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詐騙集團涉在網上設投資騙局,開設網站並向散戶宣傳投資私募基金,假稱散戶只要投資1000美元 ,100日後可穩賺1.2萬美元利潤,結果網站1年內招攬全球逾50個地區的人任會員,涉款高達1304萬美元(約港幣1.02億元),區院早前裁定營運網站的集團成員罪成,昨被判入獄44個月。
稱買千元百日賺1.2萬
36歲的吳軍伸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以迂迴的手法在香港成立公司 ,繼而透過內地人任公司董事,再營運有關詐騙網站,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雖非主腦,但由於是在前線招攬客人,亦算是十分重要。
法官指本案的事主對投資大多是一竅不通,投資是被高回報所吸引,最終招致金錢損失。考慮到被告自被捕後一直跟警方合作,並向警方提供其他被告的資料,可說是節省法庭不少時間,但判刑時仍要考慮本案涉及國際因素,經衡量後判被告入獄44個月。
原起訴8人 1人罪成警方在本案原起訴8人,惟經審訊後只得吳軍伸罪成,另外兩名集團主腦現仍在逃。據控方透露,警方在分析「私募基金」網頁的數據,發現有關基金的會員
遍佈世界各地逾50處地方,單是本港已有5121名成員,涉款總值1304萬元美金,而控方於本案起訴的控罪,則涉及約30名投資者。
涉案基金會員遍全球審訊期間有證人出庭指出,07年6月在一名「上線」朋友家中被游說投資,除了稱投資1000元美金,100天後可淨賺1.2萬外,每次介紹一名「下線」,即獲100至150元美金作為佣金。證人答應投資後,卻發現網站運作不正常,又兩度更換網址,於是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1044/10】
稱買千元百日賺1.2萬
36歲的吳軍伸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以迂迴的手法在香港成立公司 ,繼而透過內地人任公司董事,再營運有關詐騙網站,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雖非主腦,但由於是在前線招攬客人,亦算是十分重要。
法官指本案的事主對投資大多是一竅不通,投資是被高回報所吸引,最終招致金錢損失。考慮到被告自被捕後一直跟警方合作,並向警方提供其他被告的資料,可說是節省法庭不少時間,但判刑時仍要考慮本案涉及國際因素,經衡量後判被告入獄44個月。
原起訴8人 1人罪成警方在本案原起訴8人,惟經審訊後只得吳軍伸罪成,另外兩名集團主腦現仍在逃。據控方透露,警方在分析「私募基金」網頁的數據,發現有關基金的會員
遍佈世界各地逾50處地方,單是本港已有5121名成員,涉款總值1304萬元美金,而控方於本案起訴的控罪,則涉及約30名投資者。
涉案基金會員遍全球審訊期間有證人出庭指出,07年6月在一名「上線」朋友家中被游說投資,除了稱投資1000元美金,100天後可淨賺1.2萬外,每次介紹一名「下線」,即獲100至150元美金作為佣金。證人答應投資後,卻發現網站運作不正常,又兩度更換網址,於是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10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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