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4日 星期六

林威

 


中年已婚牧師聲稱與相識八年的智障女教友產生 感情,今年初與女方在公園傾心事後,一時「把持不住」帶對方回家性交奪去初夜,牧師事後備受良心責備自行往警署自首,他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與精神上無行 為能力的女子非法性交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令事主不能享受正常性生活,下令先將被告還押至下月十三日,以等候背景報告及事主心理創傷報告判 刑。


四十八歲的被告林威,昨身穿筆挺西裝到庭應訊,期間表現冷靜。他在得悉被還押、要在獄中度過聖誕及除夕後,反而微笑向裁判官作九十度鞠躬道謝:「多謝法官大人!」他亦透過律師向事主及事主家人道歉,被告多名親友旁聽後則神情憂傷地離去,不發一言。
案 情指,現年卅三歲的事主屬智障人士,她○三年加入被告任牧師的教會,二人經常一同參與教會的義工探訪活動,包括探訪老人家、露宿者及智障人士。今年三月三 日下午,被告與事主在公園傾心事,期間被告突指「公園好嘈,不如上我屋企傾」,事主跟被告回到被告在啟德花園的居所後,被告先在廳中梳化與事主繼續聊天, 未幾即帶事主入睡房,叫她坐在床邊。

要求看私處乘機性交

被告 問事主有無見過男性性器官,事主稱沒有,被告遂自行脫衣,再要求事主讓他看私處,並乘機脫去事主全部衣服;被告其後要求全裸事主躺到床上,並戴上避孕套開 始與事主性交,事主感痛楚大叫,被告最終停止。五日後被告因內疚後悔,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自揭罪行,事主在會面下亦承認與被告性交,更表明感到不開心及擔 心懷孕。
裁判官直言案情嚴重必須重判,指被告除嚴重違反誠信外,還似乎奪去事主的首次性經驗,裁判官強調:「智障人士都有權享受正常性生活同結婚,被告咁做對佢好大影響!」故一度質問被告「點解要做啲咁嘅嘢?」辯方解釋,被告與事主相識多年漸生情愫,故才一時把持不住犯案。
辯 方續求情稱,被告中學畢業後曾任職酒店及零售,後來因在基督教書店工作而開始信教,至今已從事廿年傳教工作,經過一番努力始成為牧師。辯方強調被告品性純 良循規蹈矩,與任職文員的妻子育有一名廿三歲兒子,兒子現正在日本供讀設計,被告與妻子月入三萬多元,辯方並呈上卅八封由被告親人、朋友及教友所撰的求情 信,以及兩封醫生信證明被告因工作壓力大,二○○○年開始患上抑鬱症及直腸有問題,惟他仍堅持牧養工作。案件編號:KTCC 6760/11
牧師侵犯智障女教友模擬圖
被告與女事主在公園傾心事,被告聲稱環境嘈吵,邀她回家再聊。
被告在房內脫去自己和女事主的衣服後,與女事主性交,被告幾日後到警署自首。

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鄭智毅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法庭:港大生襲師妹判監緩刑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男生到香港大學交流期間戀上同系師妹,後來疑因情變涉 嫌將女方禁錮在家,又用開瓶器刮傷女方身體,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並被收押候判。法官昨日判刑時,指他墮入愛河後易變得控制欲強及佔有欲強, 但考慮到專家報告指,他較適合在開放式的環境接受治療,故判他入獄半年但准緩刑兩年。法官並勸誡他珍惜機會了解自己問題所在,又警惕他不要再在港犯案。

辯方昨傳召心理專家到庭解釋被告鄭智毅(廿四歲)的情況,專家指被告患邊緣性人格障礙,需接受為期兩年的密集式治療,而治療成功與否全賴被告是否打開心窗,故他在接受治療期間繼續過日常生活較適合。
法官則透露指被告自十六歲至今已有過十段戀情,從不缺女朋友,擔心他日後會再對女伴構成危險;專家解釋若被告接受封閉式治療,日常只能與同性接觸,不利他康復。
法官最終在裁決時指,被告受友儕愛戴,樂於助人及友善;但報告指他一旦與女性墮入愛河,會變得情緒化、易感不安及諸多要求。此外, 拍拖期間其依賴性、控制欲及佔有欲均會加強。法官希望被告透過治療深入明白問題所在,並了解觸發他情緒不穩的成因,以改善人際關係,避免日後對他及伴侶造 成危險。

女事主求刪電腦內檔案

另外,女事主鞠本華(廿歲)早前拒絕代被告寫求情信亦不願與他再聯絡,並去信法庭要求控方刪除被告電腦內一些檔案;控方昨答允要求,辯方亦配合將電腦密碼交予控方,惟控辯雙方均未有透露檔案內容。
新加坡籍的被告被控在今年七月七日於其中環的家中襲擊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838/2011

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

「求孕黨」借種為名騙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麗人妻重金禮聘港男借種生仔?肆虐內地「求孕騙財黨」最近轉戰本港,化身富商少妻在報章刊登廣告,重酬招聘本港男子借種繼後香燈,接管家族生意,利誘貪圖財色兼收的人上釣,收取「誠意金」呃錢,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中計。
「青春靚麗、丈夫不育、重金求孕」廣告,近日頻頻見報。求孕女子通常以一把溫柔聲綫,在電話中聲稱會跟應徵者做夫妻三個月,若成功懷孕酬金三百 萬元,條件極吸引,應徵者大可「財色兼收」,但世事哪有這樣便宜,當應徵者表明願助其夢想成真,她便由「律師」出面,要應徵者先付誠意金,始可與佳人見 面,騙財目的即時現形。
成功懷孕酬金三百萬
其中一名自稱姓謝內地「富婆」,在其刊登的小廣告稱:「二十九歲,夫意外不育,家產無子繼承,急尋異地健康男子助孕」。記者假扮應徵,按廣告內手機號碼致電查詢,接聽電話是一名女子,聲音與其標榜的年齡相若,語調溫柔,表示身在北京,如要見面可來香港。
記者問有多少酬金及如何借種,她說成功助她懷孕產子,可給予二百八十萬元作報酬,又謂已委託律師事務所代理,雙方簽訂協議後,她會先支付八十萬元訂金,繼而雙方共同生活三個月,所有費用由她支付,即使最後未能懷孕,亦不取回訂金。   謝姓「富婆」再詢問記者基本個人資料,她又自我介紹一番,隨即着記者致電聯絡其代理律師,再由律師安排見面。記者稍後致電該名姓葉「律師」,對方自稱屬於北京「帝X律師事務所」,稱謝因為接獲很多男子查詢,難以分辨真偽,故須先支付五百元誠意金,始再安排雙方見面。
須先付五百元誠意金
葉姓「律師」保證兩日內可辦妥,記者故作遲疑,他為安撫記者,保證可於兩日內與「富婆」會面,即使屆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誠意金亦可退回;葉再加重力度游說記者,謂謝女丈夫是富豪,因車禍致殘才不孕,更稱:「能嫁給富豪的肯定漂亮啦!」


記者及後上網追查,發覺「帝X律師事務所」僅在河南開設,負責人表示並無分行在北京;記者遂再致電葉「律師」,他辯稱律師事務所因在北京工商局註冊,故只可在當地的工商網,才可查閱其資料,狡辯之心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