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報專訊】狎童淫魔出獄一個月,又扮攝
影師誘拍私影,連環非禮兩女生。一名前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兩年前的一月十三日,涉嫌在商場公廁淫辱十二歲女童,因非禮、刑事恐嚇及製成兒童色情物品,被
判入獄三十四個月及被革職。兩年後的同月同日,他甫出獄又涉嫌向女童下手。有人自稱是攝影師在網上尋私影模特兒,兩名女童誤墮陷阱,被安排到觀塘一間賓館
兩個房間分開「試拍」性感照,期間被人上下其手非禮,受害人經社工報警,疑犯前晚又聯絡受害人「試鏡」,最終被重案組拘捕。
兩受害女童讀中二
被捕的男子姓林(四十二歲),曾任二級懲教助理,加入懲教署二十一年,曾駐守荔枝角收押所,有非禮、刑恐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案底,上月中刑滿出獄,
而今次案件的兩名女受害人分別十三和十四歲,是中二學生。年初其中一名女生在社交網站結識一名自稱是攝影師的男子,男子聲稱為製作公司拍攝硬照,正物色私
影模特兒,該女生不虞有詐,遂邀女友人一起應徵。
誘到賓館除衫拍照
本月十三日,該男子向兩名受害人詐稱可到其觀塘的製作公司「試鏡」,但因他根本無公司,遂又臨時改地點,呃兩名受害人先到港鐵觀塘站見面,之後又誘
騙她們到康寧道一間賓館會面試鏡,兩少女被安排到兩個不同房間,又被要求除衫挑戰性感程度,期間各自在房間被人上下其手非禮。兩名受害人因一時害怕不敢即
時報案,其後向社工透露事件,社工認為事態嚴重,決定陪同兩名少女往警署報案,案件交由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接手。
其後探員翻查案發地點附近的閉路電視影片,同時又根據網上和手機聯絡等線索追查疑犯身份,但期間獲悉疑犯又聯絡受害人,聲稱可以提供拍攝工作。前天
晚上,疑犯約見受害人時被警方拘捕。據賓館職員表示,警員前晚曾到來調查,而被捕的男子並非其熟客,但記得當日他曾帶兩名少女上房,聲稱「休息一陣」,故
職員不以為意。
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揭發疑犯有前科,而且上月中才剛出獄。二○一三年一
月,藍田滙景廣場的殘疾人士公廁發生孌童非禮案。男子在facebook認識了十二歲女童,二人相約在藍田滙景廣場見面,有人表露懲教員身份,將女童帶到
殘疾人士公廁脫光衣服非禮,並拍下四張女童裸照,又威脅女童替他口交。警方其後拘控一名姓林男子,他涉嫌三項罪名,被判入獄三十四個月零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