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2日 星期日

張秉樞

五旬男教師被控非禮 女童稱被逼入牆角撿物為由觸胸



被告張秉樞離開法院。



57歲男教師涉於2016至2019年在沙田一所小學任教期間多次非禮2名女童,被控8項非禮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其中1名事主X今透過視像作供時指,被告曾「逼我入牆角」,並以撿拾物品為由觸碰自己的胸部,而自己在數次事發後均沒有求助於他人是因為「自細就係驚老師嗰種,唔敢叫佢(縮手)、講呢啲說話。」

女童X作供時指,2016年10月某日在校內圖書館因丟失工作紙而要向任教圖書科的被告索取,被告向X遞紙期間以手背觸碰其胸部數秒。2017年1月,X在圖書館電腦室「穿珠仔」並欲坐到被告身旁的椅子時,被告把手放在椅子上,手掌朝上並觸摸其臀部超過30秒。同年4月,被告以「送公仔」為由,作遞送動作時觸碰X胸部數秒。至前年1月,X在圖書館幫忙,被告幫忙撿拾掉落的書本,並「逼我(X)入牆角」,再觸碰其胸部。

X在辯方盤問時指,被告在遞工作紙期間「隻手完全無停過,係直至碰到胸先停」,並解釋指沒有立即接過工作紙是怕被告覺得自己不禮貌。X表示,因「唔夠膽」而未有對被告說話,但有向同學提及其中一次事件。辯方質疑X在前年一次的事發後為何沒有立即求助及「叫佢(被告)縮手」,X回應因爲覺得尷尬,而自己「自細就係驚老師嗰種,唔敢叫佢、講呢啲說話。」

X亦指,雖然同案另一女童Y在2017年該次中亦在電腦室內,但不確認她是否看到事發經過,亦不記得被告以手的哪一部分觸碰自己,但有跟Y說「俾張主任(被告)整到」,但因對方表示不想讓家長知道2人的經歷,故他們沒有尋求協助。

57歲教師張秉樞被控於2016至2018年在沙田某學校內,四度非禮當時9至10歲的女童Y,及於2016至2019年,在同一學校內非禮當時9至11歲的女童X。

法庭記者:湯璧瑜

2021年7月10日 星期六

失德教師

De Bruin Edgar Willem Aart,31歲 幼稚園教師 案件:涉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山東街及洗衣街交界用火損壞香港政府一個垃圾桶 控罪:縱火罪--認罪,監禁4個月 資料來源:“經理幼師縱火各囚4個月”《文滙報》2020年10月06日

蘇瑋善,24歲 任教學校:英華女學校 案件:涉於2019年7月7日在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並非法囚禁一名被示威者誤為便衣警員的女子。 控罪:非法禁錮罪、非法集結罪-- 2021年2月22日提審 資料來源:“女教師涉非法禁錮及集結 申出國參加友人婚禮被拒”《頭條日報》2019年11月14日。

梁升彥,24歲 任教學校:港大同學會書院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並無合法權限或合限辯解使用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 控罪:暴動罪、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2021年1月4日再訊 資料來源:““28人涉中環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待眾人申法援”《頭條日報》2020年10月9日

陳憲,23歲 兼職小學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2日涉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暴動罪-- 2021年1月4日再訊 資料來源:“28人涉中環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待眾人申法援”《頭條日報》2020年10月9日

林翠雯,32歲 任教學校:東華三院李嘉誠中學 案件:涉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金鐘道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暴動罪--2020年10月23日提訊 資料來源:“李嘉誠中學證實 教師林翠雯被控暴動罪”《大公報》2019年10月5日。

莫德惠,38歲 任教學校:寶覺小學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非法集結罪 資料來源:“民主黨羅健熙被控非法集結 案件轉介區院審”《東方日報》2020年8月21日。

楊博文,29歲 任教學校:仁濟醫院何式南小學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迴旋處慢駛,遭警方截查時用膝頭踢向一名警員。 控罪:襲警罪--罪名成立,監禁9星期 資料來源:“社會新聞--小學教師以膝撞警被裁襲警罪成 被判入獄9星期”《香港01》2020年9月8日

葉廸舜,26歲 私人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近德輔道中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並無合法權限或合限辯解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別身分的蒙面物品。 控罪:暴動罪、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 2021年1月4日再訊 資料來源:“28人涉中環堵路被控暴動等罪 押明年答辯待眾人申法援”《頭條日報》2020年10月9日

謝銘基,31歲 任教學校:匡智屯門晨曦學校 案件:涉於2019年12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二樓管有一個黑色背包內有兩柄剪刀、兩柄剪鉗及一柄板手。 控罪:管有適合用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2020年10月28日審前覆核 資料來源:“教師偕學生涉藏武暫准保釋 檢白電油及大量鐵釘”《東方日報》2019年12月11日。

羅曉峰,32歲 任教學校:聖公會林護紀念中學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非法集結罪-- 2020年10月19日處理轉介區域法院文件 資料來源:“理大衝突28人控非法集結 當中13人學生”《明報》2020年9月9日。

Rebecca Louise Nunan,32歲 私人英文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環球大廈至交易廣場的天橋上向橋下警員掟磚 控罪:企圖襲警罪--認罪,監禁3個月 資料來源:“澳籍女認行人天橋上向警掟磚 官明言會判監”《立場新聞》2020年5月11日

殷嘉齊,24歲 補習老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銅鑼灣邊寧頓街及怡和街交界管有一支鐵棒、一把刀、兩個瓶口塞紙巾並載有澱粉的玻璃瓶、一瓶420毫升消毒火酒和兩支分別105毫升及95毫升的打火機燃料 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損壞他人財產罪(認罪)、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撤控)--監禁13個月 資料來源:“藏汽油彈燃料 前醫科生入獄13月”《蘋果日報》2020年7月17日

黃晉生,25歲 私人補習老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上水彩園路用膠欄杆堵路 控罪: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認罪,罰款5000元,監禁4星期,緩刑3年 資料來源:“25歲男認上水用膠欄杆堵路 罰款五千 緩刑三年”《立場新聞》2020年9月21日

霍啟峰,24歲 兼職功課輔導班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9月8日毀壞輕鐵青松站1號月臺上的一部八達通終端機。 控罪:刑事損壞罪--罪名成立,監禁4星期 資料來源:“兩青年被控毁輕鐵閘機 控方 CCTV 片段無指出誰是被告 官斥「係咪要我拎個放大鏡去睇」”《立場新聞》2020年5月21日  “毀輕鐵閘機 兩男囚4周”《東方日報》2020年7月3日

姚俊暉,34歲 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佐敦加士居道與佐敦道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並於吳松街附近加士居道、循道中學外及彌敦道與甘肅街交界,分別管有37條膠索帶、一把剪刀、787條膠索帶、73條金屬索帶及一把錘仔。 控罪:暴動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2020年12月4日再訊 資料來源:“再多15人被控暴動罪准保釋 包括教師及網紅”《巴士的報》2020年5月18日

陳睿懿,27歲 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9月8日在銅鑼灣港鐵站F1出口外襲擊一名警員。 控罪:襲警罪-- 2020年12月20日再訊 資料來源:“男教師涉去年9月警民衝突下襲警 案押後至12月再訊”《香港01》2020年9月2日

布紫晴,24歲 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7月28日在上環幹諾道中及文華裡附近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 控罪:暴動罪--2021年6月7日提堂 資料來源:“接續有被告缺席聆訊 控方憂致「漣漪效應」潛逃 7.28暴動罪被告保釋期不准離港”《獨立媒體》2019年10月29日 “7.28暴動案|1被告有意認罪 另38被告分兩案 暫定明年審”《香港01》2020年5月27日

鄭浩麟,25歲 教師 案件:涉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參與暴動,並和另一名男子合共管有4包索帶。 控罪:暴動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資料來源:“DSE考生涉藏電筒棍士巴拿等 獲豁明宵禁令以應考”《明報》2020年5月15日




2020年12月30日 星期三

甄偉業

VR   YouTuber




日前,遊戲界網絡紅人甄偉業(Andrew Yun)在屯門法院承認四項非禮罪,法庭宣佈將他還柙至明年一月判刑。甄偉業被控在 2018 至 2019 年期間,先後 4 次以拍片為名非禮 4 名在教會認識的女子,因有事主向教會求助揭發事件。

 

遊戲界網絡紅人甄偉業被控在 2018 至 2019 年期間,先後 4 次以拍片為名,,邀請 4 名在教會認識的女子前往其位於元朗的影樓,並趁她們帶上虛擬實境(VR)眼鏡玩遊戲時,拉扯她們的上衣及用手機偷拍她們裙底。日前他已於屯門法院承認四項非禮罪,並表示因性衝動犯案,曾用該些影像自慰,而事後已刪除有關影像。法庭下令將他還押至明年 1 月 15 日判刑,以索取被告心理及背景報告。

 

被告於 2019 年 3 月 20 日邀請其中一名事主到其位於元朗的影樓拍攝 YouTube 片,期間要求對方戴眼鏡玩虛擬實境遊戲時,卻被事主從眼鏡隙縫中發現被告正偷拍她裙底,其後便隨即摘下眼鏡並質問被告。後來事主向教會求助揭發事件,並將連串非禮事件和盤托出。而 4 名受害人均與被告年紀相若,並在教會跟他認識。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2020年2月27日 星期四

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蔡堃智

 

教會傳道人涉摸胸非禮 女文員:要揭穿他真面目




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在教會當傳道人的時裝批發公司老闆,涉嫌趁公司女文員試穿樣板衣服期間,疑替她量度上圍時扯胸圍摸胸,兩天後女文員辭職。約一年半後,她發現被告在教會當傳道人,決定「揭穿他真面目」,向教會牧師投訴,惟沒有得到牧師協助,及後報警。公司老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傳道人兼服裝批發東主,涉嫌在4年前非禮試穿貨辦的女職員案,今(29日)於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直言女事主與被告口供均有不可信之處,如女事主聲稱遭被告扯開衣服摸胸,事後又會為與被告食飯而推掉朋友的約會,認為事主的反應不合常理,至於被告聲稱曾拍事主腹部,但又聲稱與異性接觸會很小心,亦認為他的供詞不可信。惟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原文網址: 傳道人涉胸襲女職員案 事主被告供詞皆不能盡信 官裁罪名不成立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312193


被告蔡堃智,61歲,為傳道人及商人,被控於2015年4月9日在深水埗某大廈單位非禮當時26歲的女事主。-Advertisement-Skip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


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事隔一年才向牧師投訴此外,裁判官又不明白事主何以相隔一年才向與被告同一教會的葉牧師投訴。他質疑事主辯稱怕麻煩而遲遲未有報警的說法,並指事主大可找相熟的朋友陪同報警,不必獲葉牧師鼓勵。


證人說法與事主有異裁判官又留意到葉牧作供時只提及抱胸,但事主斷言曾向葉牧師提及被告扯開上衣及胸圍。事主稱曾向朋友說過細節,但這也與其友人的供詞有別。官謂,如被告抱胸,可能是誤碰胸部;若是扯開衣物,則必定是蓄意非禮。他續說若是後者,葉牧應會有另一跟進做法。因而認為事主供詞不可靠。被告供詞亦不可信對於被告的自辯,裁判官指被告曾稱拍打事主腹部,並謂不覺此舉有問題,而他為事主度身時又不會避嫌,這與被告自稱與異性接觸時會非常謹慎的說法大相逕庭。官認為他為求開脫而作供,並非誠實的證人,其供詞亦不可能為真。由於案件存在疑點,裁判官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WKCC5186/2018

原文網址: 傳道人涉胸襲女職員案 事主被告供詞皆不能盡信 官裁罪名不成立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312193

2019年3月5日 星期二

曾繼才 -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被告涉呃諸聖座堂女教友千萬豪宅

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本報訊】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 (連結)。案件原告黎驍敏在本案對退休牧師曾繼才作出嚴重指控,指曾哄騙她將名下物業免費供他居住,曾之後更以避免家人爭產為由,成功游說她將現值一千九百萬元的單位轉到曾名下,事後卻拒絕履行承諾交還。

稱反口作歸還之承諾



據原告方稱,她返諸聖座堂多年,案中首被告曾繼才為座堂牧師。原告稱,曾在二○○四年退休時表示教會的退休金不夠用,她便把名下位於跑馬地樂苑大廈一個約八百呎的住宅單位,免費供曾及其妻子和姨仔共住。至○八年原告丈夫去世,曾表示為免原告的三個繼子日後跟原告爭產,提議把上述物業轉名給被告三人,並承諾可隨時將之歸還。原告現指被告反口,否認曾作歸還之承諾。



指過去十多年被騙財



除涉嫌侵吞物業外,原告亦指被告一方在過去十多年,多次以不同名目向她騙財。原告稱,曾妻劉俠英於○九年向她表示,有一位在美國生活的妹妹財困,原告於是給了對方一百萬港元。數年之後,對方由美返港並與原告飯敍,對方表示自己從無財困,亦無收過她一百萬元,她才驚覺被騙。



原告亦聲稱,曾繼才曾找她幫助一名患病教友,她給了對方十五萬元,其後方知對方僅收到數千元,餘款不知所終。原告稱她其後成功向被告討回餘額。



此外,原告指被告三不五時會向她申索金錢醫病等,這些年間她支付給被告的金錢,總額達四百六十萬元。她現在只要求被告歸還當中六十多萬元。






牧師爭樓案換官重審


聖公會諸聖座堂一名退休牧師,被女教友民事指控被他所騙,將她名下的物業轉名予牧師。女教友並聲稱牧師更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她需索金錢,涉款逾四百萬元。女教友因此向牧師及有份處理涉案財產的牧師妻子及姨仔興訟,要求取回業權及金錢。案件在高院經過一星期審訊後,昨日橫生枝節,出現戲劇性情況。主審法官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名任職大律師的該教會女高層之電郵,請求法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法官隨即向與訟雙方匯報此事後,女教友一方要求法官避嫌停審此案。法官考慮後決定「換官」,案件需重新排期審訊。

本案女原告黎驍敏(七十二歲),三名被告依次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八十歲)、其妻劉俠英及姨仔劉俠賢。昨日是本案第六天審訊,原定由首被告繼續作供,但身為資深大律師的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甫開庭便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封與案有關的電郵,並交予與訟雙方律師閱覽有關電郵內容,並作休庭。休庭完畢後,原告一方提出,要求林官停審此案。

據稱原告大律師和法官在庭上引述該電郵的部分內容,發文者是一名女大律師,與林定國共用一個大律師辦公室,她亦同時是諸聖座堂議會的高層(下稱發文者)。

「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

發文者表示從傳媒報道得知此官司後,決定向官發出電郵。她先在電郵內稱讚首被告的為人,又指知道首被告在退休後需要財政幫助,原本對原告伸出援手感欣慰,但之後卻發生本宗官司後,發文者的心情「因而生變」,遂請求林官「運用智慧免卻教會繼續尷尬」,又指「(與訟)雙方現在需要的不是公義,而是諒解」等。

原告大律師庭上指,對電郵裏的說法感到震驚,亦批評發文者「不謹慎」。原告一方雖堅信林官絕不會受電郵左右,但發文者與案件各方有關連,難免令旁人對審訊的公正性有懷疑。被告一方的代表大律師則反對終止審訊,指法官與律師互相認識實屬司空見慣,電郵由同業發出不等於法官會受偏頗。惟林官明言,收到認識的人來信與收到陌生人來信,兩者是有分別。

林官:不會受影響但避嫌停審

林官起初表明不會受電郵影響,但在聽畢與訟雙方陳詞及案例後,「雖然不情願」,但最終仍決定避嫌停審此案,林官形容「這是一個比判案更困難的決定」。林官又指,會在本周或下周初頒發書面判詞詳細解釋「換官」理據;被告一方則指或會就林官此項決定提出上訴。

而林官在散庭前,特別用廣東話向原告與被告解釋,此決定是要保障司法獨立及公眾認為法庭能獨立判案的信心;又指與訟雙方已是長者,將爭議交上法庭,在時間、金錢和心理上都會構成壓力,未必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法,因此鼓勵他們努力嘗試和解。

案件編號:HCA 142/2017




聖公會高層電郵謂牧師奪產案影響聲譽:教會所需並非公義,而是諒解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指詐騙年老女教友,將跑馬地物業轉名至自己一家名下。女教友於高等法院興訟索償,案件原定今早續審。庭上今早透露,與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屬同一事務所的諸聖座堂高層女大狀,清晨向林發出私人電郵,揚言被告牧師是好人、案件影響教會聲譽,「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林認為應避席,批准女教友一方的申請,案件另訂審期,由另一位法官處理。
聖公會諸聖座堂退休牧師曾繼才被女教友黎驍敏入稟,指以不同理索取醫療及裝修等款項,甚至借錢予其小姨渡過財困難關,又向他及家人提供住所。黎為免與子女爭樓,將物業暫時轉名予曾繼才一家,直至發現其小姨根本分文未取,曾氏夫婦又諸多推搪,起疑下討回物業不果,遂於高院興訟。
原告黎驍敏(72歲)、答辯人聖公會退休牧師曾繼才(約80歲)、其妻劉俠英及劉胞妹劉俠賢。根據原告案情,1990年,黎驍敏婚後隨夫到旺角諸聖座堂崇拜,曾為該教會的牧師。2004年,即將退休的曾,常向原告大呻,退休後只獲教會400萬元退休金,「夠食唔夠住,夠住唔夠食」,原告見狀稱,可將跑馬地樂苑的物業免租供其住,更斥資60萬裝修單位。
黎驍敏丈夫2008年過世後,曾繼才被指游說黎立遺囑,三名被告作為遺產承辦人,又聽曾的建議,將跑馬地物業轉名予三人。黎指,曾當時稱若日後有需要,可隨時將物業歸還。曾繼才在庭上則指從無說過,更稱涉事物業是原告給他的贈禮。
案件原定審期8天,聆訊今早進入第6日。今早甫開庭,主審暫委法官林定國表明,凌晨1時許收到電郵,要求原告及被告雙方閱讀及提供意見,但指由於內容或會影響第三者,故要求雙方承諾閱後不可公開內容。林官又自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聆訊可以繼續。
庭上透露,電郵來自一名身為大律師的諸聖座堂高層,是林官所屬大律師事務所的掛牌租戶。該大律師於電郵表示,看過相關報道,希望表達個人意見,指被告為人甚好,本案影響教會及被告聲譽,而教會現時所需的並非公義,而是諒解。原告指,電郵寄件者試圖利用自己與法官的關係,影響案件聆訊,做法不恰當。雖然法官揚言不會理會電郵內容,但不能保證有人會懷疑確有影響;而且若最終原告敗訴,或有人會質疑「難怪如此」。因此,原告一方表明,無可避免要申請重審此案,以免予人法庭有偏袒之感。被告一方反對申請。最終決定換官重審。

案件編號:HCA142/17





2019年3月1日 星期五

盧龍光 - 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爆MeToo風暴,前會長盧龍光牧師捲入性騷擾案中。

盧龍光喺教會內德高望重,並喺八十年代活躍於社運界。

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爆MeToo風暴,前會長盧龍光牧師捲入性騷擾案中。

    本港教會席捲MeToo風暴,基督教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前會長盧龍光牧師被指性騷擾女職員,經教會調查後一月裁定指控成立,被停止教會學校教育部職位, 佢擔任校監嘅三間中小學亦喺官網移除關於佢嘅簡介,更換新嘅校監。 

    六十六歲嘅盧龍光曾任循道衛理聯合教會及大學要職,包括中大崇基學院神學組主任及神學院院長、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等,德高望重;佢喺八十年代活躍於社運界,被視為「社運界元老」,曾為柴灣居民爭取興建東區醫院,參與政治組織「民主公義協進會」(「民協」前身),曾多次就政治議題發聲。 

   據悉,形象敢言嘅盧龍光,去年底以基督教協進會總幹事身份公開撐MeToo,稱基督教機構應妥善處理性騷擾投訴,唔應該將事件「私了」,「唔好以為呢啲事可以當無發生過」佢接受訪問時說。 據悉,佢被投訴去年底騷擾轄下其中一所學校嘅女職員,包括拖手、多次摸臉、掃背及正面熊抱等,事主其後和所屬學校校長商量,本來想報警及向教會投訴,最後校方以「保護學校和教會聲譽」為由,建議低調處理,事主最後只向教會投訴。教會成立小組調查,翻查閉路電視等資料,裁定指控成立,但事件並無通報教育局及報警。

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李揚敬

控罪指被告於今年3月13日,在九龍譚公道李揚敬醫生綜合醫務中心內非禮事主X。


48歲男西醫李揚敬為女病人診症期間,涉無故摸病人乳房,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李今(29日)在九龍城法院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7日作審前覆核,期間准李以1萬港元繼續保釋。


被告李揚敬被拒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本報訊】48歲男西醫被指替自幼向他求診、患有脊柱側彎症的年輕女病人治療時,八度伸手入她的衣服及胸圍內按壓乳房,早前被裁定非禮罪成。被告多名親友及病人親撰求情信,稱讚被告為人正直盡責,其兩名幼子亦於聖誕卡上寫下非常掛念父親的字句,身在犯人欄的被告聞言不禁啜泣。惟裁判官指被告作為醫生違反誠信,判他入獄九個月,並拒絕讓他保釋等候上訴。

記者:廖希呈

辯方求情時呈上被告李揚敬還柙期間親自撰寫的求情信,內容講述其父年紀老邁,上月更第二度中風。他又指父親當年因要供他讀醫科,不夠錢讓胞妹讀大學,其父當年獨力供養一家六口,是勤勞而偉大的父親。此外,母親去年確診患上乳癌,被告掛念家人,亦非常擔心診所及需要覆診的病人。

聞兩子掛念即落淚

辯方並呈上被告兩名就讀小學的兒子寫給他的聖誕卡,兒子在卡上表示「好掛念爸爸」,希望盡快見到父親並詢問其狀況,卡上亦提到兩人的學校測驗考獲高分。當律師讀出卡上內容時,被告在犯人欄內忍不住哭泣。

被告妻則於求情信中指,現時要獨力照顧兩兒,壓力甚大,嚴重影響其健康與情緒;又指被告的診所已停業,被告不能再行醫,其人生已遭徹底毀滅。被告的兄妹則指被告孝順父母,亦是一位敬業樂業的好醫生。助護亦撰信,讚揚被告是好僱主,為人正直。被告的病人亦稱讚他有醫德,是謙謙君子,做事嚴謹。

裁判官於判刑時指,被告於看診期間直接按壓病人乳房八次,涉及違反誠信,案情嚴重。案中女事主自11歲已向被告求診,雙方多年來建立互信關係,惟被告刻意伸手按壓事主背部與胸部,以檢查為由故意誤導事主,濫用她的信任。被告更在沒戴手套的情況下,將手指伸進事主的胸圍內。裁判官考慮到此案對被告家庭的影響,以及他是經審訊後定罪等因素,最終監禁九個月。

被告被控於今年3月13日,在土瓜灣李揚敬醫生綜合醫務中心內非禮事主X,翌日在診所內被捕。

案件編號:KCCC1983/18

摸胸非禮女病人 西醫囚9月


【晴報專訊】48歲男西醫為女病人診症時指她「胸柱不對稱」,遂8次摸胸非禮。西醫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罪成,昨被判囚9個月,遭裁判官斥嚴重違反誠信,有計劃地作出非禮行為。
辯方昨申請被告李揚敬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但被拒絕。裁判官判刑時指,判刑必須具阻嚇,事主於11歲開始向被告求診,兩人建立了長期互信關係,但被告在檢查期間非禮事主,嚴重違反誠信,濫用事主的信任,被告雙手按壓她的背及胸,有計劃地令事主誤以為屬檢查程序。
官斥違反誠信 有計劃作案
裁判官亦考慮到被告執業20多年,背景良好等,故酌情減刑,判處9個月監禁。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由被告、妻子、家人和病人等的求情信。被告妻子指現感孤立無援,而診所已關閉,被告亦不能再行醫,她須獨力照顧一對孖仔。被告兄長則指被告終生抱憾,望法官寬大處理。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賤男原名:蔡嘉根 轉名:蔡家健 最新:蔡嘉鈞

【港大高材生毒招玩女】衰十一裸照威脅前度 賤男坐完監報復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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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踢爆外型俊朗的青年,竟是連環呃女的變態賤男,原來他曾兩度干犯性罪行,包括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及以裸照威脅前度性交,被法官斥責是雙面人。至五年前他出獄後不久,即繼續以不同手段欺騙一眾港女。

該名賤男姓蔡、名叫Kenneth,30歲,任職金融業,曾為投資網任直播主持,分析港股走勢。他在交友APP自我簡介,聲稱擁有港大碩士學歷,身家150萬元。

據了解,該賤男於2013年任職科大商學院教學助理時,因在網上論壇偶爾發現前女友的自拍裸照,竟向前度傳送短訊,訛稱自己是論壇版主,威脅對方跟他性交,否則會以版主身份,公開發布其裸照,前女友受驚,假裝答應。後來兩人相約在旺角一間賓館見面時,前女友報警將賤男拘捕,他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判監4個月。

當年在法庭上,辯方律師求情,形容賤男勤力上進,每月替學生補習,賺錢幫補家計及供胞弟升讀大學,又讚賞他精於計算數學,但欠缺社交技巧,曾接受心理輔導。不過,裁判官公開斥責,賤男曾於2011年干犯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罪行,被判社會服務令,但他未有吸取教訓,再次犯案,而且情節更嚴重,親手斷送自己的前程。

同時,裁判官指賤男有良好教育,是樂於助人的有為青年,另一面卻不懂紓解情緒及壓力,產生自私心態,利用公開前女友的裸照,威脅性交,行為極不尊重女性,斥責他是雙面人,所以必須判處阻嚇刑罰。

賤男的母親當年在法庭上,驚悉兒子被判入獄,傷心欲絕,即時暈倒,由親友替她塗藥油蘇醒後,蔡媽媽仍然情緒激動叫喊,五名在場人士合力勸阻,都無法制止場面,只好召救護車將她送院平復情緒。



有圖)賤男蔡xx扮金融才俊 實情借錢唔還 唔想再有人上當 



賤男話自己叫 Kenneth Choi,IG hku820,活躍於Tinder, Coffee meets bagel, SweetRing 同微信,聲稱香港大學碩士畢業,孝順、有愛心、好學、有上進心又有目標,其實周圍借人錢唔還。

一齊左幾年岩岩至知一直被蒙騙,次次同佢講分手佢都話做所有野都係為左要早d結婚,叫我唔好唔要佢。寫晒時間表幾時見家長、影相、結婚度蜜月,又話想早d同我組織家庭生小朋友,而家有其他女仔話返俾我聽,我至知全部都係mass msg。

同佢喺埋一齊呢三年,佢就問我借錢、用我信用卡、仲叫我幫佢用我名義去幾間銀行做私人貸款,借左成廿幾萬比佢,話會寫借據比我,叫我唔洗驚之後佢會幫我還,點知佢還嘅定義原來係每個月還一二百俾我,搞到我經濟壓力好大,好辛苦。佢仲要我比部手機佢check 下有冇其他仔,但係原來佢喺我部手機del晒我同佢嘅對話,然後就話d錢唔係佢問我借。

我係whatsapp 嘈極佢都唔覆我,仲話佢有權報警告我騷擾,我怕到block 左佢whatsapp 幾日,之後佢話因為我封佢whatsapp 幾日,因此意識並理解成我已經主動放棄同佢討論金錢瓜葛嘅權利。

我已經出左律師信比佢,佢msg 話佢會反擊我,要我有報應,仲話我會成為最大輸家!!我明顯比佢呃同利用左,如果你地當中都係有人被佢呃過,請企出黎,唔好驚,我唔希望再有女仔繼續比佢呃!

(我知道有其他人都借左錢俾佢但係收唔返,請各位將呢件事轉發俾身邊嘅女性朋友,Whatsapp Group或者其他forum ,認住同埋小心呢個賤男,謝謝)











在女多男少的世代,女人遇到心儀「筍盤」,難免爭上車,卻被自恃高顏值及擁有港大碩士高學歷的90後青年,利用港女恨嫁的心,埋下性愛陷阱,他透過交友APP結識年輕港女,竟要求以肉體證明愛意,藉此哄女方上床,及偷拍性愛過程,再假扮計劃結婚,乘機向女方「屈」借錢,事後扮可憐拒絕還款,甚至聲稱掌握「武器」在手,威脅受害人不要追討,至少有十人中伏,涉款超過100萬元。有港女更哭訴遭賤男強逼飲尿、玩SM、殘廁性交,行為令人髮指。



該名賤男姓蔡、名叫Kenneth,30歲,任職金融業,曾為投資網任直播主持,分析港股走勢。他在交友APP自我簡介,聲稱擁有港大碩士學歷,身家150萬元。據受害人指出,該賤男在過去5年間,透過Tinder、微信、Sweet Ring等交友APP,結識大批年輕美女,隨即以甜言蜜語,哄對方成為情侶,相約見面。受害人稱:「賤男會要求個女仔作出愛的證明,想確認係佢女友,就一定要上床性交。」

受害人A小姐(化名)首次赴約,便被賤男帶往時鐘酒店開房,還在不自願的情況下,遭賤男用手機暗中拍下性愛片段和裸照。其後每次約會,女方都必須同意與他性交,才可見「男友」一面,完事後各自回家,否則賤男儼如「人間蒸發」。她原本被賤男的俊朗外型,及助養兒童的善心吸引,但雙方維持戀人關係長達3年,僅見面不足20次,最長相隔3個月才見一次,她發現「男友」行為相當奇怪。

「佢要求我嚟M前後,都要講聲佢知,然後答應佢去開房,先至可以見面,我覺得似約炮。我好唔鍾意呢種關係,都唔似街上啲情侶,好唔正常。」她更怒斥賤男行為變態,包括向她強逼飲尿、要求玩3P,經期時仍要求性交,性交時不僅向她扯頭髮、拍屁股,略施暴力,甚至強調她模仿AV電影女主角的姿勢動作,「嗰啲全部都唔係我自願想做,係佢夾硬逼我做,佢仲每次都一定要偷拍我裸露。」

此外,兩人拍拖期間,賤男更以計劃結婚為名,要求A小姐代他到銀行借貸,連同賤男網購的卡數,共欠債20多萬元。A小姐因薪水不高,備受經濟壓力,她亦不敢告訴家人,導致與家人關係變差。「我每次叫賤男還錢,佢都用唔同藉口拖延,而佢還錢定義係每月最多只還一百幾十,咁樣還到死嗰日都未還晒!」她一度委托律師追討,依然無效。

去年底,A小姐原本向賤男追債,雙方在土瓜灣傲翔灣商場,最後一次見面,沒料她抵達後,不知就裏被帶到一格傷殘人士廁所,復被賤男強行脫去短裙,她一度掙扎反抗無效,在廁內慘遭強暴,還被賤男拍下過程,她亦自此認清賤男真面目,決心分手,並在網上追查有否其他人受害,結果給她找到不幸遇上同一位賤男的多名女苦主,包括遭騙去六位數字的B小姐。

據B小姐所知,連同賤男的真正女友及一些新受害人,至少有十名港女不慎向賤男借錢,還被拍下裸照及性愛影片。她稱,賤男不是以真名結識她們,故在答應成為戀人前,都無法對他「起底」,至分手後聯合其他受害人的力量和齊集資料,始追查到賤男的真名,並揭發他在2013年因以裸照威脅前度女友性交,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判監4個月。該些受害人驚悉事件,都感到十分恐怖。

由於受害人被賤男掌握了裸照和影片,又不時收到賤男傳來不知明的女性不雅照片,一旦向賤男追債或報警,恐被公開發布裸照。B小姐透露,有人便曾收到賤男的「恐怖」短訊,聲稱若要他身敗名裂,他必定會反擊,她說:「賤男講過,就算佢要坐監,返出嚟都要我哋個個有事。」此外,賤男在收到A小姐委托的律師出信追債時,他亦發難向受害人傳送短訊,以掌握「終極武器」在手,「警告」女方不要報警,令一眾受害人感到無助。

A小姐更稱,賤男對她造成的打擊和創傷,令她對愛情失去信心,曾數度萌生死念,她因想起家人,及時懸崖勒馬;她亦知悉有其他受害人曾企圖自殺,幸被制止。A小姐說:「我好希望有人可以教訓賤男,等佢唔好再呃其他女仔,亦要佢好好向我哋道歉,把尊嚴還返畀我哋!」

關注性暴力團體「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出,該機構過去接獲600多宗求助,都是涉及戀人之間的性暴力事件,包括強逼性交及偷拍性愛過程,復利用偷拍片段威脅另一半,以順從任何要求,如勒索金錢或威逼復合等。她提醒受害人,被侵犯並非受害者的錯,千萬不用自責,並應盡快致電2375 5322向風雨蘭求助。

2018年6月22日 星期五

倪立賢



倪立賢牧師2011年加入博愛潮語浸信會東頭堂後,被指數年來涉嫌性騷擾或非禮數名女教友。倪立賢牧師今晚接受《蘋果》電話訪問時承認,他向一些女教友做了一些過界及不恰當的行為,可能構成非禮罪,而他認識受害人之時部分人更未成年。倪指對自己的行為感後悔及正反省之中,他除了希望親身單獨向有關事主道歉,昨晚亦在其他人陪同下去了警署報警。倪聲稱當時的目的是自首,他又指希望接受法庭的審判,以及承擔自己應負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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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記者追他究竟涉嫌非禮過多少名女教友?女教友被非禮之時是否未成年?他又有否如網上所說以「爸爸」身份去欺負女教友?倪牧師應對時均顯得頗為猶豫,並拒絕正面回應,只是重申不便透露受害人數字,一些事件的細節「留番畀法庭去酌酙」。但他承認自己對這些教會女教徒的行為,可能已不止是性騷擾,「有機會是非禮」。 對於有報道指他自承因今次風波,5月初被教會停職,5月中被解僱,倪則回應指時序大致上是這樣。倪牧師透露他昨晚去警署報警,是教會建議他這樣做,目的是把事件交給法庭去承判。記者最後問他近來心情及生活如何?他停頓了半響,才回應說「(正)反省中」。對於會否擔心警員上門拘捕他?他則平靜回應:「如果我真係有做過某啲野,我覺得我真係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