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 星期一

on能9見証 之 錫安教徒湧上大帽山末日逃亡

曾鼓吹信徒飲雙氧水的基督教派錫安教會,沉寂多時後又有新搞作。借着世界末日話題愈炒愈熱,錫安教教主梁日華不斷透過聚會和網站向信徒發放訊息,聲稱在二○一二年底,世界末日將來臨。
「末日將至」之說令人心虛怯,梁日華更言之鑿鑿說上周一有顆叫「Honda」的彗星會撞落太平洋,繼而引發海嘯撲向香 港。數以百計信徒收到這驚天預言後,立即執包袱帶齊糧水,拖男帶女兼領狗逃到大帽山、飛鵝山甚至廣州避難。本刊記者直擊一批信徒避走大帽山的全過程,眾人 呆等幾小時後,不但彗星沒出現,連一隻烏鴉亦無飛過。
錫安教目前約有二千名信徒,梁日華的幾名高層心腹近年成立多間公司,向信徒售賣「末日逃生裝備」勁賺,加上信徒的定期奉獻,錫安教估計每年進帳逾千萬元。
自從日本在三月發生超級地震和海嘯,有學者指港人被「集體恐懼」籠罩,部分人深信地球大限將至,更儲備白銀準備隨時逃至喜馬拉雅山。對於種種熱門「末日理論」,本刊找來多名科學家逐一破解。

錫安教信徒均聽從教主梁日華吩咐,帶備糧水及求生裝備,有人更拖着行李篋走上大帽山。

下午一時許,「逃難」隊伍陸續到達元朗西鐵站集合。 接近撞擊時間,這對母子乘的士匆忙趕到大帽山郊野公園。

上周一(八月十五日)凌晨時份,不少信徒陸續收到錫安教高層的電郵或手機短訊緊急通知,聲稱一顆叫「Honda」的彗星將於當日下午四時十六分撞落地球,電郵更圖文並茂指若它在太平洋墜落,所引發的海嘯兩小時內便會到達香港。
緊急通知又提到,隸屬不同小組的信徒,應依照之前所訂下的路線,逃到大帽山或飛鵝山頂,甚至可避走東莞或廣州,並叮囑各人切勿關掉手機,留意最新消息云云。由於電郵講到似層層,加上「逃難」時間只有十多小時,不少信徒都信以為真,執拾好行裝準備上山避海嘯。
當日下午二時,記者目擊約五十名信徒在元朗西鐵站大堂內集合,大部分都是十至二十歲的年輕人,他們明顯有備而來,都揹了個爬山大背囊,外加一張露營 地蓆。不過,各人神情相當輕鬆,又不停拍照留念,似去旅行多過逃難,若非他們大多都穿戴印有「Jesus」、「耶穌」等字樣的T恤或帽子,記者也分辨不到 他們的身份。
約二時半,眾人分別乘坐巴士或的士前往大帽山郊野公園,記者混入其中,發現他們下車後,便有默契地在停車場集合。當時已有近百名錫安教信徒在場,其後不少人陸續到達,有人拖篋、有人帶同愛犬走難,部分人更搬了幾箱礦泉水和即食麵上山。

深信香港大難將至,有信徒帶來多箱礦泉水及即食麵「逃難」。

錫安教聲稱撞擊時間前二十分鐘,天空突然出現一道白煙,信徒都緊張起來。

2011年8月19日 星期五

曾龍威

 
 
色魔入屋姦劫囚12年
 
現年卅四歲男廚師十五年前夥兩名同黨,頭戴飛虎隊冷帽手持牛肉刀,於凌晨潛入上水一單位行劫,期間將戶主兩兄弟及他們分別十六歲和十七歲女友綁起。兩黨羽得手後即逃,惟男廚因色心大起獨留單位內,用刀先割破兩女的衣服拍下裸照和非禮,之後更在沒用避孕套下將其中一女強姦,飽嘗淫慾後才施然離去,惟因在女方陰道留下精液而成為後來的破案證據。懸案十多年,終因男廚去年犯藏毒被捕,核對DNA揭發他姦劫犯身份,他昨於高院被重囚十二年。
 
被告曾龍威昨承認強姦、非禮和搶劫共三罪,控罪指當時約十九歲的被告在九五年九月七日,於上水彩園路某單位內,連同兩名身份不詳人士,搶劫兩名男事主及兩名女事主X和Y約二千一百元、銀行卡和金飾等,並在單位內非禮X和強姦Y。控方透露,兩名男事主是兄弟亦是單位戶主,案發時分別廿六歲和十九歲;X和Y分別是二人當時的女友,分別十六和十七歲。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有計劃的糾黨行劫,匪徒凌晨時分蒙臉持牛肉刀威脅眾事主及將各人蒙眼綑綁。被告更在女事主認為是最安全的家中將她們侵犯,案情尤其嚴重,故必須重判。
控方透露,被告於九五年犯案時無業,十六歲入黑社會,十九歲開始犯案,共有十項案底,大部分跟不誠實罪行有關,○五年他跟一名內地女子結婚,育有一名一歲女兒。
控方案情指,兩名男事主與X及Y案發時一同經營報紙檔及在上址同居,事發當晚四人返家後只將大門虛掩,鐵閘沒有鎖上便就寢。凌晨三時許,被告與兩名同黨頭戴飛虎隊冷帽,手持兩尺長牛肉刀進入單位,兄長聽到家中有搜掠聲即自行反鎖廁所內,惟被賊匪發現喝令走出。賊匪之後將四名事主制服,並用電線將他們的雙手反綁及蒙眼封嘴,期間弟弟反抗時被匪徒扼頸及被割傷右大腿。

割胸圍內褲 無用避孕套

賊匪劫眾人財物後,其中二人逃去,被告仍留下並向X和Y說,「你哋唔使驚㗎,我淨係同你哋影相,唔會搞你哋!」隨即用刀割開兩女睡衣、胸圍和內褲,又扯下兩女蒙眼和嘴的膠紙,上下其手。並找來相機拍下兩女的裸照,再威嚇指不要報警,否則將裸照「派通街」。之後被告將Y單獨拖往另一房,無用避孕套將她強姦後離去,眾事主確認所有賊匪離開後自行鬆綁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18/2011

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

甚麼人加入異端? 新聞專題報導 2006


邪教實例 - 這個是什麼的邪教?

邪教實例 - 這個是什麼的邪教?

這個是香港本地發生的其中一單不是個別事件, 本人有朋友剛剛入了這個邪教~


請提供資料這個模式的教會是什麼的邪教?
由facebook 的真人真事
邪教實例 :
好唔開心,有個好朋友信左邪教,佢屋企人今朝打比我話我知,話佢 ​比邪教既人洗左腦,勸極都唔聽,又阻止唔到佢同邪教既人接觸,佢 ​仲誇張到攻擊講佢教會唔好既人,我一路都好專重唔同既宗教,不過 ​點解D人可以沉迷到是非不分,我最後同佢屋企人講,我幫佢唔到, ​因為能夠幫到佢只有佢自己一個

佢屋企人無透露,只係話佢近排性格變晒,出糧d錢大部份 ​比晒教會,仲係咁叫佢屋企人信,仲叫屋企人掉晒屋企原本 ​d觀音象~香呀咁,仲話世界未日,信佢唔駛死

佢屋企人都同佢傾唔到,我地外人點傾呀,因為佢一味係咁 ​幫住個邪教,一見人講有關佢個教會既嘢,佢會話全家人針 ​對佢個教會.叫呢D教會真係生人勿近,不過唔知點解佢D信徒又會信佢D ​所謂既道理



洗人腦仲向善,叫妳連屋企人都唔駛尊重,咁都向善

2011年8月1日 星期一

蔡棟濂

名校教師誘女生回家偷拍 地拖桶藏相機 拍如廁出浴

被告蔡棟濂承認偷拍女生洗澡和如廁,收押候判。 (胡耀威攝)


 
【明報專訊】在名校任教體育的前教師,去年相約舊生跑步,又熱心提議女生在其家中沐浴,原來他早在浴室放置相機偷拍女生出浴。兩個月後,教師再趁另一女生到其寓所消遣時偷拍其如廁,東窗事發後諸多藉口解釋稱偷拍是出自愛,又對女生毛手毛腳,女生終提起勇氣報警求助。

現年29歲的被告蔡棟濂,昨於區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共3項罪名,由於被告屬初犯,法官希望索取被告的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受辱事主的心理創傷評估報告,故將案押後至8月26日始判刑。

兩舊生被拍 被告認3罪

控方資料顯示,被告2005年畢業於中文大學,畢業後便執教鞭,2007年起任教小學。據悉被告畢業於中大的體育運動科學系,案發時為名校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教師,但被捕後已辭職。

案情透露,被告曾於葵涌區任教中學,後來轉教小學,但仍與該中學的4名女生保持緊密關係。去年7月被告相約當時17歲的X跑步,兩人繼而到被告的寓所更衣,在被告的提議下,X在其浴室沐浴後才離開。

相約跑步 熱心提議家中沐浴

去年9月4日,19歲的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淘大花園寓所消遣,控方指3人甫到埗,被告便曾走入浴室,Y其後曾往如廁。約1小時後,3女生打算離開,Y在被告提醒下再往如廁,其間發現洗手盆下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

帶到書房道歉 強行擁抱

當 Y拿起相機一看,不單發現相機正在拍攝,翻看片段時更看到被告將相機放下並調校角度至對正馬桶,Y大驚下意外刪去餘下片段。Y從浴室離開後打算與友人離 開,卻被被告帶到書房道歉,稱偷拍是因為喜歡她,只是錯用方法,其間強行擁抱Y及撫摸其背,更欲親吻她,Y幾經掙扎後離去。Y向同行友人投訴,擔心被告會 將偷拍片段上載到互聯網,翌日報警。

警方於9月8日拘捕被告,並在其手提電腦內發現75張X出浴的照片,其中26張顯示X的下體及胸部,亦發現一段Y如廁時的影片及60張相片,顯示Y的臀部、大腿及下體。

【案件編號﹕DCCC410/11】



 被告蔡棟濂案發時在港島一間著名小學任教。

邀約兩女生返家 廁所中暗置相機
淫師偷拍出浴如廁


【本報訊】曾任教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教師,在家中廁所洗手盆下收藏一部相機,先後邀約他在葵涌某中學任教的舊生到來,偷拍兩女生洗澡如廁時露出私處 的相片及影片。其中一人發現相機,向老師質問時更遭非禮。涉案教師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及非禮等三罪,還柙候判。
記者:蔡曉楓
單身的被告蔡棟濂(29歲),畢業於中文大學,案發時為聖保羅男女中學附屬小學的體育老師,去年被捕後自行辭職。他原被控利用未滿18歲的人製作色情物 品、非禮及不誠實取用電腦等六項罪名,昨承認其中三項罪名,其餘保留法庭檔案。

拒刪除偷拍影片

案情指,被告曾於葵涌一間中學任教,兩名事主 X(18歲)及 Y(19歲)曾為該校學生,被告離職後仍與兩人保持緊密聯繫。
去年7月某日,被告與 X在和宜合道運動場緩步跑,之後 X到被告九龍灣淘大花園的寓所更衣,被告建議她到廁所洗澡,事主洗澡後離開。
9 月4日晚上9時, Y與另兩名同學到被告家作客,他們抵達不久,被告便衝入廁所,待被告出來, Y便入內如廁。一小時後三人準備離開,被告問 Y是否需要再如廁, Y再進入廁所。此時, Y發現洗手盆下面的地拖桶內藏有一部相機,正在拍攝影片, Y見到影片畫面大驚,卻不小心將部份影片刪掉。
待 Y從廁所出來, Y要求兩同學先離開。被告帶 Y入書房,向她道歉並想攬着她, Y避開,但被告不斷將 Y的頭拉向自己胸口,她感到被告欲吻其左頰,故大力推開他。
Y 質問被告為何偷拍她,被告回應是因為喜歡她,但因以錯誤方式表達愛意而道歉, Y要求被告刪除餘下影片,被告不理會。被告再次擁抱 Y,並想親吻她但不成功。被告讓 Y離開。 Y與同學提及擔心影片會被放上網,於是報警。

拍下數十張淫照

警方起出涉案相機及一部電腦,但並無發現,電腦經復修找到已刪除的相片及影片,內有26張拍下 X陰毛及胸部的相片,及一段拍到 Y的臀部、大腿及陰毛的影片及60張相片。法官彭寶琴替被告索取心理精神及背景報告,以及兩名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本月23日才判刑。
案件編號: DCCC4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