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1日 星期二

青年淫妹成孕墮胎 逼表妹性交 未成年判教導所

【明報專訊】青年在虛擬世界觀看色情畫面,現實世界向親人埋手滿足性慾。他非禮前來借宿的表妹,得手後兩度強行與她性 交,胞妹得悉兄長醜事未有揭發,結果兩天內被哥哥強迫性交兩次,意外懷孕需墮胎。被告承認亂倫等5罪,法官直斥其行為惡心,惟因年少,判處他入教導所接受輔導。

被告判刑 兩事主感內疚

19歲被告承認2012年7月5日及6日,兩度與當時13歲的胞妹X亂倫,及於2011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非禮當時12歲的表妹Y,及兩 度與未成年的她非法性交。暫委法官韋毅志引述報告指被告重犯機率達中至高,指其所作所為禍害自己及兩名事主的一生。X因姦成孕而墮胎,「13歲承受這經 驗,實在可怖」,兩名事主因令被告身陷囹圄心生罪疚,需要心理輔導,「她們根本不應自責,希望時間可冲淡」。法官又對現年14歲的Y一直沒有上學,智商如 8歲小孩,表示震驚。控方表示警方已調查,據悉Y近期已上學。

官斥惡心 若成年須長期判監
被告與X在單親家庭成長,母親2009年改嫁,父親早出晚歸,獨挑家庭重擔。每逢周六,兩兄妹與Y會到祖父家吃晚飯,用膳後Y到被告家留宿,與X在 客廳沙發牀「孖鋪」。2011年4月23日凌晨,被告突然「攝入」二人之間,拉高Y的衣服非禮1小時後離開,其間Y很驚慌,嘗試掙脫但失敗。一天後,被告 要求Y睡在他旁「幫手」,Y睡得矇矓不虞有詐,隨被告進房後遭拉下褲子性交。她痛楚中欲推開被告不果,完事後遭要求返回客廳。Y不久告知X,X未有揭發, 同年10至11月某夜又遭被告性侵。

去年7月5日晚上,被告回家要求X跟他睡,伺機毛手毛腳。X不斷扭擰身軀表示不欲,被告強行性交,未理妹妹揚聲拒絕。翌晚,被告又弄醒睡在沙發的 X,着她入房後再次侵犯。X表明不願性交,但遭被告脫光衣服,更一度被揑頸,繼而性交,並在牀上遺下精液。7月18日,X和Y在教會活動向他人揭露事件, 被告兩天後被捕,警誡下承認與Y性交,卻忘記有否與X性交。被告犯案時均沒使用安全套,X在8月底證實懷孕,並接受墮胎手術,檢驗證實被告為「經手人」。

求情指看色情資訊性慾起
 
辯方求情稱被告上網接觸色情資訊,激起性慾才犯案。法官指「如果你(被告)是成人,必判長期監禁」,但考慮他年少並需要臨牀輔導,判入教導所。法官又叮囑他從教導所獲釋後仍須接受監管,「日子長短,視乎你表現」。
【案件編號﹕HCCC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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