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6日 星期一

on9見証guideline

如何有效地講見證


《10分鐘見證之應做與不應做的事》






我們應該操練常常講述自己得救和經歷主耶穌大能的見証。一個事前預備好的見証是在日常生活及傳福音的場合非常重要的工具。我們鼓勵弟兄姊妹將自己的見証組織成為一個可以在10分鐘中說出來的訊息。





  1. 應做的事





    1. 當你寫見證的時候,求主給你智慧和引導(雅各書1:5-6)


    2. 按「基督與我的生命」之三步曲而編寫:



      1. 信靠耶穌之前的生命




        (大約1/4時間)(二分鐘)


      2. 你如何認識主(詳細一點)




        (大約1/4時間)(三分鐘)


      3. 信靠耶穌後生命的改變,舉兩至三個清楚的例子引證主怎樣改變你的生命,譬如祂的神蹟或醫治




        (1/2時間)(五分鐘)



    3. 如果你從小是基督徒,請注重23點。

    4. 用一個有趣和吸引人注意力的句子作開頭,然後用一個完滿的結局收筆,其中包括一些扣人心絃的個人經歷等。

    5. 給予足夠的事例或細節及一兩句經文來配合你的經歷。

    6. 小心整理編排,且必要時加以修改或重寫,最後才寫正稿。

    7. 講見證的時候,盡量引起親切及共鳴感,帶領別人一同經歷你的過往及現今的生活。

    8. 將見証分為幾個大綱,寫在咭紙上,用幾個字帶出要點。在人前講見証時,將咭紙放在眼前,以便控制時間。






  2. 不應做的事



    1. 用太多宗教術語,例如:「重生」,「定罪」,「釋放」及「講方言」等,這些字眼不能有效地與非信徒溝通。雖然這些字眼對我們來說非常寶貴,但很多時候非信徒全都不明白,應多用一般人常用的詞彙。


    2. 詞句冗長,轉彎抹角或太注重從前的痛苦經歷,高舉魔鬼作為。

    3. 將功勞和榮耀歸給自己。

    4. 提及不同的宗派,特別用藐視批評的語氣。

    5. 批評別人或未經別人同意便談及他的私隱。

    6. 令人感到基督徒的生命只會一帆風順,沒有難處。






  3. 當你被邀請分享見證時




    緊記:

    1. 多將榮耀歸給耶穌,用心靈誠實講,自己要被聖靈充滿 (以弗所書5:18)。

    2. 用自然及輕鬆的語氣,講話清楚瞭亮(避免教導式的語氣)。


    3. 避免爭論及其他施壓力的方法,企圖叫人「決志」,緊記人是靠聖靈重生,並不是靠人的說服力或邏輯,雖然神有時候兩者並用。


    4. 避免向人講道,這是見證,不是講道,最多使用一兩句聖經。

    5. 常常微笑!求主給你一副喜樂和容光煥發的臉孔。


    6. 切忌拿著一大堆紙來宣讀見證。


    7. 應將見證的幾點大綱寫在小咭上,事先不斷練習,分配時間,直至自然純熟,於聚會中分享時,更顯活潑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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