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蔡棟濂

名校教師誘女生回家偷拍 地拖桶藏相機 拍如廁出浴

被告蔡棟濂承認偷拍女生洗澡和如廁,收押候判。 (胡耀威攝)


 
【明報專訊】在名校任教體育的前教師,去年相約舊生跑步,又熱心提議女生在其家中沐浴,原來他早在浴室放置相機偷拍女生出浴。兩個月後,教師再趁另一女生到其寓所消遣時偷拍其如廁,東窗事發後諸多藉口解釋稱偷拍是出自愛,又對女生毛手毛腳,女生終提起勇氣報警求助。

現年29歲的被告蔡棟濂,昨於區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共3項罪名,由於被告屬初犯,法官希望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受辱事主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故將案押後至8月26日始判刑。

兩舊生被拍 被告認3罪

控方資料顯示,被告2005年畢業於中文大學,畢業後便執教鞭,2007年起任教小學。據悉被告畢業於中大的體育運動科學系,案發時為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教師,但被捕後已辭職。

案情透露,被告曾於葵涌區任教中學,後來轉教小學,但仍與該中學的4名女生保持緊密關係。去年7月被告相約當時17歲的X跑步,兩人繼而到被告的寓所更衣,在被告的提議下,X在其浴室沐浴後才離開。

相約跑步 熱心提議家中沐浴

去年9月4日,19歲的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淘大花園寓所消遣,控方指3人甫到埗,被告便曾走入浴室,Y其後曾往如廁。約1小時後,3女生打算離開,Y在被告提醒下再往如廁,其間發現洗手盆下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

帶到書房道歉 強行擁抱

當 Y拿起相機一看,不單發現相機正在拍攝,翻看片段時更看到被告將相機放下並調校角度至對正馬桶,Y大驚下意外刪去餘下片段。Y從浴室離開後打算與友人離 開,卻被被告帶到書房道歉,稱偷拍是因為喜歡她,只是錯用方法,其間強行擁抱Y及撫摸其背,更欲親吻她,Y幾經掙扎後離去。Y向同行友人投訴,擔心被告會 將偷拍片段上載到互聯網,翌日報警。

警方於9月8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提電腦內發現75張X出浴的照片,其中26張顯示X的下體及胸部,亦發現一段Y如廁時的影片及60張相片,顯示Y的臀部、大腿及下體。

【案件編號﹕DCCC410/11】



 被告蔡棟濂案發時在港島一間著名小學任教。

邀約兩女生返家 廁所中暗置相機
淫師偷拍出浴如廁


【本報訊】曾任教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教師,在家中廁所洗手盆下收藏一部相機,先後邀約他在葵涌某中學任教的舊生到來,偷拍兩女生洗澡如廁時露出私處 的相片及影片。其中一人發現相機,向老師質問時更遭非禮。涉案教師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三罪,還柙候判。
記者:蔡曉楓
單身的被告蔡棟濂(29歲),畢業於中文大學,案發時為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老師,去年被捕後自行辭職。他原被控利用未滿18歲的人製作色情物 品、非禮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六項罪名,昨承認其中三項罪名,其餘保留法庭檔案。

拒刪除偷拍影片

案情指,被告曾於葵涌一間中學任教,兩名事主 X(18歲)及 Y(19歲)曾為該校學生,被告離職後仍與兩人保持緊密聯繫。
去年7月某日,被告與 X在和宜合道運動場緩步跑,之後 X到被告九龍灣淘大花園的寓所更衣,被告建議她到廁所洗澡,事主洗澡後離開。
9 月4日晚上9時, 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家作客,他們抵達不久,被告便衝入廁所,待被告出來, Y便入內如廁。一小時後三人準備離開,被告問 Y是否需要再如廁, Y再進入廁所。此時, Y發現洗手盆下面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正在拍攝影片, Y見到影片畫面大驚,卻不小心將部份影片刪掉。
待 Y從廁所出來, Y要求兩同學先離開。被告帶 Y入書房,向她道歉並想攬着她, Y避開,但被告不斷將 Y的頭拉向自己胸口,她感到被告欲吻其左頰,故大力推開他。
Y 質問被告為何偷拍她,被告回應是因為喜歡她,但因以錯誤方式表達愛意而道歉, Y要求被告刪除餘下影片,被告不理會。被告再次擁抱 Y,並想親吻她但不成功。被告讓 Y離開。 Y與同學提及擔心影片會被放上網,於是報警。

拍下數十張淫照

警方起出涉案相機及一部電腦,但並無發現,電腦經復修找到已刪除的相片及影片,內有26張拍下 X陰毛及胸部的相片,及一段拍到 Y的臀部、大腿及陰毛的影片及60張相片。法官彭寶琴替被告索取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名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本月23日才判刑。
案件編號: DCCC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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