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何中華







現職外賣工的何中華(圖)被控刑事恐嚇罪成,聽取判決前外出享受最後一支「自由之煙」,被記者拍攝3至4秒後才說﹕「你口地影緊我呀?」(林景輝攝)

共 2 張,顯示第 1 張


婚姻監禮人黎耀(圖)作供稱,被告被拒證婚後稱「如果喺大陸,我就斬死你」,他形容被告面容猙獰、聲線堅定響亮、冷靜。(林景輝攝)





新郎結婚不成恐嚇律師 念誓辭不清行禮被拒



(明報)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港人新郎與內地未婚妻到旺角 「壹誓證婚」要求證婚,惟新郎閱讀誓辭時多次語焉不詳,婚姻監禮人「執正嚟做」拒絕替兩人行禮,詎料新郎發狂稱「要賠10倍錢」,更聲言「搵刀斬死你」,最終未能完成婚禮。新郎昨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更因對裁判官屢表不屑而短暫失去自由。


被告何中華(41歲)昨拒絕律師代表,他否認於1月3日威脅婚姻監禮人黎耀會使其人身受損。他求情稱現任職外賣工,月入3000元,與前妻有一子女於美國


黎耀作供稱,案發當日下午5時,被告與未婚妻到「壹誓證婚」要求結婚,職員遂解釋收費、誓辭等文件。職員要求被告於櫃枱試讀誓辭,以確保其閱讀能力,被告直言「(誓辭)係行禮時讀,唔係隨便讀」。職員解釋如兩人未能於禮堂讀出誓辭,便不能證婚,兩人稱明白。


拒重讀誓辭


黎耀遂替兩人證婚,但被告讀至「我請在場各人見證」後,便未能聽清楚其誓辭,他要求被告重讀,又重申法例要求,並指「涉及姓名部分便不知(被告)說 什麼」。被告其後更拒絕重讀,聲稱已經讀畢。黎稱被告未能讀出誓辭,因此不能行禮,並退回800元服務費用。「被告直斥『你有咩權唔同我口地行禮』,又面 容猙獰、聲線堅定響亮、冷靜地說:『如果喺大陸,我就斬死你』。」未婚妻亦稱﹕「我好辛苦先從大陸落嚟,要辦好多手續。」要求繼續行禮。


「如果喺大陸 我就斬死你」


黎耀提醒被告言語或構成刑事恐嚇,惟他繼續吵鬧,衝向櫃枱,又表明「唔係退番800蚊,而係要賠10倍錢」。黎指他可從民事追討,被告遂5至10次以粗口大鬧,並恐嚇「搵刀斬死你」。黎感威脅下報警,被告最終被控刑事恐嚇。


被告昨日聆訊時不時東張西望、打呵欠,直稱「件事細到不得了,口的人收錢唔辦事」。他盤問黎耀時說「對唔住」,「我無咩讀過書,唔想留案底」。至於他為何讀不清誓辭,被告一時解釋「唔想讀」,一時說「讀唔到」,直言「畀咗錢仲要讀?如果讀得出就去咗尖沙嘴 (婚姻登記處)」。


當他得悉罪名成立後,感嘆「無話可說」,又稱「結唔到婚」,直言「咩都唔聽、唔使講,定罪就咩都唔願意」。裁判官斥被告態度輕浮,遂改變初衷,不准他擔保,將他還押監房看管。


官斥被告態度輕浮


暫委裁判官高偉雄裁決時表示,控方證人誠實,證供合乎邏輯。雖然高偉雄不排除被告盛怒下說出首句,但經三番四次解釋,仍我行我素恐嚇,是有意圖希望監禮人按其要求行事。高偉雄將案押後至5月31日,索取被告社會服務令 及背景報告。


記者昨致電黎耀查詢,惟他未有回應案件等事宜。黎耀除了是壹誓證婚服務行政監禮人外,本身亦是律師。他早前接受訪問時透露,旺季每月主持的婚禮數目多達40至50宗。


據壹誓證婚網上資料顯示,其證婚服務收費由3199元至5999元不等。


【案件編號﹕KCCC1075/11】





張銳輝﹕倒退的「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

張銳輝﹕倒退的「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







張銳輝﹕倒退的「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去年10月,特首施政報告首次指出要設立獨立的「德育與國民教育科」,並預計要在2013學年推行。當時社會上已就應否改變現時滲透式校本自決的公民教育模式、對國民教育內容及推行手法的憂慮等問題,引起了廣泛討論。然而,制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的專責小組,稍後仍悄悄成立。以往,一個教學課程,由草擬編撰至推出予公眾諮詢,通常至少需要一年多的時間,並且有兩至三輪的諮詢。然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由小一至中六級的課程,竟在半年之內完成洋洋近300頁的課程諮詢稿,更沒有表明有多少輪諮詢,不禁令人萬分質疑:如此急就章完成的課程,究竟能否回應之前的社會爭議,又能否充分檢視現時的公民教育發展,作出與現存各個課程相互配合的安排;甚或是否尊重現行的多輪諮詢機制?現先集中「國民教育」部分評論。


首先,課程名稱放棄了以往一直沿用的「公民教育」或是「公民科」,已反映了對於課程在實踐公民教育的倒退。事實上,就是在課程文件中,也明確指出現今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國內)正在推行的都是更廣義的「公民教育」,而非狹隘的「國民教育」(諮詢稿頁13),但是,整份文件卻沒有解釋「捨公民教育」「揚國民教育」的原因,只是在委員作口頭解說時,不斷強調廣義的公民教育內容,如培養學生建立如人權民主等的普世價值,仍是課程的目標;並且一再強調老師不用迴避如六四 等的敏感問題,似乎要告訴大家只是文字遊戲,實質上沒有分別。


「國民教育」的保守特質


然而,當細閱課程內容時,卻發覺這個說法刻意淡化了「國民教育」的保守特質。整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分為五個範疇,分別為個人、家庭、社群、國家及世界,每個範疇均定下了一系列要培育學生發展的價值觀和態度。然而,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是歸納在世界公民的範疇之下;相反,國家公民範疇下的價值觀與態度,竟是欣賞、理性、團結、包容、愛國心等等,都是一些不包括普世價值內容,卻是服從性的、妥協性的態度,不禁令人恍然大悟:原來「國民教育」就是不以普世價值的價值觀去思考國家問題!


其實,早在1998年,中一至中三級亦已經編訂了「公民教育科」的課程,「國家民族社會」當然是內容之一,整個課程內容,是由家庭至國際社會由近至遠去學習及認識不同的公民身分與責任。


而2009年實行的高中通識教育科包括了現代中國的單元,整個科目的性質是包容而開放的:


通識教育科採用議題探究的學與教方法,鼓勵學生獨立學習以追求知識,並對新的事物持開放的態度。透過探究與本課程主題相關的議題,學生可以學習找出不同主題和學科之間的聯繫,以及了解知識的複雜內涵和組織……


課程發展議會與香港考評局 (2007)


《通識教育科 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頁三


可是當我們再看現存於教育局課程發展範疇內的「國民教育」,其定義卻是相當的狹隘:


自回歸祖國以來,提高學生對國家的認識及國民身分認同,便是香港特別行政區 政府的既定政策和首要任務。教育局一直致力鼓勵學校從「加深對國家認識」、「培育對國家情懷」及「實踐對國家承擔」三個層面入手,為學生提供整全的國民教育學習經歷……


(摘自:教育局網頁: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國民教育)


再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如何將上述定義化為學生學習的目標時,只看到低層次的認知與認同,卻缺乏了批判與普世價值的建立:


以孕育家國情懷為中心,樂於了解國情,包括:自然國情、人文國情、當代國情和歷史國情。通過有系統的國情學習,引領學生探討國家發展的機遇與挑戰,作出情理兼備的判斷。藉此讓學生培養國民素質,提升國民身分的認同,並繼往開來,既能傳承中華文化,亦能對於國家發展有所承擔,願意為國家及民眾謀福祉,加強和諧團結、關愛國家民族的情懷,成為了解國情、關愛社群、樂於承擔、敢於創新的國民。


(摘自:諮詢文件,頁18,國家範疇的學習目標)


反而是在世界範疇的學習目標才提及了批判思考各普世價值,但卻還要「兼顧國情」。課程對學生的思維發展,可說是步步為營!


世界範疇的學習,旨在引導學生認同自己亦是世界的一分子,能從世界角度思考問題,尊重多元文化,關注全球共通議題,進而積極履行世界公民的義務,締造和平、公義、可持續發展的世界。學生亦會建立批判性思考,在面對具爭議性的普世議題時,能持世界公民的視角,同時亦兼顧國家國情,以理解問題,並作出情理兼重及務實的判斷。


(摘自:諮詢文件,頁20,世界範疇的學習目標)


此外,課程文件中的國民教育教材舉隅,討論的例子都是非政治化的經濟社會文化議題,如國旗國歌的認識、客家文化的交流活動等,即使是社會議題的討論,如汽車業及高速鐵路的發展,分析的角度卻仍是傳統的宏觀的、大國家、GDP導向的焦點,然而,即使是早前香港本地就高鐵的討論與思潮,已更多地從每一個受影響的人的角度、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去分析。由此可見,課程中的「國民教育」仍傾向重集體輕個人,缺乏人文關懷的精神,對於國內人口大多數的黎民百姓,如農民、農民工、弱勢人士(如上訪者、維權者等)傾向視而不見。


缺乏人文關懷精神


再者,公民教育包含多元的身分反思與教育,例如,即使我們作為中國國民,但在思考不少社會議題時,例如資源的開發(應否廉價買入緬甸的木材,換取我國山林的保育)、或是自由人權的事件(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獎)上,不可能捨棄「世界公民」的身分去思考與抉擇。另一方面,香港人的本土身分認同,一直與國族身分認同相互拉扯,雖然內地經濟急促發展,亦未能大幅收窄。如果以為是「國民教育」力度未夠,未免太天真太傻。相反,唯有讓新一代掌握多元公民身分的分析工具,明白多元身分不必相互排斥,同時批判可以愛國,才是真正有利香港及國家長遠發展的公民教育方向。


我們原有的「公民教育科」、「通識教育科」,其實早已包含了更開放包容,視野亦更開闊的公民價值教育。現在,是否要將狹隘的「國民教育」,進一步塞進每一個中小學的課室裏?放棄讓我們的年輕人,繼續作為國際城市全球公民的一分子?


培養虛偽犬儒機會主義者?


如果「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真的要證明課程是有包容性的,「國民教育」其實等同公民教育的話,請教育局在提供的教材舉隅中,敢於以六四事件、處理維權人士等等反映中國政治及社會發展問題的事件為議題,展示如何培育學生積極面對中國的問題,從而思考解決方法積極推動國家進步。


如果「國民教育」的目的,是要培養一批可以讓當權者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狹隘民族主義者,還是要培養一批虛偽犬儒只懂揣測上意的機會主義者?這或者是短期「維穩」的好方法,但對國家的健康發展以及人民素質的提升,又有何貢獻,香港要走這條路嗎?


作者是中學通識科教師






霍金:天堂只是童話故事

霍金:天堂只是童話故事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英國 《衛報》昨刊登著名物理學家霍金 (Stephen Hawking)專訪,霍金稱自己不懼怕死亡,認為天堂和來世只是童話故事,並不存在。


著作曾惹宗教領袖反擊


現年69歲的霍金,21歲時被診斷出患有運動神經元疾病(肌肉萎縮症),當時醫生預計他活不了幾年,但霍金說,這病沒有擊倒他,反而令他更珍惜生命﹕ 「在過去49年中,我一直活在可能早死的陰影下。我並不怕死,但我也不急著死掉,我還有很多事想做。我把腦袋看作是一部電腦,當其零件損毁,電腦就會停止運作。對停止運作的電腦來說,沒有天堂和來世,那只是給害怕黑暗的人的童話故事」。


霍金這番否定「天堂論」的說法,恐再引起爭議。他去年出版的著作《The Grand Design》在宗教界曾引起強烈反彈,他在書中指出,宇宙的創造無關上帝、宇宙本身是單靠物理定律而自發創造,這觀點隨即惹來英國天主教、基督教、猶太教及伊斯蘭教領袖同聲反擊,為宗教護航。


此外,在訪問中記者問到人類應該如何生活,霍金回答得很簡單﹕「我們應該尋求我們所做的最大價值。」他認為,人類應該發揮自己在地球上的最大潛能,要善用生命。


衛報/法新社






劉育良



涉強姦女店東 外賣仔稱遭挑逗


多番登門侵犯 指得手前是處男


2011年05月17日



被告案發時在馬來咖喱大王任職送外賣。



被告案發時在馬來咖喱大王任職送外賣。


【本報訊】年輕外賣仔涉強姦及多次非禮幫襯其食肆的時裝店女東,昨在高等法院受審。受害少婦聲淚俱下供稱,每次均在時裝店內被侵犯,但沒有途人伸出


援手;又謂外賣仔極盡羞辱,甚至曾將她的內褲先後塞進她的口腔及下體,令她痛不欲生。惟外賣仔向警方聲稱是受女方的眼神挑逗才與她做愛,自己事前是處男。


 記者:楊家樂




任職外賣仔的 28歲被告劉育良,花名「肥仔」,體形龐大。他否認一項強姦、一項企圖強姦及三項非禮罪。 32歲女事主昨供稱,於九十年代初來港,已婚並育有兩子女,在某商場經營時裝店多年。


事主一周開店七天,多數會向附近兩間食肆訂購午飯,包括上水石湖墟熟食中心的馬來咖喱大王,均由被告送外賣。她指被告不時借故留下與她閒聊,甚至撫摸她的手。事主表現決絕,「好大反應咁揈(讀音 fing)開佢隻手」,又對他說「冇嘢想同你傾」。


「好驚佢會箍死我」


被告卻變本加厲。至 09年 11月底,被告放工後突走進時裝店,強行將事主拉入以布簾分隔的貨倉內,然後用身體壓着她,隔衣撫摸她的胸部及下體。被告又欲吻向事主嘴唇,她「個頭係咁擰」圖自保,但意外撞到她嘴唇,血越流越多,被告遂放手逃去。


五日後被告再來,又將事主強拉入貨倉侵犯,更將她上半身壓在貨架上,拗腰令她感到劇痛。事主大叫,被告便扼緊她的頸,「我好驚佢會箍死我」。她當時怒罵被告:「黐線!變態!我唔鍾意你 o架,點解要咁對我?究竟我做錯啲乜嘢?」 15分鐘後被告離開。


控方案情指, 09年 12月 25日聖誕當日,被告又到店內,在貨倉脫去事主的褲及胸圍,企圖強姦她,但因她極力掙扎而不成功。被告怒打她下身及辱罵她,在店內自瀆才離去。


外套綑手 內褲塞口


去年 2月 22日被告再現身,甫進店便關門熄燈,脫下外套綑綁事主雙手,揚言:「我今日一定要 X你。」最終強姦了她。被告臨走前着她不要報警。


3


月 10日,被告又到店內,欲脫事主褲子。事主堅稱正處月經,又謂會通知丈夫,甚至拿出剪刀指嚇被告。惟被告統統不理,丟掉事主正使用的


衞生巾,搶去剪刀剪爛事主內褲,先後塞進她的口腔及下體。事主失控嚎哭,被告見狀逃走。事主終決定告訴丈夫受辱經過。被告其後被捕,表示:「忍唔住,一時


衝動


X佢,對唔住。」惟他於警誡下自言事前是處男,因為受事主眼神挑逗,在她主導下才初嘗禁果。他又表示,事主曾自行脫下褲子,力證月經來潮,而他則想要事主


的內褲,故剪下取走。


案件編號: HCCC274/10








柔弱事主庭上嚎哭 被告稱被色誘在先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在上水


設時裝店的X,案發時已有一對8和5歲子女,雖已32歲,卻成為28歲被告的獵物。X聲音柔弱,作供時梨花帶雨,提起被告即咬牙切齒,說到激動處難以自制


嚎哭。她表示,起初被告送外賣到其店舖,然後「賴皮不走搵計傾」,即使她多次說明「我冇口野同你講」,仍無法打發他。但被告反指是X色誘他在先。


根據控方呈堂的相片顯示,X的時裝店面積很小,內有以布簾劃分的小貨倉。雖然如此,控方指警方曾作實地聲音測試,證實當店門關閉時,商場內聽不見倉內的人大叫。


憂夫脾氣大不敢投訴


女店東平日用膳主要光顧茶餐廳和咖喱店,本於茶餐廳任職的被告,其後轉到咖喱店工作,因此仍常見到事主。


控方形容X怕事又覺得丈夫脾氣大,既不敢投訴被告,又怕丈夫知道後的反應,只曾被動地趁店中客人多時才叫外賣,或暗自在手袋中放果刀以備不時之需,但都無法阻擋被告來犯。


被告﹕她掙扎想令我興奮


被告卻把X形容為完全相反的女人,他指至今不知道X的名字,自己更一直是處男,是X色誘他在先,X曾以目光引他入店,雙方性交時亦是你情我願。即使X曾推開他或叫喊,但她只想令他興奮,絕非不情願。






外賣仔強姦案 控方質疑自願










(明報)2011年5月18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外賣仔」涉肆意非禮和強姦時裝店老闆娘X一案,X說曾在被侵犯時哭問被告﹕「點解你要咁對我?」被告回答說﹕「因為你好人囉!」令X


非常憤怒。辯方質疑X面對接二連三的性侵犯都守口如瓶,從未求救,其實全屬自願,X聽後哭著否認﹕「我打開舖做生意無得避,警察亦阻唔到記者影相!人人都


知我係事頭婆,唔可以畀人知我連間舖都保護唔到!」


事主哭問原因 被告:你好人囉


28歲被告劉育良,被指在2009至10年間任職食店外賣員之時,初向32歲的X毛手毛腳,繼而強闖其店內對她非禮、強姦及企圖強姦她。X昨日指


出,被告一次把她捉入貨倉想強姦她,多次嘗試下卻因「佢太肥、太大隻」而不成功,被告當時全身濕透,惱羞成怒扳開她雙腿,用力打其陰部一下,再以粗言罵


她。X掙脫後著被告自慰了事,被告照做然後離去。


警告事主「小心口的」


兩個月後被告再到時裝店,以衣物綁著其雙手,終成功強姦她。她哭問﹕「點解你唔驚我報警㗎?」被告卻警告她「小心口的」。辯方盤問時質疑X店附近食


肆林立,卻偏偏選被告工作的兩間食店叫外賣,又指她從未向鄰店求救,又不報警,實為自願性交,只是被告一次把她的內褲塞進其下體令她感羞辱,才令她報


警,X憤怒地否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74/10】










Rashid Mahmood

中環行人隧道遇襲
夜歸女被姦 巴漢受審

【本報訊】女子到中環一酒吧買醉後,獨自步往男友人家時,途經己連拿利行人隧道,疑遭一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強姦。一直與她通電話的男友人,聽到她的呼叫聲,
即跑往現場營救。疑兇逃走時留下褲子、銀包及身份證,但他辯稱當時遭兩男一女辱罵,因打鬥受傷。他否認強姦罪,昨在高法院受審。 記者:彭嘉賢


被告 Rashid Mahmood( 33歲),任職司機,被控去年 9月 7日在中環己連拿利行人隧道強姦女子 X,及另一項企圖強姦的交替控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年約 30歲的事主案發前與姓鄺男友人在己連拿利 Hush Bar消遣。鄺於凌晨 1時先行離去,返回附近贊善里寓所。凌晨 2時事主致電鄺,要求到其家過夜。鄺同意,事主於凌晨 3時許結賬離開。

事主徒步往鄺的寓所,其間因為迷路而致電鄺求助,二人一直保持通話。當事主走入己連拿利行人隧道時,被告迎面走向她並突然施襲。事主反抗及呼叫,卻遭扯下短褲及內褲,被告亦脫下自己的褲子,然後將事主強姦。事主感到被告的陽具進入其下體一至兩秒。
鄺在電話聽到事主呼叫聲,立即由寓所跑到現場營救,見被告正向事主施暴,上前與被告搏鬥。事主伺機拿起手提電話報警,被告搶去她的電話並擲到地上,立即逃去。當時他下身只穿內褲,而褲子、銀包及身份證均留在現場。
同日早上 9時,被告因頭部受傷到荃灣仁濟醫院求醫,向警員指遺失銀包及身份證,並解釋早上在東涌游水,被一班青年出言侮辱及擲石頭,他上岸後銀包及身份證不翼而飛。
但警方憑被告留下的物件,同日中午將他拘捕。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聲稱,案發前在青衣站登上地鐵,在車廂睡着,醒來時已到中環,於是四圍閒逛,在涉案隧道被兩男一女辱罵,之後互相打鬥,其間被人扯破褲子。
案件編號: HCCC 
35/11  


案發現場為中環己連拿利行人隧道。

案發現場為中環己連拿利行人隧道。

聞夜歸女遭施暴 友人衝落街退匪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女子晚上到蘭桂坊    消遣,凌晨3點步往半山贊善里的男性友人家中借宿途中,經過己連拿利行人隧道,但疑被巴基斯坦地盤工人強姦,幸正在電話另一端的鄺姓友人聽到女方尖叫,即由家中疾走至隧道將狂徒嚇至只穿內褲逃去,遺下長褲及銀包的被告昨面對一項強姦控罪開審。

受害人電話問路時遇襲

33歲的被告Rashid Mahmmood否認於去年9月7日晚,在中環    己連拿利行人隧道內強姦女子X,亦否認控方另一項交替的企圖強姦罪。昨午法官包鍾倩薇聯同控辯雙方及7人陪審團,同到案發現場及鄺的住所視察。

巴漢否認強姦

控方指出,X與鄺當晚於己連拿利Hush酒吧消遣,鄺先返家,3時許X致電鄺要求借宿,鄺遂於電話內教X如何行往贊善里。惟中途鄺聽到X尖叫,他趕往現場只見被告欲強姦X,他馬上打退被告,最後被告只穿內褲逃走。但X指被告的陽具已插進其陰道1至2秒。

警方從現場遺下、載有疑犯身分證的銀包及長褲,掌握被告身分,於翌日被告往荃灣    仁濟醫院    時將他拘捕,但被告否認犯案,指前一天被偷去銀包,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35/11】



林庭光

老翁涉姦智障女 疑扮可憐求銷案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年近七旬的老翁涉嫌強姦一名初相識的中度智障女子,受害人在「風雨蘭」協助下報案,老翁卻「扮可憐」稱,一旦自己身陷囹圄,受害人便要照顧他患有高血壓的胞妹一生一世。老翁最終被控強姦、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昨於高等法院受審。
報稱退休的被告林庭光(68歲)否認強姦、非禮、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交替的與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獲准保釋,事後他掩面徐徐離開法院。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25歲女事主X為中度弱智人士,社署    臨床心理學家評估智商只有70,沒能力獨立生活。
公園兜搭事主 帶回家淫辱
案發於去年5月,X在黃大仙    摩士公園認識了被告,至5月10日,X在被告邀請下到其樂富家中作客,豈料老翁隨即露出狼相,脫光她的衣服,再向她大肆淫辱,其間她曾推開被告,大聲說不,但對方未加理會,將她強姦。事後X瞥見老翁手上留有精液,飽受驚嚇的她最終要聲言報警才可脫身。
一星期後被告色心又起,再次相約X造訪,其間脫去她的衣裳,大肆撫弄其胸部,X其後藉機致電女友人,女友人當時聽到背後傳來一把男聲,聲言「係你自己要上來,你報警都告我唔入」。
騙事主須代照顧病妹
至同月26日,事主向風雨蘭求助,並在鼓勵下於翌日報案,被告隨後被捕,他在警誡下聲言X說謊,「我從來沒有強姦和摸她」。
事後被告與X續有見面。至6月20日,X在被告陪同下到黃大仙警署,聲稱要銷案,警方起疑下細問事主,她始和盤托出原來被告曾說,他的胞妹患有高血壓,一旦自己入獄,X便要照顧其胞妹一生一世,警方遂加控老翁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0】

吳軍伸

網上假基金招投資 呃億元騙徒囚44月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詐騙集團涉在網上設投資騙局,開設網站並向散戶宣傳投資私募基金,假稱散戶只要投資1000美元    ,100日後可穩賺1.2萬美元利潤,結果網站1年內招攬全球逾50個地區的人任會員,涉款高達1304萬美元(約港幣1.02億元),區院早前裁定營運網站的集團成員罪成,昨被判入獄44個月。

稱買千元百日賺1.2萬
36歲的吳軍伸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時指出,被告以迂迴的手法在香港成立公司 ,繼而透過內地人任公司董事,再營運有關詐騙網站,被告在案中的角色雖非主腦,但由於是在前線招攬客人,亦算是十分重要。

法官指本案的事主對投資大多是一竅不通,投資是被高回報所吸引,最終招致金錢損失。考慮到被告自被捕後一直跟警方合作,並向警方提供其他被告的資料,可說是節省法庭不少時間,但判刑時仍要考慮本案涉及國際因素,經衡量後判被告入獄44個月。
原起訴8人 1人罪成警方在本案原起訴8人,惟經審訊後只得吳軍伸罪成,另外兩名集團主腦現仍在逃。據控方透露,警方在分析「私募基金」網頁的數據,發現有關基金的會員
遍佈世界各地逾50處地方,單是本港已有5121名成員,涉款總值1304萬元美金,而控方於本案起訴的控罪,則涉及約30名投資者。
涉案基金會員遍全球審訊期間有證人出庭指出,07年6月在一名「上線」朋友家中被游說投資,除了稱投資1000元美金,100天後可淨賺1.2萬外,每次介紹一名「下線」,即獲100至150元美金作為佣金。證人答應投資後,卻發現網站運作不正常,又兩度更換網址,於是報警求助。
【案件編號﹕DCCC1044/10】

周瑞言







誘飲「藍精靈」啤酒 爛賭婦偷竊囚5年










(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雙程證婦因感情問題變得嗜賭成性,去年先後向4名56至79歲陌生男子搭訕,游說他們喝下混入了精神藥物「藍精靈」的啤酒,趁機偷去財物典當,早前承認施用使人神志不清藥物及盜竊等共6項控罪,昨日被判入獄5年。


專挑老翁下手 4人中招


法官在高院判刑時指出,周瑞言(35歲)在啤酒中加入處方藥物「藍精靈」,會令人有失憶的情况,更專選年邁男士下手,他們飲下有問題的啤酒後後果難


料,罪行非常嚴重及危險。法官指斥被告為滿足一己貪念而不理他人安全,以危險手段達到目的,必須予以阻嚇性刑罰,遂判被告入獄5年,並著她「希望你得到教


訓,好自為之!」


案情透露,被告去年2月28日至3月底,多次在九龍區手持啤酒,先後向4名56至79歲男子搭訕,用各種藉口給他們飲用「加料」啤酒,待他們睡著或意識模糊時偷去他們身上的財物,經典當後共得12萬元。


去年4月1日晚上7時半,被告在羅湖 管制站離境時被捕,警方在其手袋發現30粒藍精靈,其後於旺角 多間押店起回失物。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曾於其中一事主的啤酒內落下藍精靈,她因嗜賭輸錢,遂起貪念,將偷得財物典當以獲取賭本。


【案件編號﹕HCCC288/10】





Lukalu Muana Muenyi

甲組球會大中隊長盧加路涉於妻子返鄉、家中無人時強姦同住13歲年幼女親友,昨以斜揹袋掩面離庭。

甲足隊長涉姦13歲親友 趁妻返鄉 家中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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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05:10
【明報專訊】將於下季「降班」的甲組球會大中,擔任該隊隊長的盧加路,涉於年初妻子返鄉、家中無人時強姦同住13歲年幼女親友,直至女童報警才揭發事件。來自剛果民主共和國    (下稱剛果)的盧加路被控強姦罪昨日提堂,裁判官將案押後今日再訊,以待安排剛果土語翻譯。
2008年來港的被告Lukalu Muana Muenyi(36歲)沒有案底,報稱國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他被控於今年2至3月中某日,在麗晶花園    家中強姦13歲女童X。控方反對被告擔保,因他與女事主有聯繫,恐怕他騷擾證人。辯方透露被告將於本月30日到入境處    為簽證續期。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指被告並非香港永久居民,恐怕他離開後難以追蹤,又不清楚香港與剛果引渡條款,要求人事擔保。退役足球員朱志光昨午到庭為他作
人事擔保,被告遂准各以5000元作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其間須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3次及不得接觸包括女事主在內的控方證人。
據悉,女事主於香港定居及讀書,被告與她同住及負責照顧她。案發前被告妻子返鄉,被告趁家中無人強姦她。女事主其後報警,現仍於醫院治療。
來自剛果 效力大中
「大中」09年取得升班資格,今季雖獲應屆甲組聯賽冠軍傑志    借出多名球員,但最終在10支球隊名列第9位,來季重返乙組作賽。班費只有300萬元的大中,升班首季取得第7名,今季獲傑志借出9名球員及負責推廣青訓合作,表現不進反退,17戰僅得3勝2和12負排在「尾二」,聯賽只剩一仗下已篤定降班。
傑志體育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總監朱志光謂,由於季初曾在教練狄恩上任前短暫帶隊,故昨日是以朋友身分協助擔保。盧加路在2009年由流浪轉投大中,合約今月屆滿,他自3月31日足總    盃8強大敗1:7予天水圍    飛馬後,便未再獲派遣上陣。
【案件編號﹕KTCC2441/11】

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李焯芬﹕國民教育非「洗腦」

李焯芬﹕國民教育非「洗腦」





(明報)2011年5月15日 星期日 05:05




【明報專訊】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諮詢月初展開,昨日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主席李焯芬在電台節目中強調,新學科並非單向價值灌輸或「洗腦」,委員會期望老師能在課堂帶領學生討論社會時事、政治等,培養獨立思考能力。


李焯芬昨日在港台 節目回應,新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並非單向價值灌輸,也不是「洗腦」,他說﹕「香港整體社會情况及教育制度,跟所謂單向價值灌輸完全是兩碼事,香港是很開放的社會,我們的老師會在課室中,帶領同學討論各種時事、各種社會問題,透過思辨,培養獨立分析能力,讓他們懂得分析問題,從而建立價值觀,我們覺得這制度行之有效。」


思辨培養獨立分析力


李焯芬認為透過新課程安排,教師能繼續帶領同學,討論時事、政治等問題,加深學生認識之餘,培養獨立思考能力。他認為新課程能理順現有國民教育內容,並不會增加教師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