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教主迷惑 30人當性奴
淫辱親女 訂「十誡」控制妻兒
2010年01月16日
「我很完美,擁有女人最喜歡的一切條件。」自詡是救世主的邪教教主拉聰( Goel Ratzon),透過一個專收女信徒的邪教,將她們洗腦,至少 30人甘當性奴,為他誕下 60名子女。他更涉嫌淫辱親生女兒,周一遭以色列警方拘控亂倫、性侵犯和奴役婦女罪。
警方表示,這位蓄長髮和灰鬍子的
60歲邪教教主,懂得如何愚弄和控制女人,女信徒完全被洗腦,把他當神膜拜,乖乖把所有財物甚至身體奉獻。他還制訂了拉聰「十誡」(見表),要她們完全服
從,例如不可以和陌生男子說話、不得質疑他的決定等,違者要罰款和遭暴力對待,令這些無知婦女最終變成他洩慾的奴隸,不知自由為何物。他曾指示妻兒,假如
他被捕或有甚麼不測,她們就要集體自殺。
違者罰款 遭暴力對待
卧底警員經過長期調查,終於在周一於特拉維夫( Tel Aviv)突擊搜查多個寓所,當中在一個衞生環境惡劣的三房單位內救出 10名婦人和 17名兒童。婦女穿着正統猶太教長裙,身上紋有拉聰肖像和名字的紋身。
警方懷疑拉聰曾姦污多名親女,但他否認控罪,強調從沒強迫妻子屈從。他自誇「很完美,擁有女人最喜歡的一切條件」。當地第 10頻道電視曾拍攝拉聰「臨幸」一名 20歲少女過程,「你願意跟從我嗎?」女方邊笑邊擁着他說:「願意!」其他女子顯得很失落。
警方指拉聰很聰明,專向來自破碎家庭的少女埋手,女方為取悅他,甚麼也肯做,假如他發脾氣,她們會用刀片割自己或用火燒自己,所有女人都向當局登記是單親母親,令當局難以起訴拉聰奉行一夫多妻制,但當局最近通過一條法例,容許檢察官控告他奴役婦女罪。
英國《泰晤士報》/路透社
拉聰「十誡」
內容: 1.不准結婚,不可在言行上互相攻擊 罰金(以幣): 2,000元
內容: 2.不可查問自己身在何方 罰金(以幣): 100元
內容: 3.在客廳以外地方不准談話,也不得講閒話 罰金(以幣): 200元
內容: 4.要清潔家居和照顧孩子,不得閒着沒事幹 罰金(以幣): 2,000元
內容: 5.任何人打架,一同受罰 罰金(以幣): 2,000元
內容: 6.嚴禁查問拉聰行蹤或意圖 罰金(以幣): 400元
內容: 7.可要求陪同拉聰,但被拒後不得上訴 罰金(以幣): 300元
內容: 8.不可打斷拉聰說話,除非內容跟自己有關 罰金(以幣): 500元
內容: 9.要立即服從命令 罰金(以幣): 300元
內容: 10.屋內有 12歲以上男性時,不可工作 罰金(以幣): 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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