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 15歲女網友遊車河:畀我搞吓你 搞㷫你
名校教師涉雨夜車震奪貞操
聖保羅書院男教師譚守灼(左穿冷背心及小圖)否認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兩項非禮罪,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受審。
【本報訊】名校聖保羅書院一名男教師於 09年結識一名 15歲女網友後,於聖誕節期間約她晚膳及遊車河,涉嫌載她到屯門龍鼓灘僻靜處「車震」,奪去其貞操。至去年 9月中大開放日,正修讀碩士課程的男教師,藉帶領少女參觀,於校園訪客巴士上撫摸她大腿,駕車載她離去時,在車上摸她大腿及私處。涉案男教師否認一項與未 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兩項非禮罪,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讚絲襪滑溜摸她大腿
被告譚守灼( 29歲),在聖保羅書院任職教師,教數學科及兼任游泳教練,他曾在聖嘉勒女書院執教,案發時在中大修讀碩士課程。被告昨有多名男女親友到庭支持,他聘請資深大律師清洪抗辯。
事主為現年 17歲的中五學生。她在警方錄影會面中稱,於 09年 9月在互聯網 MSN認識被告,兩人事後相約會面。至去年 9月 9日,她參加中大開放日,中午時接獲被告來電,可帶她在校內參觀。
當兩人乘坐校園訪客巴士時,被告讚她的絲襪滑溜,多次伸手摸她大腿,並觸摸至大腿內側,她叫被告停手,着他尊重她。其後,被告駕私家車載她出市區,途中她因疲倦睡着,醒來時已駛至太子道,發覺被告邊駕車,邊用左手摸她大腿,更摸至私處,她叫「唔好」及蹺腳阻止。
事主續稱,途中被告說「感到有點冷,叫她攬他,畀啲溫暖」。她以朋友方式攬他一下時,被告企圖吻她,更講了一些令她反感的說話:「你同男友有冇搞過(做愛),係咪冇搞好耐,畀我搞吓你,搞㷫你啦!」
她其後向友人投訴被非禮,母親知悉後陪她往報案,當女警錄取口供時,她才披露於 09年 12月至去年 1月間聖誕節期間某日,被告約她吃晚飯後,載她到屯門龍鼓灘發生性行為一事。
事主為現年 17歲的中五學生。她在警方錄影會面中稱,於 09年 9月在互聯網 MSN認識被告,兩人事後相約會面。至去年 9月 9日,她參加中大開放日,中午時接獲被告來電,可帶她在校內參觀。
當兩人乘坐校園訪客巴士時,被告讚她的絲襪滑溜,多次伸手摸她大腿,並觸摸至大腿內側,她叫被告停手,着他尊重她。其後,被告駕私家車載她出市區,途中她因疲倦睡着,醒來時已駛至太子道,發覺被告邊駕車,邊用左手摸她大腿,更摸至私處,她叫「唔好」及蹺腳阻止。
事主續稱,途中被告說「感到有點冷,叫她攬他,畀啲溫暖」。她以朋友方式攬他一下時,被告企圖吻她,更講了一些令她反感的說話:「你同男友有冇搞過(做愛),係咪冇搞好耐,畀我搞吓你,搞㷫你啦!」
她其後向友人投訴被非禮,母親知悉後陪她往報案,當女警錄取口供時,她才披露於 09年 12月至去年 1月間聖誕節期間某日,被告約她吃晚飯後,載她到屯門龍鼓灘發生性行為一事。
擔心被遺棄半推半就
事主供稱當時已深夜,身處偏僻又落大雨,她擔心拒絕被告的要求,會被遺棄路邊,才在半推半就下,於車輛前排座位性交。事主強調,該次是她首次發生性行為。
辯方展示多幅她與男性友人合照的網上相片盤問,指她雖然年紀輕,但是個見慣世面及衣着成熟的女子。事主承認在 facebook有逾千名友人,大部份不認識,相片中的衣着,多屬她參加派對或跳舞才穿着的服飾。
案件編號: FLCC1051/11
辯方展示多幅她與男性友人合照的網上相片盤問,指她雖然年紀輕,但是個見慣世面及衣着成熟的女子。事主承認在 facebook有逾千名友人,大部份不認識,相片中的衣着,多屬她參加派對或跳舞才穿着的服飾。
案件編號: FLCC1051/11
被告譚守灼(右)昨獲朋友護送下到庭應訊。 (蔡小慧攝)
聖保羅書院教師涉狎女童
【本報訊】中西區直資名校聖保羅書院一名男教師兼中文大學碩士生,涉於凌晨駕車接載年僅十五歲女網友到屯門僻靜處「車震」,在無戴避孕套下奪去少女貞操。 他及後再趁中大開放日,藉帶少女參觀而在中大校巴上及私家車內撫摸少女大腿和私處,並出言調戲「畀我搞慶你!」涉案教師被控三項罪名,昨在粉嶺法院受審。
被告譚守灼,廿九歲,他被控一項與年齡在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兩項非禮罪,指他於○九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間,在屯門龍鼓灘一輛私家車上跟十五歲女童X非法性交;另於去年十月九日,分別在中大校園訪客巴士內及在太子區一輛私家車內非禮X。被告不認罪。
現年十七歲的X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庭上亦播放她與警方會面的錄影帶,她在會面中透露,○九年九月她在網上聊天認識被告,二人僅屬朋友關係,以「表哥」、「表妹」相稱。她知道被告任教聖保羅書院,案發時已取得理工大學碩士學位,並正攻讀中大碩士課程。
邊摸邊講 「畀我搞慶你」
她說,去年初被告約她外出晚膳,她身穿連身裙、絲襪和高跟鞋赴會,被告駕車接載她,飯後二人遊車河。至凌晨近兩時,當時下着大 雨,被告將車駛往龍鼓灘發電廠一僻靜路段停下,連番要求跟她性交。她在半推半就下答允,被告遂調低前座椅讓她躺下性交。X指被告當時沒戴避孕套,約三分鐘 後完事。她憶述「當時好痛、好唔舒服!」事後被告載她返家。X強調該次是她首次性交,當時不情願,但擔心如她拒絕,被告會發難趕她落車。
至去年十月九日中大舉行開放日,X主動要求被告陪她參觀。二人當日中午在中大見面,被告陪她乘訪客巴士時在車內稱,「你對絲襪好滑 喎」,便將手放在她大腿內側,並試圖伸入私處,X反抗。同日下午二時許,被告以私家車載她離去,途中被告不時試圖摸她私處,「佢右手執軚,左手摸我」;被 告又問她,「你是否沒有跟男友搞?畀我摸下你、畀我搞慶你!」兩人在三時道別,X隨即將事告知好友,翌日她再將事件告知母親後,由母親陪同報警。
清洪質疑女事主開放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質疑指,X對跟被告發生性行為的日子記憶模糊,又呈上多幅X跟不同男性的親密合照,指相中可見X作性感成熟打扮,質疑她是一位開放少女,有很多男友。
X反駁指自己非開放,只是較活潑,她不會接受跟不是男友的男性性交,強調她在非情願下遭被告奪去貞操。 案件編號: FLCC1051/2011
【本報訊】事發時是中西區直資名校聖保羅書院的一名男教師,被指駕車接載年僅十五歲女網友到屯門僻靜處涉嫌「車震」性交,之後又涉兩度非禮她。教師事後被
控一項非法性交和兩項非禮,案件在粉嶺法院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日裁決時指,因女事主母親供稱曾陪同事主錄取了一份十頁的書面口供,但控方則指沒有該份口
供,令該口供的存在和內容也成疑,故在控方舉證有疑點下裁定被告脫罪。
控方舉證存疑
但裁判官同時指,並非要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強調法庭有責任保護未成年少女。他指被告身為教師,年紀亦較事主年長一倍;若法庭認為被告 有濫用自己的身份犯案,首項非法性交罪將會考慮判囚十八個月,另兩項非禮罪亦考慮均判囚六個月。但最終本案因存有疑點下,被告的相關控罪未能成立。被告譚 守灼(廿九歲)昨得悉脫罪後他未見太大反應。被告原被控在○九年十二月至去年一月間,於屯門龍鼓灘一私家車上與十五歲女事主X非法性交;另於去年十月九 日,分別在中大校園訪客巴士內及在太子區一私家車內非禮X。案件編號:FLCC 105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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