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訊】74歲中醫師去年11月涉在荔枝角地鐵站月台上觸摸15歲中學女生的大腿,其後再在車廂內三度摸對方大腿,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名成立。西九龍法院裁判官施祖堯早上判刑時斥責,被告對女性缺乏同情心,被告的「從不罷休過」非禮行為需要加刑,決定判處入獄三個月。
辯方求情時披露被告在10年前有同類案底,希望法庭在考慮時間性下能忽略。不過,施官指參考其他案例,認為被告在兩單案件中,明顯作出涉及違反誠信的行為,是一個再犯者,及仍堅持自己無意觸摸,故不能予以輕判。
施官又稱事主X作供清晰可靠,她指第二次被摸大腿後方時,觀察身後只有被告一名男士,故推測是對方所為,並沒有大叫。X繼而後退,被告跟著移向她,不過她客觀地表示不清楚當時對方是否故意走近,反映她實話實說,沒有刻意隱瞞。
施官判刑時表示,X遭被告觸模後已後退,但被告仍故意走近並再度觸模X的大腿,認為其行為屬從不罷休過非禮行為,是一個加刑的因素。
同時根據背景報告,指出被告對女性缺乏同情心,認為女性不能依賴,故在二個半月的量刑標準下,再加監半個月,總共判囚三個月。
74歲被告曾韶光,被控於2021年11月25日,在一輛由荔枝角站開往深水埗站的港鐵車廂內猥褻侵犯女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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