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鄭智毅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法庭:港大生襲師妹判監緩刑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男生到香港大學交流期間戀上同系師妹,後來疑因情變涉 嫌將女方禁錮在家,又用開瓶器刮傷女方身體,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並被收押候判。法官昨日判刑時,指他墮入愛河後易變得控制欲強及佔有欲強, 但考慮到專家報告指,他較適合在開放式的環境接受治療,故判他入獄半年但准緩刑兩年。法官並勸誡他珍惜機會了解自己問題所在,又警惕他不要再在港犯案。

辯方昨傳召心理專家到庭解釋被告鄭智毅(廿四歲)的情況,專家指被告患邊緣性人格障礙,需接受為期兩年的密集式治療,而治療成功與否全賴被告是否打開心窗,故他在接受治療期間繼續過日常生活較適合。
法官則透露指被告自十六歲至今已有過十段戀情,從不缺女朋友,擔心他日後會再對女伴構成危險;專家解釋若被告接受封閉式治療,日常只能與同性接觸,不利他康復。
法官最終在裁決時指,被告受友儕愛戴,樂於助人及友善;但報告指他一旦與女性墮入愛河,會變得情緒化、易感不安及諸多要求。此外, 拍拖期間其依賴性、控制欲及佔有欲均會加強。法官希望被告透過治療深入明白問題所在,並了解觸發他情緒不穩的成因,以改善人際關係,避免日後對他及伴侶造 成危險。

女事主求刪電腦內檔案

另外,女事主鞠本華(廿歲)早前拒絕代被告寫求情信亦不願與他再聯絡,並去信法庭要求控方刪除被告電腦內一些檔案;控方昨答允要求,辯方亦配合將電腦密碼交予控方,惟控辯雙方均未有透露檔案內容。
新加坡籍的被告被控在今年七月七日於其中環的家中襲擊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8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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