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學文涉於校內誘使女學生X替他口交。互聯網
男教師黃學文(資料圖片)
【本報訊】男教師涉於任教小學的教員室內,非禮11歲女學生,對她擁吻、摸胸及摸臀不只,更誘使她在教員室及教師寓所內替他口交。女生母親後來看到二人的
露骨短訊,追問下揭發事件。男教師昨被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應訊。校方回應查詢指對案件不知情,需時了解和考慮如何處理教師的教職事宜。
露骨短訊揭發事件
被告黃學文(37歲)被控非禮及向年齡16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共兩罪,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3月28日等候警方調查。控罪指被告於前年3月,在上水某學
校內非禮X;同年11月24日,在上水中心一單位向X作猥褻行為。
據報道,黃幾年前曾以證人身份,出庭頂證涉嫌非禮的校長,如今卻變成被告。
控方指被告由前年3月起開始向X授課,同月便在校內非禮X,在教員室與X擁吻,撫摸X的胸及臀部,又在教員室及上水中心寓所內,誘使X替他口交。
X畢業後,仍與被告保持聯絡,更互發短訊談及露骨內容。去年5月,X母親看到短訊,揭發事件。被告在警誡下只承認曾帶X到寓所。
裁判官關注是否有其他受害人,控方回應會翻查被告的電腦跟進。
案件編號:FLCC607/14
小學教師涉非禮女生受審
上水一間小學的體育男教師涉於前年11月至去年5月間,在其寓所或學校內4度性侵犯一名12歲女學生,包括對她擁吻、摸胸及臀,更涉要求她替他口交,二人在女生畢業後仍繼續聯絡,最終由女生母親發現露骨手機短訊報警揭發。
被告黃學文(37歲)今否認4項非禮罪在區域法院受審。庭上播放女生的錄影會面片段,現時就讀中一的女生指,她在小5及小6時參加校內籃球隊,被告是她的教練,形容二人「不知算不算男女關係」。
她憶述被告於前年12月某日訓練其間,叫她走進空無一人的禮堂,除擁吻她外,更摸她的胸及臀。此後二人一直談電話及發短訊,被告多次向她說「很愛你」及「會等你長大後娶你」。
她又憶述被告於去年3月邀請她到其寓所,被告在床上脫光她的衣服,她應被告要求替他口交。
法庭記者:廖卓怡
非禮小五女學生體育教師囚四年半
2014-08-29 00:51:00 来源:
核心提示:【本報法庭組報道】在上水某小學任教的體育老師黃
學文(37歲),涉於前年多次向他任教的小五女學生示愛,揚言會「待她長大後迎娶她」,多次在學校或寓所內擁吻女生,摸她的胸及臀和要求她口交。黃早前在
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非禮罪成,昨被重囚四年半。法官重申被告嚴重違反誠信,法庭有責任保護女童免受性侵犯。
【本報法庭組報道】在上水某小學任教的體育老師黃學文(37歲),涉於前年多次向他任教的小五女學生示愛,揚言會
「待她長大後迎娶她」,多次在學校或寓所內擁吻女生,摸她的胸及臀和要求她口交。黃早前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四項非禮罪成,昨被重囚四年半。法官重申被告嚴重
違反誠信,法庭有責任保護女童免受性侵犯。
辯方律師昨求情時呈上17名被告前學生的求情信,均認為被告的教誨對學生成長有正面影響,並呈上由教統局於05年頒發的證書,表揚被告卓越的教學成就。辯方又指事件並沒對事主構成任何對異性或性的心理影響,只是感到被欺騙。
親吻撫摸要求口交
姚勳智法官斥責被告黃學文嚴重違反師長的誠信,利用教師及籃球教練的身份,取得事主的信任及令事主傾慕,令案情嚴重。法庭亦要發出「事件令公眾厭惡」的訊息,以及為事主家人伸冤。法庭要保護無辜及容易受傷的兒童,故要判予阻嚇性刑罰。
案情透露,被告前年11月至去年5月,一共四度在學校和其住所內性侵犯一名當時僅得12、13歲的女學生X,包括要求對方替他口交、親吻、撫摸對方的敏
感部位等。當X前往被告位於上水中心的住所內,被告會突然脫下褲子,對她說「同你單獨一齊我會忍唔住」,隨即要求X為他口交。最終X的母親今年2月10日
見到女兒向被告發「我搵日上來幫你(數個香蕉符號)」的短訊,追問二人關係,最終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