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警方擬准家長僱主查性罪犯








警方擬准家長僱主查性罪犯


(明報)2011年5月3日 星期二 20:55



保安局 表示,計劃今年下半年透過警務處 ,設立與兒童有關工作的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保安局在向立法會 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表示,機制只會接受與兒童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準僱員,在僱主的要求下自願提出申請。


查核機制會分階段實施。首階段涵蓋所有涉及與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工作的機構或企業的僱主。待運作暢順,會考慮將機制開放給家長和志願工作者使用。


申請人須出示僱主可能聘任或要求查核的證明,確保申請人有機會擔任與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有關的職位,防止濫用。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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