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1日 星期一

鄭智毅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去年來港交流期間,和女事主鞠本華熱戀。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被告鄭智毅昨獲判緩刑。(袁志豪攝)

法庭:港大生襲師妹判監緩刑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律系男生到香港大學交流期間戀上同系師妹,後來疑因情變涉 嫌將女方禁錮在家,又用開瓶器刮傷女方身體,被告早前在區院被裁定一項襲擊罪成並被收押候判。法官昨日判刑時,指他墮入愛河後易變得控制欲強及佔有欲強, 但考慮到專家報告指,他較適合在開放式的環境接受治療,故判他入獄半年但准緩刑兩年。法官並勸誡他珍惜機會了解自己問題所在,又警惕他不要再在港犯案。

辯方昨傳召心理專家到庭解釋被告鄭智毅(廿四歲)的情況,專家指被告患邊緣性人格障礙,需接受為期兩年的密集式治療,而治療成功與否全賴被告是否打開心窗,故他在接受治療期間繼續過日常生活較適合。
法官則透露指被告自十六歲至今已有過十段戀情,從不缺女朋友,擔心他日後會再對女伴構成危險;專家解釋若被告接受封閉式治療,日常只能與同性接觸,不利他康復。
法官最終在裁決時指,被告受友儕愛戴,樂於助人及友善;但報告指他一旦與女性墮入愛河,會變得情緒化、易感不安及諸多要求。此外, 拍拖期間其依賴性、控制欲及佔有欲均會加強。法官希望被告透過治療深入明白問題所在,並了解觸發他情緒不穩的成因,以改善人際關係,避免日後對他及伴侶造 成危險。

女事主求刪電腦內檔案

另外,女事主鞠本華(廿歲)早前拒絕代被告寫求情信亦不願與他再聯絡,並去信法庭要求控方刪除被告電腦內一些檔案;控方昨答允要求,辯方亦配合將電腦密碼交予控方,惟控辯雙方均未有透露檔案內容。
新加坡籍的被告被控在今年七月七日於其中環的家中襲擊女事主。
案件編號:DCCC 838/2011

2011年10月5日 星期三

「求孕黨」借種為名騙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麗人妻重金禮聘港男借種生仔?肆虐內地「求孕騙財黨」最近轉戰本港,化身富商少妻在報章刊登廣告,重酬招聘本港男子借種繼後香燈,接管家族生意,利誘貪圖財色兼收的人上釣,收取「誠意金」呃錢,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中計。
「青春靚麗、丈夫不育、重金求孕」廣告,近日頻頻見報。求孕女子通常以一把溫柔聲綫,在電話中聲稱會跟應徵者做夫妻三個月,若成功懷孕酬金三百 萬元,條件極吸引,應徵者大可「財色兼收」,但世事哪有這樣便宜,當應徵者表明願助其夢想成真,她便由「律師」出面,要應徵者先付誠意金,始可與佳人見 面,騙財目的即時現形。
成功懷孕酬金三百萬
其中一名自稱姓謝內地「富婆」,在其刊登的小廣告稱:「二十九歲,夫意外不育,家產無子繼承,急尋異地健康男子助孕」。記者假扮應徵,按廣告內手機號碼致電查詢,接聽電話是一名女子,聲音與其標榜的年齡相若,語調溫柔,表示身在北京,如要見面可來香港。
記者問有多少酬金及如何借種,她說成功助她懷孕產子,可給予二百八十萬元作報酬,又謂已委託律師事務所代理,雙方簽訂協議後,她會先支付八十萬元訂金,繼而雙方共同生活三個月,所有費用由她支付,即使最後未能懷孕,亦不取回訂金。   謝姓「富婆」再詢問記者基本個人資料,她又自我介紹一番,隨即着記者致電聯絡其代理律師,再由律師安排見面。記者稍後致電該名姓葉「律師」,對方自稱屬於北京「帝X律師事務所」,稱謝因為接獲很多男子查詢,難以分辨真偽,故須先支付五百元誠意金,始再安排雙方見面。
須先付五百元誠意金
葉姓「律師」保證兩日內可辦妥,記者故作遲疑,他為安撫記者,保證可於兩日內與「富婆」會面,即使屆時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誠意金亦可退回;葉再加重力度游說記者,謂謝女丈夫是富豪,因車禍致殘才不孕,更稱:「能嫁給富豪的肯定漂亮啦!」


記者及後上網追查,發覺「帝X律師事務所」僅在河南開設,負責人表示並無分行在北京;記者遂再致電葉「律師」,他辯稱律師事務所因在北京工商局註冊,故只可在當地的工商網,才可查閱其資料,狡辯之心昭然若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