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偷拍豹紋裙底春光候判
2009年04月10日
【本報訊】中學數學教師陳僑基(圖),因修讀碩士壓力大增、家人抱恙、投資蝕掉 30萬元「老婆本」,令自己要向心理專家求助。一日他在港鐵站遇上性感女售貨員,不堪其豹紋迷你裙誘惑,竟試用手機拍攝功能,偷拍裙底春,被警察當場拘捕。事件令他失掉高薪厚職,也可能失去未婚妻。法庭認為他為人師表,案情嚴重,不排除判監。
33歲被告陳僑基,原在大埔中華基督教會馮梁結紀念中學任教,負責中四至中七數學班,現已離職。他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准保釋至下月 8日,等候心理等報告始判。
手機內有 15照片
案發於去年 11月 13日下午,被告在港鐵油麻地站內,以其 K-Touch D770型號手機,偷拍一名穿牛仔外套、吊帶背心、豹紋迷你裙及長靴的 17歲女售貨員裙底。便衣警察將他拘捕後,在其手機內發現 15張女事主照片,其中 6張拍到她的臀部及大髀。
案件編號: KCCC6745/08
偷拍裙底教師受罰
2009年05月09日
【本報訊】 33歲中學數學教師自稱因修讀碩士課程和投資失利失去 30萬元,感到多重壓力,在港鐵車站遇上身穿豹紋迷你裙的年輕女售貨員,竟試用手機拍她的裙底照。該名教師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裁判官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為人師表,案情嚴重,考慮他認罪,判予 2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 11月 13日,被告陳僑基在港鐵油麻地站內,用手機偷拍一名穿牛仔外套、吊帶背心、豹紋迷你裙及長靴的 17歲女售貨員裙底。便衣警察將他拘捕後,在其手機內發現 15張售貨員的照片。
案件編號: KCCC6745/08
偷拍「豹女郎」裙底的男教師,昨被判社會服務令後離開法庭。陳亮華攝
引狼入室教局害羔羊
教育局承認,學校在聘用教師前,只須確保受聘者具有註冊教師資格。原則上,倘若申請人沒有因干犯罪行而遭取消註冊教師資格,學校可按其校本的甄選員工的準則和程序,評核申請人學歷、相關工作經驗及技能等,考慮其是否適合擔任有關的教學工作。
自行申報機制無約束力
至於教師應否自行申報及校方應否主動審查受聘人的刑事紀錄,教育局承認現行機制僅建議性質,不時提醒學校審查應徵者背景,包括要求應徵者申報曾否干犯刑事罪行、曾否被取消及拒絕註冊及離職證明,惟校方即使有缺漏亦沒有罰則。
事件中被質疑是否適合重拾教鞭的教師姓陳,據了解現於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任教中三數學、中六純數及中七應用數學。校方去年九月介紹新老師資料指,陳將暫代教學職務一年。校長葉錦元昨回應本報指,陳去年六月應徵,當時對方無主動申報曾被定罪;由於教育局沒有機制強制校方審查受聘人的犯罪紀錄,故校方亦無主動查問。聘任過程是考慮陳的學歷、經驗及解釋轉校的原因。
葉承認,教育局於陳入職後兩個月,即去年十一月才致電校方通知陳曾干犯刑事罪行,更叮囑校方關注否則事件遲早曝光。葉其後向陳了解,認為陳未有被吊銷牌照,亦考慮過對方的教學能力,決定繼續聘用陳。他說,去年底確有學生對校方聘用陳老師表達關注。他又認為,事件反映教育局有需要強制要求所有教師入職前申報是否有案底,即使教育局未及改善,校方亦考慮於下個學期實行。陳昨日則透過校方表示不便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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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多穿打底褲自保
陳老師有案底在去年底遭該校學生揭發,引發學生間竊竊私語。有低年級女學生坦言,不認識該名老師,擔心被偷拍都懵然不知,惟有多穿打底褲自我保護。她指校方聘教師前應審查清楚教師背景,但亦認同應給予該老師改過自新的機會。
陳是於○八年十一月中在油麻地地鐵站,用手機偷拍身穿低胸背心及豹紋迷你裙的性感少女十五張裙底照被捕,當中六張更拍攝到女事主臀部及大腿。去年中,他在法庭求情時指被該名美少女深深吸引,加上修讀碩士課程感壓力及投資失利犯案,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被判二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案發時正在另一中學任教。
- 陳姓老師因偷拍穿豹紋短裙女子的裙底,去年五月判罰社服令後掩面離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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