兒」,然後開出高額酬勞。宮城縣一名住在避難中心的災民表示,這些人穿著高檔西裝,跟倉皇逃離家園的災民截然不同,他說自己的19歲女 兒也曾被搭訕,對方說﹕「善款還沒撥下來吧,我出20萬日圓 如何?」雖然不確定對方是否AV星探,但他們手上拿著像是攝影機的器材,災民覺得事有蹺蹊,一口拒絕。


善款未到災民手 聲稱付高酬


該名爆料的經理人還指出,他任職的AV經理人公司社長,也收到AV星探以手機傳來的災區美女照片,他看到社長一臉如獲至寶的表情。社長還跟他說: 「我才不介意災區的『流言受害』,這種時候還談什麼罪惡感,趕快讓這些美女出道才是正確。」所謂的「流言受害」,是指災區的農漁產品由於消費者擔心受輻射 污染,許多安全產品也因流言而乏人問津。由於各界捐助災區的善款迄今尚未分發到災民手中,許多災民財務已捉襟見肘,據說已有少女墮入風塵。


自由時報





2011年5月5日 星期四

名牌時裝店 女員工更衣室設閉路電視



名牌時裝店 女員工更衣室設閉路電視


ZARA爆偷拍風波


2011年05月06日






【本報訊】西班牙名牌時裝連鎖店 ZARA捲入偷拍風波!


25歲新入職女售貨員,日前發現任職的尖沙嘴分店員工女更衣室天花竟設置閉路電視,她擔心春光外洩連日心慌慌,決定立即辭職。事後她曾向私隱專員公署及警


方求助,都不得要領。記者昨日到涉事的尖沙嘴分店巡視,女店員被問及是否知道裝設閉路電視都顯得十分顧忌。


記者:熊翠蘭 劉柏麟 姜偉康




擔心被偷拍更衣春光的女售貨員阿 May(化名),是尖沙嘴海港城港威商場


ZARA分店售貨員。她說,現時雖已辭工,但擔心被拍的片段去向,「最難忘前日發現牆上安裝閉路電視情景,好驚,好怕片段落入偷窺狂手中」,她希望時裝連


鎖店解釋事件。 ZARA店方至昨晚未就事件回應。


阿 May說,早前應徵 ZARA售貨員工作,成功通過面試獲取錄,被派到尖沙嘴海港城港威商場分店工作,負責女裝部銷售工作。她憶述,上工當日,女店長便對她說,女職員可在女店員儲物室更衣。


她指,女店員儲物室面積 10呎乘 20呎,呈長方形,位於女裝部試身室盡頭的出口外,她憶述當時「推門出去就見到一排排儲物櫃,旁邊有一個流動衣架供女職員存放制服。最初幾日不以為意,如常更衣換制服」。






ZARA尖沙嘴店員工更衣室內有閉路電視。<br/>讀者提供圖片




ZARA尖沙嘴店員工更衣室內有閉路電視。


讀者提供圖片





設有閉路電視的女職員儲物室,位於女賓更衣室盡頭的出口位置。





設有閉路電視的女職員儲物室,位於女賓更衣室盡頭的出口位置。








女員工嚇到辭職


直至近日某天,她換過制服後抬頭一


看,始發現牆上設有一個閉路電視鏡頭,環顧四壁沒有發現任何警告字眼,「當時好驚,擔心一直俾人影咗換衫春光,好擔心片段下落,邊個會睇到啲片段」。她隨


即致電男友求救,男友好言安慰,並建議她報警求助。事後她跟其他女同事談起,女同事才說「我哋早知有偷拍


o架」。她聞言大怒,此時女同事向她教路,「我哋換衫都會行入啲,企喺鏡頭下面盲點,你下次換衫記住行入啲,就影唔到你啦」!另一女同事又說,「個閉路電


視用嚟防盜,主要監視拍攝儲物櫃,避免員工偷衫」,而且店長會突擊巡查儲物室,更會翻看錄影片段。


阿 May質疑:「咁即係其他同事早知俾人偷拍,但竟然唔出聲。」她越想越心慌,雖然店長是女性,但不知道有無其他人可翻看片段,為求自保,決定辭工不幹。她事後曾將攝下的閉路電視圖片,分別電郵私隱專員公署及警方求助,但至今未獲回覆。





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批評,涉事時裝店在員工更衣地方設閉路電視做法極失當,有侵犯私隱之嫌,即使為防盜而錄影,亦應事先聲明及張貼通告,員工啞


忍亦會助長偷拍歪行。律師梁永鏗指,在更衣地方設閉路電視拍攝,足以構成侵犯私隱罪,由於錄影片段主要儲存於電腦硬盤,警方可引《刑事罪行條例》「有犯罪


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最高可判入獄 5年。



特稿


店員更衣室閒人可進


2011年05月06日

裝設閉路電視的女店員更衣室,位於尖沙嘴港威商場 ZARA分店的女裝部試身室盡頭,記者昨日傍晚到現場所見,這個女員工更衣室藏身於「出口」一雙掩門之後,並不顯眼,只有員工進入時,外界才知內裏別有洞天。當時店內人頭湧湧,記者曾到女裝部試身室內上、下查看,則未有發現攝錄鏡頭。

店員聞閉路電視即閃



這個裝設閉路電視的女店員更衣室面積約 10呎乘 20呎,閉路電視設於左方牆壁上,鏡頭對準一排排儲物櫃。由於更衣室就在出口後面,營業期間大門都會關上,但不上鎖。記者所見,不時有女店員跟同事表示「飲啖水先」,就匆匆步入女更衣室。


雖然上址供女店員更衣,但保安如同不設防,僅有一名專門負責在試身室為顧客打點的女店員看守,勉強可算是半個保安員。


昨晚試身室外大排人龍,輪候試衫需時 20分鐘,店員忙於應付顧客,若有人乘亂潛入更衣室,後果不堪設想。記者昨向多名女店員查問更衣室設閉路電視一事,各人聽到「閉路電視」四字十分避忌,快閃速逃。


本報記者


尖沙嘴港威商場 ZARA分店聘有不少女職員。


尖沙嘴港威商場 ZARA分店聘有不少女職員。



2011年4月26日 星期二

理大大字報 女生遭同學非禮 反被校方指摘


理大大字報 女生遭同學非禮 反被校方指摘


「會導致男方以後不敢識女仔」


2011年04月27日



【本報訊】理工大學一名女學生今年 2月底,遭男同學以問功課為名親近,分別摟腰、摸手背及按壓胸部,女生其後向校方投訴。理大紀律委員會本月初裁決,竟指男生一直喜歡該女生,事件只是他表 達手法不當,更反指女生反應過敏,「會導致肇事人以後不敢識女仔」。 14名同系同學昨聯署在校內民主牆張貼大字報,指斥校方幫不到忙,質疑:「是否喜歡 10個女生,就可用手多次按壓 10個女生胸部?」 


記者:區杏芝、陳淑莊、馮樂琳




大字報於昨午約 1時貼出,旋即引來大批學生圍觀,學生多對事件感驚訝,痛斥校方處理不當,有學生更質疑事件屬刑事案,校方竟刻意低調處理及未有報警,是怕影響校譽。


據大字報所述,受害女生 2月底在校內圖書館電腦室遭同系男同學借問功課為名,坐在身旁非禮,甚至按壓其胸部,女生隨即離開向友人傾訴,揭發事件已非首次發生。事後受害女生甚至要「走堂」迴避涉事男生。


「你估得你一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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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禮肇事現場是裝有閉路電視的學生電腦室。

非禮肇事現場是裝有閉路電視的學生電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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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友人勸告下,女生在一周後向校方投訴,學生事務處輔導員指為「小事一樁」,並說如沒十足證據,投訴便不成立,着女生認真考慮是否正式投訴。女生其後向學生紀律委員會投訴,並要求校方保留閉路電視錄影作證據,校方要求男生自辯後,他卻向女生發短訊要求私下解決。


校 方本月初完成調查,大字報引述委員會裁決指,涉事男生解釋「一直喜歡這女生,希望能在畢業前表白」,校方接納其解釋,認為男生只是「表達方法不當」,裁決 指受害女生從未拍拖,認為其「反應過敏」,會導致該男生日後不敢識女仔,她與男生首次有身體接觸後未有即時投訴,是「接受」和「默許」其行為。


大 字報引述受害女生的女同學指,過去三年未察涉事男生對受害女生有愛慕之意,質疑是其開脫的藉口。該批同學認為校方強詞奪理,不應以受害女生未拍過拖或沒有 即時投訴,便認定她不懂分辨非禮定義或是默許事情發生。大字報又引述受害女生為事件飽受創傷,須社工輔導,並正諮詢法律系導師意見作進一步行動。聯署學生 批評校方處理是雪上加霜,將責任反推向受害女生,要求交代調查報告,更引述委員會代表說:「你估得你一單 case(個案)呀?」


理大:絕不偏袒


理大發言人指,學生紀律委員會已完成 調查,惟以涉及私隱為理由不公開討論調查進度及內容,強調校方絕不偏袒任何一方;委員會接到投訴後隨即邀請有關同學提供詳情,並於 4月 8日召開紀律聆訊,參與委員包括學務長、教務長、系主任及資深社工等。委員會小心查閱證據,先後接見涉案學生,細心聆聽其第一身表述。校方亦已派學生輔導 主任跟進,提供適當輔導。


學生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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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測量學系<br/>「其實係犯咗刑事喎,點解唔報案呢?校方係咪想維護聲譽呢?個女仔會好尷尬囉,成日撞口撞面!」

陳小姐 測量學系


「其實係犯咗刑事喎,點解唔報案呢?校方係咪想維護聲譽呢?個女仔會好尷尬囉,成日撞口撞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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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先生 工程學系<br/>「成件事好過份!十分不滿意校方處理手法,呢件係嚴重嘅事件,應該報警處理,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莊先生 工程學系


「成件事好過份!十分不滿意校方處理手法,呢件係嚴重嘅事件,應該報警處理,以防再有同類事件發生。」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抽廣告恐嚇傳媒 港鐵無恥




【本報訊】港鐵透過廣告公司近日向各大報章發出「警告信」,向廣告部重申「傳媒指引」,直言一旦報章刊登港鐵負面新聞,保留抽起廣告的權利,更要求廣告部


與記者「溝通」。警告信引起傳媒及政界譁然,記者協會及立法會議員齊聲譴責港鐵踐踏新聞自由。作為大股東的港府即時置身事外,聲稱對事件不知情,卻難以洗


脫縱容港鐵之嫌。


記者:白琳、黃偉駿


「本文謹代表公司客戶『港鐵』,向貴報提出加強刊登廣告指引……」港鐵廣告公司 OMD(浩騰媒體)近日去信通知各大報章廣告部,若報道任何關於港鐵及其海外公司的負面新聞,包括鐵路事故,港鐵保留取消或抽調廣告的權利。信件又叮囑廣告部與編輯、記者「溝通」。


港鐵公關部深夜發表聲明,表示港鐵公司無意在事故發生時,取消預訂的廣告版位,港鐵一直尊重新聞自由。


致電各報補鑊圖淡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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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港鐵太子站發生事故,影響列車服務三小時,月台擠滿候車乘客。


本周一港鐵太子站發生事故,影響列車服務三小時,月台擠滿候車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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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港鐵「警告信」的導火線是《明報》本月初報道,港鐵走法律罅,就日出康城第四期入則


趕搭「發水尾班車」。同一版卻刊登港鐵每晚檢查路軌的廣告。港鐵一方遂向《明報》表示不滿,引發爭執。為免類似尷尬事件重演,港鐵向各大報章發上述警告


信。此信隨即引起行內不滿,


OMD昨天逐一致電各報「補鑊」,聲稱只是解釋抽調廣告安排,企圖淡化事件。記者昨晚致電《明報》總編輯張健波,他表示正在趕稿即掛線。


政府發言人表示,港鐵董事局會議從沒提及上述信件,也沒討論抽廣告等相關事宜,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也從未讀過這封信。董事局日常主要討論營運大方向,不會觸及日常運作。


據了解,政府昨天有高層官員讀過此信,對內容大吃一驚,又形容港鐵此舉相當愚蠢。如此無理抽廣告,只會引起不必要麻煩。該名高官預計事件勢必嚴重影響港鐵形象,政府應弄清事件並責成港鐵盡快向公眾交代。





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指出,若廣告公司純粹與報章廣告部溝通,純屬商業運作。但此信明顯列出所謂傳媒指引,要求廣告部通知編輯及記者,就算沒有指明嚴禁報


道港鐵負面新聞,左右編採方針的企圖昭然若揭,「記者唔負責廣告,只負責跑新聞,做咩要話畀佢聽可能要抽起廣告?就係想影響佢嘅判斷。究竟港鐵將新聞界當


做咩?係咪有錢就大晒?」


麥燕庭指出,大企業的廣告部就負面新聞接觸編採部管理層非新鮮事,但從未聽聞有白紙黑字的指引,而且信中提及的「負面新


聞」內容廣泛,呼籲各報章主管站穩立場,勿向財團低頭,「如果大家接受呢封信,前線記者會受好大心理威脅,日後咩都唔使報。咁公眾利益喺邊度?八達通出賣


港人私隱,係咪唔寫得?反高鐵係咪唔講得?其他公司更加可以彷效,報紙就變成商界喉舌,唔再企喺市民嗰邊。」


促港府檢討港鐵推廣手法


麥又批評政府作為港鐵大股東,今次責無旁貸,竟然縱容港鐵以廣告威脅報章,干預新聞自由。記協今天將去信港鐵予以譴責,要求對方盡快收回此信,並促請港府檢討港鐵的推廣手法。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形容此信「露骨」,赤裸裸踐踏新聞自由,「大陸最興動員富商向傳媒威脅抽廣告,估唔到香港都會變成大陸,越來越混賬。」她又斥港鐵不知新聞自由為何物,「竟然叫廣告部指示記者,知唔知咩叫編採獨立?簡直豈有此理!」


港鐵「警告信」中譯版



日期: 2011年 4月 19日


關於: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本文謹代表本公司客戶「港鐵」,向貴報提出加強刊登廣告指引。假如出現下列情況,本公司有權取消或重新安排任何於貴報已預訂廣告,因有關情況有違刊登廣告目的及減低宣傳效用。


假若港鐵發生事故,貴報作出以下報道:


1. 任何涉及港鐵列車、路軌、系統和網絡事故


2. 任何關於新近、過往或重複事故的新聞報道


假若負面報道涉及港鐵品牌:


1. 涉及在港、大中華區及海外的港鐵企業


2. 涉及附屬公司及其產品/服務,包括港鐵商場、物業及項目


3. 涉及任何港鐵企業的員工及持份者


4. 任何會令本地讀者聯想到與港鐵有關的外地事故


我們懇請你清楚解釋以上內容給貴報內部員工,包括廣告編排組、編輯及記者。如以上提及的事故及/或新聞會於已預訂廣告的日子刊出,請立即知會我們的媒體組。我們將與客戶商討,及盡快建議是否需重新安排/取消廣告。


假若任何涉及以上內容的突發新聞在午夜發生,未能事先通知,貴報廣告編排組需避免廣告在同一版報道出現,但仍需確保我們的廣告刊於在前列版面。


多謝你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