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 星期四

李美詩


藉口開時裝店 誘網友賣淫

邪惡少女吞肉金 35萬


2011年04月28日

【本報訊】 16歲少女為圓時裝生意夢,由女友人充當「網上扯皮條」,協助她賣淫賺錢。八個多月內,少女不停接客,但友人卻藉詞客人投訴性服務「唔掂」,多次向她恐嚇勒索,成功榨取 35萬元肉金。少女終被卧底探員拘捕,並指證友人。涉案友人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形容「你嘅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令人非常非常驚訝」。被告還柙至下月 11日判刑。記者:李啟發

被告李美詩現年 19歲,報稱商人,昨承認一項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罪、三項勒索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


案情透露,當時年約 16歲的女事主於 08年 5月在網上認識被告,成為好友。女事主欲與被告合資開時裝店,但不夠錢,被告建議她去賣淫。 08年 10月起,被告負責在網上找嫖客,女事主會將部份肉金交給被告。



2〉八個多月內,事主不斷接客,其中 35萬元肉金,落入被告手中


3〉事主終被警方卧底拘捕,雖受到恐嚇,仍指證被告


資料來源:控方案情

訛稱性服務「唔掂」恐嚇


09年 2月 14日,被告向女事主說她得罪客人「文仔」,對方要求她交出兩至三萬元賠償,若不能付款,被告會叫人到她寓所淋油、騷擾她家人並毆打她。女事主感到害怕,於是在被告指示下,每日存三至四千元至她的戶口。 09年 3月,被告再稱有嫖客投訴女事主性服務差勁,要她賠一至兩萬元,更恐嚇若再不改善,會找人打她。女事主只好就範,繼續賣淫賠錢。


09年 6月,被告再次說有客人批評女事主服務「唔掂」,除恐嚇不改善會找人打她,更會將她賣落火坑,女事主惟有繼續賣淫以作賠償。在 08年 10月 31日至 09年 6月 18日間,女事主共將 352,300元賣淫收入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


09年 6月中,女事主在一次警方卧底行動中被捕。一個月後,女事主通知被告她已被捕。被告在電話中恐嚇女事主別向警方供出被告身份,否則找人打她。女事主終向警指證被告。警誡下,被告承認收了女事主約 30萬元肉金,當時生活全靠該筆款項。

「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


消息稱,女事主案發時失學,與被告結為好友後,二人希望合資做時裝生意。女事主為求夢想成真,又急於賺錢,案發期間接客數以百次,並將平均每次賺取約千元肉金,全數交給被告。豈料被告獨吞款項,二人反目。被告後來更向女事主發電話短訊,恐嚇女事主,要脅將她的賣淫照片公開。


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昨日聽畢案情及律師求情後,形容「你嘅行徑邪惡到令法庭咋舌」,斥責她只得 16歲便干犯此等罪行,「令人非常非常驚訝」。案中牽涉金額達 30萬元,數目龐大,案情當中充滿了邪惡勢力。陳官強調,被告嚴重欺壓女事主,可以想像對方是何等無助,故不會考慮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但現先索取更生中心、教導所及背景報告,下月 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 KTCC2098/11

高威文 李蘭偉 郭啟明 李文財



第三被告郭啟明昨日承認控罪,判刑留待案件審結後進行。張志華攝


第三被告郭啟明昨日承認控罪,判刑留待案件審結後進行。張志華攝


20招毒打青年  3惡少認罪


受害人毆至壞腎 同案 4男女今續審


2011年05月13日












【本報訊】輕度智障青年疑受邀加入黑社會,欲退會時遭人禁錮施以 20狠招毒打。涉案惡棍除使用膠管、衣架、木棍及毛巾包裹鐵鎚等工具虐打外,更用煙頭及燙熱的木棍和硬幣灼他身體,逼他替一男子口交,更綑綁在兩支「地拖十字架」上塗抹茄汁,極盡凌辱。青年遍體鱗傷,致急性腎功能受損,被禁錮五日後成功逃脫。涉案六男一女被控共七宗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三名男子認罪。記者:陳詠詩




六男一女被告依次為高威文( 29歲)、李蘭偉( 20歲)、郭啟明( 19歲)、李文財( 19歲)、賴姓男被告( 16歲)、李姓女被告( 16歲)及李姓男被告( 16歲),共被控一項非法禁錮及三項有意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首被告另控一項煽惑他人加入三合會及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他與次被告及第六被告再被控於去年 9月 28日干擾事主,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次被告、第三及第五被告昨日承認控罪,三人的求情及判刑留待審訊結束後進行。本案 23歲男事主,有輕度智障,案發時居於復康院社。他將於今日出庭作供。




控方案情指,事主透過契爺契媽認識首被告,並且跟隨他。去年 8月中,事主不欲再跟隨首被告,並於 8月 12日應首被告要求,到契媽位於元朗朗屏邨的寓所商討。


當日接近深夜 12時,首被告夥同其餘五名被告抵達單位,第五被告其後亦到場。事主直接向首被告表示欲退會,「不想再跟他」,即時遭首被告掌摑。第二及第三被告按着事主雙腳,由第六女被告以衣架打事主腳掌。


事主掏出電話欲報警,卻遭首被告奪去電話,繼而以木棍打他腳掌,又與其他被告以膠布蒙着事主雙眼,毛巾塞口,保鮮紙裹身,以點燃的煙頭灼他及施以拳腿,逼他吃倉鼠糧。首被告一度鬆開事主,要他跟第三被告對打,事主無力反擊,只得捱打。首輪施襲後,首被告令事主睡在廁所,不得離開,否則「搞」其家人。


8月 13日晚上 8時,首被告等又向事主拳打腳踢,其間眾人更以膠管、爛凳腳、裹上毛巾的鐵鎚及螺絲批施襲,不停以煙頭灼他,又以燙熱的木棍及以士巴拿鉗着硬幣灼他身體,向他身上噴定型水,再逼他吃有骨的飯及貓糧。


綁地拖十字架塗茄汁


控方指, 8月 14日早上,第四及第五被告將被告綁在一個用地拖棍製成的十字架,在事主身上塗抹茄汁,以煙頭灼身。首被告等當日下午睡覺醒來,令各人棄掉施襲用具。事主由次被告看守,被囚在單位內直至 16日,首被告表示不再打事主,但要他留在單位內養傷兩星期。


8月 17日早上,事主乘次被告睡覺時,成功逃脫,返回院社向社工投訴並報警。事主留院 9日,驗傷證實雙眼、四肢及身體多處瘀傷,另有燒傷疤痕,出現急性腎功能受損。次被告被捕在警誡下稱,曾目睹首被告逼事主替在場一名男子口交。


案件編號: DCCC22/11






禁錮毒打 20招


1〉掌摑受害人


2〉拳打腳踢


3〉蒙眼綁身,保鮮紙包裹身體


4〉迫令吃倉鼠糧及貓糧


5〉煙頭灼身


6〉毛巾塞口


7〉強迫對打


8〉迫令瞓廁所


9〉用膠管毆打


10〉不准離開事發單位,否則騷擾家人


11〉用爛凳腳毆打


12〉以毛巾包裹鎚仔施襲


13〉用螺絲批施襲


14〉向身軀噴定型水


15〉強迫連骨吃飯


16〉以燙熱的木棍灼身


17〉迫令替一名單位內的男子口交


18〉以士巴拿鉗着燙熱的硬幣灼身


19〉將受害人綁在地拖棍製的十字架上,茄汁塗身


20〉衣架、木棍打腳


資料來源:認罪被告的同意案情


話你知:區院判刑最多七年


根據法例,其中六名被告被控的「有意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至於「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最高刑罰是監禁 14年。「非法禁錮」屬本案中刑罰最輕的控罪,定罪後最高刑罰是監禁 7年及罰款。但區域法院可判的最高刑期只有 7年監禁,故即使有被告被裁定多於一項罪名成立,其刑期最高也只是 7年。




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on能9見証 之 錫安教徒湧上大帽山末日逃亡

曾鼓吹信徒飲雙氧水的基督教派錫安教會,沉寂多時後又有新搞作。借着世界末日話題愈炒愈熱,錫安教教主梁日華不斷透過聚會和網站向信徒發放訊息,聲稱在二○一二年底,世界末日將來臨。
「末日將至」之說令人心虛怯,梁日華更言之鑿鑿說上周一有顆叫「Honda」的彗星會撞落太平洋,繼而引發海嘯撲向香 港。數以百計信徒收到這驚天預言後,立即執包袱帶齊糧水,拖男帶女兼領狗逃到大帽山、飛鵝山甚至廣州避難。本刊記者直擊一批信徒避走大帽山的全過程,眾人 呆等幾小時後,不但彗星沒出現,連一隻烏鴉亦無飛過。
錫安教目前約有二千名信徒,梁日華的幾名高層心腹近年成立多間公司,向信徒售賣「末日逃生裝備」勁賺,加上信徒的定期奉獻,錫安教估計每年進帳逾千萬元。
自從日本在三月發生超級地震和海嘯,有學者指港人被「集體恐懼」籠罩,部分人深信地球大限將至,更儲備白銀準備隨時逃至喜馬拉雅山。對於種種熱門「末日理論」,本刊找來多名科學家逐一破解。

錫安教信徒均聽從教主梁日華吩咐,帶備糧水及求生裝備,有人更拖着行李篋走上大帽山。

下午一時許,「逃難」隊伍陸續到達元朗西鐵站集合。 接近撞擊時間,這對母子乘的士匆忙趕到大帽山郊野公園。

上周一(八月十五日)凌晨時份,不少信徒陸續收到錫安教高層的電郵或手機短訊緊急通知,聲稱一顆叫「Honda」的彗星將於當日下午四時十六分撞落地球,電郵更圖文並茂指若它在太平洋墜落,所引發的海嘯兩小時內便會到達香港。
緊急通知又提到,隸屬不同小組的信徒,應依照之前所訂下的路線,逃到大帽山或飛鵝山頂,甚至可避走東莞或廣州,並叮囑各人切勿關掉手機,留意最新消息云云。由於電郵講到似層層,加上「逃難」時間只有十多小時,不少信徒都信以為真,執拾好行裝準備上山避海嘯。
當日下午二時,記者目擊約五十名信徒在元朗西鐵站大堂內集合,大部分都是十至二十歲的年輕人,他們明顯有備而來,都揹了個爬山大背囊,外加一張露營 地蓆。不過,各人神情相當輕鬆,又不停拍照留念,似去旅行多過逃難,若非他們大多都穿戴印有「Jesus」、「耶穌」等字樣的T恤或帽子,記者也分辨不到 他們的身份。
約二時半,眾人分別乘坐巴士或的士前往大帽山郊野公園,記者混入其中,發現他們下車後,便有默契地在停車場集合。當時已有近百名錫安教信徒在場,其後不少人陸續到達,有人拖篋、有人帶同愛犬走難,部分人更搬了幾箱礦泉水和即食麵上山。

深信香港大難將至,有信徒帶來多箱礦泉水及即食麵「逃難」。

錫安教聲稱撞擊時間前二十分鐘,天空突然出現一道白煙,信徒都緊張起來。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曾龍威

 
 
色魔入屋姦劫囚12年
 
現年卅四歲男廚師十五年前夥兩名同黨,頭戴飛虎隊冷帽手持牛肉刀,於凌晨潛入上水一單位行劫,期間將戶主兩兄弟及他們分別十六歲和十七歲女友綁起。兩黨羽得手後即逃,惟男廚因色心大起獨留單位內,用刀先割破兩女的衣服拍下裸照和非禮,之後更在沒用避孕套下將其中一女強姦,飽嘗淫慾後才施然離去,惟因在女方陰道留下精液而成為後來的破案證據。懸案十多年,終因男廚去年犯藏毒被捕,核對DNA揭發他姦劫犯身份,他昨於高院被重囚十二年。
 
被告曾龍威昨承認強姦、非禮和搶劫共三罪,控罪指當時約十九歲的被告在九五年九月七日,於上水彩園路某單位內,連同兩名身份不詳人士,搶劫兩名男事主及兩名女事主X和Y約二千一百元、銀行卡和金飾等,並在單位內非禮X和強姦Y。控方透露,兩名男事主是兄弟亦是單位戶主,案發時分別廿六歲和十九歲;X和Y分別是二人當時的女友,分別十六和十七歲。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有計劃的糾黨行劫,匪徒凌晨時分蒙臉持牛肉刀威脅眾事主及將各人蒙眼綑綁。被告更在女事主認為是最安全的家中將她們侵犯,案情尤其嚴重,故必須重判。
控方透露,被告於九五年犯案時無業,十六歲入黑社會,十九歲開始犯案,共有十項案底,大部分跟不誠實罪行有關,○五年他跟一名內地女子結婚,育有一名一歲女兒。
控方案情指,兩名男事主與X及Y案發時一同經營報紙檔及在上址同居,事發當晚四人返家後只將大門虛掩,鐵閘沒有鎖上便就寢。凌晨三時許,被告與兩名同黨頭戴飛虎隊冷帽,手持兩尺長牛肉刀進入單位,兄長聽到家中有搜掠聲即自行反鎖廁所內,惟被賊匪發現喝令走出。賊匪之後將四名事主制服,並用電線將他們的雙手反綁及蒙眼封嘴,期間弟弟反抗時被匪徒扼頸及被割傷右大腿。

割胸圍內褲 無用避孕套

賊匪劫眾人財物後,其中二人逃去,被告仍留下並向X和Y說,「你哋唔使驚㗎,我淨係同你哋影相,唔會搞你哋!」隨即用刀割開兩女睡衣、胸圍和內褲,又扯下兩女蒙眼和嘴的膠紙,上下其手。並找來相機拍下兩女的裸照,再威嚇指不要報警,否則將裸照「派通街」。之後被告將Y單獨拖往另一房,無用避孕套將她強姦後離去,眾事主確認所有賊匪離開後自行鬆綁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18/2011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甚麼人加入異端? 新聞專題報導 2006


邪教實例 - 這個是什麼的邪教?

邪教實例 - 這個是什麼的邪教?

這個是香港本地發生的其中一單不是個別事件, 本人有朋友剛剛入了這個邪教~


請提供資料這個模式的教會是什麼的邪教?
由facebook 的真人真事
邪教實例 :
好唔開心,有個好朋友信左邪教,佢屋企人今朝打比我話我知,話佢 ​比邪教既人洗左腦,勸極都唔聽,又阻止唔到佢同邪教既人接觸,佢 ​仲誇張到攻擊講佢教會唔好既人,我一路都好專重唔同既宗教,不過 ​點解D人可以沉迷到是非不分,我最後同佢屋企人講,我幫佢唔到, ​因為能夠幫到佢只有佢自己一個

佢屋企人無透露,只係話佢近排性格變晒,出糧d錢大部份 ​比晒教會,仲係咁叫佢屋企人信,仲叫屋企人掉晒屋企原本 ​d觀音象~香呀咁,仲話世界未日,信佢唔駛死

佢屋企人都同佢傾唔到,我地外人點傾呀,因為佢一味係咁 ​幫住個邪教,一見人講有關佢個教會既嘢,佢會話全家人針 ​對佢個教會.叫呢D教會真係生人勿近,不過唔知點解佢D信徒又會信佢D ​所謂既道理



洗人腦仲向善,叫妳連屋企人都唔駛尊重,咁都向善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蔡棟濂

名校教師誘女生回家偷拍 地拖桶藏相機 拍如廁出浴

被告蔡棟濂承認偷拍女生洗澡和如廁,收押候判。 (胡耀威攝)


 
【明報專訊】在名校任教體育的前教師,去年相約舊生跑步,又熱心提議女生在其家中沐浴,原來他早在浴室放置相機偷拍女生出浴。兩個月後,教師再趁另一女生到其寓所消遣時偷拍其如廁,東窗事發後諸多藉口解釋稱偷拍是出自愛,又對女生毛手毛腳,女生終提起勇氣報警求助。

現年29歲的被告蔡棟濂,昨於區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共3項罪名,由於被告屬初犯,法官希望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受辱事主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故將案押後至8月26日始判刑。

兩舊生被拍 被告認3罪

控方資料顯示,被告2005年畢業於中文大學,畢業後便執教鞭,2007年起任教小學。據悉被告畢業於中大的體育運動科學系,案發時為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教師,但被捕後已辭職。

案情透露,被告曾於葵涌區任教中學,後來轉教小學,但仍與該中學的4名女生保持緊密關係。去年7月被告相約當時17歲的X跑步,兩人繼而到被告的寓所更衣,在被告的提議下,X在其浴室沐浴後才離開。

相約跑步 熱心提議家中沐浴

去年9月4日,19歲的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淘大花園寓所消遣,控方指3人甫到埗,被告便曾走入浴室,Y其後曾往如廁。約1小時後,3女生打算離開,Y在被告提醒下再往如廁,其間發現洗手盆下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

帶到書房道歉 強行擁抱

當 Y拿起相機一看,不單發現相機正在拍攝,翻看片段時更看到被告將相機放下並調校角度至對正馬桶,Y大驚下意外刪去餘下片段。Y從浴室離開後打算與友人離 開,卻被被告帶到書房道歉,稱偷拍是因為喜歡她,只是錯用方法,其間強行擁抱Y及撫摸其背,更欲親吻她,Y幾經掙扎後離去。Y向同行友人投訴,擔心被告會 將偷拍片段上載到互聯網,翌日報警。

警方於9月8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提電腦內發現75張X出浴的照片,其中26張顯示X的下體及胸部,亦發現一段Y如廁時的影片及60張相片,顯示Y的臀部、大腿及下體。

【案件編號﹕DCCC410/11】



 被告蔡棟濂案發時在港島一間著名小學任教。

邀約兩女生返家 廁所中暗置相機
淫師偷拍出浴如廁


【本報訊】曾任教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教師,在家中廁所洗手盆下收藏一部相機,先後邀約他在葵涌某中學任教的舊生到來,偷拍兩女生洗澡如廁時露出私處 的相片及影片。其中一人發現相機,向老師質問時更遭非禮。涉案教師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三罪,還柙候判。
記者:蔡曉楓
單身的被告蔡棟濂(29歲),畢業於中文大學,案發時為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老師,去年被捕後自行辭職。他原被控利用未滿18歲的人製作色情物 品、非禮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六項罪名,昨承認其中三項罪名,其餘保留法庭檔案。

拒刪除偷拍影片

案情指,被告曾於葵涌一間中學任教,兩名事主 X(18歲)及 Y(19歲)曾為該校學生,被告離職後仍與兩人保持緊密聯繫。
去年7月某日,被告與 X在和宜合道運動場緩步跑,之後 X到被告九龍灣淘大花園的寓所更衣,被告建議她到廁所洗澡,事主洗澡後離開。
9 月4日晚上9時, 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家作客,他們抵達不久,被告便衝入廁所,待被告出來, Y便入內如廁。一小時後三人準備離開,被告問 Y是否需要再如廁, Y再進入廁所。此時, Y發現洗手盆下面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正在拍攝影片, Y見到影片畫面大驚,卻不小心將部份影片刪掉。
待 Y從廁所出來, Y要求兩同學先離開。被告帶 Y入書房,向她道歉並想攬着她, Y避開,但被告不斷將 Y的頭拉向自己胸口,她感到被告欲吻其左頰,故大力推開他。
Y 質問被告為何偷拍她,被告回應是因為喜歡她,但因以錯誤方式表達愛意而道歉, Y要求被告刪除餘下影片,被告不理會。被告再次擁抱 Y,並想親吻她但不成功。被告讓 Y離開。 Y與同學提及擔心影片會被放上網,於是報警。

拍下數十張淫照

警方起出涉案相機及一部電腦,但並無發現,電腦經復修找到已刪除的相片及影片,內有26張拍下 X陰毛及胸部的相片,及一段拍到 Y的臀部、大腿及陰毛的影片及60張相片。法官彭寶琴替被告索取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名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本月23日才判刑。
案件編號: DCCC410/11

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On 撚九大陸婆 之 用假醫生紙預約兩內地孕婦明提堂


用假醫生紙預約


兩內地孕婦明提堂




兩名內地孕婦前日手持懷疑偽造的產科醫生轉介信件,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預約床位分娩,但醫生信「假得離譜」,即時被醫院職員揭發報警,警方到場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名將兩人拘捕扣查。警方落案起訴兩名內地女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捕內地孕婦分別姓蘇(39歲)及姓陳(33歲)。消息稱,兩人已懷孕兩至三個月,前日中午她們持醫生紙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分娩。兩人所列的醫生和醫務


所,都是「真有其人」,但職員發現兩封信上的兩名醫生簽名均是影印的,因此引起懷疑,於是報警調查。院方致電有關產科醫生查問,證實醫生的病人檔案中並無


該兩名內地孕婦。








法庭消息:兩內地孕婦用假醫生紙案明日提堂















瑪嘉烈醫院發現懷疑偽造醫生轉介信。(資料圖片)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兩名內地孕婦前日持假醫生信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被醫院職員揭發報警。警方落案起訴二人,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案件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透露,兩名分別姓蘇(39歲)及姓陳(33歲)內地孕婦,持假醫生信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但醫生信的英文內容錯字連篇,引起職員懷疑報警,警方將她們拘捕,二人聲稱醫生信是中介公司交給她們,警方正追查中介人背景。
















涉用假醫生紙 兩內地孕婦還柙

2011-07-03


兩名內地孕婦,涉嫌早前利用虛假轉介信,並在上月二十九日手持假的醫生證明,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分娩服務,被控一項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兩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到下月審訊,兩人還押監房(見圖)。







名涉案的內地孕婦已婚,分別姓陳,三十九歲,和姓蘇,三十三歲,昨日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二人否認控罪。案情指,兩名被告透過一名仍然在逃的


男子,取得兩張分別由兩名醫生簽發的懷孕證明書,在六月二十九日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分娩,但醫院職員發現懷孕證明書上的醫生簽名是影印,認為有可疑,最後被


醫院揭發屬偽造。




辯方律師昨指,兩名被告不熟悉醫院申請程序,亦不了解申請文件的資料,而首被告根本沒有接觸任何文件。而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六星期,作進一步的調查和徵詢法律意見,最後法官把案件押後八月十二日再審,兩名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聆訊期間,一名操內地口音的男子被揭發在法庭錄音,他聲稱錄音是給其中一名被告的丈夫收聽。裁判官要求他離開和刪除錄音。







看這兩個on撚九婆. 抵能死~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六

美 青 年 自 鋸 「 魔 手 」
放 微 波 爐 煮 熟

美 國 一 名 20 多 歲 青 年 , 自 覺 一 隻 手 上 有 《 聖 經 》 記 載 的 「 魔 獸 印 記 」 , 竟 然 忍 痛 用 鋸 子 鋸 斷 這 隻 手 , 然 後 將 斷 手 放 入 微 波 爐 煮 熟 , 他 事 後 報 警 , 警 方 懷 疑 他 有 精 神 病 。

手 上 未 有 印 記 紋 身

該 名 青 年 住 在 愛 達 荷 州 北 部 的 庫 特 內 縣 ( Kootenai ) , 警 方 上 周 六 接 到 他 報 案 的 電 話 , 立 即 趕 到 他 的 住 所 調 查 , 赫 然 發 現 他 鋸 斷 了 自 己 的 手 , 放 在 微 波 爐 內 煮 熟 , 並 自 行 止 血 , 所 以 沒 有 流 血 不 止 至 死 。
庫 特 內 縣 警 局 副 巡 官 沃 爾 芬 格 ( Ben Wolfinger ) 說 : 「 患 上 這 種 精 神 病 實 在 令 人 哀 傷 。 」 他 不 確 定 青 年 鋸 下 左 手 抑 或 右 手 , 只 知 道 那 隻 手 上 根 本 沒 有 任 何 印 記 或 紋 身 。

入 住 精 神 病 房 監 護

警 方 也 沒 有 透 露 男 子 是 否 受 宗 影 響 而 鋸 下 自 己 的 手 , 《 聖 經 》 中 有 數 個 章 節 談 到 魔 獸 的 印 記 , 如 《 示 錄 》 ( The Book of Revelation ) 第 14 章 寫 道 : 「 若 有 人 拜 獸 和 獸 像 、 在 額 上 或 手 上 受 了 印 記 , 這 人 也 必 喝 神 大 怒 的 酒 」 , 又 如 《 馬 太 福 音 》 第 5 章 也 寫 道 : 「 如 果 你 的 右 手 使 你 犯 罪 , 就 把 它 砍 下 來 丟 掉 ; 寧 可 失 去 身 體 的 一 部 份 , 勝 過 全 身 進 到 地 獄 去 。 」
當 局 正 調 查 他 是 否 有 精 神 病 紀 錄 , 他 目 前 在 醫 院 精 神 病 房 接 受 監 護 。 院 方 以 私 隱 理 由 , 拒 絕 透 露 醫 生 曾 否 替 他 接 駁 鋸 下 來 的 手 。
美 聯 社

話 你 知
666 ─ ─ 魔 獸 記 號
《 聖 經 》 中 多 次 提 到 代 表 「 魔 獸 」 記 號 或 動 物 , 最 為 人 熟 悉 的 是 《 示 錄 》 中 第 13 章 18 節 提 及 的 數 字 「 666 」 。 《 示 錄 》 說 666 就 是 這 頭 野 獸 的 數 目 , 牠 有 兩 隻 類 似 羔 羊 的 角 。
在 《 聖 經 》 第 一 卷 書 《 創 世 紀 》 中 , 蛇 是 魔 鬼 的 代 表 , 牠 引 誘 夏 娃 違 反 上 帝 的 指 令 , 吃 了 智 慧 樹 的 果 子 。 到 了 《 聖 經 》 最 後 一 卷 《 示 錄 》 中 , 這 條 「 古 蛇 」 變 成 龍 , 牠 是 魔 鬼 的 代 表 , 例 如 有 一 條 「 赤 龍 」 與 天 使 交 戰 。 另 外 , 《 示 錄 》 中 又 以 青 蛙 代 表 不 潔 的 淫 神 。
《 蘋 果 》 資 料 室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五



對校長說:「要打電話給天父」 短裙怪女大鬧幼稚園


星島日報 -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6:11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我要打電話給天父!」何文田邨一所幼稚園,昨被短裙女子闖入,直入校長室要求女校長協助打電話給天父,女校長懷疑她精神有異,急忙疏散校內五十名學生到課室暫避,警方與消防員到場時,女子一度反鎖在校長室對峙,其後被勸服開門送院。

  何文田發生「奇女子」硬闖幼稚園事件。涉嫌女子李X婷,三十歲,有精神病記錄,警方調查後證實李女身上沒有任何武器,懷疑她精神失常,曾與李女對話的幼稚園姓蘇女校長稱,該女子在校長室曾經寫下一些文字,但她看來不是漢字,亦非英文,疑是南亞地區文字。

  尾隨女家長入校

  現場是何文田邨適文樓地下的何文田浸信會幼稚園,學校的玻璃大門長期鎖上,有兩名女職員當值,防止陌生人進入,而事發時校內約有五十名學生,其中十多人在大門附近的活動室,其餘則在教室內。

  昨午三時,一名女家長走入學校查詢子女入讀的手續,而姓李女子尾隨而入,女職員欲截停查問,她並不理睬而且直走向校長室,當時校長室的門打開,姓蘇女校長見陌生人闖入遂起身查問,李女大聲說:「我要打電話給天父!」

  蘇校長事後憶述,聞言已知眼前人有問題,遂上前拍其肩膊安慰:「我帶你去見牧師先,然後打電話給天父。」打算帶女子離開學校,不料對方似有防備,走到校長室門口,快一步將校長推出,然後返回校長室反鎖。

  50學童回課室暫避

  蘇校長見狀,立即通知教職員將學生安排回教室,並叫一名姓黃女職員報警。蘇校長又稱,她透過校長室門的玻璃窗,見該女子安靜地坐在校長椅上,不停寫字,並沒有任何兇暴行為。警方與消防員趕至,手持滅火筒戒備,經勸喻該女子迅速開門,隨救護員到醫院接受檢驗。

  蘇校長稱,幼稚園上課時大門長期上鎖,今次有陌生人進入,只是以為她是家長,日後會要求員工小心謹慎,注意所有進入學校的陌生人。她又認為幼稚園的學生年紀太小,不會告知事件經過,但會發信予家長講述過程及校方日後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