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日 星期三

梁文傑

【本報訊】 27歲中學男教師梁文傑涉於上月 16日,在將軍澳維景灣畔寓所非禮 14歲女學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據悉,他在沙田一間中學教中三數學科,半個月前帶班中女生返家親吻及摸胸,捉住女生手替他手淫至射 精。校方得知事件後報警,他坦白承認指控。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將案押後至下月 13日,等候警方深入調查。

港鐵會合 帶回寓所


正被停職的被告透過辯方律師申請以兩萬 元保釋,承諾不騷擾證人。據悉,梁於 07年 9月起任教該中學,案發日正值學校假期。他致電約女生下午在調景嶺港鐵站見面,然後帶她返寓所非禮。其間,梁捉住女生雙手幫他手淫,女生同意,直至梁射精 在她手上。女生將事告訴同學,校方得悉。校長約見梁後報警。警方正追查有否其他受害人。


案件編號: KTCC27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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