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9日 星期一

麥新鴻






健身教練麥新鴻(33歲)於12年3月至 13年5月,向2男2女客人游說稱「要meet target(銷售目標)」,向他們訛稱簽單後「遲啲會比返錢佢地」,客人最終同意簽單,並以信用卡簽帳參加健身計劃,惟客人之後發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被盜用信用卡,最終報警求助,涉案金額高達約140萬元,其中一名女受害人更因清還信用卡款項而破產,麥從中騙取約14萬元佣金。麥今於區域法院承認19 項欺詐罪,法官將判刑押後至11月23日,以待控方了解涉案機構如何處理案中金額,被告期間獲准保釋。

法官稱案情嚴重,難以避免長時間監禁,但由於案中3名受害人未有獲健身公司賠償損失,故要求控方了解該公司會否就此賠償



健身教練冒簽碌卡 女客人欠39萬破產

 
【晴報專訊】California fitness前健身教練涉游說4名客人以信用卡購買課程,其後更多次冒簽名擅替客人碌卡,4人共被簽帳逾145萬元,其中一名女客人更因欠39萬元卡數而破產。涉案教練昨日承認19項欺詐罪候判。

涉案被告麥新鴻(洋名Nick,33歲),昨於區域法院承認19項欺詐罪,事發於2012年3月至2013年5月期間,事主分別為2男2女,4人共被簽帳共逾145萬元。

被告求情時稱將歸還所得的逾14萬元佣金,法官要求控方向肇事健身中心查詢,會否向4名事主退款。

認19項欺詐罪候判
案發時被告於中環分店任職私人教練,收入包括底薪及銷售私人訓練課程所獲佣金。4名事主分別為被告客人,並替被告購買私人訓練課程,其後分別發現信用卡未獲授權下支付課程款項,遂2013年6月報警,被告同時被解僱,同年7月被捕。

其中1名翁姓女事主遭被告游說購買4個月總值16.2萬元課程,翁其後後悔要求取消兩個,被告指須再付21萬元才可獲退款。及後,翁發現信用卡被簽帳逾20萬元,結果共被簽帳逾40萬元,被告獲佣金4.6萬元。

另一名梁姓女事主指不時遭被告要求購買課程,以協助達至銷售目標,被告並承諾會退款。梁遂於2012年3月至8月,購買價值共逾14萬元課程,其後發現信用卡未獲授權下被簽帳逾24萬元,梁最終因未能清還卡數而破產;另兩名 男事主亦遭被告以同類手法欺騙。案件11月23日判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