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 星期一

On 撚九大陸婆 之 用假醫生紙預約兩內地孕婦明提堂


用假醫生紙預約


兩內地孕婦明提堂




兩名內地孕婦前日手持懷疑偽造的產科醫生轉介信件,到瑪嘉烈醫院要求預約床位分娩,但醫生信「假得離譜」,即時被醫院職員揭發報警,警方到場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罪名將兩人拘捕扣查。警方落案起訴兩名內地女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捕內地孕婦分別姓蘇(39歲)及姓陳(33歲)。消息稱,兩人已懷孕兩至三個月,前日中午她們持醫生紙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分娩。兩人所列的醫生和醫務


所,都是「真有其人」,但職員發現兩封信上的兩名醫生簽名均是影印的,因此引起懷疑,於是報警調查。院方致電有關產科醫生查問,證實醫生的病人檔案中並無


該兩名內地孕婦。








法庭消息:兩內地孕婦用假醫生紙案明日提堂















瑪嘉烈醫院發現懷疑偽造醫生轉介信。(資料圖片)








【on.cc 東方互動 專訊】


兩名內地孕婦前日持假醫生信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被醫院職員揭發報警。警方落案起訴二人,涉嫌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案件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透露,兩名分別姓蘇(39歲)及姓陳(33歲)內地孕婦,持假醫生信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床位,但醫生信的英文內容錯字連篇,引起職員懷疑報警,警方將她們拘捕,二人聲稱醫生信是中介公司交給她們,警方正追查中介人背景。
















涉用假醫生紙 兩內地孕婦還柙

2011-07-03


兩名內地孕婦,涉嫌早前利用虛假轉介信,並在上月二十九日手持假的醫生證明,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分娩服務,被控一項涉嫌使用虛假文書罪,兩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到下月審訊,兩人還押監房(見圖)。







名涉案的內地孕婦已婚,分別姓陳,三十九歲,和姓蘇,三十三歲,昨日由警車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二人否認控罪。案情指,兩名被告透過一名仍然在逃的


男子,取得兩張分別由兩名醫生簽發的懷孕證明書,在六月二十九日到瑪嘉烈醫院預約分娩,但醫院職員發現懷孕證明書上的醫生簽名是影印,認為有可疑,最後被


醫院揭發屬偽造。




辯方律師昨指,兩名被告不熟悉醫院申請程序,亦不了解申請文件的資料,而首被告根本沒有接觸任何文件。而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六星期,作進一步的調查和徵詢法律意見,最後法官把案件押後八月十二日再審,兩名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聆訊期間,一名操內地口音的男子被揭發在法庭錄音,他聲稱錄音是給其中一名被告的丈夫收聽。裁判官要求他離開和刪除錄音。







看這兩個on撚九婆. 抵能死~



2011年7月3日 星期日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六

美 青 年 自 鋸 「 魔 手 」
放 微 波 爐 煮 熟

美 國 一 名 20 多 歲 青 年 , 自 覺 一 隻 手 上 有 《 聖 經 》 記 載 的 「 魔 獸 印 記 」 , 竟 然 忍 痛 用 鋸 子 鋸 斷 這 隻 手 , 然 後 將 斷 手 放 入 微 波 爐 煮 熟 , 他 事 後 報 警 , 警 方 懷 疑 他 有 精 神 病 。

手 上 未 有 印 記 紋 身

該 名 青 年 住 在 愛 達 荷 州 北 部 的 庫 特 內 縣 ( Kootenai ) , 警 方 上 周 六 接 到 他 報 案 的 電 話 , 立 即 趕 到 他 的 住 所 調 查 , 赫 然 發 現 他 鋸 斷 了 自 己 的 手 , 放 在 微 波 爐 內 煮 熟 , 並 自 行 止 血 , 所 以 沒 有 流 血 不 止 至 死 。
庫 特 內 縣 警 局 副 巡 官 沃 爾 芬 格 ( Ben Wolfinger ) 說 : 「 患 上 這 種 精 神 病 實 在 令 人 哀 傷 。 」 他 不 確 定 青 年 鋸 下 左 手 抑 或 右 手 , 只 知 道 那 隻 手 上 根 本 沒 有 任 何 印 記 或 紋 身 。

入 住 精 神 病 房 監 護

警 方 也 沒 有 透 露 男 子 是 否 受 宗 影 響 而 鋸 下 自 己 的 手 , 《 聖 經 》 中 有 數 個 章 節 談 到 魔 獸 的 印 記 , 如 《 示 錄 》 ( The Book of Revelation ) 第 14 章 寫 道 : 「 若 有 人 拜 獸 和 獸 像 、 在 額 上 或 手 上 受 了 印 記 , 這 人 也 必 喝 神 大 怒 的 酒 」 , 又 如 《 馬 太 福 音 》 第 5 章 也 寫 道 : 「 如 果 你 的 右 手 使 你 犯 罪 , 就 把 它 砍 下 來 丟 掉 ; 寧 可 失 去 身 體 的 一 部 份 , 勝 過 全 身 進 到 地 獄 去 。 」
當 局 正 調 查 他 是 否 有 精 神 病 紀 錄 , 他 目 前 在 醫 院 精 神 病 房 接 受 監 護 。 院 方 以 私 隱 理 由 , 拒 絕 透 露 醫 生 曾 否 替 他 接 駁 鋸 下 來 的 手 。
美 聯 社

話 你 知
666 ─ ─ 魔 獸 記 號
《 聖 經 》 中 多 次 提 到 代 表 「 魔 獸 」 記 號 或 動 物 , 最 為 人 熟 悉 的 是 《 示 錄 》 中 第 13 章 18 節 提 及 的 數 字 「 666 」 。 《 示 錄 》 說 666 就 是 這 頭 野 獸 的 數 目 , 牠 有 兩 隻 類 似 羔 羊 的 角 。
在 《 聖 經 》 第 一 卷 書 《 創 世 紀 》 中 , 蛇 是 魔 鬼 的 代 表 , 牠 引 誘 夏 娃 違 反 上 帝 的 指 令 , 吃 了 智 慧 樹 的 果 子 。 到 了 《 聖 經 》 最 後 一 卷 《 示 錄 》 中 , 這 條 「 古 蛇 」 變 成 龍 , 牠 是 魔 鬼 的 代 表 , 例 如 有 一 條 「 赤 龍 」 與 天 使 交 戰 。 另 外 , 《 示 錄 》 中 又 以 青 蛙 代 表 不 潔 的 淫 神 。
《 蘋 果 》 資 料 室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五



對校長說:「要打電話給天父」 短裙怪女大鬧幼稚園


星島日報 - 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6:11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我要打電話給天父!」何文田邨一所幼稚園,昨被短裙女子闖入,直入校長室要求女校長協助打電話給天父,女校長懷疑她精神有異,急忙疏散校內五十名學生到課室暫避,警方與消防員到場時,女子一度反鎖在校長室對峙,其後被勸服開門送院。

  何文田發生「奇女子」硬闖幼稚園事件。涉嫌女子李X婷,三十歲,有精神病記錄,警方調查後證實李女身上沒有任何武器,懷疑她精神失常,曾與李女對話的幼稚園姓蘇女校長稱,該女子在校長室曾經寫下一些文字,但她看來不是漢字,亦非英文,疑是南亞地區文字。

  尾隨女家長入校

  現場是何文田邨適文樓地下的何文田浸信會幼稚園,學校的玻璃大門長期鎖上,有兩名女職員當值,防止陌生人進入,而事發時校內約有五十名學生,其中十多人在大門附近的活動室,其餘則在教室內。

  昨午三時,一名女家長走入學校查詢子女入讀的手續,而姓李女子尾隨而入,女職員欲截停查問,她並不理睬而且直走向校長室,當時校長室的門打開,姓蘇女校長見陌生人闖入遂起身查問,李女大聲說:「我要打電話給天父!」

  蘇校長事後憶述,聞言已知眼前人有問題,遂上前拍其肩膊安慰:「我帶你去見牧師先,然後打電話給天父。」打算帶女子離開學校,不料對方似有防備,走到校長室門口,快一步將校長推出,然後返回校長室反鎖。

  50學童回課室暫避

  蘇校長見狀,立即通知教職員將學生安排回教室,並叫一名姓黃女職員報警。蘇校長又稱,她透過校長室門的玻璃窗,見該女子安靜地坐在校長椅上,不停寫字,並沒有任何兇暴行為。警方與消防員趕至,手持滅火筒戒備,經勸喻該女子迅速開門,隨救護員到醫院接受檢驗。

  蘇校長稱,幼稚園上課時大門長期上鎖,今次有陌生人進入,只是以為她是家長,日後會要求員工小心謹慎,注意所有進入學校的陌生人。她又認為幼稚園的學生年紀太小,不會告知事件經過,但會發信予家長講述過程及校方日後處理方法。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四


婦人墮斃 家人稱信教後大變


2007-12-03

【明報專訊】天水圍一名婦人前晚深夜在住所離奇跳樓身亡,其父母事後向警方報稱,女兒近期經常到一間教會出席活動,性情大變,情緒暴躁,思想偏激。警方調查後認為事件無可疑。但有區議員擔心,有鼓動與家人分離的非傳統宗教滲入區內招攬信眾。




區議員憂區內非傳統宗教


元朗區議員周永勤說,由於天水圍社區資源不足,故一直以來有非傳統宗教窺準機會,在區內舉辦免費補習班、興趣班等活動,游說不同年齡人士入教,其中包括一些鼓吹家庭分離,甚至聲稱雙氧水可以治病的組織,情令人擔憂,故區內數年前已經成立非傳統宗教研究中心,監察有關情。但昨日事件中跳樓事主未曾向他們求助。




警方指出,家住天頌苑頌亭閣17樓的36歲姓葉女死者,生前有工作,無疾病,昨亦沒有留下遺書。前晚11時許,她突然從睡房窗戶躍下,直墮地面,姓文男途人發現報警,警方趕至時發現葉婦明顯死亡。警方調查期間,死者父母聲稱,葉女最近經常到市區一間教會聚會,情緒開始逐漸變差,經常發脾氣。警方消息說,該教會為非傳統教會,但調查後認為事件並無可疑。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三

婦毒蛋糕送教會 3少年中毒 涉加入精神科藥物


(明報) 08月 28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本港發生罕見食物落毒事件。本月11日,多名少年在牛頭角一間基督教會參加團契活動期間,進食過陌生人送上的蛋糕後,最少3人先後中毒入院,其中一名15歲少年更因低血壓,一度被送往兒科深切治療部醫治。當局化驗後,懷疑蛋糕被人加入精神科藥物Risperidone,警方秀茂坪重案組接手調查,上周二拘捕一名涉嫌落毒的37歲女子,她將於今晨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37歲 今晨提訊




涉嫌落毒的女被告姓陳,37歲。她本月22日已被落案控以「為危害生命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施用毒藥等」的罪名,案件今晨第二度在觀塘法院提訊。此罪最高可處判監10年。據悉,警方仍在追查疑犯的犯案動機,調查範圍包括涉案藥物的來源等。




昨日有人在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的網上論壇轉貼一篇通告,指本月11日起一連兩天,先後有3名青少年因吃下來自陌生人的毒蛋糕後,須送往聯合醫院治理,病人尿液含精神科藥物Risperidone,因而提醒醫生若遇到類似中毒個案,應作舉報。記者據此追查,才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




中毒諮詢中心副總監謝萬里昨接受查詢時證實,牛頭角一間教會在本月11日舉行青少年團契聚會時,有人送上一盒蛋糕,包括黑森林蛋糕和栗子蛋糕,聲稱要送給眾人分嘗,但蛋糕盒上沒有餅店名字或地址。




服後兩小時 少年作嘔心跳




團契其中一名15歲少年吃了兩件黑森林蛋糕後兩小時,開始出現血壓低、頭暈、作嘔和心跳,經聯合醫院急症室轉送兒科深切治療部醫治。翌日,再有兩名曾進食該盒蛋糕的12至13歲女童,出現反白眼、側膊等徵狀,亦被送往聯合醫院急症室求診。醫生為她們解毒後,兩人即日出院;首先入院的少年亦於本月14日出院。




謝萬里指出,化驗顯示15歲少年血液和尿液樣本含醫治精神分裂的藥物Risperidone,中心判斷是食物落毒,並告知衛生防護中心。據知,當日共有5至6人進食懷疑有問題蛋糕後不適,但只有3人被送入急症室,其餘自行向私家醫生求診。




中毒諮詢中心指事發後,已用電郵通知醫管局急症室等前線醫生,注意落毒事件,由於事態極不尋常,事主家人獲悉情況後報警。




相信不認識事主 警查動機




警方發言人指出,秀茂坪重案組接手調查後,8月21日在觀塘區拘捕37歲姓陳女疑犯。消息指出,警方初步相信疑犯不認識中毒少年,警方仍在調查疑犯的犯案動機,以及她如何取得醫生處方藥物Risperidone。




謝萬里醫生指Risperidone屬治療精神分裂的藥物,若服用分量過高會引致血壓低,甚至有致命危險;由於該名15歲少年進食分量頗高,因而出現血壓低情況。




明報記者 談誦言、陳佩儀




陳志偉、古治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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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內牧師:來歷不明食物多不會收


(明報) 08月 28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涉嫌向牛頭角區教會少年基督徒送上「毒蛋糕」的中年女子,相信與少年教徒並不認識,區內的宣道會牛頭角堂鄭錦輝牧師關注事件,對有人涉向無辜少年落毒感詫異。鄭錦輝說他從未聽過區內發生上述落毒事件,但以自己的教會為例,對陌生人送贈來歷不明的東西,特別是食物,一向都很小心,絕不會隨便收食物或交給教徒進食,以策安全。




鄭錦輝解釋,不少參加基督徒團契的人士年紀都很小,部分甚至只有三四歲,因此宣道會對小朋友安全問題特別小心,例如不會讓陌生人接近或帶領年幼教徒,另外,對陌生人送的禮物亦會小心留神,尤其是若對方捐獻的是來歷不明的食物,很多時都不會收,更加不會讓年幼教徒進食,因為不肯定食物是否有問題,不過若捐獻來自相熟團體則或會有例外。他認為,今次落毒事件不應發生,因小朋友與成人應無仇無怨,對方應無動機要落毒。




遭落毒教會近牛頭角地鐵站




據本報消息,遭落毒的基督徒少年,是屬於牛頭角地鐵站附近一個基督教會,而上址一帶有10多間基督教會分堂,本報無法確定案件涉及哪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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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量服Risperidone可奪命


(明報) 08月 28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被加進蛋糕的藥物Risperidone,屬醫生處方的新一代精神科藥物,用作治療精神分裂或思覺失調。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說,一般而言,初服此藥的成人,每日只服用2毫克,其後可視乎病情和對藥物的反應逐步調整劑量,但每日最多只可服8毫克。




雖然這種藥物的副作用較傳統精神科藥物為小,但一次過服用超過 360毫克,仍可能導致中毒,出現頭暈、神志不清、腸道不適、低血壓等徵狀,嚴重者可影響中樞神經,甚至致命。由於案中中毒入院的少年,吃過問題蛋糕後即日已有中毒反應,崔俊明懷疑行兇者可能是把一堆藥丸磨成粉末後加入蛋糕。




有研究指出,若小朋友過量服用Risperidone,常見副作用依次是身體疲倦(42%)、臉部抽筋如反白眼(28%)、失眠(26%)、心跳加速(7%)、低血壓(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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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門兩周未公布事件


(明報) 08月 28日 星期二 05:05AM




【明報專訊】「毒蛋糕」事件由8月11日發生至昨日被公開,相距逾兩個星期,但醫管局、衛生署、警方均未有主動向公眾交代事件。醫管局指事件已由衛生署跟進;衛生署則指案件有刑事成分,並非一般食物中毒個案,已交由警方處理;有警官則解釋,不公布事件,是擔心引起模仿犯罪的反效果。立法會議員和藥劑師學會均批評各方提出的理由牽強,令公眾在不知情下未能提高警惕。




中毒諮詢中心副總監謝萬里說,他們接收有關中毒個案後,已即時通知食環署和衛生署,其後亦通報化驗結果,他並不清楚政府當局不公布事件的背後考慮,如會否令公眾恐慌、對公眾是否構成即時危險、藥物毒性有多強等。但他坦言,若發現毒性極強的毒物,如「毒鼠強」,則有必要即時公布。




衛生署發言人解釋,今次事件並非一般食物中毒,而是懷疑刻意落毒的刑事案,而且事主早已報警,警方亦已檢走蛋糕化驗,基本上衛生署並非負責此案的部門,是由警方處理。




至於負責此案的秀茂坪警區一名警官則解釋,他們不公布事件,是因為擔心公開這類落毒事件或有反效果,甚至可能引起模仿(copycat)的犯罪行為。




警:防模仿 議員:理由牽強




不過,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怕引人模仿」而不公布案件,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有如此古怪落後思想,《警訊》根本可以結束,不用提醒市民有何罪案和犯罪手法!」他說,最擔心是有關落毒行為並非單獨事件,不排除行兇者在其他教會和場所也曾犯案,及早公布,可讓市民提高警惕。




藥劑師會:須顧及公眾安危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教育總監崔俊明亦說,警方查案有其考慮,但不能不顧及公眾健康安危,「以前屯門色魔也有一段時間捉不到,但起碼告訴市民防避!」他認為,當局應盡快公開發出呼籲,提醒公眾或其他教會小心,避免進食陌生人送贈的食物。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二

女教友遭非禮 導師縱放疑犯


2006年08月24日

【本報訊】一名智障青年涉嫌先後非禮智障女教友及與她非法性交,事主曾於第一次事件發生後向教會導師投訴,導師亦與雙方會談,其後事主願意給予該青年一次機會。主審法官對此表示質疑,教會導師的做法是否恰當,女傳道人作供時認同做法不恰當,但指教會有其他跟進措施。

無業姓黃被告( 22歲)昨否認非禮及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兩項罪。控方指被告跟事主( 26歲)均屬輕度智障,數年前就讀特殊學校時認識,一同參加教會聚會。首次事發於 04年夏天,被告跟事主在九龍城一傷殘人士公廁發生性行為,事主告訴教會導師,導師相約雙方會談後,事主願意給被告一次機會。至 05年 9月底,被告帶事主回家,播放三級影碟後,脫下事主褲子非禮她。

案件編號: DCCC34106

信奉耶和華的下場之一

我們是狗


主後2000年9月10日 - 聖靈降臨節後第十三主日


引題:以賽亞書 35:4-7 詩篇 146:1-10 雅各書 2:1-17


福音題:馬可福音 7:24-37


  耶穌從那裡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當下,有一個婦人,他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他腳前。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腓尼基族。他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他的女兒。耶穌對他說:讓兒女們先喫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婦人回答說:主阿,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喫孩子們的碎渣兒。耶穌對他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他就回家去,見小孩子躺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耶穌又離了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 。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他按手在他身上。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34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罷!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他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眾人分外希奇,說:他所作的事都好,他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罷也叫他們說話。


  耶穌是個猶太人--這是我們在更深入地談論之前,必須牢記在心的事實。我們經常潛意識地以為耶穌就像我們一樣--ㄧ個現代的基督徒。但耶穌生下來就是個猶太人;祂的雙親是猶太人;甚至祂死的時候也是猶太人:在十字架上寫著:「猶太人的王」。


  耶穌是猶太人,而有件關於猶太人的事是真實的:他們不和外邦人混雜在一起。 神揀選了亞伯拉罕的子孫成為聖潔的國度。聖潔的意思就是分別出來,歸神所用。 神將他們分別出來,所以他們或吃、或穿、或住都與眾人有分別,為要見證他們是蒙揀選的。


  但身為被揀選的族類的這個地位,卻使他們有一個不幸的結果:就是猶太人常常瞧不起其他人。非萬不得已,他們是不跟外邦人打交道的。外邦人被認為是在靈性上、宗教上、道德上和種族上較次等的人,他們就像狗一樣。


  耶穌是個猶太人,但是奇怪的是:馬可福音這一部份的記載,我們發現耶穌卻在外邦人的地方。為了某種原因,耶穌起身經過外邦人的地方,要往祂所要到的地方去。也許是他想要避開人群,以便有時間休息和禱告。馬可告訴我們說耶穌不願意人知道祂在那裡,我確信門徒們在想,正如他們對外邦人沒興趣,外邦人也不會對他們有興趣,如此他們就可以得空休息一下。


  但至少有一個外邦人是有興趣的,她認出耶穌不僅僅是猶太人的王,她也許沒有用「彌賽亞」這個稱謂,但是她知道耶穌是比以色列王國的王更偉大的主,所以她來到耶穌--猶太人的彌賽亞--的跟前,為她那在心理上、情感上和精神上受盡折磨的女兒來尋求醫治。。


  當她來到耶穌那裡,她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的女兒被鬼附的甚苦」(馬太15:22),耶穌回答說:「讓兒女們先吃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然後這個有急智的婦人回答說:「主啊,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耶穌說:「因這句話,你回去吧;妳的女兒好了」。於是她回家去,發現這是真的--她的女兒好了。


  我們期望耶穌醫治這個女孩,但是耶穌一開始為何用那種方法來回應這女人呢?竟然說這個女人和她的所有同胞是狗,這似乎不太像耶穌的作風。但這確確實實是祂所做的。我不知道你的感覺如何,但我自己很受震驚,也為此困擾不已。這如何與耶穌死在十字架上,為了向全世界表明祂的這個大愛相調和了?


  你知道我怎麼想嗎?我想耶穌是為了祂門徒的益處,而編製了這一幕。當耶穌看見這女人的時候,祂就知道了她的信心,祂渴望在祂的門徒當中也看到這樣的信心。一種超越猶太人和外邦人之侷限的信心;一種看見上帝更廣闊的救恩計畫的信心。


  耶穌知道將救恩的福音帶給外邦人是天父的計畫,但是對十二個使徒來說,這仍是始料未及的事。所以耶穌用門徒所預期的方法來回答這個婦人。所以,(若用口語的方式表達)耶穌說:「走開﹗你這條狗」,但是祂如此說是知道上帝會給這外邦人ㄧ個智慧的回答,而這個智慧的回答給了門徒們ㄧ個機會,看見上帝計畫更廣闊的層面。


  我想像著在耶穌升天並差遣聖靈降臨以後的那幾年的情景:保羅四處奔走使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歸主,這曾在耶路撒冷掀起軒然大波。跟隨耶穌基督的人說:「他認為他自己是誰,耶穌來是為拯救上帝的兒女,而不是這些未受割禮的狗」。然而彼得和其他門徒彼此會心地對看一眼,回答說:「但狗也吃孩子們的碎渣兒」。


  請容我將這美好的小故事作個投影,我們就知道我們是狗。當耶穌說:「不好將兒女的食物給狗吃」,祂指的就是我們。當我們讀聖經時,很容易將自己聯想成是耶穌的門徒,但事實上,我們大部分是外邦人。我們當中也許有人有猶太人的血統,但大部分是以外邦人的方式被培養的。


  這些最早先的十二使徒可能看我們為外邦人,禁止我們進入教會,除非我們躍過使我們加入十分困難的許多該履行的考驗和評定。在耶穌的時代,猶太教已變成ㄧ個擁有限定人數會員的多方設限的團體。只有一些「好外邦人」被容許在窗戶外窺望。但耶穌改變了這一切。


  也許如同門徒一樣,我們需要使我們的眼界更開廣;也許我們需要看見救恩的福音是給全人類的。你知道嗎?傳福音最有效的策略就是讓教會的會友邀請他們所認識的人來到教會。統計學的資料顯示這比巡迴營會、退修會或甚至帳棚式佈道會的果效更大。它之所以有果效,是因為這是一對一向他們所認識所敬重的人做見證。但想想看:誰是我們想要邀請他們來到教會的人呢?教會常常像是耶穌時代上帝的子民一樣,成為多方設限的團體。教會會友常只邀請「有好基督徒樣子」之類的人到教會來,而疏忽了那些最需要福音的人。


  也許我們需要提醒我們自己是誰。我們是吃別人掉下來生命之糧的碎渣兒的狗。如果我們能記得是上帝的恩惠使我們蒙拯救,我們就能施恩與人,且我們的眼界就更開廣,也許我們就會思考到所有在外面的人都需要被邀請到上帝的家中。也許我們會邀請沒有基督教背景、不同膚色或不循傳統生活方式的人。


  你知道然後將有什麼事要發生嗎?煩亂不安的靈魂要得到安息;情感上的混亂將得以平靜;鬼會被趕出;生命要得醫治。


  我們是狗,而且有許多像我們一樣的人,渴望切慕生命之糧。


鄭秀真


sed81315@ms37.hinet.net

14歲女涉扯皮條 逼同學賣淫












年僅14歲的中二女生,涉嫌請纓替同齡女同學找尋嫖客賣淫。女同學兩度與一名青年性交易後,決定從良。惟女生與該青年竟帶女同學到商場廁所拍下裸照,揚言會發佈照片及「話畀老師聽」,以此要脅女同學繼續皮肉生涯。可憐女同學六個月內被迫接客 30名,而且每次 800元的肉金,當中600元被侵吞。涉案兩名淫媒被控刑事恐嚇及操控他人賣淫等三項罪名,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還柙等候認人程序。


兩名被告為一名 14歲中二女生及 22歲無業男子黎子豪,二人由警車押送到法庭應訊。庭上所見,二人樣貌端正,表現冷靜。由於女被告未成年,故她的年邁父親到庭旁聽,但他神情冷漠,不時發呆,既無替女兒申請保釋,聆訊後亦匆匆離庭。


商場拍下裸照 威脅「話畀老師聽」


主控官在庭上披露案情指,女被告與同齡女事主 X為同學關係。女被告曾建議替 X安排接客賣淫,肉金攤分,獲 X首肯。結果 X在女被告安排下,兩度與男被告進行性交易。之後 X決定從良,不再接客。


今年 1月某日,兩名被告帶 X到荃灣灣景廣場女廁,由男被告把守門外,女被告則與 X走進廁格內。女被告指示 X繼續賣淫,否則會將當娼一事「話畀老師聽」,又揚言如有不從,會發放 X的裸照。女被告語畢,立即拍攝 X胸部及下體的裸照。


接客 30人 每次肉金 800被吞 600


X迫於無奈,重操故業。今年 1月至 6月期間,她在兩名被告安排下接待過 30名客人。每名嫖客支付 800元肉金,但扣除兩名被告扣起的 600元, X每次實際收入只得 200元。


直至 6月 28日, X與一名嫖客進行性交易時遇警截查,經查問後揭發這宗駭人聽聞的案件。女被告被捕後辯稱在網上聊天室認識 X, X主動要求接客,她才伸出援手,並無恐嚇。男被告則只謂認識涉案兩名女生。


兩名被告現被控刑事恐嚇、操控他人賣淫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共三項罪名。控方透露男被告有兩項案底,因藏毒而正接受緩刑令。女被告則沒案底,但她知悉 X的學校及地址,恐怕會騷擾證人。雖然男被告欲以 2,000元保釋,但裁判官羅德泉決定還柙二人,本月 8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 KCCC2596/11