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傳道人涉摸胸非禮 女文員:要揭穿他真面目
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在教會當傳道人的時裝批發公司老闆,涉嫌趁公司女文員試穿樣板衣服期間,疑替她量度上圍時扯胸圍摸胸,兩天後女文員辭職。約一年半後,她發現被告在教會當傳道人,決定「揭穿他真面目」,向教會牧師投訴,惟沒有得到牧師協助,及後報警。公司老闆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訊。
傳道人兼服裝批發東主,涉嫌在4年前非禮試穿貨辦的女職員案,今(29日)於西九龍法院裁決,裁判官直言女事主與被告口供均有不可信之處,如女事主聲稱遭被告扯開衣服摸胸,事後又會為與被告食飯而推掉朋友的約會,認為事主的反應不合常理,至於被告聲稱曾拍事主腹部,但又聲稱與異性接觸會很小心,亦認為他的供詞不可信。惟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原文網址: 傳道人涉胸襲女職員案 事主被告供詞皆不能盡信 官裁罪名不成立 | 香港01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312193
被告蔡堃智,61歲,為傳道人及商人,被控於2015年4月9日在深水埗某大廈單位非禮當時26歲的女事主。-Advertisement-Skip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
非禮後仍推掉朋友與被告吃飯裁判官分析案情時指,事主當時月薪只得7千至8千,教育程度不高,一個月通知金對她來說非小數目,故可理解她在事件發生後,並沒有即時辭職。然而,官不解事主在聲稱遭被告非禮後,竟會因偶然遇到被告,便取消與朋友的約定,改為與被告一同吃飯。事隔一年才向牧師投訴此外,裁判官又不明白事主何以相隔一年才向與被告同一教會的葉牧師投訴。他質疑事主辯稱怕麻煩而遲遲未有報警的說法,並指事主大可找相熟的朋友陪同報警,不必獲葉牧師鼓勵。
證人說法與事主有異裁判官又留意到葉牧作供時只提及抱胸,但事主斷言曾向葉牧師提及被告扯開上衣及胸圍。事主稱曾向朋友說過細節,但這也與其友人的供詞有別。官謂,如被告抱胸,可能是誤碰胸部;若是扯開衣物,則必定是蓄意非禮。他續說若是後者,葉牧應會有另一跟進做法。因而認為事主供詞不可靠。被告供詞亦不可信對於被告的自辯,裁判官指被告曾稱拍打事主腹部,並謂不覺此舉有問題,而他為事主度身時又不會避嫌,這與被告自稱與異性接觸時會非常謹慎的說法大相逕庭。官認為他為求開脫而作供,並非誠實的證人,其供詞亦不可能為真。由於案件存在疑點,裁判官最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編號:WKCC518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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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會聖三一堂傳道非禮,教會慣性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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