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7日 星期二

馮景燦

被告馮景燦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三項控罪受審。陳浩義攝被告馮景燦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三項控罪受審。陳浩義




強吻摸下體揑胸 店長涉辱下屬


2011年06月08日



【本報訊】元朗一間海鮮酒家的店長,涉嫌於去年 8月至 11月,向年約 40歲的女侍應發鹹濕短訊及講性騷擾說話,再三度非禮她。事主不堪受辱終於報警。店長否認三項非禮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受審。


事 主供稱,首案發生於一間宴會房,被告馮景燦( 56歲)突從正面攬着她,強吻她面頰兩邊,她掙扎時嘴角亦被吻了一下。被告強吻維持約半分鐘。第二次事件發生在水吧附近。被告突從後一手箍着她的腰,另一 隻手揸下體。她感到痛楚,被告還說:「估唔到你人仔細細,個屎忽咁大,抱住嚟××都得喎。」


第三次,她跟隨被告入貨倉取火鍋氣罐。被告突伸手揑她胸部,更說:「你波波咁×細,成隻酒杯咁」。案今續審。


案件編號: TMCC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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