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籍被告否認強姦。
遊艇派對 酩酊大醉
富家女疑被姦
2011年06月08日【本報訊】返港度假的富家女,與閨中好友參加遊艇派對,其間酩酊大醉,遭獨留船艙睡房。其後友人折返,發現一名尼泊爾籍侍應正壓着她下身。富家女翌日酒醒,對事發經過全無印象,但感下體疼痛,質問友人始知情。涉案侍應否認強姦,昨在高等法院受審。 記者:楊家樂
現職空姐的 22歲女事主,原與母親居外地,每年會回港度假。去年她留港期間,在父親公司任文員,閒時與友人見面玩樂,地點包括知名夜店 Beijing Club。
去年 6月 27日,她獲邀參加夜店舉辦的遊艇派對。她與三名女友人在中環登船,傍晚抵達西貢一個沙灘,過百名年輕男女在場跳舞狂歡。
友人目擊侍應壓事主
她在派對中吃過肉腸,又喝過啤酒、紅酒、白酒、伏特加溝紅牛及果汁汽水。後來她失去知覺,醒來已是翌晨 11時,身處家中床上,並戴有衞生巾。
她完全記不起醉倒時發生的事,只覺渾身乏力,下體劇痛,發短訊查問同行女友人。友人晚上覆電,痛哭道歉,自責沒有好好看守她。事主始知受辱,怒斥友人「點解我醉咗你都唔照顧我」。次日,目擊事件的友人陪她報警。
控
方開案陳詞指,事主醉得不省人事,兩名女友人將她送回船艙睡房獨自休息。稍後她倆折返,發現一名男子把守房門,聲稱其友正使用房間。兩女不理,入房發現任
現場侍應的被告 Laxman Gurung(
20歲)壓在事主身上,正抽出陽具。被告向兩女道歉,但指是事主要求,又代兩女找回事主的比堅尼下裳。被告事發後四天被捕,聲稱事主向他露出胸部並要求做
愛。
事主接受盤問時,否認自己是「派對少女」。辯方出示電話紀錄,指事主曾於事發翌日早上 8時、即她聲稱未醒時,向友人發短訊質問誰人送自己回家,事主謂不記得。
辯方又指她酒醉時可能做過或說過一些事,只是她記不起,她聽後啜泣,需休庭稍息。
案件編號: HCCC333/10
尼泊爾籍侍應 Laxman Gurung強姦罪成,判囚六年半。 資料圖片
遊艇派對逞淫威
姦醉酒富家女侍應判囚
【本報訊】現職空姐的富家女隨閨中好友參加遊艇派對,其間飲至爛醉,被安排獨自留在船艙睡房。尼泊爾籍侍應走入房內將富家女強姦,並安排其孖生兄弟在房門外把守。侍應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強姦罪成,法官斥被告強姦不省人事的事主,雖然她對案發經過不知情,但事後卻活在可能懷孕及染性病的惶恐中,被告犯案沒有
藉口,判監六年半。 記者:黃幗慧
七人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 Laxman Gurung(
20歲)強姦罪成。法官麥機智指,案發時
22歲的女事主已陷入不省人事狀態,毫無反抗能力。被告將事主強姦,雖然她不知道案發經過,但事後卻因可能染病及懷孕而擔心。法官指女士必須受到保護,尤
其不省人事時更須保護。被告案發時沒用安全套,又安排其他人在房外把守,以防被騷擾,法官斥被告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無藉口犯案,將他判囚六年半。
孖生兄弟門外把風
對於案發時在房門外把守的男子沒有受審,控方昨解釋該男子是被告的孖生兄弟,但本案證人在多次認人手續中都未能將他認出。據資料,被告的兄弟 Ram Gurung曾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罪,但最終獲釋。
案
情指,女事主與母親在外地居住,每年會回港度假。去年 6月
27日,在父親公司任文員的她,獲邀參與夜店舉行的遊艇派對。她與三名女友人同登船,前往西貢一個沙灘,與百名年輕男女跳舞狂歡。事主飲過啤酒、紅酒、白
酒、伏特加溝紅牛及果汁汽水,飲至爛醉失去知覺。她醒來時已是翌日早上 11時,在家中床上。
事主對案發經過全無記憶,只覺下體劇痛,直至友人向她道歉,才知曾被性侵犯。事主兩名朋友見事主大醉,安排她在船艙睡房休息。稍後折返時,發現被告壓在事主身上,正抽出陽具。被告在案發後四天被捕,他辯稱是事主露出乳房要求做愛。
案件編號: HCCC3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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