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 星期五

梅嘉耀


被告梅嘉耀(左)(蔡曉楓攝)(蘋果日報)

20歲店務助理員梅嘉耀,於9月24日晚在一輛由數碼港開出的73號巴士上,匿藏於穿短裙女乘客的櫈底,女乘客發現通知司機報警,青年先向女乘客道歉要求給予機會,但卻向到場調查的警員指,自己只是想執拾物件。青年被控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但今在裁判法院審訊後,裁判官指由於證供未能乎合「行為會引起其他人的不合法暴力行為」這控罪元素,雖然被告行為極為可疑,但仍要在極不願意下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及後向控方查問,為何不改控被告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控方則指這是法律意見。

 
 被告梅嘉耀雖獲判脫罪,但法庭指他行為極度可疑。

 
73號線巴士的椅子離地約一呎。


【太陽報專訊】短裙OL獨自乘巴士時撞上驚嚇奇遇,先是見到座椅椅背露出一對人腳,再往椅底下看卻見到一個人頭,雙方還來個四目交投。原來一名二十歲男子匿藏椅底,女的指控他一心「裝裙底」,男的辯稱為拾回紙張。該名男子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但辯方援引上月終審庭就「搶咪案」的判決抗辯,裁判官直指控方明知終審庭對該罪元素已清楚定義,卻未有改控本案被告更合適控罪,惟有不情願地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梅嘉耀,二十歲,任職店務助理。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其行為極度可疑,若控方改控其他罪名,定罪機會定較高,直斥被告:「你今次係好彩o架咋!」


曹姓女事主供稱,今年九月二十四日晚上近七時半,她放工後在數碼港巴士總站登上一架73號線巴士,坐在上層近車尾位置,被告尾隨並坐在她後面。惟車未開,她便感覺椅子震動,轉頭查看竟不見被告蹤影,卻見到椅背對下有一雙腳,從坐椅之間罅隙則見椅底有一個人頭的側面,對方望上來知道被發現,便動也不動。


不明為何不控遊蕩罪
女事主受驚即時離座,見被告匿在椅後,遂通知司機鎖門。等候警方到場期間,被告終開腔重複說:「對唔住我無心o架」、「放過我啦畀次機會」。當警員到場後,被告一邊在銀包內取出一張紙,一邊表示「捐」入櫈底是為拾回該張紙。


辯方結案陳詞時提出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被「搶咪」的終審案例,指終審法院上月釐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行的元素,是要被告有意圖或已導致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但本案被告的行為無引發其他非法暴力事件,故不應被定罪。裁判官亦指受案例約束,只能裁定被告無罪,又指法庭早在提堂之初已曾提醒控方,而在等候律政司意見期間終院亦已頒下「搶咪」案判決,實不明控方為何堅持以該罪起訴,而非控以遊蕩引致他人擔心罪。


本報記者昨實地視察發現,行走73號線的多為舊式城巴,椅子設計較貼地,僅離地一呎左右,正常身高的男子要「捐」入椅底實有困難,而且並排椅子間的罅隙僅一、兩厘米,相信若非椅子震動了一下,女事主實難發現有人匿藏椅下。

案件編號:ESCC 3707/13

張梓賢

城大生涉偷拍裙底押後判



城市大學一名3年級學生,涉嫌於本年6月中在美孚港鐵站,以手機拍攝兩名女子裙底,被控兩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期間索取感化官接告及心理報告,被告不准予保釋。

案 情指被告張梓賢(24歲)於今年6月13日,在美孚港鐵站月台以手機拍攝一名女子裙底,再於扶手電梯上用手掀起另一女子裙底,並以手機拍攝。事主被發現後 企圖逃離現場,被途人及警方制服,警方在被告手機內起回涉及案情的兩段短片。辯方求情指被告用錯誤的方法處理學業壓力,坦承控罪,而退休前擔任警員的父 親,相信可幫被告重回正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4日,等候感化官及心理報告作進一步評估。

法庭記者:崔宏駿

吉林神怪漢搶的士炒車亡

吉林神怪漢搶的士炒車亡


【太陽報專訊】內地怪漢「神」上身,發狂搶 的瘋駕撞車身亡,的士司機經歷「與神對話」驚險三十分鐘!一名持雙程證的東北中年漢,昨清晨在中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截乘的士,聲稱前往落馬洲,當的士駛出 元朗大欖隧道往新界管道時,怪漢突然情緒高漲,自言自語自稱「神」,不斷拍打的士司機頭部,威嚇對方要醒悟「信者得救」,司機大驚落車報警,豈料怪漢突搶 去的士,慌不擇路花約四十分鐘、新界「自駕遊」三十公里;在駛至吐露港公路時,更離奇自殺式猛撼壞車車尾,重傷被困,送院搶救後不治。

搶的 士「自駕遊」怪漢姓劉(三十五歲),來自吉林省,消息指,劉持雙程證,剛於本周四(二十六日)來港。昨晨三時許,劉在中環花園道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對開,截 乘的士,登車後坐上後座左邊乘客位,聲稱前往落馬洲,姓彭(五十六歲)的士司機見劉身上並無酒氣,舉止正常,遂不以為然,驅車前赴目的地。

豈 料,當彭駕的士駛出大欖隧道管道往元朗方向時,從車廂倒後鏡中,突察覺劉神情有異,情緒高漲且自言自語,不斷大嗌自稱「神」,又指彭如不相信,便無可避免 給人欺負,繼而指手畫腳,不斷拍打彭頭部,彭多次喝止無效,擔心繼續行車恐釀成意外,遂把的士停在交匯處路旁,未有拔走車匙便落車報警。

「自駕遊」40分鐘
此 時,獨留車廂的劉見狀,快步坐上司機位後踩油離去。警方其後接報到場,向彭了解情況後,遂把案件由「傻人發現」改列「偷車」及「襲擊」處理,並即時通報附 近的巡邏警員,留意的士行蹤,一眾的士行家亦加入追尋行列。彭事後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院,經治理後已無礙出院。劉搶去的士後,疑不熟悉香港路段,未有前 往目的地落馬洲,一直沿青朗公路、新田公路及粉嶺公路行駛,「自駕遊」約三十公里,約四十分鐘後到達吐露港公路。

適時吐露港公路往沙田方向 近錦山慢線,一輛七人車因機件故障「死火」,亮起死火燈後靠泊路邊,姓盧(二十八歲)司機電召拖車後,與姓陳(二十九歲)女乘客待在車內等候。十五分鐘 後,劉駕駛的的士疾馳而至,更疑未有收掣,如自殺式般猛撼壞車車尾,由於衝力太大,七人車即時被推前至少十米,復撞開路旁的「水馬」,衝入正進行擴闊路面 工程的馬路地盤。

意外後,劉被困的士車內,頭部、胸口及雙手重傷昏迷,消防員趕抵到場,用工具撬開車身把劉救出;七人車上姓盧司機右手骨 折,陳女則頭部輕傷,三人由救護車送院治理,惟劉經搶救後,延至昨晨五時許不治。由於警方在現場掌握的資料,仍未能掌握劉漢的身份;加上的士司機報稱劉不 似滿身酒氣,故箇中搶車及撞車原因,仍然撲朔迷離。

2013年12月13日 星期五

李揚楷

樓盤職員認偷拍63人如廁還柙候審

麗新集團前助理經理,涉嫌在林健岳公司旗下位於油塘的樓盤Ocean One 示範單位內的洗手間放置手提電話,半年內偷拍63名男女如廁的情况。他被控29 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案件在觀塘法院作審前覆核,被告在庭上承認全部控罪,並一直鞠躬就每一條控罪哭說「我認罪,對唔住」。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

被告李揚楷(44歲),為麗新發展物業售賣部經理,被控由12年9月1日至翌年3月5日,把攝錄裝置放左上址的廁所內,偷拍63條短片,被工作人員揭發,其後報警,被告在3月6日被捕。

辯方在庭上指出被告一直有接受治療,而到場支持的女朋友及母親希望他能重新康復,裁判官現索取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心理醫生報告,期間被告還柙候審。

被告李揚楷昨天於觀塘法院受審。資料圖片

【本報訊】麗新集團一名助理經理,涉嫌在集團發展油塘樓盤Ocean One的示範單位廁所,放置內藏手機的黑色盒子,偷拍他人如廁,半年間攝錄63名男女的如廁片段,當中包括自己的同事和公眾人士。


已經被辭退的被告李揚楷(44歲),昨天在觀塘裁判法院否認29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准保釋至下月13日作預審。李揚楷被控去年9月至今年3月間,在Ocean One的廁所內用一部Sony Ericsson手機犯案。


控方指一名借用廁所的女子發現黑色盒,從盒內的手機見到被告調校鏡頭的片段,因而揭發事件;警方則從手機撿獲29段短片。


案件編號:KTCC5946/13 

 

辯方昨求情指事發時因Ocean One銷情慘淡,被告難抵工作壓力才犯案。(資料圖片)

 
【太陽報專訊】旅遊發展局主席兼全國政協委員林建岳旗下麗新發展的新樓盤Ocean One銷售處,早前爆出偷拍睇樓客如廁醜聞,涉案麗新發展所屬的麗新集團助理男經理自去年九月樓盤開放示範單位時,便將暗藏手提電話的紙箱放在供客人及職 員使用的廁所內進行偷拍,先後有六十三名男女中招。被告早前已在觀塘法院承認二十九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昨透過律師求情時則「賴」樓盤銷情慘淡,令他壓力 倍增才用錯方法紓壓;裁判官斥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判入獄三個月兼每罪罰款一千元。
四十五歲被告李揚楷本月中在法庭上帶淚認罪,更在每讀一項控罪後,即連續 二十九次當庭鞠躬說:「對唔住。」辯方昨求情指,無案底的被告事發後已深感內疚及知錯,又指在普通家庭成長的他,既要照顧年邁母親,又曾為了供胞弟負笈英 國而寧願「大屋換細屋」,而他犯案因工作壓力太大所致,現已初嘗牢獄滋味及深受教訓,承諾不會再犯,亦願意接受心理治療改正問題。
呈銷情差報道佐證
辯方續指,被告事發時是麗新集團助理男經理,既要向高層交代又要管理下屬,身處中層位置,再適逢特區政府剛推出打擊樓宇炒賣的「辣招」,令當時的新 樓盤Ocean One銷情慘淡,被告難抵工作壓力,以錯誤方法紓壓;辯方更呈上數份講及Ocean One銷情差的報章報道作「佐證」。
辯方並指被告自知犯下嚴重罪行有可能要入獄,故離職後只做兼職,又強調被告的手機雖然偷拍了六十三名男女如廁的影片,但他未有將片段複製及上載互聯網,亦沒有與他人分享過。
惟裁判官未有接納有關求情,直斥被告的行為不單違反對僱主的誠信,更是不尊重別人私隱,行為屬不可原諒,加上犯案時間長達半年,案發地點更是其工作地點,案件揭發後明顯會影響其僱主聲譽及相關商業活動。而隨着科技發達,偷拍罪行愈趨普遍及猖獗,必須判監嚴懲以作阻嚇。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九月一日於油塘崇信街六號地下Ocean One的示範單位工作時,在該處設置的公眾洗手間內放了一個黑色紙箱,裏面暗藏一部手機,鏡頭透過紙盒縫隙對準坐廁攝錄,有關手機在半年內共偷拍了六十三 名男女如廁,當中包括睇樓人士及被告的同事,直至今年三月五日,被告的一名女同事如廁時發現紙盒有異樣,打開查看而揭發事件及報警處理。
案件編號:KTCC 5946/13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二

楊珏峰





醫生胸襲路人除牌年半 (明報) 2013年12月10日 【明報專訊】曾在高考奪4優1良佳績、及後任職明愛醫院急症室的「高材生醫生」楊珏峰,兩年前凌晨時分在街上從後向一名陌生少女子「胸襲」10秒,被法庭判監3個月。

醫委會昨展開聆訊,指由於辯方未能提供資料顯示被告有悔意,加上涉及暴力,裁定被告違紀罪成除牌1年半,不獲緩刑。 現年29歲被告楊珏峰透過辯方律師認罪,求情時指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現任兼職醫生月入1.5萬元供養家中父母,又出示兩封醫生撰寫求情信,內容指被告是一位好醫生,案發時受感情和工作等壓力困擾而犯錯。辯方再引述同為急症室醫生的羅仲康案件,指對方2009年診症時撫摸15歲少女胸部判停牌1年,緩刑3年,冀醫委會參考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