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1.6億年前"近鳥龍"化石在武漢中華奇石館亮相

1.6億年前"近鳥龍"化石在武漢中華奇石館亮相















武漢晚報消息(記者 明眺生 實習生 張思梅 通訊員 王祥波 沈姣)全身披著鳥羽,卻有一雙獸腳。1.6億前一只赫氏"近鳥龍"化石,今起在武漢中華奇石館驚艷亮相。








這件國寶級化石出土于遼寧省葫蘆島市,長44厘米,寬32厘米。化石上的赫氏近鳥龍,體形如雞,骨架周圍有明顯的羽毛印痕,但長著一雙獸腳,腳趾上也長有羽毛,形狀十分奇特。






該館館長葉昌程介紹,赫氏近鳥龍是生活在距今約1.6億年前的似鳥類恐龍,比已知最早的鳥類"始祖鳥"(距今約1.5億年)還要早近1000萬年。它的出


現,不僅為鳥類起源于獸腳類恐龍假說提供了有力證據,而且為羽毛和飛行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資料。專家分析,近鳥龍飛行能力有限,其羽毛可能是為了方便滑


翔,或吸引異性、恐嚇敵人而長出的。








前不久,北京自然博物館首次依據化石,完整復原了一幅赫氏近鳥龍彩圖,讓人們得以一窺這種遠古小型獸腳類恐龍的全貌。武漢中華奇石館在近鳥龍化石旁也展出了一幅復原彩圖,方便市民對照觀賞化石。



2009年4月9日 星期四

陳僑基


教師偷拍豹紋裙底春光候判


2009年04月10日



【本報訊】中學數學教師陳僑基(圖),因修讀碩士壓力大增、家人抱恙、投資蝕掉 30萬元「老婆本」,令自己要向心理專家求助。一日他在港鐵站遇上性感女售貨員,不堪其豹紋迷你裙誘惑,竟試用手機拍攝功能,偷拍裙底春,被警察當場拘捕。事件令他失掉高薪厚職,也可能失去未婚妻。法庭認為他為人師表,案情嚴重,不排除判監。


33歲被告陳僑基,原在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任教,負責中四至中七數學班,現已離職。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准保釋至下月 8日,等候心理等報告始判。



手機內有 15照片



案發於去年 11月 13日下午,被告在港鐵油麻地站內,以其 K-Touch D770型號手機,偷拍一名穿牛仔外套、吊帶背心、豹紋迷你裙及長靴的 17歲女售貨員裙底。便衣警察將他拘捕後,在其手機內發現 15張女事主照片,其中 6張拍到她的臀部及大髀。


案件編號: KCCC6745/08



偷拍裙底教師受罰


2009年05月09日

【本報訊】 33歲中學數學教師自稱因修讀碩士課程和投資失利失去 30萬元,感到多重壓力,在港鐵車站遇上身穿豹紋迷你裙的年輕女售貨員,竟試用手機拍她的裙底照。該名教師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裁判官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為人師表,案情嚴重,考慮他認罪,判予 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 11月 13日,被告陳僑基在港鐵油麻地站內,用手機偷拍一名穿牛仔外套、吊帶背心、豹紋迷你裙及長靴的 17歲女售貨員裙底。便衣警察將他拘捕後,在其手機內發現 15張售貨員的照片。


案件編號: KCCC6745/08


偷拍「豹女郎」裙底的男教師,昨被判社會服務令後離開法庭。陳亮華攝


偷拍「豹女郎」裙底的男教師,昨被判社會服務令後離開法庭。陳亮華攝



引狼入室教局害羔羊



中學男教師淪為色情狂,在地鐵站偷拍穿着豹紋迷你裙女子裙底罪成離開原任教中學,一個月後即應徵另一中學教職並獲受聘,揭發該名教師有案底的反而是新職位學校的學生,並且有人主動向校方表達關注。今次事件揭露教育局完全缺乏機制規定教師自行申報犯罪紀錄,有教育界及立法會議員炮轟教局在教師註冊及求職申報程序存在漏洞,罔顧學童福祉。


教育局承認,學校在聘用教師前,只須確保受聘者具有註冊教師資格。原則上,倘若申請人沒有因干犯罪行而遭取消註冊教師資格,學校可按其校本的甄選員工的準則和程序,評核申請人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技能等,考慮其是否適合擔任有關的教學工作。



教師被揭曾干犯刑事罪行,引起不少同學竊竊私語。 (伍鎮業攝)

  • 教師被揭曾干犯刑事罪行,引起不少同學竊竊私語。 (伍鎮業攝)



自行申報機制無約束力


至於教師應否自行申報及校方應否主動審查受聘人的刑事紀錄,教育局承認現行機制僅建議性質,不時提醒學校審查應徵者背景,包括要求應徵者申報曾否干犯刑事罪行、曾否被取消及拒絕註冊及離職證明,惟校方即使有缺漏亦沒有罰則。



事件中被質疑是否適合重拾教鞭的教師姓陳,據了解現於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任教中三數學、中六純數及中七應用數學。校方去年九月介紹新老師資料指,陳將暫代教學職務一年。校長葉錦元昨回應本報指,陳去年六月應徵,當時對方無主動申報曾被定罪;由於教育局沒有機制強制校方審查受聘人的犯罪紀錄,故校方亦無主動查問。聘任過程是考慮陳的學歷、經驗及解釋轉校的原因。



葉承認,教育局於陳入職後兩個月,即去年十一月才致電校方通知陳曾干犯刑事罪行,更叮囑校方關注否則事件遲早曝光。葉其後向陳了解,認為陳未有被吊銷牌照,亦考慮過對方的教學能力,決定繼續聘用陳。他說,去年底確有學生對校方聘用陳老師表達關注。他又認為,事件反映教育局有需要強制要求所有教師入職前申報是否有案底,即使教育局未及改善,校方亦考慮於下個學期實行。陳昨日則透過校方表示不便回應事件。










涉案老師在地鐵站以手機偷拍少女裙底照被捕。 (設計圖片)

  • 涉案老師在地鐵站以手機偷拍少女裙底照被捕。 (設計圖片)







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聘用偷拍裙底春光的老師。 (伍鎮業攝)

  • 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聘用偷拍裙底春光的老師。 (伍鎮業攝)



女學生多穿打底褲自保


陳老師有案底在去年底遭該校學生揭發,引發學生間竊竊私語。有低年級女學生坦言,不認識該名老師,擔心被偷拍都懵然不知,惟有多穿打底褲自我保護。她指校方聘教師前應審查清楚教師背景,但亦認同應給予該老師改過自新的機會。



陳是於○八年十一月中在油麻地地鐵站,用手機偷拍身穿低胸背心及豹紋迷你裙的性感少女十五張裙底照被捕,當中六張更拍攝到女事主臀部及大腿。去年中,他在法庭求情時指被該名美少女深深吸引,加上修讀碩士課程感壓力及投資失利犯案,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判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案發時正在另一中學任教。


陳姓老師因偷拍穿豹紋短裙女子的裙底,去年五月判罰社服令後掩面離庭。



  • 陳姓老師因偷拍穿豹紋短裙女子的裙底,去年五月判罰社服令後掩面離庭。





2009年4月2日 星期四

蔡慶耀


偷拍女生教師簽保了事


守行為不留案底 議員誓繼續追究


2009年04月03日

【本報訊】旺角名校中華基督教會協和小學爆出風化疑案,一名男教師於音樂室內秘密裝設兩部手提攝錄機,拍攝到女生上舞蹈堂甚至準備更衣的實況。涉案男教師最終遭校方解僱,並被警方拘捕,不過調查後他獲准只須簽保守行為了事,不留案底。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該教師的所作所為是專業失德。


記者:楊家樂

涉案前教師蔡慶耀,現年 32歲,報稱失業。他昨日到觀塘裁判法院應訊,表示同意案情,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批准他自簽 1,000元,守行為一年,須承諾不再干犯類似罪行。換言之,他不用為案件負上刑責。



音樂室紙箱藏攝錄機



蔡簽署文件後,穿上一早準備的外套及口罩,由代表律師陪同離開法庭。


根據案情,去年 9月 16日下午近 6時,協和小學梁姓女教師在音樂室發現幾個紙箱,內藏兩部手提攝錄機。由於她在該室教導校內女生跳舞,認為事態嚴重,遂向學校高層報告並報警。


警方到場後,與數名學校職員一同檢視攝錄機內影像,片段顯示任職體育教師的蔡慶耀調校鏡頭角度,然後看見數名女生正上舞蹈堂,部份女生甚至正準備更衣。該校上午校校長莫湘萍即時向蔡大興問罪,惟他只承認設置攝錄機,否認此舉意圖拍攝女生更衣片段。校方最終於 9月 17日將他解僱。


下午校校長王玉棠昨向記者指,不清楚案件進度,但認為既然法庭已有結果,不想再回應。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昨批評涉案教師的所作所為,「你未經校方同意,私自響敏感地方咁做,係專業失德。」張續指,即使涉案教師未被定罪留案底,校方亦可將個案交由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評審,以判斷他是否專業失當。對於有報道指警方於調查初期,竟指片段不涉及刑事成份,未有即時採取行動,而校方隨即將儲存片段的電腦記憶卡剪碎,張文光認為若屬實,警方及校方均有疏忽,令重要證據被毀。


案件編號: KTMP669/09


涉偷拍案前教師蔡慶耀戴口罩遮面離庭。凌樹輝攝

涉偷拍案前教師蔡慶耀戴口罩遮面離庭。凌樹輝攝

2009年3月1日 星期日

肯亞古人類腳印化石顯示與現代人結構近似


肯亞古人類腳印化石顯示與現代人結構近似










一份今天公布的研究報告指出,人類學家在肯亞發現可追溯到150萬年前的古代人類腳印化石,是至今以來,顯示我們祖先行走方式和現代人類相同的最久遠證據。




這些人類腳印化石在肯亞北部靠近伊勒雷特(Ileret)附近的兩處沈積層中發現,它顯示實質上類似現代人腳結構的腳印。




參與這項研究的學者表示,這個足跡來自匠人(Homo ergaster)或是早期的直立人(Homo erectus),他們腿長臂短的身體比例,與現代人類的結構相仿。




這篇報告於「科學」(Science)期刊刊出,領導研究的倫敦波茅斯大學(Bournemouth University)學者班奈特(Matthew Bennett)表示,這些腳印化石提供了軟組織與結構的資訊,這些資訊通常在骨骼化石中無法獲得。




班奈特將這些腳印化石掃瞄下來並數位化,客觀地與現代人類以及其他人類化石進行比較。

2009年2月12日 星期四

陳恆立

13歲女援交 教師誘口交被控



警發現被告電腦藏多名女童裸照


【本報訊】出身教育世家的商科男教師,在網上結識了一名 13歲疑做援交的少女。兩人傾妥交易金額為 500元後,少女到教師住所替他口交,並讓他撫摸。暫居兒童院的少女,遭友人發現收入大增,通知社工揭發案件。警方登門調查,發現教師在電腦收藏多名少女的裸照。該名男教師被控一項非禮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還柙候訊。 記者:戴國輝


被告陳恆立( 30歲)昨由警車押解至法院提訊。控罪指他於 08年 12月某日,在旺角富榮花園住所內非禮 13歲的 X小姐。


根據控方所稱,受害女童居於女童院,但可上網及出入院舍。她在網上結識了被告,透過 MSN及手提電話,確定收取 500元報酬後,上月某日到被告家,替他口交及讓他撫摸。惟友人發現她收入劇增,認為有可疑而通知社工,由社工報警。據悉,受害女童的「恩客」不止被告一人。




網上結識付酬 500元


警方於本月 8日到被告住所,將他拘捕,又發現其電腦內,除有 X小姐的裸照外,還有多幀不同女童的裸照。


控方昨以調查需時及要安排認人手續,申請將案押後至本月 15日,暫時毋須答辯。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女事主並非一名普通的 13歲少女,她因保護令而入住兒童院,本案涉及援助交際,故有錢銀交易。裁判官聞言打斷辯方陳詞,指女事主不足 14歲,辯方不能以女事主同意為抗辯理由。


港大畢業獲經濟學位


辯方又指,被告在香港大學獲得經濟學士學位,又是城市大學碩士。其父是退休講師,母親亦是有多年教學經驗的老師,胞弟則是電腦工程師。被告自小志願執教鞭,現時是 170名高考及會考經濟科學生的教師,正為他們預備畢業試。被告沒有案底,與家人同住,不會棄保潛逃。他已被警方扣押兩天,若不准保釋,非但會失去工作,亦會影響學生的學習進度。


不過,裁判官謝沈智慧最後仍否決被告的保釋申請,將他還柙。


案件編號: ESCC163/08


陳恆立教師口交非禮13歲女囚9月


男教師於網上認識居於兒童之家的13歲援交少女,邀約到其家中後撫摸及要求對方替他口交,事後給予500元報酬。被告經審訊後裁定非禮罪成,昨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指案情嚴重,拒絕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被告陳恆立(30歲)的
律師 求情指出,報告顯示被告沒特殊僻好或精神問題,並得到家人朋友的支持。裁判官指雖然事主在案中非不自願,但不構成減刑的理由。控方案情指居於兒童之家的女事主,去年於網上認識被告,同年12月應邀到被告的住所,被告要求撫摸事主及叫事主替他口交,事後給予她500元報酬。兒童之家的社工發現事主身懷500元不尋常而揭發事件。




【案件編號:KCCC198/09】

2009年2月6日 星期五

蕭卓明

疑以性交片段要脅補習女生男教師蕭卓明加控非禮涉八宗罪


疑以性交片段要脅補習女生男教師蕭卓明加控非禮涉八宗罪圖片4


因非禮女生而入獄的私校男疑以性交片段要脅補習女生男教師蕭卓明加控非禮涉八宗罪圖片1師,出獄後第二天造訪一名曾替她補習的十多歲少女,少女不堪纏擾終報警,揭發疑以性交片段要脅補習女生男教師蕭卓明加控非禮涉八宗罪圖片2師曾藉口模特兒試鏡騙她到賓館性交,並拍下過程,又以片段要脅與她繼續性關係。男疑以性交片段要脅補習女生男教師蕭卓明加控非禮涉八宗罪圖片3師昨被加控至八項控罪,案件轉往區域法院審理,他還柙候審。現時無業的被告蕭卓明(26歲),昨日解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他原被控以威脅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等兩項罪,控方昨加控他非禮、與年齡在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六項罪名。控罪指被告自07年7月至08年8月31日間,分別在觀塘裕民坊及花園街兩間賓館與女事主X 做愛,亦在九龍灣德福花園平台與X 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保釋遭拒 還柙候審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在區域法院答辯,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指被告可交出1.2萬元保釋金,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最終否決申請,被告須還柙候審。資料顯示,被告於07年12月7日在一間學校監考時,趁室內僅有一名中四女生,撫摸她的手、胸及大腿,被告又暗示可提供貼士,但女生必須解決他的需要。被告在該案裁決當天情緒激動,在庭上吞安眠藥,最後被判監五個月。案件編號:KTCC7750/08






被告蕭卓明昨被加控非禮及與女童非法性交等罪名。資料圖片

2009年1月6日 星期二

蕭國華


鋼琴家涉桑拿室非禮留學生


辯稱嘲諷事主自摸下體遭誣告


2009年01月07日



【本報訊】五旬男鋼琴家被指於健身中心焗桑拿時,手口並用挑逗一名年輕留學男生,更揭起圍巾撫弄男生的陽具。鋼琴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一項非禮罪,反指是留學生全裸焗桑拿,手舞足蹈兼自摸下體,態度輕佻,於是出言嘲諷「你係咪基」,又謂「你冇乜可以炫耀,最好遮番住佢」,懷疑因此激怒男生,惹來誣告。案件今日裁決。 記者:楊家樂




現年 54歲被告鋼琴家蕭國華,涉嫌於去年 7月 23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 California Fitness Centre內的蒸氣浴室,非禮 19歲男事主。


事主為澳洲留學生,身形瘦削、長髮披肩、蓄有鬍鬚,外表頗粗獷,昨日由女友人陪同出庭。


事主昨供述受辱經過,指當日他返港度假,到上址健身及練拳後,前往男更衣室洗澡,再到空無一人的蒸氣浴室焗桑拿。不久,被告走進該室,坐在事主對面。



被指讚美事主身體誘人






鋼琴家蕭國華昨否認非禮罪,離開法庭時左閃右避,不欲記者拍照。區民傑攝









鋼琴家蕭國華昨否認非禮罪,離開法庭時左閃右避,不欲記者拍照。區民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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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 California Fitness Centre。姜偉康攝

案發地點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 California Fitness Centre。姜偉康攝




過了一分鐘,被告突然走近事主,用手輕按事主腹部,並以英語讚美事主「你身體好誘人!」又問事主「想唔想口交?想唔想我度?」事主來不及反應,被告便揭起事主圍下身的毛巾,撫弄他的陽具。其間有人經過玻璃門,加上事主稱「我唔好呢樣」,被告一度停手,但稍後又繼續撫摸事主下體。


事主自稱當時不知所措,但因自覺未有生命危險,故沒有喊救命;又因手機有攝錄功能,不便拿出來報警,所以只好衝出蒸氣浴室,急急梳洗更衣,然後向接待處職員求助報警。


被告昨被裁定表證成立後,選擇上庭自辯,否認曾非禮事主。他稱身為鋼琴家,健身是為強化關節。當日他練習完畢,循例焗桑拿,卻看見事主在蒸氣浴室內全身赤裸,連圍巾也沒有,邊坐「郁身郁勢」,邊自摸陽具,舉止奇怪惡心。


被告見狀遂出言譏諷:「你係咪基?」惟事主繼續輕佻,所以被告繼續說:「你冇乜可以炫耀,最好遮番住佢。」然後離開現場,隱約間聽見事主說了句「小心」。辯方律師認為,事主明顯因為被要求遮住下體,感到不快,惱羞成怒誣衊被告。


案件編號: KCCC4531/08







鋼琴家非禮青年囚3月



(明報)2009年1月23日 星期五 05:10




【明報專訊】身為家中獨子的五旬鋼琴家,聲稱自己為同性戀者,但卻因其「特殊」性取向,令他沉受家庭壓力。去年他前往健身中心焗桑拿時非禮一名健碩的年輕留學 生。經審訊後,鋼琴家被裁定非禮罪成,昨被判囚3個月,其後獲准以3萬元保釋等待上訴。


辯方求情指被告蕭國華(54歲)的行為的確冒犯事主,雖然不可與顏福偉 非禮案相提並論,但希望裁判官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 報告,讓被告有機會回饋社會。


桑拿室揭毛巾摸陽具


惟暫委裁判官黃國輝指此案較嚴重,被告用手揭開對方圍在下身的毛巾,再撫摸陽具,故不會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須即時監禁。


被告的家人雖然不接納被告的性取向,但他的3名姊姊、教會牧師及92歲的老父亦有到庭支持,眾人更於庭內合上雙手,為被告祈禱。其父親撰寫求情信稱讚兒子為人忠誠,曾參與不少慈善鋼琴演出,此事已令一家人受苦,希望裁判官可以讓被告與家人度過農曆新年。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7月23日在旺角 西洋菜南街California Fitness Centre的桑拿浴場內撫摸19歲男留學生陽具,更提出口交的要求。


【案件編號︰KCCC4531/08】











2009年1月1日 星期四

狂煲韓劇恨做南韓闊太   80中國女子遭騙財騙色


正 是 這 名 南 韓 中 年 賤 男 對 中 國 女 子 騙 財 騙 色 。




【 蘋 果 日 報 】
以 往 中 國 女 子 , 最 愛 嫁 到 英 美 做 過 埠 新 娘 , 但 在 「 韓 流 」 下 , 更 多 人 渴 望 嫁 到 南 韓 , 像 韓 劇 那 般 有 個 俊 朗 丈 夫 和 享 受 闊 太 生 活 。 結 果 , 最 近 至 少 有 80 多 名 中 國 女 子 , 在 中 了 韓 劇 毒 下 , 以 為 可 以 嫁 到 南 韓 , 被 騙 財 騙 色 。




需 上 床 才 能 完 成 婚 事




一 名 夢 想 嫁 到 南 韓 的 中 國 女 子 , 公 開 展 示 證 據 , 並 講 述 被 騙 經 過 。



據 中 國 內 地 遼 寧 電 視 台 《 新 北 方 》 節 目 報 道 , 逾 80 名 來 自 黑 龍 江 、 吉 林 和 遼 寧 的 女 子 , 因 嚮 往 嫁 到 南 韓 當 闊 太 , 於 是 透 過 一 名 叫 姜 海 順 的 女 子 介 紹 , 結 識 南 韓 準 老 公 。




姜 海 順 先 會 向 女 子 徵 收 30,000 至 40,000 元 人 民 幣 ( 33,993 至 45,445 港 元 ) 的 介 紹 費 , 然 後 帶 她 們 跟 的 準 南 韓 老 公 見 面 兼 拍 結 婚 照 。




不 過 , 等 了 一 段 時 間 , 這 班 待 嫁 女 子 都 再 見 不 到 準 南 韓 老 公 , 等 到 忍 不 住 開 口 追 問 時 , 姜 海 順 會 說 準 老 公 要 待 和 她 們 「 上 床 」 後 , 才 能 完 成 這 頭 婚 事 。 有 着 一 顆 恨 嫁 到 南 韓 的 心 , 女 子 不 多 想 , 都 自 願 獻 身 。




本 來 , 這 班 待 嫁 女 子 懵 然 不 知 墮 入 騙 局 , 直 至 一 次 偶 然 機 會 下 , 幾 名 女 子 聚 在 一 起 時 , 才 赫 然 發 現 她 們 原 來 有 同 一 個 準 南 韓 老 公 , 追 查 之 後 , 才 知 道 被 騙 財 騙 色 。 據 消 息 指 , 單 是 姜 海 順 一 人 , 已 欺 騙 了 80 多 名 女 子 , 其 他 的 類 似 騙 案 更 不 計 其 數 。 而 這 名 中 間 人 已 被 公 安 拘 留 , 不 過 這 些 女 子 已 交 納 的 介 紹 費 , 暫 時 還 未 能 取 回 。




分 析 指 , 近 年 韓 劇 在 國 內 大 熱 , 《 茶 煲 阿 四 》 及 《 天 國 的 階 梯 》 , 在 國 內 播 出 , 都 錄 得 上 佳 收 視 , 劇 情 不 約 而 同 刻 畫 嫁 給 了 俊 男 的 闊 太 生 活 , 而 兩 劇 的 男 主 角 吳 智 昊 及 權 相 佑 都 是 內 地 女 子 趨 之 若 鶩 的 男 星 , 騙 徒 就 是 捉 準 中 國 姑 娘 恨 做 南 韓 闊 太 的 心 理 , 編 造 騙 局 呃 人 。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社 /chinabroadcast.cn

2008年11月27日 星期四

梁禮仲




警署強姦案控方指CID認警署內性交

2008-11-28

警署強姦案控方指CID認警署內性交 庭上揭露被告曾致電多名年輕女報案人

在旺角警署發生的駭人聽聞警員強姦案,涉案29歲警員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解往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指被告接受警誡下,承認在警署內與19歲少女性交,又承認從警察電腦系統內取得數個年輕女報案人的私人資料。警方確認被告曾致電她們,案件押後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以及尋找其他女報案人。

被告梁禮仲(29歲),案發時駐守旺角刑事偵緝隊(俗稱CID)。他應訊時略帶緊張,曾向旁聽席張望,但未見有親友到庭。控罪指被告本年11月24 至25日間,在旺角警署1字樓認人行列室的疑犯集合室內強姦X小姐。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再提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

由警方電腦取事主資料

主控官在庭上透露,女事主X小姐在本月上旬發現她的銀包不知所終,於是報警求助,她的身份證其後尋回。被告於本月22日透過警方的電腦系統,取得X


小姐的個人資料,並相約她到旺角警署會面。X小姐於本月24日帶同男友抵達旺角警署,被告登記她的個人資料後,着兩人稍後再來。她與男友於晚上11時半再抵達警署,被告着她的男友暫時離開警署,隨即帶X小姐到疑犯集合室內強姦她。X小姐直至翌日凌晨一時才離開旺角警署,她不敢在旺角警署報案遭強姦,約一小時後,她抵達天水圍警署報案,其間被告不斷致電她的手提電話或傳短訊給她。

擬用10萬元換撤銷指控

案件現交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跟進。主控官又表示,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被告接受警誡時承認在旺角警署內與X小姐性交,但他相信X小姐是自願與他性交,因她沒有反抗的表現。被告亦承認除X小姐外,他從警方電腦系統內取得其他年輕女報案人的資料。警方在被告的手提電話內發現被告曾致電她們,被告更承認準備給X


小姐10萬元,讓她撤銷針對他強姦的指控。被告在案件揭發後曾考慮自殺。主控官認為案情嚴重,且被告有自殺傾向,控方擔心被告會騷擾控方證人,而警方亦需時尋找被告曾找過的其他年輕女報案人,故反對被告保釋外出。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案件押後再提訊,被告交由警方看管。案件編號:KCCC6863/08

CID涉嫌在警署強姦報案人時序

08 年11月初事件:19歲女事主的銀包不知所終,其後僅尋回身份證11月22日事件:被告梁禮仲透過警方電腦糸統取得女事主的個人資料,相約她到警署會面


11月24日下午6時事件:女事主與男友依照被告指示到旺角警署,被告着兩人暫時離開11月24晚上11時30分事件:女事主折返,被告打發她的男友離開,後在警署內的疑犯集合室強姦事主11月25日凌晨一時事件:女事主離開旺角警署,被告不斷打電話及發短訊給她11月25日凌晨二時事件:女事主到天水圍警署報案,警方其後拘捕被告資料來源:主控官庭上陳詞

特稿被告頻咬下唇神情緊張

警員梁禮仲涉嫌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報案少女案件,昨日吸引大批傳媒到法庭採訪。為了取得有利拍攝位置,近20名報章及電視台攝影記者,清晨已聚集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門外,等候押送梁禮仲的警車抵達。

望公眾席似找親友

駐庭警員安排了梁禮仲坐在犯人欄內等候案件提訊。梁初時低着頭,不時咬下唇,神情略帶緊張,其後他向公眾席徐徐望去,似在尋找親友,惟未有發現,復再垂低頭。及至處理梁的案件時,他立即站起身來。留有一頭啡銅色頭髮的梁,身材高『身兆』,穿着啡色外衣,一件條子恤衫,藍色牛仔褲。當繙譯主任向他宣讀控罪詳情後,梁平靜地說出「明白」兩字,惟主控官在庭上琅琅講述案發經過時,梁禮仲不時望向正奮筆疾書的記者。由於梁沒有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聆訊為時約十分鐘便結束,梁隨即被帶離法院。

蘋果日報 2008-11-28
 



公然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及非禮四名少女的淫警梁禮仲,昨被押返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怒斥梁色膽包天,以警員身份在警署內重複犯案,濫用市民對警隊的信任,行為可恥,而其所犯強姦罪更屬同類案中最嚴重,加上梁並無真心悔意,決定判他監禁十二年。但判刑引起婦女團體嘩然,認為刑罰太輕,扣減獄中假期後,被告不足四十歲便出獄,仍有機會危害婦女。
卅歲的被告梁禮仲昨聽取判刑時一直低頭,狀甚歉意;其律師於散庭後透露,被告無表示要上訴。警方發言人回應指,被告案發後已被停職,警方會於法庭審訊程序包括上訴完成後,按警隊條例進行紀律程序,以釐定紀律處分。發言人又稱,尊重法庭裁決,強調無論案件是否涉及警務人員,警方一律會秉公辦理。
 

警署內姦淫四少女 圖卸罪責

法官邵德煒昨花上一個多小時宣讀判刑,他表明此案存在多個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案發時是現職警員、他以警員身份犯案、案件全在警署內發生、事後又多次致電及發短訊騷擾事主,每次行動都經精心策劃並變本加厲。至於被告聲稱想結識事主才繼續聯絡,更是一派胡言,妙想天開。
法官指,被告所犯的強姦罪尤其嚴重,因被告是利用事主對他作為警員的信任犯案;被告雖在庭上承認強姦,但卻向心理及精神專家指稱事主無反抗,可見其悔意並非出於對事主的傷害,更想把罪責推卸給事主,認為被告對他所犯罪行有多嚴重也不知道。
法官又引述精神及心理報告,指被告無明顯精神及心理變態,若遠離高危環境,重犯機會不高。但由於被告對性採開放及扭曲態度,有多名性伴侶,難與人維持穩定性關係,性自制能力弱,若得不到適當處理,仍潛在再犯機會,故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報告又透露,被告曾因工作壓力及與女友吵架,作出如手、頭撞牆及企圖跳樓等自毀行為,認為其控制衝動的能力亦偏低。

 

偷入警方電腦狩獵 12月另訊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強姦、三項非禮及一項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於去年十一月十四至廿四日的短短十一日間,在旺角警署先後非禮十六至廿一歲的事主A、B及C小姐,又於同月廿四日晚在警署強姦十九歲的D小姐,並在翌日向D聲稱願支付十萬元以換取D撤銷對其強姦的指控。被告另涉十一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的控罪,案件已排期於十二月廿二日在區域法院審理。
案情指,被告去年多次以他人密碼進入警方電腦系統,搜尋報案人或涉案人資料,再以助查為名在休班時約事主到旺角警署,先後帶各事主入認人室大肆侵犯。他非禮A時只摸她胸部,非禮B及C時開始上下其手,非禮完C數小時後強姦D,D事後在男友陪同下到天水圍警署報警。被告翌日察覺D可能已報警,曾發短訊聲稱不想坐牢及失去工作,願付款要求D撤銷投訴,但D的手機已被警方監視。被告兩天後自首被捕。
案件編號:HCCC 189/2009
 
 
在警署內強姦及非禮四名少女的梁禮仲,昨被判監後由囚車押往監獄服刑。 (何天成攝)
 
 
在警署內強姦及非禮四名少女的梁禮仲,昨被判監後由囚車押往監獄服刑。 (何天成攝)
 
 
梁禮仲近照。
梁禮仲近照。
 
當年警校畢業的梁禮仲。
當年警校畢業的梁禮仲。
 
梁禮仲被心理專家指對性持開放及扭曲態度。
梁禮仲被心理專家指對性持開放及扭曲態度。
 
 
 

2008年11月26日 星期三

同袍曾滋擾總督察女兒

2008年11月27日


【本報訊】旺角警署強姦案,震動警隊,並再次重創警隊形象,有警員慨嘆事件令不少警務人員蒙羞。昨晚,有西九龍區的探員向記者爆料稱,早在一個月前,旺角警署已發生一宗沒有曝光的醜聞,一名 CID藉查案為名,不停滋擾一名年輕少女,事件輾轉驚動高層,追查下竟揭發他同一時間滋擾不只一名女事主,該探員最後被調往軍裝部。



燉冬菇調往軍裝部



據稱,該名 CID與強姦案被捕的姓梁探員,同樣隸屬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早前調查一宗刑事案件時,疑貪戀案中年輕女事主的美色,竟以查案為名不停滋擾她,事主忍無可忍向任職總督察的父親投訴。當該名探員接受上司查問時,誤以為遭另一名少女投訴,結果被踼爆他不只滋擾一名女事主,該探員近日被「燉冬菇」。怎料滋擾事件剛過,又揭發這宗在警署內發生的強姦案。


其實,警隊近年已多次發生警員利用職權「查案媾女」及騙財騙色醜聞。 07年 3月,一名探員藉調查一宗在天水圍發生的家庭暴力案件,勾引案中女事主,在她家中偷情,最後被事主丈夫撞破,該探員遭紀律聆訊後被燉冬菇。另一宗案發生於 03年 11月,黃大仙警區一名偵緝警長處理一個被警方凍結的戶口時,涉嫌向女事主騙財騙色,事件遭廉署揭發。


根據《警察通例》第 6章「行為及紀律」中規定,警務人員除執行職務外,不得參與任何訪問、查問或參加任何調查、搜捕或其他行動。除於下班時遇事發生而未能向上級請示即須採取行動外,否則下班後,如未經上級事先批准,不得執行或繼續調查任何公事。若警員違反守則,小則遭紀律處分,重則會被革職。



近年警員涉及風化案



08年 5月


一名軍裝警員在網上認識音樂女師,涉嫌趁對方飲醉帶到酒店強姦




08年 3月


一名水警警長執行反走私任務時,非禮扮情侶的新紮師妹,被判監三個月




08年 2月


已婚軍裝警員涉嫌在紀律部隊宿舍,強姦 19歲女網友被捕




07年 9月


一名交通警員前往日本大阪旅遊時,涉嫌胸襲女途人被捕




06年 10月


一名交通警員強姦前女友,被判入獄四年




06年 9月


已婚交通警員涉嫌在大埔富亨梯間,強姦 18歲餐廳太子女被捕




06年 9月


一名休班警員在地鐵內非禮女秘書,判囚 28日




06年 7月


荃灣裁判法院庭警,當值時用手機偷拍犯人女家屬的裙底,被判囚 6個月




05年 7月


一名高級警員兩度非禮 5歲養女,還將性病傳染給女童,判入獄 2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