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連同兩名在逃男子,在黃大仙 彩虹村街頭上演「大龍鳳」,誘使婦人從銀行提取60萬元現金,購買聲稱「能取代汽車所用電油」的「先進科技」,但其實只是3000件普通電容器。男子另涉及一宗在大埔 的同類騙案,暫毋須答辯,還押候訊。
訛稱電容器可代汽車電油
報稱任職售貨員的被告周伴洪(41歲)報稱住深圳 ,被控一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昨被押到觀塘裁判法院 應訊。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16日與兩名男子,驅使事主周風華相信他所擁有的普通電容器為先進科技,能取代汽車電油,將3000件電容器賣給她而不誠實地取得60萬元。
據悉,被告與兩男子在街頭上演「好戲」,其間有人稱涉案的「先進科技」便宜超值,亦有人問事主周風華「你買唔買呀?」,誘使她立即到銀行提款買電容器。電容器是一種常見電子零件,基本作用是儲電及放電。案件押後至5月30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2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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