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3日 星期六

尹文柏

匿埋半小時等候獵物 
■被告尹文柏在理工大學B座的女廁偷拍同學。陸羽平攝


理大生 偷拍女同學如廁本報訊】

一名理工大學男生匿藏大學女廁廁格,等候了半小時方等到獵物出現,跟着用手提電話偷拍女同學如廁,女同學發現後嚇得立即奪門飛奔,通知友人並報警拘捕男生。男生昨日承認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他辯稱一時貪玩及衝動才犯案。
記者:戴國輝 被告尹文柏(23歲)報稱是學生,他原被控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改認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
裁判官高偉雄認為需要進一步了解被告的精神及心理狀況,故索閱其感化、社會服務令、心理專家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將案件押後至4月5日才判刑。被告准保釋候判。
案情透露,事主於去年9月27日進入理工大學B座5樓女廁,女廁共有兩個廁格,她見其中一個廁格關上木門,於是進入另一個廁格。事主如廁時發現一隻拿着手提電話的手從下方伸出,她立即奪門逃走,並通知在廁所外等候的友人,事主立即報警。 辯稱一時貪玩 警方到場拘捕被告,被告接受警誡時表示,因一時貪玩才犯案,他又指在廁格內等候了半小時,事主是他第一個偷拍對象。他於事主報警後已立即刪除偷拍短片,警方撿走他的手提電話調查。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原在廣州生活,7歲時來港,他經過為期一年的副學士先修課程及兩年副學士學程,本學年終成為理大文學士一年級學生。然而案件令被告感到愧對家人,幸雙親仍不離不棄,昨日更親身到法庭以示支持。
被告案發後與校內輔導主任及社工見面10多次,社工建議他接受輔導或參加義工計劃。

被告雙親及被告均撰寫求情信,辯方指被告因一時貪玩才犯案,他已寫信向受害人致歉。被告過往沒有案底,今次犯案已令他的人生蒙上污點,希望能獲輕判。
案件編號:KCCC748/12



法庭:理大生 校園女廁偷拍候懲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一年級男生,去年潛入理大校園一個女廁廁格,企圖用手機偷拍一名女生如廁,惟遭女生當場揭發報警拘捕他。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遊蕩罪,裁判官現准他保釋至四月五日判刑,以便索取感化、社服、心理及精神科醫生四份報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尹文柏(廿三歲)修讀文學士課程,因一時愚蠢及衝動才犯案,被告自感愧對家人,願接受輔導以了解自身問題所在,被告又向事主道歉,坦言留案底已是一大教訓。
案情透露,女事主於去年九月二十七日早上十一時許,到理工大學B座一個女廁如廁,該廁所有兩個廁格,其中一個當時已被佔用,事主遂進入另一個廁格。如廁期間,事主看見被告的手拿着手機從隔壁廁格伸進來,手機鏡頭對着她,事主大驚即時衝出廁所,將事件告知在外面的人後,並即時報警。警員拘捕被告,事主是第一名被他拍攝的人,有關短片亦已刪除。
案件編號:KCCC 74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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