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原同意簽保 官指嚴重須審訊
假扮亡妻闖女更衣室 男子遭拒守行為
2009年12月15日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不堪兩年前妻子離世的打擊,復加上經濟壓力,他感到孤單不已,遂身穿亡妻衣物出街,感到亡妻猶在身邊。他被指利用亡妻的身份證成功申請健身中心會籍,一身女裝到健身中心女更衣室時引起懷疑而被捕。裁判官不准他守行為,押後至明年 2月開審。
記者:戴國輝
案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劉兆華( 51歲)被控一項藏有他人身份證。辯方早前向控方呈交被告的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喪妻令他精神大受打擊,他身穿亡妻衣服,令他感到獲得她的支持,控方同意簽保守行為解決此案。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質疑被告為何在女更衣室內出現。控方指健身中心職員接獲顧客投訴,指被告身穿女性衣服在更衣室內出現。職員趕至時被告剛離開更衣室,職員惟有報警,其後警員在街頭截獲被告。
辯方指控方無證據指控被告曾在女更衣室內做過非法的事。
以亡妻身份證辦健身會籍
控方又指,被告於今年 7月利用亡妻已失效的身份證來申請半年免費會籍。至於被告為何能成功申請,鑑於負責職員已離職,控方也無從查考。
裁判官認為控罪嚴重,此罪最高可判入獄一年。他認為本案有值得他人同情之處,但他認為被告較適合接受感化主任的監管,故不准他簽保守行為。
被告否認於今年 10月 31日,在尖沙嘴中間道藏有亡妻梁麗芳的身份證。控方將傳召 3名證人,案件押後至明年 2月 17日開審,被告准繼續保釋外出候審。
案件編號: KCCC56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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